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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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原泊逐起了個大早,晨跑了一個小時回來,正好看見原挽姣拿着把剪刀靠在門口等他。
昨晚的事情彷彿沒有發生過,兩個人看上去都很自然。
姐姐還是那個靠譜的體貼的好姐姐,弟弟還是那個不愛說話的乖弟弟。
原泊逐看到剪刀后頓了頓。
他應該還沒有告訴原挽姣自己要修理劉海的事。
“我掐指一算,猜到你會需要這個服務。”原挽姣咔擦咔擦擺弄了一下剪刀,問,“還照以前那麼修?”
原泊逐走到沙發,坐下:“嗯。”
話音未落,原挽姣已經手起刀落,喀嚓一下,給原泊逐的劉海來了一刀。
光線明亮,大功告成。
原挽姣滿意地看了看弟弟,越瞧越帥,只覺得他五官深邃稜角分明劍眉星目挺鼻薄唇面若冠玉,無數溢美之詞用在原泊逐身上,原挽姣都覺得不為過。
總之這張臉好像就挑不出個錯來。
幾秒種后,她終於意識到今天的原泊逐有哪裏不一樣。
“啊!你今天不戴眼鏡啊!?早該這樣了,早就該這樣了。”
原挽姣很欣慰。
原泊逐給自己配的那副眼鏡非常可怕,戴上去幾乎讓整個人的臉看上去變了形,平時她根本看不到原泊逐這副俊生生的模樣,所以現在稀奇極了。
“你那副鏡架款式太老啦,而且鏡片又那麼厚,隔着眼鏡看你眼睛就跟縮水了似的。你去配隱形了嗎?”
她不問,原泊逐險些忘記了。
沉默片刻,原泊逐忽然轉身走回卧室,掏出了一副備用的眼鏡戴上。
然後面無表情又坐回餐桌。
原挽姣看他這一氣呵成的動作,連連皺着眉:“你幹嘛非得戴啊!醜死了!”
原泊逐說:“習慣。”
“但這副不是初中配的嗎,你看看,鏡腿兒都是松的。而且度數合適嗎?”
原挽姣真看不下去他這麼糟踐自己,“你這多好看一雙招子啊,就配副隱形吧,求你了,姐給你出錢。”
“不會戴。”
“我教你啊!”
“不。”
“你這樣交不到女朋友的。”原挽姣說著話,就要去摘他的眼鏡,說,“年紀輕輕不愛打扮,這像話嗎?”
原泊逐往後躲了一下,沒讓她得逞。
原挽姣想了想,忽然另起話頭道:“說起來,弟弟,你在學校里有沒有喜歡的人啊?”
“沒有。”
“你不用瞞着老姐,我又不是你哥那個大嘴巴,你告訴我,我肯定不會跟爸媽講。”
“沒有。”
“不可能啊,你這個年紀正是春心萌動的時候,一個喜歡的都沒有?”
原泊逐不再回答,默默拿起麵包開吃。
媽媽昨晚回得晚,這會兒還在睡,原棲風一夜未歸,現在也沒有出現的跡象。
餐桌上吃早飯的只有原泊逐和原挽姣兩個人。
原挽姣或許是覺得無聊,一定要找點事兒干:“要不,我給你算一卦?”
她知道弟弟無聊的性格,但就喜歡逗他。
因為原泊逐的表情很少,幾乎不會給出太多有趣的反饋,所以挑戰原泊逐的底線,一向是他們家的傳統項目。
說完,她就開始窸窸窣窣搗騰起來,一會兒沾點水在桌子上寫寫畫畫,一會兒掐指念咒,嘰里呱啦。
半晌后,她“啊”的一聲,道:“你的命盤太奇怪了吧,算來算去都是剪不斷理還亂……不行,我得用我的大招了。”
原泊逐看了她一眼,沒說話。
“不信?覺得我又在逗你?唉,來來來——”
原挽姣忽然抬起胳膊,挽了個花里胡哨的手花,變魔術似的變出一顆渾濁不清的水晶球,道,
“今天就給你開開眼——哦,還沒告訴過你,姐姐我啊,其實是個能預知未來的女巫哦。看,這就是我的本命法器!”
