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和雙面人不一樣,企鵝人在冰山俱樂部里熱烈歡迎了格里菲斯的到來。
到底還是生意人會來事。格里菲斯在金碧輝煌的大廳里笑着和企鵝人推杯交盞,口頭上達成了不少協議。
只是口頭上。
企鵝人只用了半個小時就在雙方的故意配合下一口一個“朋友”,一口一個“老弟”親密的喊了起來,雖然臉上笑意連連,心裏卻是不怎麼愉快地嘀咕起來。
現在的年輕人一個比一個鬼精。
據他的眼線彙報,上午格萊斯頓和雙面人達成了至少兩項業務合作,而帶給他了什麼?從韋恩大廈對面甜品店買的一大盒奶油泡芙和巧克力甜甜圈!
該死的,他是哥譚地下之王,不是他們家對面和藹的山姆叔叔。
但企鵝人可不會因為這個就對格里菲斯甩臉色,他們都是生意人,和氣生財,就連他自己也不會一見面就和別人談生意,在社交禮儀中總得寒暄個一兩次才好進行商業往來——格萊斯頓和雙面人直接交易證明他們只是普通的交易關係,沒打算談人情。企鵝人這麼對自己說。
“很久都沒有人願意送我奶油泡芙了。”企鵝人笑着把奶油泡芙塞進嘴裏,事實上是沒人敢送,哥譚這邊一般都是給他送名貴的奢侈品,錢,股份之類的,“但其實我挺喜歡吃這個,你是怎麼想到送我這個的?”
性感的兔女郎為格里菲斯的高腳杯蓄滿酒液,深紅色的葡萄酒在燈光下晃動,看起來誘人極了。
但格里菲斯覺得,這和他以前十美元買的味道都差不多。
“我聽雙面人說您喜歡吃這個,那一家甜品店在哥譚的好評率最高。”
企鵝人頓時覺得嘴裏的奶油甜到發膩,懷疑這是不是雙面人想讓他得糖尿病下的套。
“而且以您的身份什麼珍寶沒有見識過,給您送那些未免落入俗套。”格里菲斯靦腆的笑了笑,表現得真像個剛畢業的鄰家大學生,“而且我們公司現在只產金礦,高端產品也沒搞出來,總不能拉一箱黃金當見面禮吧。”
企鵝人適時的笑了起來,“你可真會開玩笑。”
該死的雙面人,去他的奶油泡芙,為什麼不能?他就喜歡這個!誰會嫌錢多!
“不過親愛的格里菲斯,你還是年輕了些,一開始暴露出來自己的身家在哥譚可不是一件好事,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煩。”企鵝人面帶擔憂的提醒他,這次他可是真心的,畢竟格萊斯特公司的業務和他沒什麼衝突,他很樂意有一個有錢的鄰居,如果在有錢的同時又傻又天真那就更好了。
“咱們倆都是白手起家的人,你想要成就一番事業的心情我也能理解,但是哥譚不是一個適合發育的地方。”企鵝人調查過格里菲斯的簡歷,再看着他眼眶裏的黑眼圈,也有了一絲惜才之心,“我看你們公司的總部在中心城?那裏就挺不錯。”他還聽過手下們閑聊說以後要去中心城養老呢。
“哦,沒錯,中心城。”格里菲斯點點頭,“我們在哥譚這邊的重點會是慈善事業,或者是沾一點點娛樂,刺激消費提供更多就業崗位,這都是我們企業家義不容辭的責任。”
企鵝人眯了眯眼,什麼意思,在我旁邊跟我搶人頭?
“半個月前我剛被哥譚的社會人員按在地上打了一頓,”格里菲斯毫不羞恥地自爆,如果這件事讓他在紐約的同事知道了,他會感到很羞恥,但是這是個哥譚人,他查過了,企鵝人就經常被蝙蝠俠他們按着打,蝙蝠俠就算了,羅賓看起來可是未成年。這麼一算他甚至有一些驕傲——他那晚可是獨自面對了四個壯漢。
“回到家時我就在想,是什麼讓這個城市的犯罪率這麼高。後來我想明白了,是因為工作崗位不夠多啊。正是因為工作崗位不夠多,才會有這麼多社會閑散人員。”
企鵝人也嚴肅起來,跟着點了點頭。心裏卻想:你想明白個屁!
