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野(一)似水流年
「啪」的一聲,一記巴掌重重甩在女人臉上
無論為了什麼事,不論是男人還是女人,一個巴掌賞在臉上對誰都一樣是種極盡的污辱。
老實人都可能因此發飆,遑論一名遠嫁他鄉,性如烈火的女人。
但女人卻是一句不吭,收拾好行李,左手拉着剛會說話的兒子,右手抱着襁褓女兒,走向鎮外渡口,欲乘船進入首都,搭艦出國,回返娘家。
方出村鎮,逕往渡口,卻見一名十幾歲的小夥子佔住道路。
女人一見那小夥子,冷道:「檜仔,你要幹嘛?」
「昶哥拜託我來請您回去……」
「讓開!」
「大嫂!我知道您很生氣,昶哥動手是不對,但請您體諒他在事業上不得志……」
「他不得志!就可以每天喝酒,就可以打我,要我們全家陪葬嗎?給我讓開!」
「大嫂……」
女人見他始終不讓,當即回頭對兒子說道:「去旁邊等!」束緊襁褓育嬰帶,雙掌一撮,眼看便要動手。
檜仔趕緊說道:「大嫂!我不能對您動手,是昶哥要我傳話,說只要您願意回去,他什麼條件都答應!」
女人依然冷漠,但舉起的雙掌也慢慢垂下:「這種廢話也要人代傳……」
「昶哥他…在準備跟您道歉……」
「打我一巴掌,一句道歉就想了事,哪有這麼便宜!」
「這……」
「你不是說他什麼條件都答應嗎!既然他在所有人面前承諾我要對我一生一世,現在我也要他在所有人面前跟我道歉!」
說來夫妻吵架難免,多半床頭吵床尾和,但要一個一家之主把家門內的事公諸於眾,絕對是能讓人說嘴一輩子的事。
檜仔聞言,先是呆愣一陣,隨即臉露理解淺笑,一個擺手,答應下來,請嫂子回頭。
女人名叫丁雨蘭,從萬朝天國的川都一帶遠嫁凡爾莎,一直以來相夫教子,過的都是簡單樸素的生活,住的地方也是遠僻塵外的東北小漁鎮――一個不到半天,消息徑走的村鎮。
待丁雨蘭與檜仔一同回到村鎮外的主厝時,便見家門外站滿了人,幾乎所有認識的人都到了。門前立着一塊招牌告示,上寫:「餐館席開三日,全部免費」。
丁雨蘭回頭望向檜仔,就見檜仔微微一笑,道:「想必昶哥應該是在準備這個……」
不料大吵一架,丈夫仍不忘妻子的脾性,四周目光投來,丁雨蘭登感理虧赧顏,隨又自想這就是丈夫逼她和好的一招,自己也不相信好要面子的丈夫會真的當眾道歉,當即挺了挺身子,牽着兒子走過人群,來到餐館大門前。
就見丈夫劉國昶碩胖的身軀坐在店內,彷彿自知理虧,低頭不言,一見她到,面無表情的起身走來。
數年夫妻在眼前晃過,即使生活並不理想,也沒曾想過就此放棄,自也曉得丈夫不得不放棄夢想的犧牲,但那一巴掌卻是如此狠絕的打在臉上,也狠狠印在心裏。
丁雨蘭忍着眼眶中打轉的委屈,冷顏以對,冷道:「你到底想要我怎麼樣?」
卻見劉國昶二話不說,當着所有人的面,對着妻子屈膝跪了下去,只單單說了三個字:「對不起……」
丁雨蘭被這舉動嚇得退了一步,她不料丈夫真能不顧臉面,為了她低聲下氣的當眾道歉,怒氣已消了泰半,但臉上的恥辱讓她拉不下臉,重重一個耳光甩了回去,隨即一招家傳掌法「火鳳掌」印在丈夫的肩頭,將他碩胖身軀一掌打得倒飛入屋,背脊撞上桌椅,口溢鮮血。
兒子已被媽媽駭人的模樣嚇得哭了出來,丁雨蘭雖擔心下手過重,仍故作怒火衝冠,大聲喝道:「以後不準在我面前喝酒!」說着便帶兒女復回二樓。
劉國昶揮了揮手婉拒檜仔的扶助,一抹嘴角,起身招呼眾人就坐點餐,由頭到尾,不發一語。
雖說席開三日,但有誰好意思藉他人家務事佔人便宜,多半都簡單吃了一餐便告辭回府。
自此之後,眾人皆知,這家「聽風小築」裏真正當家做主的是誰,但明白人也會了解,一個能當家做主的女人背後,總會有個默默付出的男人……
宴席開不成三日,日子還是得繼續過,而酒當然也是繼續喝,一家子免不了吵吵鬧鬧,但吵到後來,兩人都會跟這次一樣,忘記是為了什麼芝麻綠豆大的事而吵。
吵著吵著……就不知不覺吵了將近二十年,且夫妻感情還能越吵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