第31章 玫瑰-如果
接了姜黎玫的兩罐旺仔牛奶,任遇竟有些坐立不安,好不容易挨到傍晚放學,司機來接,卻沒見着任尋。
司機發動車子:“小尋先回去了。”
“哦。”
任遇抱着書包,旺仔牛奶被穩妥擱在書包最底層。聽到任尋不在,他輕輕鬆了一口氣。
“我看小尋剛剛是騎車走的,還說以後都要騎車上下學。”司機一邊開車一邊和任遇閑聊:“他怎麼忽然開始騎車了?”
任遇將書包放在腳邊,擺正。
“最近有幾個同學搞了個騎行社,偶爾一起騎行去遠郊。”他解釋道。
“呀,那小遇你怎麼不參加?”
司機說完就卡住了,又匆匆解釋:“我不是這個意思啊,接送你們就是我的工作,我就是琢磨着,孩子嘛,多交朋友總是好的,小遇你也別只學習,多好的年紀,該玩也玩玩。”
任遇面色未改,只是淡淡應着:“嗯,我明白張叔叔。”
司機不再說話,剩下的路程車裏一直沉默。
任遇靠在座椅上往窗外出神,腳邊書包肩帶時不時碰着他的小腿。他緊緊攥着拳,隔了一會兒,又俯身把書包重新拿起來,放在腿上。
他是不愛玩,因為覺得沒意思。
交朋友沒意思,聚會沒意思,和人聊天推心置腹沒意思,稀里糊塗的合群也沒意思。就連學習其實也沒什麼意思,只是除了學習,又能做些什麼呢?
窗外街景飛逝,庸庸碌碌罷了。
很多年以後他在書上看到一個詞,叫做“低慾望人群”,指那些對生活期待較少,興趣寥寥,基本生存物質即可滿足,沒有太多慾望的人。
任遇覺得自己就是那一類人。
倒也不是真的什麼慾望也沒有。
他渴望一束光,能融解寒冬的春光。今天姜黎玫和他說話的時候,邀請他吃飯的時候,他清楚感覺到心情的變化,好像爆裂的焰火,每一寸骨骼都在叫囂。
有誰不喜歡明媚的光呢?
哪怕那束光不是只照在他身上。
晚上任尋很晚才回來,樣子有些狼狽,似乎是騎車摔了,手掌擦破一塊,晚飯時握筷子都有些吃力。
任母給他夾菜,順便一問:“怎麼搞的?騎車怎麼還會摔?”
任尋低頭刨飯,回答得有些含糊:“......不小心,我也是第一次帶人坐後座。”
“帶人?自行車帶人很不安全的!”
“唔......”任尋依舊沒抬頭:“社團里有個人不會騎車,我送她回家。”
“不會騎,為什麼還要入社呢?”
話題就截止到這裏,任尋似乎是累極,只不吃飯,平時多話的人今天卻不怎麼想說話。任母夾了一塊魚,挑了刺,放進任遇的碗裏,卻發現任遇今天也不對,表情似有心事。
“小遇?”
任遇猛然抬頭,好像剛從一些思緒里抽離出來:“媽,我吃飽了。”
他放下筷子上樓,進房間以後輕輕關門,然後反鎖。
那兩罐旺仔牛奶還安安靜靜躺在他的書包里,他小心拿出來,細細摩挲,看着發了一會兒呆,然後把它們並排擺在自己書櫃置物架的嘴裏層。
他那一晚都沉浸在有關姜黎玫的幻想里,卻並不知道,那平平常常的一天,就足以改變很多事。
如果任尋沒有騎車上學,如果他應邀和姜黎玫放學一起吃飯......很多個如果積攢在一起,成了推動情節彎曲顛覆的觸手。
可惜沒有如果。
#
三月逢春,花木扶疏,高二下學期正式開學時,任遇已經在學校上了半個月的自習了。
安城九中是省重點高中,不出意外,每年高考市狀元都會在安城九中的重點班裏出現。這一屆的高三,競爭很激烈,幾次期末考試和一模的學年第一都不是同一個人。
相比之下,高二的狀況穩定多了,小測稍混亂些,但只要大考,理科班第一永遠是任遇。
學年主任和任父任母通了好幾次電話,因為知道任家做生意,經濟條件上佳,很怕他們提前把任遇送出國去讀預科,直升國外名校。很多有錢人家的孩子都走的這條路。
學年主任委婉的表示,任遇只要接下來的一年保持專註,高考正常發揮,市狀元應該沒有爭議,這個時候出國可就可惜了。
從學校的角度出發,丟了個狀元,損失很大。
任母的回答留了些餘地,她表示家裏一直很民主,孩子的選擇比較重要,如果任遇想出國,他們作為父母也不能干涉,只能儘力提供最好的支持。
一切看任遇自己。
任家的家庭氛圍,同樣也給了任尋很大自由。
步入高二下學期,任尋打算考美術學院的心思越發篤定。寒假找的那個老師水平很高,教學卻一般,他退了學費,重新找畫室,最終托任父的關係,聯繫到一位名師。
距離年底的藝考還有九個月,一向混不吝的人也有了鬥志,不再得過且過。斷了大部社交,每到周末都背着畫箱,騎着自行車,急吼吼往畫室跑。
不能比哥哥差太多,這成了任尋努力的目標。
。
任父和任母曾在暗地裏聊過,彼此到底更偏心哪一個孩子?