“你們哥譚人真的挺卷,兩米高的壯漢都只能淪為打手,過着朝不保夕的生活,而我們礦場包吃包住,待遇豐厚,卻只能招來些身嬌體弱遊手好閒的混混。”想到這裏格里菲斯就來氣,“這可真是太不公平了。”
企鵝人喝酒的動作頓了頓。他就知道,哥譚人沒有幾個心不是黑的。
但作為一個科波特,沒有他掙不到的錢。不就是勞動力嗎?哥譚最不缺會使力氣的人,比如經常騷擾他們的小丑幫和泥巴幫,這種到處亂跳的老鼠屎只會影響他地盤裏的治安環境,就該丟到哥譚外發揮一下剩餘價值。
“我忽然想到,如果你缺人手的話,我這邊有點人脈能幫得上忙。”企鵝人和格里菲斯交換了一個意味深長的眼神,“保證安全,而且價格方面……”
“那都好說,我不缺錢,也相信科波特先生的人品。”格里菲斯違心的說,“您可是哥譚最講信用的生意人。”
“感謝你的信任格里菲斯。”企鵝人感動地說,心裏開始盤算着把哪個老對頭丟去挖礦。
“……而且您這邊的治安算得上是哥譚最好的,一個強大的鄰居總會讓人更加安心,尤其是我們只是個開礦的,也沒有什麼背景,不管在哪個城市都不容易。”說著,格里菲斯給身後的保鏢打了個手勢。
戴墨鏡的臨時秘書恭敬地遞給企鵝人一沓紙。
企鵝人滿意地翻了翻上交的“保護費”。
不錯,還挺上道,他喜歡爽快又大方的有錢人。
“放心吧格里菲斯,你是科波特的朋友,我可不會讓朋友在哥譚吃虧。”他笑起來多了幾分真情實感,誰會拒絕一個有錢的朋友呢。
只是他的傻白甜鄰居夢破碎了。
“謝謝你奧斯瓦爾德,我還有個問題想問問,”格里菲斯環顧周圍,悄悄湊到他耳朵邊,“你有私營監獄老闆的聯繫方式嗎?”
企鵝人沉默了片刻:“……這種廉價勞動力在哥譚可是很搶手的,你競爭不過我們。”
“那你覺得我開個私營監獄怎麼樣?多一間監獄,街頭就會少一個小丑——我是說罪犯。”格里菲斯接着問。“監獄多了,警察們就沒有理由把他們關兩天就放出來了。”
企鵝人笑了出來,天真的外地人,可愛的年輕人,倒是真敢想。
不過他也能理解年輕人的雄心,開監獄聽起來總比建立犯罪工會的想法更靠譜。
[你是怎麼想的,宿主?]出來之後,系統十分疑惑,[你表現的就像個什麼都不懂的暴發戶。]
“我確實就是暴發戶,能懂什麼?怎麼和企鵝人打交道?我們家可一直乾的是正經生意。”走在回酒店的路上,格里菲斯和系統交流。
身後的保鏢只覺得自家僱主心情不好,腳下生風。
“一個天真的什麼都不懂的鄰居總比一個心機深沉的競爭者強,我可不打算在哥譚做什麼大事。”說著他厭惡的皺着眉,“要不是工作需要我可不會再踏進哥譚一步,該死的,哪怕呼吸一口哥譚的空氣都讓我覺得噁心。”
系統心想,你覺得噁心那肯定是被小丑幫打的,要不然——
[難道你還在意蝙蝠俠給你錢的那回事?]
“沒有的事。”格里菲斯矢口否認,“我只是覺得,找蝙蝠女這種事真的很麻煩,我們來兩次了,一隻蝙蝠都沒見到,只得了一百——一隻蝙蝠鏢。該死的,只有這個我怎麼找人?我又不是狗,我——”
突然,格里菲斯停下了腳步。
“等等,系統。我知道應該怎麼做了。我需要一隻狗。”沒管周圍的保鏢,格里菲斯往周圍看了看,朝着街角偷窺他的一隻流浪狗招了招手。
“過來,乖狗狗。”格里菲斯蹲下來,拍拍手,看着那團髒兮兮的灰色小心翼翼的湊過來。“親愛的,如果你願意的話,我可以給你一份工作……”
“嗷嗚——”
清晨,哥譚機場。
格里菲斯舉着他包裹着紗布的左手,在保鏢的護衛下走向登機坪,腦子裏和系統抱怨。
“……一隻聽話的,聰明的,不咬人的狗!瞧見沒?就連哥譚的狗都和我不對付!該死的哥譚!我要去中心城買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