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五 世俘舊王

五十五 世俘舊王

王國維《觀堂集林》中所收的他考證出的甲骨卜辭中可以和傳世文獻相對應的世系

本次展覽中有商朝君主“王亥”字樣的甲骨碎片

甲骨文的發現把過去大家都懷疑和否定的上古歷史往前推到了商朝武丁時代。所有的學者在研究中國歷史的時候,誰也不能否認商朝的存在,不能否認商朝所達到的文明的高度。

當然,從甲骨文這個字體本身,它也代表了當時創製和使用它的先民們的驚人的智慧。現在發現的5000多甲骨文中,有相當體量的形聲字。在採訪中,先秦史研究室主任、甲骨學殷商史研究中心主任宋鎮豪說:“實際上甲骨文中象形文字很少,大多數都是通過這個字的結構看意思。有的時候把聲符寫在旁邊,甚至兩個聲符。聲符是表音,所以把它稱為意音文字,說甲骨文是象形文字其實是錯的。”

形聲字被認為是文字很成熟以後才會大量出現的,所以說甲骨文本身是一種非常成熟的文字,既然武丁時期已經有這麼成熟的文字,它之前一定有一個很長時間的發展歷程,所以我們為什麼說夏朝歷史和商朝早期歷史一定是很可靠的。

宋振豪說:“我們的文獻記載了故事體系,我們的老祖宗講夏商周確實存在的。既然王國維能考證出殷本紀跟甲骨文是對應的,那麼文獻中記載的夏也應當是可靠的,商朝往前可以追到河南二裏頭,地理時空都能對應,這是考古事實。夏一定是有文字的,但是不一定跟甲骨一樣。”

關於甲骨文的識讀,宋振豪認為隨着技術的發展仍有很大的餘地可以有所作為:“現在是信息化時代,用大數據加工可以減少很多人工失誤,很可能有多路徑的對當時社會歷史的理解。對於甲骨文的研究目前還大多數是對語法的直觀認識,有三分之二還沒找到對應的現代漢字,理解起來還不到位,這一塊還需要加強。甲骨文畢竟是中國信仰的源頭,漢字的鼻祖,反映了中國早期社會的性格特點,無法用文字表述,得慢慢悟,這個觀念是沒法直接講的。”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研究方法,如黃德寬談道:“現在公認的被認出來的甲骨文大概是1400字左右,當然被專家考證過的就不止這麼多了,但是沒有形成共識。我們說一個字是否被認出來,是知道形是什麼意思,音怎麼讀,意思怎麼用,且行業里能夠公認,不能有不同意見。老一批的學者們離開,年輕人用的研究手段不一樣,研究的成果也越來越多。不同時代有不同的進步,早期學者很辛苦,找一個龜甲的拓片都很難。”

讓甲骨文活起來

談起甲骨文,絕大多數的人都會稱其“晦澀”:識讀困難,意義不明,字形不固定……而即便不認識,這些刻畫的字符看上去也很有美感,符號精巧、字體錯落,且豐富多變。

古文字學家董作賓先生曾以甲骨書寫字形為甲骨文斷代,將甲骨文分為五期:盤庚至武丁為第一期,字體氣勢卓偉、秀麗端莊;祖庚、祖甲為第二期,字體工整凝重,溫潤靜穆;廩辛、康丁為第三期,字體頹靡草率、細麗工整;武乙、文丁為第四期,字體勁峭粗獷峭峻;帝乙、帝辛為第五期,字體大小錯落,章法疏朗。

《世俘》記載了武王伐紂勝利后舉行的獻俘禮,其中四月庚戌日武王獻酋、獻人、獻馘的獻俘儀注,與小盂鼎記載的獻俘儀注一一對應。從辛亥日到乙卯日一連五天,武王在繼續獻俘的同時,一方面“告天宗上帝”,

一方面“語治庶國”,前者是獻俘禮中的告成儀注,後者是獻俘禮中的飲至儀注。乙卯日武王接着告成飲至儀節,進行“以庶國祀馘於周廟”、“庶國乃竟,告於周廟”、“以斬紂身告於天子【於】稷”、“用小牲羊犬豕於百神水土”、“於誓社”等典禮活動。由“誓”、“告”等字詞,以及祭祀對象祖、天、稷、社、水、土、百神看,這是武王率領諸侯在上下庶神面前的盟誓儀節。盟誓的舉行,標誌着武王與天神的新宗教關係的建立,標誌着武王與諸侯的新政治關係的建立,一個新王朝的統治從此正式開始。

