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樓梯
方清芷說:“聰明人早該知道,就算吃了強扭的瓜,也不一定能嘗到甜。”
陳修澤說:“我只吃瓜,不在乎它甜或不甜。”
方清芷不理他,她講不過對方,只去廚房中做飯,此時夜深人靜,周圍的人大多睡下了,沒有聲響。陳修澤進了廚房,挽起衣袖,擰開水龍頭,洗了洗手。
他說:“我也餓了,借用你的廚房,做些東西吃。”
方清芷說:“隨便。”
她還是有些暈,水壺中有燒開的水,倒出,慢慢地喝。現今體溫漸漸降下,方清芷也不怕陳修澤會對一個病人做什麼——還能做什麼呢?陳修澤平時也不喜歡毫無互動的結,合,更何況現在她只有力氣同他吵架,也將所有力氣用來吵架。
方清芷煮了雙人份的面,陳修澤簡單炒了兩個菜。兩個人,一個在單人沙發上剛睡醒,另一個生着病,下午又結結實實吵一架,現在都累了,一塊兒在木桌上吃飯,誰都不肯再開口——
想說,又怕一句話又要引來爭吵。
就像玩搭建積木金字塔,誘惑你往上再放一塊兒,又怕這一塊兒導致事態走向不可挽回的分崩離析。
吃過飯,陳修澤看着方清芷又喝了葯,才起身走,他的手杖仍在他昨日放的地方,孤零零的,平時怒吼的獅子此刻斜斜依靠着木質櫥櫃,好似被母獅趕走的落寞獅王。
方清芷低頭喝水,她喉嚨又痛又干。
陳修澤俯身,從暗暗陰影中拿過手杖,摸了摸上面的獅子,忽然開口:“這根手杖,是我做了第一身定製西裝時訂購的。我之前沒有用過手杖,只往那只有殘疾的鞋中墊一些鞋墊,這樣,瞧起來,外表也不像個跛子,走路也正常。”
方清芷咽下涼涼的水,她放下水杯。
燈光照了她一身,猶在病中,頭髮散亂蓬鬆,只穿了一件淡淡杏花色的長袖裙。
這樣暗的燈光,她的手臂和臉都好似散發著朦朧柔美的光。
陳修澤知那並非柔軟的光芒,而是如光般敏銳的細密尖刺。
那是她唯一能用來自保的東西。
陳修澤平靜地說:“現在想想,當時做法也不過是欲蓋彌彰,墊的鞋墊再精準無誤,仍舊會被譏諷是瘸子。所以我不再往鞋中墊東西,我定製了這柄手杖。我的確跛足,但那又如何,我只是腿有殘疾,他們殘疾的是腦子,豈不是更可憐。”
從那之後,誰再當著面嘲笑,陳修澤能用這柄手杖擊碎對方的骨頭。
他的指腹輕柔地撫摸着怒吼的獅頭:“一晃眼,七年過去了。這根手杖,也換了多次底座、桿身,獅子也重新澆築、打磨過。”
七年前,陳修澤擁有了自己第一套手工定製西裝,成功成為孟久歌手下獨當一面的那個人。也是七年了,陳修澤挺過一次又一次的陷害、刺殺,一步步走了上來。
他身邊的兄弟,七年來剩下的不多了,唯獨這根手杖,始終跟着他。
陳修澤用這個手杖,用了七年。上面沾過血,獅子重新鑄過兩次,底部的銀制換過十五次,就連手杖主體,也在懲戒叛徒時被狠狠抽斷,又重新換了一根新的,還是原本的尺寸,原本合手的東西,他還繼續用着。
不知如今的手杖是否還是開頭的那個,但人人都會稱讚一聲陳修澤念舊,重感情。
除了方清芷。
她認定他只將她當作情婦。
她眼中,他不過是個沒讀過幾年書、強行將她擄走的瘸子。
她本應是好學生,將來擇偶對象應當也是優秀的醫生或者律師。
陳修澤微笑:“不知道為什麼,忽然想對你說這些,大約我剛才也睡糊塗了。你就當這是夢話,不用往心中去。”
