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深度恐懼、化身怪物、壞血病、楓糖漿、金幣
深度恐懼:當面對未知事物時,人類會自內心深處升起一種興奮而又壓抑的情緒,這便是深度恐懼。深度恐懼會隨着所見事物的神秘程度疊加,越是神秘之物,其增加的深度恐懼越多,當深度恐懼達到一定高度后,人會難以抑制的發狂,尤其在短時間內深度恐懼數量激增,發狂的概率將更大,但每個人面對深度恐懼的接受程度不同,常人最多只能接受三個深度恐懼,而攝取過魔葯的所謂非凡者,卻能接受至少十個深度恐懼。這算不上是詛咒,更像是上天給予的恩賜,它能讓人脫胎換骨,形成所謂的“腦內之眼”,洞悉一切用肉眼看不見的事物。當深度恐懼累積到一定量級,所見事物將有所不同,能感知到更為艷麗的色彩,能透過迷霧看清事物的本質。深度恐懼又被稱為“烏鴉之眼”,人們認為,烏鴉的眼睛能看到許多人類所不可見之物,如果某個人的精神足夠強大,他便能聚集和承受更多的深度恐懼,但目前為止,沒人知道深度恐懼到達極限后,會有怎樣的不可思議的變化,甚至沒人知道,該以何種方式積累深度恐懼,要知道那些神秘的禁忌物,可不是一般人所能接觸到的,許多更是常人避之不及的。猩紅之夜,那位深度恐懼達到九十九的獵人,渴望通過月亮接受第一百個深度恐懼,以此解開生命的秘密,他所帶領的那群曾在惡兆戰爭中大放異彩的喪鐘獵人們,為他尋來儀式物,進行最後的儀式。然而,一把突如其來的尖刀,貫穿了那位獵人的胸膛,喪鐘獵人中出現了叛徒,他們為了奪取獵人那龐大的深度恐懼,而計劃出這場陰謀。在刺死獵人後,他們吞下獵人的脊髓,瓜分那九十九個深度恐懼,卻又在短時間內因無法承受深度恐懼而發狂,化身為殘暴的殺人機器,最終,他們從喪鐘獵人們的圍攻中殺出一條血路,並成功逃亡。這件事激怒了獵人的養女伊乎席爾女王,及其餘的喪鐘獵人,為此他們不惜發動戰爭,向三位叛徒逃往的舊帝國宣戰。這是暨惡兆戰爭后展開的第一場人類戰爭,但戰爭雙方皆為服用過魔葯的非凡能力者,因此又被稱之為非凡戰爭,導火索正是那位有望透過月亮凝視真理的獵人,可惜他最終沒能邁出那一步。最後,他的遺體被葬在萊茵河畔的山毛櫸樹下,在他死後,獵人們尊稱他為受難者。
化身怪物:身穿華服的面目全非的怪物,它們甚至在變成怪物后,還守在自己的王位旁,貪戀自己的權位,它們的慾望已然化作它們此刻猙獰的容貌,這便是為了永生,而不得不付出的代價!在月下,在黎明前夕,這些淪為怪物的貴族已然瘋狂,他們畸變成為非同尋常的怪物,有的像凶狼,有的像得了腐爛病的病人,有的像畸形的嬰兒。它們已然神志不清了,發出肆無忌憚的怪異的笑聲,畸變后的軀體顫抖和痙攣,此種墮落氣息誘發了惡兆,不久后,惡兆喪鐘響起,異常的太陽與月亮便浮現在城堡上空,並降下令人驚懼難安的魔雨。歡愉走向末路,繁榮的偽裝被撕碎,一切美好都在頃刻間崩塌。
壞血病:此種怪病,往往只在海上發作,病人常是經常出海的水手,因此又得名水手病。這種疾病,在發作時很令人悸動,它會導致全身出血,眼睛、牙齦、身體,均會出現不同程度的出血癥狀,並生出一種厭世情緒,奇怪的是,這種怪病一般只出現在隨船出海的水手身上。不禁令人心生聯想,是否是海洋帶來了這種怪病,還是船隻的不斷搖晃使船員身體異樣。如果將這種怪病與海洋聯繫,
便會生出許多可怕的猜測,難道是海上魔鬼在作祟,已看不見的狀態在吸食人血?的確有船員這麼認為,因此在晚上,他們選擇扎堆睡眠,並且會往身上塗抹新鮮魚血,或許會很腥,但船員認為這樣一來,那海上魔鬼便會選擇去吃魚血,這聽上去有些荒誕,不過在那個愚昧年代,許多事情本就是荒誕的。身處本時代的人們,總會做些在後世看來愚蠢無知的事情,到了後來,當某位著名醫生髮現船員在海上很難吃到蔬菜時,他似乎找到了病因,並鼓勵水手們多吃蔬菜,尤其是攝入柑橘或檸檬,只要每天來上一杯檸檬水,壞血病便很難找到船員身上了。得知了治癒方法的胖舵手一拍腦門,恍然大悟道:“噢,原來檸檬就可以趕走海上魔鬼,看來它很討厭酸味……西蒙.懷特,你說壞血病和海上魔鬼毫無關係?可那艘從霧海飄來的死人船,又該作何解釋?”
楓糖漿:楓葉之國以廣布大量楓槭樹而聞名,當秋意漸濃,楓葉便會越發鮮艷,形成一片無比壯麗的奇觀,在落葉中起舞,這該多麼浪漫?在楓樹中,有一種名為糖楓的樹種,因其汁液內含有大量糖分而聞名,樹榦內蘊藏的汁液,將是熬制楓糖漿的主要原料。在某個季節,人們開始收集糖楓的汁液,在粗壯的樹榦上打孔,接上管子,讓管子流進鐵桶里,最後放進鍋里烹煮出多餘水分,留下的金黃色半透明狀,如蜂蜜一般的粘稠液體,便是楓糖漿,這項製作楓糖漿的古老工藝從未失傳,且延續至今。楓糖漿作為楓葉之國的特產,因其氣味特別,售價高昂,且具有藥效而聞名,曾專供於皇室貴族,對於那些渴望在歌劇院一展歌喉的歌者而言,楓糖漿也無疑是用來滋潤喉嚨的最佳保養品。在蔗糖還未被發現和引進的年代,伊莎貝爾大陸的人們主要依靠三種途徑獲得糖分,分別是:蜂蜜、麥芽糖、楓糖漿。
金幣:在貨幣未盛行以前,黃金是唯一的通用貨幣,在貨幣盛行之後,黃金仍是通用貨幣,一塊指甲蓋大小的黃金便相當於一百磅,一百磅又等於兩千先令,約等於兩萬五千便士,相較於後來發行的正統貨幣,曾經貴族群體更熱衷於使用黃金,因為他們常常是大額消費,出手闊綽。大多數年輕貴族在惡兆來臨時仍在享樂,他們行為舉止優雅,每天唯一要考慮的就是如何穿一身像樣的衣服,該挑選哪根手杖、哪頂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