關鍵詞:《世俘》小盂鼎獻俘禮告成飲至盟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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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俘》是今本《逸周書》的第四十篇,記載了武王伐紂的過程。近代以來,隨着經學在意識形態領域地位的衰落,《世俘》的史學價值受到學者的重視,顧頡剛、趙光賢、李學勤、羅琨、張懷通等學者分別從史實、思想、曆日、禮制、語言文字、篇章結構等方面,進行了深入研究,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1。達成的共識是:(1)《世俘》是一篇可靠的西周文獻。(2)《世俘》所載武王伐紂過程歷經四個月,其中夾雜在武王派兵遣將征伐商人屬國之間的段落,即從“辛亥,薦俘殷王鼎”到“乙卯,籥人奏《崇禹生開》三終,王定”是錯簡,正確位置應當在四月庚戌日武王“燎於周廟”之後,乙卯日“武王乃以庶國祀馘於周廟”之前。2(3)《世俘》對武王伐紂過程的敘述,依據的不是時間的順序,而是西周獻俘禮儀節3,即告俘、獻俘、賞賜。為了達到先聲奪人的效果,作者將賞賜儀節,即“武王成辟四方”,放在文本開頭,從而形成現在《世俘》的篇章結構4。

筆者贊成上述觀點,但同時認為,張懷通等學者對於《世俘》所載獻俘禮的研究,用以參照的材料主要是小盂鼎,着眼點是《世俘》的結構,目的是揭示《世俘》的形成方式,因而對這個問題以外的內容沒有太注意,留下了較大的探討空間。比如,(1)四月庚戌日的獻俘儀節與小盂鼎基本對應,能否在此基礎上再對某些細節作進一步的對比,以深化我們對於西周獻俘禮的認識?(2)從辛亥日到乙卯日武王在獻俘之外還進行了另外一些活動,如辛亥日的“告天宗上帝”、“語治庶國”等,這些活動在獻俘禮中處於怎樣的位置,有什麼獨特的意義?(3)庚戌日武王獻俘、祭祖、告天,辛亥日武王獻俘、祭祖、告天,到了乙卯日武王仍然獻俘、祭祖、告天,與此同時還祭祀了“百神水土社”等。乙卯日武王祭祀如此之多的神靈的目的是什麼?它在獻俘禮中處於怎樣的位置,有什麼獨特的意義?

這些問題,既是《世俘》所載獻俘禮中存在的問題,也是武王伐紂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還是西周開國史中存在的問題,弄清這些問題對於華夏早期歷史的研究很重要。為此,筆者不揣譾陋,嘗試着對這些問題進行探討,以就教於方家。

庚戌日武王獻俘儀節的再考察

武王伐紂成功,勝利凱旋,於四月庚戌日舉行的獻俘儀節,是整個獻俘典禮的開場節目。

時四月既旁生魄,越六日庚戌,武王朝至燎於周,“維予沖子綏文……”。武王降自車,乃俾史佚繇書於天號。武王乃廢於紂矢【大】惡【亞】臣人百人,伐右【右伐】厥甲【六十】,小子鼎;大師伐厥四十夫,家【冢】君鼎。帥司徒司馬初厥於郊號。武王乃夾於南門用俘,皆施佩,衣衣,先馘入。武王在祀,大師負商王紂縣首白旗,妻二首赤旗,乃以先馘入,燎於周廟。5

這段引文的句讀,依據的是裘錫圭、李學勤、謝肅三位先生的觀點6。其中有兩點疑問,需要在考察之前作一說明。首先,“維予沖子綏文……”。武王類似的話語,在下文又出現了三次,“看來當時專錄有文辭全篇,這裏只摘錄片段,示意而已”7。這是因為《世俘》的主旨是記事,而不是記言。沖子,也見於《尚書》的《盤庚》、《大誥》等,即西周早期它簋中的“沈子”8,如同祭祀天地祖考時祭者在神靈面前謙稱的“小子”9。這句話出現在這裏顯得很突兀,與上下文的關係不明朗。其次,“繇書於天號”、“初厥於郊號”,由字面意思看,大約是向天神宣讀文書,文書的內容可能是報告伐紂成功之類,但進一步的情況卻不能確知。

