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陳夢成犯罪嫌疑人
劉浪皺起眉頭把嘴巴湊到陳夢耳邊:“那我……是報警呢還是不報警?”
陳夢回過神來,瞪了他一眼:“你說呢?”
劉浪拍拍胸脯:“也可以不報!我就當不知道!”
陳夢苦笑道:“你是要包庇我?去你的,真不是我殺的!”
劉浪鬆了口氣,但還是很懷疑:“那你是怎麼知道的?”
陳夢嘆了口氣:“很難跟你解釋。你就說我們意外發現的吧!其他的交給警察。”
的確很難解釋。
他之前有個妹妹。在他十歲、妹妹七歲那年,他夢見妹妹失足跌落樓梯,第二天妹妹果然從樓梯跌落,傷勢過重死了。這件事在他心裏一直是個陰影。
從那以後,他還夢見他的一位授課老師跳樓,夢見他的一位領導出了車禍,夢見自己買的股票第二天漲停,竟然都一一成真。
如今怎麼跟警察解釋?
恐怕越描越黑。
很快警察和法醫到了,幾輛車剛停靠到路邊,在周邊釣魚的居民全都好奇地想要圍觀。警察怕現場被破壞,迅速拉起了警戒線。
撈屍隊馬上對屍體進行打撈。
兩個警察在向陳夢、劉浪簡單問話。剛問幾句,吳晗的屍體就被打撈了上來。穿着裙子,膚色已經發白,胸口插着一把尖刀。看來兇手是先插了她一刀,再把她拋屍河中。
站在警戒線外圍觀的人馬上議論紛紛。
“這麼年輕、這麼漂亮的小姑娘就這麼死了,多可惜呀!”
“就是,看年齡也就二十來歲!”
“會不會是搶劫,見色起意,將人殺害了?”
“你傻呀?這年頭誰出門帶現金?搶啥?依我看,肯定是情殺!”
陳夢劉浪這邊。
警察問:“你跟死者認識?”
陳夢點頭:“她叫吳晗,我以前女朋友,交往過三個月。”
警察:“上一次見她什麼時候?”
陳夢看了劉浪一眼:“得……得三年了吧!”
劉浪點點頭:“有了!三年前我們集體分手,開始創業,從那時候起就沒見着了。”
警察有點好奇:“分手還能集體?”
劉浪笑道:“可不是嘛!我和我們老大雖說只是兩個人,但也是集體。他分我也分!”
警察:“嚴肅點兒!問話呢!”
劉浪閉嘴。
警察盯着陳夢:“發現她屍體真是個巧合?”
陳夢點頭:“是巧合!三年沒見,我也不知道她發生了些什麼?”
警察:“你和吳晗分手的時候鬧過矛盾嗎?”
陳夢有些不滿:“您懷疑我是殺人兇手?我可是報案者!”
另一個警察笑了:“你不知道在凶殺案里,有相當一部分,報案者就是兇手?問你什麼照實回答就是了!我們也是循例問話。對破案有價值的線索多提供一些,這也是你的義務。”
陳夢有些無奈:“好吧。我們分手的時候她嫌棄我家境不富裕……”
劉浪補充:“就是窮……”
陳夢狠狠瞪了他一眼:“不說話會死?”
劉浪趕緊閉上嘴巴。
陳夢接著說:“要跟我分手,我也答應了。剛開始倒是沒什麼,分就分唄。過了半個月不到,她跟我聯繫過一次。這也是我們最後一次聯繫。”
警察提高警惕:“她最後一次跟你聯繫,說的什麼?”
陳夢苦笑道:“跟我要分手費,畢竟相處了三個月嘛。要三十萬……”
劉浪有些驚訝:“老大,這事你怎麼沒跟我說過?三個月就要三十萬,她是鑲了鑽石還是貼金了?還真敢要。你沒給她吧?”
陳夢苦笑道:“我哪有三十萬?最後講了講價,給了三千。”
警察發現他手上戴着的名表。
“你沒錢?這塊表至少五十萬吧?”
陳夢點頭:“對,我這塊表得六十來萬。您看他那塊?也得五十萬。”
劉浪得意地搖了搖手,曬了曬名表。
“這是我們兄弟倆後來賺錢了,一人買了一塊表。”陳夢實話實話,“但三年前,我們還真是連飯都吃不上。那種環境下能給她三千,已經是我所有家當了,還連吃了幾天泡麵。”
劉浪補充:“這就是愛情的代價,哦不,衝動的懲罰。”
警察最後問了一個關鍵問題:“剛才法醫初步判斷,吳晗死亡時間大約在昨天凌晨一點左右,那時候你們倆在什麼地方?”