方清芷的頭髮烏黑如雲,她站在燈下,不說話。
陳修澤欲言又止,頓了頓,握着那柄手杖,慢慢地出門,沒有對方清芷說一句話。
他輕輕關上門。
方清芷坐在桌前,指尖摩挲着玻璃杯杯身,半晌,她起身,走到窗邊。
明月高懸,冷風吹得樹枝搖晃,她看見陳修澤孤身一人,握着手杖,微微跛着在寂靜的夜裏行走,安靜到好似一片殘缺、逆着風行走的樹葉。
方清芷怔怔地在窗邊站了許久,直到瞧不見他,才轉身回卧室。
陳修澤晚上給她買的那些食物,都放在打包盒中,安靜地放在柜子上,一盒又一盒。
方清芷已經吃過飯了,但她還是抱着這些,坐在桌子邊,打開。
已經涼透了,面也坨在一起,更不要說魚丸和沙嗲這些東西,冷了后,風味大打折扣,方清芷一個人坐在桌邊,仍舊慢慢地用筷子挑着吃,吃了一半,她將東西收起,全都丟進垃圾桶。
方清芷不知自己怎麼了。
她忽然看不清自己的未來了,好似飄蕩在黑暗的海上,沒有燈,沒有方向,沒有任何能引她行走的光亮。
她是渺茫海上一艘微小的船。
往後一周,溫慧寧又來探望了方清芷兩次,她的病漸漸好了,也開始正常去書店裏打工。溫慧寧知道她的專業,提議要不要來公司實習,為她開薪水,被方清芷婉拒了。俞家豪來找過方清芷一次,只說梁其頌養好傷、能下床后就離開了。
俞家豪也不知他去了哪裏,只有封信轉交給方清芷。
展開信,方清芷只看到一行鋼筆字,是梁其頌寫下的。
「南來北往隨征雁,行路艱難。」
俞家豪讀不懂,探頭,疑惑:“什麼意思?”
方清芷合上信,微笑:“是一首詞,他有自己的規劃。”
俞家豪嘆息:“我就是不懂你們說的話,沒意思,神神秘秘。”
——哪裏神秘呢?
梁其頌單單拆了這一句詞,後面還有:
「青泥小劍關,紅葉湓江岸,白草連雲棧。
功名半紙,風雪千山」
梁其頌未說出口的,都在後面。
他知道方清芷懂。
這是梁其頌的選擇。
方清芷低頭,將紙裁成正方形,折了折,折成一隻千紙鶴,輕輕放在能曬到太陽的室外郵筒上。
她忽然想起陳修澤那個用了七年、經過無數次零件更換的手杖。
陳修澤認為那根跟了七年的手杖還是原來的那根,但只不到一年,方清芷已經確認今日的梁其頌已經不再是昨日的梁其頌了。
她仰臉,微微眯了眼,手搭在眼帘前:“今天太陽好熱啊。”
天氣仍舊一天天熱下去。
直到開學,倒是最熱的時候,阿賢過來了。
阿賢臉上的疤痕明顯淡了些,他戴着帽子,笑着說自己現在非常需要遮陽——
“花了好多好多錢呢,”阿賢指着自己臉上那道如今是淡粉色、褪過一層血痂的疤痕,“都是大哥給報銷的。”
他來的時候,方清芷正在花店裏挑禮物,聽到阿賢這樣講,愣了愣,又問:“是不是再來幾次,就一點兒疤痕也看不出了?”
“也不會,”阿賢說,“醫生講了,說會變淡,之前那些坑坑窪窪、不平整的肉會變得平整光滑……但顏色沒辦法,再長好之後,還是有痕迹的,會容易發紅。”
方清芷想了想:“其實也沒關係啦,稍微有些發紅,不明顯的。”
阿賢知道她是在安慰自己,也笑:“對,剛好我是個男人嘛,長得太好看也不行,容易被懷疑工作能力——你在為大哥選花?”
後面那句,阿賢高高揚起調子,有些欣喜的意味。
“不是,”方清芷解釋,“同學的未婚夫過生日,要請我們一塊兒過去。我不知送什麼好,想選束花。”
阿賢問:“上次書店裏的那個同學?”