面對着突如其來的一場自白,原泊逐沒有表現出驚訝,或好奇。
仍舊面無表情地看着她。
他不接話,原挽姣也不着急,繼續自說自話着:
“阿逐,你知道嗎,在形形色色的人類中,一直隱藏着無數千奇百怪的神秘種族,他們比普通人類強悍,擁有奇特的血脈和異能,但又與人類看上去沒有差別。我們稱這種人為稀有血種,他們往往會在十六歲到十八歲時覺醒。”
她說話一點不停頓,彷彿早就打好腹稿,
“在你十八歲以前,我看你骨骼清奇,占出你命裏帶牛逼,還以為你會覺醒出什麼稀有血脈。沒想到十八歲生日過了,你仍然是個平平無奇的男高中生。”
“但是我很高興……因為一旦覺醒了血脈,就會招惹很多麻煩,失去自由的人生很可怕的,就這樣當個普通人,挺好。”
原挽姣笑起來的時候,眼睛兩兩彎月牙,瞳孔從縫隙中泛出褐色的光。
說著,就用纖長的手指繞着水晶球拍打一圈,然後念了一堆咒語。
“話都說到這份上了,我今天就來給你正式露一手。”
忽然,那水晶球發出刺目光芒,直直射向牆面。
唰的一下,原本空蕩的牆壁上陡然鋪開一片燦爛光影。
如夢似幻,亦真亦假。
粉色與藍色的光芒在交叉與融合,最後成為一大片耀目的金。
原挽姣滿臉驕傲地指了指牆上的光說,
“瞧,我的本命法器說,你十八歲這年命犯桃花!”
她一副認真至極的模樣,揉着鼻尖開始分析:
“恩……你的近期運勢是衝撞和邂逅,到處都有新的可能性。水晶說,注意一切合理的意外。”
“當巧合頻繁出現時,它們就不再是巧合,而是宿命哦。”
任她夸夸其談,原泊逐一個字都沒回。
他只不聲不響抬起手來,戳了戳她的水晶球。
原挽姣一驚,抱住自己的水晶球凶道:“你做什麼!這可是——”
原泊逐搶答:“投影儀。”
原挽姣瞪大眼睛:“呸,這是我的占卜法器。”
原泊逐:“這是投影儀。”
原挽姣:“你不懂,我不怪你。畢竟我們女巫一族的血脈相當罕見了。但我還是要給你科普一下,這不是投影儀,這是我的女巫之力凝結而成的本命水晶。”
原泊逐沒再說話,默默垂眸。
忽然,他往前走了一步,到餐桌腳蹲下了身子。
咔。
原泊逐拔掉了投影儀的電源。
下一刻,牆上的金色光環消失。
原挽姣:“?!”
原泊逐兩根手指捻着藍牙插頭,站起身來看着原挽姣,說:“本命水晶?”
“……”
“女巫?”
“……”
原挽姣眨了眨眼,短短時間裏眼神變了很多次。
最後,突然露出個燦爛的笑。
“好啦好啦。跟你開個玩笑嘛!怎麼樣,演得不錯吧?”
“很爛。”
“哼,臭弟弟!”
原挽姣哼哼一聲,絲毫不為自己胡鬧感到羞愧,把水晶球揣回兜里,轉身開開心心地跑去廚房倒了杯牛奶,給原泊逐端了過來。
“再附贈你一個秘密,姐姐夜觀星象看到你以後身高189,八塊腹肌九頭身,力拔山兮氣蓋世,現在多喝牛奶可以早日達成目標哦。”
原泊逐接過了杯子但沒有喝,只道:“少看中二漫畫。”
原挽姣聳聳肩:“每個女孩都有魔法少女的夢,你真是不解風情。”
“哦。”
原泊逐不置可否地揚了揚眉,放下牛奶杯,拿起凳子上的書包背好,說,“我去上學了。”
“好的呢。”
原挽姣看他走到玄關換鞋,臉上滿是慈愛與欣慰。
在原泊逐開門走出去的那一瞬,她忽然開口,笑容意味深長,
“——我的投影儀算得可准了,阿逐,最近要注意你身邊的桃~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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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泊逐並沒有把命犯桃花這種毫無根據的事情放在心上。