在這兩點疑問之外,其他字詞、語句,以及禮制等,由於學者的不懈努力,基本上得到了解決,使我們對相關儀注的認識較為清晰。

第一,“武王乃廢於紂矢【大】惡【亞】臣人百人,伐右【右伐】厥甲【六十】,小子鼎;大師伐厥四十夫,家【冢】君鼎”。廢,讀為發,訓射,與甲骨卜辭“羌發五十”10中的“發”是一樣的意思,都是射牲儀注。大亞,高級官員,即西周晚期簋中“諸侯大亞”11的大亞。臣,王的近侍,商周甲骨文金文常作“多臣”或“小臣”。右,可能是甲骨卜辭中的祭名“又”;伐右,或為“右【又】伐”的倒置,與甲骨卜辭“辛巳卜,行貞,王賓小辛,又伐羌二卯二,無吝”的文例相同12。伐,以戈擊人,砍殺。甲,與下文的“四十夫”相對,或是“六十”合文的訛變。鼎,動詞,大概是指把砍下的人頭或砍頭后所截之耳盛在鼎里獻祭,文例與甲骨卜辭“其鼎,用四……玉犬羊……”相同13。裘錫圭先生在作出了上述校正與解釋之後,將這句話的大意概括為:“武王射殺被俘的紂的高級的亞和臣一百人,並砍下了其中六十個人的頭,由小子們盛在鼎里獻祭。大師砍下了其中四十個人的頭,由邦君們盛在鼎里獻第二,“武王乃夾於南門用俘,皆施佩,衣衣,先馘入”。南門,王宮的皋門,因為在最外面且南向,故稱南門。15施,施加。佩,也可作珮,珠、玉、貝等飾物。第一個“衣”是動詞,穿戴、裝扮;第二個“衣”是名詞,衣服、文綉。馘,首級,或截斷的左耳。“皆施佩,衣衣,先馘入”,即俘虜都被飾以貝玉、妝以文綉,作為獻祭的犧牲而先於首級或左耳,被帶進宗廟。16

第三,“武王在祀,大師負商王紂縣首白旗,妻二首赤旗,乃以先馘入,燎於周廟”。大師,就是上面“大師伐厥四十夫”的大師,由其與武王大致並列的地位看,應該是太公望17。這句話的大意是,在武王進行獻祭的同時,大師肩扛白赤二旗,白旗上懸挂着紂王的頭顱,赤旗上懸挂着紂王兩個妻妾的頭顱,先於其他首級進入宗廟,然後舉行燎祭。

這三個儀注都屬於獻俘禮中的獻俘儀節,但所獻之俘的類型與級別,有較為明顯的區別。被武王先廢后伐的“紂矢【大】惡【亞】臣人百人”,是級別最高的生俘。“武王乃夾於南門用俘”之俘,顯然與已經遭到廢伐的亞臣不同,是級別低於亞臣的生俘。在生俘之外是馘,即首級或左耳,與生俘相對;同樣是首級,被帶進宗廟時,紂王及其妻妾的首級在前,其他首級在後。這個分類,即亞臣、人、馘,與西周中期簋的“獲馘百,執訊二夫,……俘人百又十又四人”18;西周晚期敔簋的“長榜載首百,執訊四十,奪俘人四百”19完全相同。訊,既區別於俘人,也區別於馘首,與《世俘》對應的是“大亞臣”。

簋、敔簋所載是對戰爭俘獲類型與數量,即戰績的說明,而不是獻俘禮,所以《世俘》與之的可比性,只是表現在類別上。相對而言,西周早期康王二十五年的小盂鼎記載的是獻俘禮,《世俘》與之的可比性,不僅在於類別上,而且在於獻俘儀注及其程序上。

(1)盂以多旂佩鬼方子……入南門,告曰:“王令盂以……伐鬼方……執獸【酋】二人,獲馘四千八百又十二馘,俘人萬三千八十一人,俘馬……匹,俘車……輛,俘牛三百五十五牛、羊卅八羊。”盂或【又】告曰:“……乎蔑(?)我征,執獸【酋】一人,獲馘二百卅七馘,俘人……人,俘馬百四匹,俘車百……輛。”20

這是獻俘禮中的告俘儀節。這次戰爭攻伐的對象可能有兩個,或者戰爭分兩期進行,因而盂向康王報告戰俘也有兩次。又由於戰爭規模較大,俘獲較多,所以盂報告俘虜的類別與數量也較大較多。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俘獲的類別在羊、馬、車之外,是酋、人、馘,《世俘》與之完全相同。

接下來,是告俘之後的獻俘:

(2)盂拜稽首,以獸【酋】進,即大廷。王令榮……獸【酋】,訊厥故,【曰】:“伯……鬼聞,鬼聞虘以親……從。”咸,折酋於……。……以人、聝入門,獻西旅;以……入,燎周【廟】。