劉浪有些無語:“三更半夜的,當然在家睡覺,不然呢?”
陳夢點點頭:“的確是,昨天到現在我倆一直在一塊兒。”
警察:“有什麼證據證明嗎?”
劉浪搶着答道:“我們不是賺錢了嗎?最近搬到君臨天下小區的新房。到處是監控,你們可以看監控呀。從公司回來后我就在家裏打遊戲,他在家裏看書,我倆沒出去過。”
警察一邊記錄一邊點頭:“我們會核實的。有什麼事會給你們打電話。這幾天你們不要離城。”
陳夢無異議。
劉浪有些不滿:“還真把我倆當嫌疑人了。”
剛回到家,劉浪就衝進去洗了個澡,一出來就濕着頭髮對陳夢說:“真晦氣!今晚無論如何,咱倆都要到會所去找找小姑娘沖沖喜。”
陳夢還在沙發上發愣,沒聽清他說什麼:“啥?你有喜?要結婚了?你什麼時候把人家小姑娘肚子搞大了?”
劉浪無語:“……”
陳夢和劉浪下午就接到公安局電話,說要補充問話。剛到局裏就被分開審訊。
陳夢那邊。
警察一臉冰霜:“我們查看了你們小區的監控,你們回來后的確沒出去過……”
陳夢:“對啊,然後呢?”
警察很嚴肅:“這是你故意製造不在場證據。實際上你夜裏出去了!”
陳夢一臉無辜:“不可能!我怎麼出去?從窗戶飛出去?我住的可是24層!”
警察打開電視畫面:“看完這個看你還怎麼狡辯?”
陳夢忐忑不安地看着電視屏幕。
電視裏播放的是他所住的小區附近大馬路的監控視頻,夜裏將近十二點,一個人從監控盲區突然進入了監控畫面。從衣着身形來看,跟陳夢很像。
那個人突然朝着鏡頭轉過臉,嚇了陳夢一大跳:那不正是自己嗎?
只見畫面中的“陳夢”坐上自己的寶馬,朝着這座城市的西南方向開去,往西南方向開十來公里,正是小河命案的方向。
難怪自己早上看油表,發現油少了。
監控畫面顯示,那輛寶馬一直到了河邊公路才停下來,“陳夢”下了車,步行走出了畫面。
再往下,就看不到什麼了。
因為小河垂釣的地方,沒有安裝監控。
但這足以證明“陳夢”昨晚夜裏十二點去過小河邊,而且正是發生命案的現場。
陳夢懵了,看着畫面,半天說不出話來。
警察有些得意:“怎麼樣?可以從實招來了吧?”在他眼裏,這件案子可以結案了。
兇手就是陳夢。
劉浪那邊。
警察:“你朋友已經招了,你還敢包庇?你可知道包庇也是犯罪?”
劉浪搖搖頭:“老大絕對不是兇手!昨晚到今天早上我們一直在家,我可以證明。”
警察:“監控已經證明陳夢昨晚去了兇殺現場!你還敢替他狡辯?”
劉浪低頭想了會兒,突然一拍大腿,像是想起了什麼,紅着臉說道:“或許我真可以證明!但我需要回一趟家。你們可以找人跟着我。”
小半天後,劉浪出具了一樣證據。
那是一個微型攝像機。
就安裝在陳夢的房間。
裏邊記錄了陳夢昨晚十一點進房間后一直沒出來,睡覺期間也沒什麼太異常的動作,只是偶爾翻了翻身。唯一不太正常的就是早上醒過來的時候驚叫了一聲,看來是做了什麼噩夢。
這次輪到警察懵了。
房間裏那個如果是陳夢,出現路邊並駕車到小河邊的的那個,又是誰?
很明顯,陳夢確實在家裏,沒出門。
他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據,儘管不能盡數洗脫嫌疑,也只好暫時把他先放了,只是交代讓他留在城裏隨時聽候傳喚。
陳夢也很鬱悶:小河邊那個人真是我?我真是兇手?
不會是我的夢又在作怪吧?
回到家裏,陳夢問:“聽說你在我房裏安裝了微型攝像機?”
劉浪低下頭,有些慚愧:“前些天你不是回老家了嗎?我帶了個女人回來。你的房間寬敞,床舒服,我就自作主張借用了你的房間做了些男人都會做的事……”
陳夢:“這跟攝像有什麼關係?說重點!”
劉浪的臉更紅了:“我這不是想記錄點美好畫面嗎?哪知道她一走,我倒是把這事給忘了。忘得一乾二淨!要不是你出了這檔子事兒,我都沒想起來!”
一想到那張記錄晶片被留在局裏,又忍不住嘆了一聲:“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