雖然一開始,他也險些被原挽姣信誓旦旦的模樣唬住,但其實只要仔細想想就知道,不可能準的。
原泊逐的這幅身體和靈魂的所有信息都對不上,原挽姣拿他的八字和命盤測出來的大概率根本不是原泊逐的運勢。
果不其然,這一整周的生活和前十八年一樣,循規蹈矩,乏善可陳,無事發生。
直到周五這天,原泊逐已經徹底把原挽姣說的話拋在了腦後。
因為臨近周末,今天所有人都坐不住。
從每個人臉上的表情,就能感覺到大家的興奮。
原泊逐也很期待周末的到來。
他在網上找人定做的一把復刻版流光寶刀到貨了,光是想想也覺得手癢。
第三節課下課,挨了兩節語文連堂的大家憋壞了,一窩蜂圍在一起侃天侃地。
原泊逐仍然像過去的每一天一樣,與所有人相安無事。
不主動社交,也沒有人和他搭話。
他和別人的熱鬧是離得遠的。
今天不知道為什麼,一到下課就有很多人圍過來。
當然,不是圍着原泊逐。
而是圍着原泊逐的同桌,秦睿。
上周調整座位以後,秦睿首次成為了原泊逐的同桌。
這是個家裏很趁錢的富二代,性格開朗外向,愛打遊戲愛打球,沒事兒就請身邊的人喝水吃零食泡網吧。
秦睿擅長和人打交道,在班上人緣不錯。
這會兒一堆人圍在秦睿的座位旁,他們聊着各種各樣的話題。
比如就要月考了,比如年級上誰和誰在談戀愛,誰和誰約了架,又比如原定於上周的迎新晚會延期到十月。
這些乍一聽亂七八糟的消息,幾乎就是整個高三七班全部的課間娛樂。
但原泊逐並不關心。
他的成績穩定,不會進步也不會退步,不會早戀,不會打架,也不會在迎新晚會上表演任何節目。
一切與他無關。
直到有人說問了一嘴:
“你們都看前幾天的新聞了嗎?我一直以為特種人只是個傳說,沒想到真的有啊!”
“那個不叫特種人,那叫稀有種!科學一點的說法是,他們的血脈傳承自幾十萬年前一次高緯生物入侵留下的後代,這種血脈基因歷經數萬年演變,在和人類的相互磨合中最後保存了部分適宜人體的能量,並和人類基因完全融合——聽說幾千萬人里能有一個繼承稀有血脈的人。”
“嘖,多少年前的傳說了,新聞打假無數次,還擱這兒迷信呢。”
“不是迷信好嗎,你自己去看看之前的新聞頭條,有人在玩無人機的時候,拍到在城南的星洲酒店頂層,有個長着老鷹翅膀的人抓着一頭狼飛了過去——網上還有視頻呢,你不信自己去看。”
原泊逐微微偏頭,蹙了眉。
長着老鷹翅膀的人。
狼。
直覺告訴他,應該和原棲風有關。
“他不信我信!我一直都覺得自己與眾不同,等我十八歲生日肯定就能覺醒自己的稀有血脈!”
“傻逼。你要真是稀有血脈,都等不到你上高中,人家特殊血種管理局就把你帶走了。”
“我肯定是!你等着吧,我十八歲那天必覺醒獸人之魂!”
有關新聞的信息很少,原泊逐並沒有聽到他想聽的。
天馬行空的男高中生們已經開始幻想自己十八歲的時候會覺醒某種強大的血脈,成為萬中無一的強者。
同桌秦睿倒是對此完全不相信,只覺得視頻里的鷹翅人是特效。
他這樣的富二代,生活優渥,要風得風,從出生就已經站在金字塔尖,根本不在乎什麼血脈不血脈的。
秦睿不屑地聳聳肩,道:“再牛逼的獸人,擋得住一顆子彈嗎?”
旁邊的人都笑了:“五米之外,子彈最快,五米之內——”
“子彈又快又准!”
“哈哈哈!!”
這是典型的不了解稀有血脈的人才能開出的玩笑話。
在場所有人里,大概只有原泊逐才會知道,一個完全覺醒了血脈的獸人擁有怎樣超越尋常的物理外掛。
別說五米,倘若是個純血種——父母都是血脈覺醒的異能者——這樣的人,血脈爆發后,在百米之外取他人性命也易如反掌。
大家開完玩笑,對新聞的好奇也突然削減了不少,因為這種都市傳說離他們太遙遠,沒人太放在心上。
秦睿忽然問:“對了,今晚還有誰沒通知到?”
