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禍不單行,都是女網友惹的禍
第七章、禍不單行,都是女網友惹的禍
1997年,高志剛升職調到了縣法院研究室,負責給院長寫材料。而我還是在原來鄉村中學教書。
隨着時代的發展,各縣衙門都配置了電腦。這時兒子已經上了縣婦聯幼兒園,我們一家三口寄居在一個同學的工廠場地的門崗房裏,主要原因是可以不交房租,而且離他上班的地方和我的學校不算太遠。一大早,他送兒子去上園,然後去上班;我自己去學校,晚上各自歸巢。兒子永遠是去的最早的小朋友,孤單單守在門口等老師開門。日子還算平靜。可是他對我的不滿不再表現在家裏,開始在我們的同事、同學面前時時露出鄙夷的神情。我無語。這都是我自己選擇的,我心裏暗暗地罵自己。為了兒子,忍了。
1998年6月,縣實驗中學建成,向全縣招聘教師。我順利通過考試成為了縣城的一名教師。這是可喜可賀的。我們一家終於可以在縣城有家了。我們住進了縣法院西頭的一間破舊的瓦房裏。夏天,屋后的泡桐樹竟然從我們的床下冒出來了。哈哈,風水真是好啊,是塊福地。
1999年麥收時節,一向身體健康的母親,忽然來縣醫院看病了。我帶着母親在拍片后,被告知應該到大地方再看看。幾天後,濟南千佛山醫院確診為胃癌晚期。這年春節初三,母親帶着未了的心愿永遠離開了。全身上下穿着姥姥做的棉衣的兒子,跟在送葬的隊伍里,看着哭得死去活來的我,不知所從。他太小了,只有6歲。
世事滄桑,天道輪迴,老天何曾饒過誰?我一直覺得天地人心,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未報,只是時機沒到的。可老天卻狠狠給了我一記響亮的耳光。我勤勞善良的母親,還未曾過上一天清閑日子的母親為什麼就這樣被叫走了呢?
2000年暑假后,兒子要上小學了,同時我家又迎來了另一個小朋友——孩子二叔家的高明哥哥。兩口子去包頭做生意,帶孩子不方便,讓我們幫着帶着。七歲、九歲的小朋友,都在一所小學,倒也不是什麼壞事。原來兒子接回家總是一個人。可是說話總是簡單的,一家四口人每天都得蒸饅頭,我還帶着兩個班的語文課,當著班主任,學校上早晚自習,每天騎自行車來回穿梭在學校、菜市場與法院之間,天不亮就起床,晚上幫孩子們檢查完作業,洗完澡,洗完衣服一直忙到深夜。而我家的那位除了加班就是加班,時常不回家吃飯;我就像一直不斷被人抽打的陀螺,不能有一刻停下來。因為家務活十幾年來都是我干,他沒有義務似的,母親去世后,家裏也不再種田,自然農活也早就不用幹了。而我們的生活還得繼續,而且越來越忙。我知道這是我自己選擇的人生,為了孩子有一個家,忍了吧。
2001年實驗中學集資蓋家屬樓了。經過五年的省吃儉用,買摩托車的一萬元外債剛還完。七萬的房款對於我們來講就是天文數字。婆婆聽說后發話出來:“你們有錢嗎?沒錢就是隔河忘金,反正我沒錢借給你們。”於是,我們開始一點一點挨家挨戶去借錢,我四妹的彩禮錢都給了我,七拼八湊也只湊到了一萬元,後來在一位貴人的幫助下,在銀行貸了六萬元,終於湊齊了房款。貸款從我每月工資里扣,清楚記得扣完貸款就只剩三十五元了。
日子在繁忙中過得最快。一眨眼功夫,高明小學畢業了,夫妻倆在包頭生意也穩定了,就接去上初中了。2002年暑假,家屬樓如期完工,我們歡欣鼓舞地在拿到鑰匙的第二天,就拿着兩張草席住進去了。因為沒錢裝修,有新房就很好啦,我們終於有了屬於自己的房子。在村裏的土屋因為他四弟結婚也被婆婆安排了出去,當然也就不再和我有關係。
福禍相依,我只不過沒想到來得這樣快吧。
聽說法院組織員工去威城學習培訓,還可以帶家屬呢,但會收取些許費用。我和兒子都放暑假了,多麼渴望能到海邊城市玩一玩,讓孩子增長增長見識啊。算起來,我們結婚十一年多了,從來不曾出去玩過。
臨行前一天晚上,他神情莊重地告訴我,剛搬家,家裏沒錢,你們娘倆就在家獃著吧。我說:“我可以去妹妹那兒借點錢……”不等我說完,他就憤怒地說:“你以為法院的人是光去玩嗎,怎麼這樣不懂事!哪兒涼快哪兒獃著去!”之後就頭也不回地說是去加班了。我的心一陣驚悸,到底哪兒不對呢?這麼氣急敗壞的,至於嗎?
他學習培訓之後的十幾天後,深夜,家裏的座機忽然響起來。我迷迷糊糊爬起來,拿起電話,就傳來一個女人的聲音:“喂,這是高志剛家嗎?”“是呀,這麼晚了你有事?”
“你就是他老婆吧。我是高志剛在威海的網友,叫楊紫。你可能還不知道吧,我和你老公都已經上床了。他答應回去和你離婚,可是我打他手機不通,我就打了這個他經常給我聊天的座機號……”
在夏季的深夜,我身上像有一群眼鏡蛇在纏繞着爬一樣冰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