“對呀,”方清芷沒想到他還記得,說,“你記憶力真好。”
“還行,”阿賢笑,“選百合吧,百年好合,他們將來也是夫妻,這個兆頭好。白頭偕老,和諧美滿,百年好合……”
他幫着方清芷挑選百合花,指點她,該怎麼挑——之前和陳修澤一起跟着孟久歌的時候,阿賢沒少做這些幫忙挑選花朵的事情。
陳修澤一直沒有再來。
阿賢也不是經常往方清芷這邊跑,他知道當初方清芷為什麼搬出來,所以盡量讓自己的動機像個朋友,而非“監視者”。和其他人相比,方清芷同阿賢相處其實更自在些,至少阿賢不會真的像個獄卒。
方清芷也不知如今她和陳修澤究竟算不算“分手”,也或者……冷落?分歧?一拍兩散?找不出合適的詞語。
阿賢倒是同她提了幾次陳修澤的現狀,說陳永誠無心學業,陳修澤原本想讓弟弟去留學讀書,現在也漸漸打消了這個心思。
陳永誠不適合做學術,真要送去英國,他本身性格頑劣,若是再染上些其他糟糕的癖好,豈不是更加糟糕。
“不是講,97年英國佬就會離開嗎?”阿賢說,“今天早上,大哥還說,那個鐵娘子戴……”
方清芷說:“戴卓爾。”
“對對對,戴卓爾,”阿賢說,“她昨天去大陸談判,就是講英國和香港的事,跌了一跤。”
方清芷頓了頓:“她跌跤怎麼了?”
“大哥說,英國佬離開是板上釘釘的事,”阿賢低聲,“香港的人口太少了,不能總看這一時。大哥看上內陸的發展前景,打算送永誠去那邊做事。看,這些年香港的地產生意不就像個金礦么?大哥講了,現在去內地,那裏才是還未開墾的大金礦。”
方清芷說:“你一直在講大哥說,大哥說,怎麼陳修澤最近話這麼多?”
阿賢笑:“那我不講大哥說的,說’大哥不說’的事情。”
方清芷問:“什麼?”
阿賢說:“大哥嘴上不說,我看他挺想你的。你離開后,他便天天睡在你房間裏了。”
方清芷抱一束潔白的百合,轉臉看窗外:“……那個家都是他的,也不是我房間,我只是暫時住在那裏而已。”
阿賢不說話,他只看方清芷懷裏的百合,潔白,美麗,馨香,是他親自挑的,每一朵都完美無瑕,無論花還是莖,都沒有缺陷。
一如對方。
到了。
方清芷抱着百合花躬身下車。
米娜同她未婚夫家庭都闊綽,雖然尚算不上大富大貴,但也遠超普通家庭。方清芷捧着花送過去,米娜笑着迎接,她右邊的腿有一塊兒淤青,頗為惹眼,只笑着說是不小心磕碰到了。
方清芷沒有放在心上。
她之前一心讀書打工,極少交朋友。現在才漸漸覺出朋友的重要性,不過也不會主動去結交,對於旁人遞來善意的橄欖枝,方清芷也不會拒絕。
比如米娜邀請她們來的這一次。
直到傍晚才散場,方清芷不飲酒,但不慎吃了一小顆酒心巧克力。味道雖然不重,但對於絲毫碰不得酒精的她而言,仍舊是個大麻煩。
儘管她在嘗出酒精味道時就偷偷吐了出來,也不能保證當真安然無恙。方清芷急急同米娜告別,只說自己家中有事,先回去。
米娜好心腸地讓司機送她到家。
下車時,方清芷的步伐就開始不穩當了,偏偏房間還是在三樓,她頭昏眼花地扶着牆慢慢爬樓梯,剛踩了一腳上去,台階窄,便不小心跌在地上,磕得膝蓋痛。
沒等方清芷起身,一雙手扶起她。
方清芷轉身,看到陳修澤。
已經很長一段時間沒見了,他還是那個模樣,如今不笑不講話,看着有些嚴肅。
陳修澤將手杖遞到方清芷手中:“拿着。”
方清芷下意識拒絕:“不用。”
陳修澤強行塞住:“替我拿着。”
方清芷沒問他怎麼突然在這裏,只安靜接過手杖。陳修澤半蹲在她身邊,示意她趴在自己背上——他要背她上去。
方清芷依靠着冷冷的牆,搖頭拒絕。
“上來,”陳修澤說,“我腿腳不好,抱着你上樓梯,容易跌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