“群公告掛一天了,全班都知道了吧。”
“那就行,今天不來的可吃虧。”
秦睿翹着二郎腿,忽然神秘兮兮地從書包里掏出自己的皮夾,裏面翻出一張鋥光瓦亮的金卡,在眾人面前晃了一下,聽到有人問,他得意洋洋地說,
“這是我專程找我爸拿的‘不夜洲’頂級VIP卡!今晚我帶你們吃香喝辣。”
“哇靠,牛逼啊!”
不夜洲是一家全球頂級高端會所。
據說要受邀入會不僅需要繳納千萬會員費,還必須經過層層資產和身份的評估,短則三五天長則一兩年才能拿到一張金卡。
不夜洲在全球有隻有十家分所,阡城的這家場地是全球最大的,內部像個小型海城,從吃喝玩樂到衣食住行,只要你是會員,都能享受到最頂尖的服務,就算在裏面住個一年半載也不會覺得局促膩味,還有二十四艘大型豪華遊艇隨時可以開往公海。
很多人以能進到其中為榮,就連在裏面當個服務生都可以算是一次奢華的經歷。
秦睿在七班的富二代形象已經眾人皆知,但大家沒想到他連不夜洲都能進去,還能帶着大家一塊兒進。
“我靠,秦睿,我們真的都能進去嗎?你別逗我們啊!”
教室里所有人聞風而動,都擠了過來。
吵鬧,擁擠,尖銳刺耳的笑聲和人身上散發著的熱浪。
原泊逐垂着眸,默默站起身。
他不喜歡這樣的熱鬧,走出了教室。
“我十八歲生日好嗎?請你們去不夜洲玩有什麼大不了的。要是晚上時間充足,我還帶你們出海呢!”
秦睿嘴上說得嘚瑟,其實他沒有講清楚的一點是,金卡會員只能在不夜洲外環的宴客廳里預訂酒席,要想進到俱樂部的中心地帶,那又是另一個級別了。
不過對於一群高中生來說,能進到不夜洲就已經是很了不起的事。
大家哇的一聲,紛紛讚歎他耿直。
但有人不合時宜地插了句嘴,說:“……秦睿,你同桌好像沒在群里。”
他抬手,指的是原泊逐離開的方向。
“我同桌?”秦睿似乎才反應過來他說的是原泊逐,
“哦哦哦,他啊……你還別說,明明就坐我旁邊兒,我怎麼把這人給忘了。等會兒我問問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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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副舊眼鏡確實已經不抵用,這幾天戴着原泊逐時常要去扶一下。
今天光是一上午的時間就鬆了三次。
原泊逐低頭洗手的時候,一塊鏡片竟然直接掉進了水池。
“……”
他愣了愣,等反應過來,把鏡片撿起來的時候,才發現,鏡框的小螺絲不見了,沒法安回去。
原泊逐戴着殘缺的眼鏡回到教室,忽然體會到了一種睜眼瞎的錯覺。
兩邊眼睛不同的解像度,導致世界在他眼前搖晃錯位。
一般來說,班上不會有人注意到原泊逐,更不會關心他的眼鏡是不是壞了。
但今天,同桌秦睿竟然主動找他說話。
“你——”
秦睿剛發出個聲音,就卡住,挺尷尬的。
他從來沒有看過,有人能把一副普通的黑框眼鏡戴出狼狽的感覺。
原泊逐剛坐下,轉頭看他:“嗯?”
“你,鏡片怎麼了?”
“掉了。”原泊逐抬起手,掌心躺着一塊厚厚的玻璃。
是他的鏡片。
秦睿眼睛視力良好,從不戴眼鏡。在他看來,鏡片都沒了,那這副眼鏡就是壞了,用不了了。他不理解原泊逐為什麼還堅強地戴着。
“那你現在看得清嗎?”
“有點暈。”原泊逐努力在兩個不同解像度中對焦。
“換一副唄,都這樣了還戴着啊?”
“可以修。”
“哦。”
秦睿也沒多想,兀自結束這個話題,問原泊逐,“今天你晚上有空沒?我過生日,請咱們全班去吃飯。”
兩個人同桌了一段時間,但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說過這麼多話。
秦睿沒想過會被拒絕。
對他而言,原泊逐這種同學,在班上沒有人氣,沒有朋友,不愛說話,沒有閃光點,是很可憐的。
他們無法像秦睿這種外向活潑的人一樣,主動和人玩在一起,也很少被別人重視,更加不會被邀請參加過任何有意義的活動。
他們活在一個非常孤獨的世界。
只要有人對他們施以善意,發出邀請,他們都不會拒絕。
因為這是邊緣人們千載難逢融入集體的機會。
——他一定很感激我。
秦睿想。
“生日快樂。”
原泊逐面無表情地祝福秦睿,又說,“我去不了。”
秦睿:“???”