這是告俘儀節之後的獻俘儀節。其中第一個儀注是“以酋進”,即獻酋。酋是酋長或首領,級別與《世俘》中的“大亞臣”大致相當。獻上來之後,由榮進行審訊,榮在康王二十三年的大盂鼎中是王朝公卿,是盂的上司21。訊,審訊、審問。這個“訊”字,可能是簋、敔簋等西周青銅器銘文中稱呼高級生俘為“訊”的來源,二者是動名相因的關係。審訊為訊,被審訊對象因而也叫訊,如同《尚書?康誥》中的“庸庸、祇祇、威威”22。審訊之後是“折酋”,即斬首。《世俘》與這個過程相比,沒有審訊的環節,但最後的處理結果完全一樣,這是因為“大亞臣”助紂為虐的罪行是明擺着的,勿需審訊。第二個儀注是折酋之後“以人、聝入門”,即進獻人與馘,然後是燎祭,結束了這個階段的儀節。由文字的順序看,進獻的程序是先人後馘,即先是級別低於酋的生俘,后是斬獲的敵人首級或其左耳,《世俘》與之完全相同。23

無論是俘獲種類與級別的劃分,還是獻酋、獻人、獻馘的儀注及其程序,《世俘》與小盂鼎都完全相同,這在進一步證明《世俘》可信的同時24,也深化了我們對於西周獻俘禮細節的認識。

“告天宗上帝”、“語治庶國”在獻俘禮中的意義

武王在獻俘儀節之後繼續舉行盛大的典禮活動,其中主要儀注有“薦俘殷王鼎”、“告天宗上帝”、“王烈祖……以列升”、“維告殷罪”、“語治庶國”、“正國伯”、“正邦君”等。

辛亥,薦俘殷王鼎。武王乃翼矢珪、矢憲,告天宗上帝。王不革服,格於廟,秉黃鉞,語治庶國;籥人九終。王烈祖自太王、太伯、王季、虞公、文王、邑考以列升,維告殷罪。籥人造;王秉黃鉞,正國伯。壬子,王服袞衣,矢琰,格廟。籥人造;王秉黃鉞,正邦君。癸丑,薦殷俘王士百人。籥人造;王矢琰,秉黃鉞,執戈。王入,奏庸;大享一終,王拜手稽首。王定,奏庸;大享三終。甲寅,謁戎殷於牧野。王佩赤白旗。籥人奏《武》。王入,進《萬》,獻《明明》三終。乙卯,籥人奏《崇禹生開》三終,王定。

這段儀節延續的時間較長,辛亥、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一連五天,與舉行獻俘儀節的庚戌日相連。地點是“廟”,即周人的宗廟,與庚戌日獻俘活動的地點相同。一些儀注與庚戌日儀注有所差異但前後照應,如“薦俘殷王鼎”、“薦殷俘王士王烈祖……以列升”、“王佩赤白旗”等。這是五天活動可以總體上歸入獻俘禮的主要原因。

除此之外,有兩個儀注顯示了五天活動與獻俘儀節又有細微區別。第一個儀注是“告”,即報告。武王於五天中舉行的各項禮儀,如“秉黃鉞”、“服袞衣”等,進行的各項儀式,如“奏庸;大享三終”等25,看似紛紜複雜,令人應接不暇,但其中有一條主線,那就是“告”的儀註:辛亥日有“告天宗上帝”、“維告殷罪”,這兩個“告”當然是報告。甲寅日有“謁戎殷於牧野”,大意是以伐殷於牧野之事告廟,其中的謁,是告、報告26。這三個報告的主語是武王,對象是天帝或祖考。辛亥日、壬子日、癸丑日有三個“籥人造”,其中的造,也是告、報告,文例與西周晚期師同鼎的“師同從,折首執訊,……用造【告】王”一樣27。三個報告的主語是籥人,報告的事項不明朗,但由西周早期夨令方尊的“王令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寮。丁亥,令夨告於周公宮”28,即下屬可以受命代替主人向祖考報告,以及《周禮》所載大祝“掌六祈,以同鬼神示,……二曰造”,即王出師時大祝“造於祖”等情形看29,這三個“籥人造”應是武王舉行報告儀注的輔助性或補充性儀式。