雖說做父母要一碗水端平,但總有照顧不到的時候,任母說著說著竟哭了,她回想任遇任尋成長的過程,她對任尋付出的心力遠大於任遇。
任遇太省心了,可省心的孩子就註定缺少更多關愛。
她覺得虧欠任遇,卻又不知道怎麼樣彌補,因為任遇的性子天生冷淡,讓人不知道怎麼接近,即便親近如父母,也束手無措。
任父安慰任母,孩子只是這樣的性格,不代表他與家庭離心,或許長大了,他有了自己的家庭,性格會就變,變得開朗陽光些。
任母擦乾眼淚,問任父:“你說咱們兩個兒子,將來會給咱們挑什麼樣的兒媳婦回來?”
任父笑:“什麼樣的都行,他們喜歡就好,現在年輕人成家了也不會和父母一起住,你也用不着操心。”
任母也是這樣想。
她覺得任遇這樣的性格,應該找一個開朗愛笑的姑娘,最好鬧騰一些,帶他從一個人的世界裏逃出來。
生活撲跌不定,到底還是要樂觀些,見萬物,然後才能見自己。
至於任尋......有女孩子願意和他在一起,就燒高香了。
。
任尋在新畫室上了幾周的課,一次晚上回家,聽任父在飯桌上談起關於盛林集團的事。
任父說盛林集團在臨市收了一塊林地,做野生生態園,是很好的項目,他打算跟着投些錢,佔一點點紅利,就當投資。
任父喝一口茶,睨一眼任尋:“你盛叔叔說,他女兒和你在一個畫室,你怎麼沒回來講呢?”
任尋抓了抓頭髮:“姜黎玫啊?是,她後年才藝考,現在就開始準備了,老師說她天賦很好,只是基本功不大紮實。”
學美術最好是從小就學,姜黎玫是初二才開始接觸畫板和顏料,當時和她同班上課的都是低年級小學生,個個比她厲害。她能追趕到這樣的水平,已經不容易。
“你們熟嗎?”任父問。
“算......熟吧。”任尋含糊其辭:“是之前找警察舉證那件事才認識的。她也想考凌市的美術學院,平時偶爾碰見,會說兩句話......”
任父點點頭,並未起疑,只是叮囑他:
“咱們家和盛叔叔往後會有生意往來,你在學校要多照顧姜黎玫,你比人家大,要更懂事。”
一口黑胡椒牛肉粒嗆在喉嚨里,任尋劇烈地咳嗽起來,磕磕絆絆回答:“嗯,我知道。”
任遇不置一詞,默默吃飯,好像飯桌上的話題皆與他無關,只是回房間做題的時候,落筆頻繁做錯。
一張英語作文,他寫了一個小時,最後皺着眉將紙揉成團,粗躁地扔進垃圾桶,然後起身出門,往任尋卧室走,到門口,敲門的手輔一抬起,又停下了。
他聽到任尋在打電話。
語氣輕鬆明快,時不時夾雜着歡快笑聲,任遇大概能猜到,任尋此刻應該是開着窗吹風,電話那一邊的人和他很熟,又很能聊到一處。
“姜小雨,你爸告訴我爸,我們在同一個畫室,我爸讓我多照顧你。”
“你需要我照顧嗎?你不欺負我就謝謝你了。”
“學騎車?還學?我教你多長時間了,你還是一點進展都沒有。”
“算了,你以後還是坐後座吧。”
......
一樓客廳傳來電視的嘈雜,晚間新聞主持人嗓音沉沉。任父在二樓露台打電話,有淡淡煙味順風而送。
夜風寂寥,心卻不靜。
任遇久久沉默,他站在任尋卧室門口,敲門的手怎麼也落不下去。
最終長長呼了口氣,抹了一把眼角,轉身回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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