癩蛤蟆也有成功的一天 第三章
結婚前別彆扭扭,結婚後還是別彆扭扭。她家的親戚多,跟她同齡的表姐妹就四五個,同事的她們是一批同時分到幼兒園的,內部外部壓力、攀比,還有對孩子的教育上,再加上我有一個不起好作用的丈母娘(這是后話,以後再提)。都說小學老師個性,這點在我媳婦身上體現的最明顯了,她不只是個性,而且還說了不算,上午答應好的事,等不到明天,下午就變卦,甚至當時就變卦,女人善變被她表演的淋漓盡致。以前還能說上兩句,後來一說話就嗆,再後來就徹底湯水不進了,有時想跟她緩和關係,多種嘗試都試過來了,都無濟於事。就這脾氣,沒辦法,我也死了心了。
後來我多次跟她提出離婚都無果,原因就是她提出來的條件我根本就做不到。她跟我提出的兩個條件是:第一,房子孩子歸她,她說這房子也有她的貢獻,這點我倒不可否認,雖然她每月只掙一兩千塊錢,但她也沒花到別處,另外她說她離完婚之後也沒地方可住。第二個條件是:給她五百萬的現金,作為對她的青春損失費,還有對孩子的撫養費。她說:她說她一個月只掙兩千塊錢,這個房子的每個月的物業費就幾百塊錢,剩下的錢怎麼能夠過日子?還有孩子今年才七歲,把他養到十八歲,吃飯穿衣交學費等等,我得需要多少錢?我要的五百萬一點都不多。我問她:咱倆住獨單時,我要是還撅着屁股貓着腰干鉗工,你還會找我要五百萬嗎?難道咱倆就離不了婚了嗎?你這是刻着我數來的!誰又給我青春損失費?房子有你一份還有我的一大份了。她說:達不到我的要求咱倆就這麼耗着。
面對她的胡攪蠻纏的高條件,我沒有任何辦法,我也達不到。房子我可以給她,錢從哪來?別說我沒有這五百萬,我就是給她湊上五百萬,我又去住哪?租房子住嗎?然後我拿什麼掙錢?再白手起家嗎?我得需要多少年才能掙套房子?到那時我離婚還有意義嗎?我離婚難道就是為了離開她嗎?就這樣一直耗着,各不相干,我晚上不管回來多晚,或者是不會來,她從來沒給我打過一次電話,夫妻關係名存實亡。
這天早晨開車剛從小區里出來電話就響了,我一看來電話的是濱海市第二建築公司的部門經理“徐光韋”,我平時就稱他為老徐,我接通電話之後老徐說:兄弟,別忘了今天去歌舞團,已經簽了合同半個月了,人家都等着急了。我說:噢,知道了,我這不正在路上了嗎。老徐說:你趕緊看看這活能不能幹,不能幹告訴我一聲,我趕緊找別人。我說:好吧,我看完了再說。他說知道找誰嗎?我說:不知道。他說:找一個叫:“李凌”的副團長。我說:好嘞,知道了。他說:那我撂了。我說:好吧,再見!老徐說的這個歌舞團的項目是什麼呢?濱海市歌舞團有兩座樓,由於樓房太老了,外牆牆皮時常脫落,再加上練習室、排練廳、、、等等,地板也老化了。結果找了幾個預算師做一下預算,結果給出的價格都是四百四十萬至四百六十萬,歌舞團打報告向上面批吧,結果上面就給批下來四百萬。歌舞團對外招標結果流標。而代表二建投標的老徐他們這個部也參加了投標,而且給的價格最低:四百一十六萬。結果歌舞團沒辦法,主動找到老徐他們,問他們四百萬願不願意干?結果老徐他們答應了,而且還簽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