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識時務者為俊傑啊奧斯塔!
布洛卡抬頭,拉普蘭德正站在俾斯麥的車頂,雙手插在兜里。她沒有拿突擊步槍,而是把許久未用的雙刀掛在腰間,戰場因為這一個人而瞬間靜了下來。
俾斯麥是最後一個停手的,她不大會看氣氛,這一特點讓她至少在現在這個場面很尷尬。
“愣着幹嘛啊?打架是靠愣着就能打贏的嘛?”似乎是為了掩飾自己的尷尬,俾斯麥大聲說。
“可是......她都出手了,我們打不打也沒什麼區別了吧......”
嘶......你別說,你還真別說!
好像是這麼個理啊!
拉普蘭德都出手了,還要自己幹嘛?
“呃......重要的是態度,態度懂嗎?”
“好好好,我們打我們打......”
於是五名雇傭兵再次舉起武器,開始裝樣子。俾斯麥見狀也沒再說什麼,反正靠這五個人也打不贏,最後還得靠自己。
從萊茵生命時期就培養出的默契讓俾斯麥和拉普蘭德瞬間做好了分工,俾斯麥搶上前去,舉劍直刺奧斯塔的面門。
並沒什麼用。
聚變之星被奧斯塔用腰間藏好的短劍格開。俾斯麥本來就不擅長力量,攻擊被化解自然也在其意料之中,更何況迅捷劍的劍術本來就不在於用勢大力沉的招數令對手擋無可擋,花樣頻出使其無暇顧及才是正道。迅捷劍迅速回收,俾斯麥兩道虛刀先後瞄着奧斯塔的左右腰子劈下。俾斯麥可不在乎對方是不是羅德島幹員,現在的情況是他要搶劫自己,俾斯麥自然是什麼陰險用什麼。
虛刀不可能給對方造成什麼實質性威脅,但是奧斯塔卻不得不防,萬一自己不防,虛招就可瞬間化實,讓自己再起不能。自己小隊裏也沒有什麼薩尼鐵塔來給自己扎針,躺地上可就真的獲得嬰兒般的睡眠了。
繞過五個正在看戲的雇傭兵,拉普蘭德緩步走到布洛卡和賈維的身前。
**清脆的金鐵交鳴聲**
布洛卡拿着圓鋸的雙手微顫,剛才他並沒有看清發生了什麼,只是憑藉著鬥毆培養出的本能將圓鋸橫在胸前,這才擋住了拉普蘭德的一刀,那種巨力布洛卡敢發誓,他在街頭還從來沒有看到過,再看那個發動攻擊的灰白色魯珀,她的一隻刀還在刀鞘中,另一隻卻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到了她的右手中,卻並沒有正常握持,而是在手中舞着花,像是在轉刀。
這個人,自己絕對打不過!
別說自己,團伙里的三個人加在一起,都不夠她一隻手打的!
奧斯塔此刻心中也暗自後悔,荒原中敢於一輛車勇闖天涯的人大多都有一定實力,但是實力又不多,奧斯塔就是看準了這一點才會讓賈維團伙來荒原上劫道。不得不說,開始的時候還挺順利,來的人在他們三個的圍攻之下很快就支撐不住打出GG,誰知道這次竟然碰上這麼個硬茬子。那五個雇傭兵倒是沒什麼,但是一個白毛魯珀,一個藍毛菲林,這倆隨便找出來一個,都可以爆殺自己,更何況兩人一起出來呢?
儘管看起來是奧斯塔和俾斯麥打的有來有回,但是奧斯塔清楚這姐們根本沒用上全力,要不然怎麼光用基礎的橫劈豎挑,一點花活都沒有?那隻白毛魯珀就更別說了,直尺上焊量角器,一看就是高人!
自己當時怎麼就腦子抽了,同意賈維的這個攔路搶劫的計劃呢?
“你們只有這點實力的話,可是會死的!雖然再強也只會死,啊哈哈哈哈!”
拉普蘭德彷彿回到了還沒有被俾斯麥找到時候癲狂的樣子,一舉一動都充滿了對賈維兩人的嘲諷,但是依然沒有急着出招,只是不時地朝其中一人揮一下刀,引得後者慌忙招架后卻又突然收手,像看小丑一樣看賈維。
另一邊,俾斯麥箭步上前突刺,奧斯塔側身躲過,然而緊接着俾斯麥反身一劍劈在奧斯塔的短劍上,雖然力道不大,可角度剛好,短劍瞬間脫手,插在敘拉古荒原的黃沙之中。
俾斯麥的不善於近戰,當然是相對於拉普蘭德這種離譜的人來說,面對奧斯塔,俾斯麥簡直像打小孩子一樣,現在他的劍插在地上,釘槍里只剩五顆釘,他還能怎麼樣?
等等,還剩五顆釘?
俾斯麥猛地回頭,發現那把釘槍已經對準了自己,奧斯塔朝自己露出了一個微笑,然後......
“啪”一聲扔掉釘槍,舉起了雙手。
開玩笑,現在收手自己還能活,要是這五顆釘子真發射出去,自己來不來得及重新裝填不說,就算能來得及,對面的倆姐們不會斬箭術嗎?所以奧斯塔乾脆直接投降,留着賈維和布洛卡兩人一臉懵逼。
“我們三個人有眼不識泰山,冒犯了您二位,還希望您高抬貴手,放過我們仨......”
“不要。”俾斯麥拒絕的很乾脆,“你們把我拽倒,搶我東西,直接就這麼走了,不大合適吧?”
“是不合適,那您的意思是......”
“跟我們走一趟,去麥克米倫。”似乎是看到奧斯塔臉上畏懼的神情,俾斯麥出聲安慰,“放心,不會把你們交給法庭或者隨便哪個家族的,我們只是去平息一下事情的餘波。”
於是俾斯麥停滯許久的車子再次發動,後座上又多出來了三個人,變得稍微有些擁擠,但這關俾斯麥什麼事?被擠的又不是她和拉普蘭德,她現在只管開車,然後讓佛羅倫薩的那幫傢伙吃點苦頭。
在音響輕快的爵士樂中,麵包車轉向麥克米倫方向,油門加滿,車后揚起漫天塵土。
進入麥克米倫的過程和進入首都的也沒什麼差別,唯一的不同之處就是麥克米倫的警察要更加不負責一點,隨便查了查身份證就放進去了。
不對,敘拉古好像沒有警察,俾斯麥想。
啊那就更無所謂了,反正找家族的麻煩也不會被追責。
當把車挺好,眾人找了個酒店(花的當然是帕特西婭的錢)住下后,俾斯麥當即打聽最近的酒館在哪裏。畢竟不管是哪個移動城邦,酒館一直是一個重要的消息來源。自己要是想知道佛羅倫薩家族的總部,或許還真的非去那裏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