他沒想到對方拒絕得這麼痛快:“我們晚上去不夜洲,你知道不夜洲嗎?”
“嗯。”
“那你還不去?我可以帶你們坐遊艇出海,請你們坐阡城第一大的摩天輪,我還預約了一條兩百公斤金槍魚的開刀秀!你不覺得很有意思嗎?”
“很有意思。”
原泊逐點頭。
“那你——”
“不去。”原泊逐對於和幾十個同學一起聚餐這件事一點都不感興趣,“祝你們玩得愉快。”
秦睿目瞪口呆。
這份驚訝,直到吃午飯時,秦睿都還沒有消化。
教室里其他人都去食堂搶飯了,留下一群男生圍着正在自我糾結的秦睿。
他們看他表情古怪,就問他怎麼了。
秦睿思來想去還是覺得不可思議:“他拒絕我了。”
“啊?”
“我的同桌,他拒絕了我的生日宴邀請。他不想去不夜洲,他竟然一點都不想去不夜洲!”秦睿捂臉,感到震驚,“為什麼?!”
那可是不夜洲!
就連大人們聽見這個名字,都會頭皮發麻誠惶誠恐的頂級富人俱樂部!
有誰會不動心呢?
“難道,他討厭我?”秦睿越想越有可能。
沒有人會不渴望去不夜洲見世面。
原泊逐拒絕得那麼果斷,可能只是因為討厭秦睿這個人!
秦睿立刻感到焦慮。
他一向以班級人氣王自稱,交朋友是他的一大愛好,也是他覺得自己最擅長的事。
雖然他並不在意原泊逐這個人,也不想和悶頭悶腦的同桌交朋友,但如果先一步被拒絕,就會讓秦睿感到嚴重的自尊受挫。
他趴在桌子上大呼:“他怎麼能在生日這天拒絕我!”
“你同桌?誰啊……哦哦,原泊逐啊。”班喆站在一旁抱着手臂搖搖頭,一副瞭然於胸的樣子,說,
“他不去很正常啦,不是因為討厭你。”
秦睿猛地抬頭:“什麼意思?”
班喆一屁股坐在了原泊逐的位子上,聳聳肩,解釋說:“他家境好像不太好吧,我暑假看到他在街上發傳單,上周去咖啡館,也碰到他在打工。”
幾個男生聽得瞠目結舌:“才高中,就開始自己打工掙錢啦?”
秦睿更是震驚無比,但他還是不理解:“可是我請客,又不讓他花錢。”
“但你生日,人家去吃飯的總不好不送禮物吧。你這麼有錢,又看不上便宜貨,原同學這種家庭條件,能買到什麼好東西呢?他肯定是能避則避啦。”
班喆說得有理有據,大家就信以為真。
“怪不得他從來不和別人一起吃飯。”有人感慨說。
秦睿忽然覺得有些心酸。
他想到了原泊逐的眼鏡,心裏頓時覺得同情:怪不得壞了都捨不得換,原來是窮。
秦睿和自己的新同桌很少說話,但也知道原泊逐是個老實沉悶的性子,在班上不怎麼有存在感。
唯一給人留下的印象就是,一年四季只穿校服。
沒錯,只穿校服。
十多歲的青春期少年們,多半還是有愛美之心的,有時候趁着換季,會把新買的外套穿在校服外面,也不管好不好看,總之比校服潮流時尚得多。
除非被老師點名批評,否則這類情況會蔓延至各個年級各個班。
到了凜冬,幾乎所有人就都不穿校服了。
羽絨外套,棉服,款式浮誇的長風衣,棒球服,衛衣,大家穿着各種各樣的新衣服來學校比美。只有原泊逐雷打不動地穿着校服。
不管升溫降溫,沒有人看他穿過特別厚的衣服。
秦睿之前不了解原泊逐,現在忽然想通了:哦,不是不想穿,可能是買不起!
“告訴所有人,今天誰都不許送我禮物!”秦睿忽然紅了眼眶,一拍桌子站了起來,道,
“我一定,要請原同學一起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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