第二個儀注是“語治庶國”。語治,發佈文告;庶國,總指各諸侯國30。這是辛亥日的活動。同日還有“正國伯”,緊接着第二天壬子日有“正邦君”。正,封絀;國伯,諸侯之長;邦君,即《尚書?牧誓》中的“友邦冢君”,也就是方國諸侯;“可見兩天間武王是在處理封絀各地諸侯的大政”31。《史記?周本紀》云:“(武王)乃罷兵西歸。……封諸侯,班賜宗彝,作《分殷之器物》。武王追思先聖王,乃褒封神農之後於焦,黃帝之後於祝,帝堯之後於薊,帝舜之後於陳,大禹之後於杞。於是封功臣謀士,而師尚父為首封。封尚父於營丘,曰齊。封弟周公旦於曲阜,曰魯。封召公奭於燕。封弟叔鮮於管,弟叔度於蔡。余各以次受封。”32這些史實有些是後世追記,有不太確切的地方,例如齊、魯、燕等在東方建國,不可能早到武王時期,因此受到了學者的批評,但從總體上看,或可部分地反映武王“語治庶國”的史實。

這兩個儀注,既包含在獻俘禮之中,又具備一些自己的特點,對此我們不禁要問,它們在整個獻俘禮中居於怎樣的地位?具有怎樣的意義?要回答這個問題,仍然需要將其與小盂鼎作對比。小盂鼎記載的獻俘禮在斬殺敵酋、燎祭周廟之後,是如下儀節。

(3)……入三門,【立】中廷,北向。盂告:費伯即【位】,費伯……於【與】明伯、繼伯……伯告。咸,盂以【諸】侯:侯田【男】……盂征告。咸,賓即【位】,贊賓。王乎贊盂於厥……進賓……。大采,三周入,服酒。王格廟,祝延……二人,邦賓不祼。……用牲,禘周王、【武】王、成王有逸。王祼祼,遂贊邦賓。

這段儀節的要點,劉雨先生認為是獻俘禮中“告成”與“飲至”的儀注33,李學勤先生認為是“報告”與“獻酒”的儀注。就措辭準確性來講,劉先生的概括較為貼切。對具體內容的解釋,李先生則較劉先生稍勝一籌。對於前者,李先生說:“(盂報告。)盂報告后,費伯繼之報告,他應為盂在戰事中的副手。然後又有‘……於(與)明伯、繼伯、×伯’進行報告,他們應為從盂出征的將佐。盂在入南門后的報告,限於俘獲數目,此時各人分別稟告,大約是講述戰爭的詳細過程和有關種種情況。依次報告后,盂還將諸侯出兵支持盂征討的事迹專門作了稟告。”對於後者,李先生說:“盂等向王報告之後,才請邦賓即位,向他們獻酒。隨後,王命人向盂和他的下屬費伯等獻酒。34二位先生的概括與解釋各有所長,都為我們將《世俘》與之比較,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上面已經指出,《世俘》這段儀節中較有特色的第一個儀注是“告”,正與小盂鼎中的“告成”相互對應,那麼這段儀節中武王的告(謁、造)等一系列儀式,就應當是獻俘禮中的“告成”儀注,其意義就是向天祖報告伐紂克商的成功。而實際上,“薦俘殷王鼎”與“告天宗上帝”,“王烈祖……以列升”與“維告殷罪”,“薦殷俘王士百人”與“籥人造”等基本對應。據此,這是告成儀注,可以確定。

第二個儀注是“語治庶國”,從與小盂鼎的對應關係上看,應該是“飲至”,但記載這段儀節的字裏行間都沒有飲或饗、宴的蹤影,這是為什麼?要回答這個問題,需要將視野稍微放寬一些。請看下列材料對於獻俘禮中飲至儀注的記載35。

(4)鼎:惟周公於徵伐東夷,豐伯、薄姑咸。公歸於周廟。戊辰,飲秦飲。公賞貝百朋,用作尊鼎。36(西周早期,《集成》5.2739)

(5)《左傳》桓公二年:“凡公行,告於宗廟;反行,飲至、舍爵、策勛焉,禮也。”37

鼎記載了周公東征的史實,關鍵字詞是,於、征、伐、、歸、、飲、賞,完整地記述了周公東征的出發、征伐、勝利、凱旋、祭祀、飲至、賞賜的過程,與《世俘》對於武王伐紂史實的記述幾乎可以一一對應起來。其中“飲秦飲”,是“舉行飲酒禮”38,與《世俘》的“語治庶國”等大致對應,這在小盂鼎之外,再次提示我們,“語治庶國”與飲至儀注有較大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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