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衣衛4
錦衣衛內部的管理和待遇有很大的區別,幾乎和他們的等級和職務掛鈎。等級越高,職務越高,所享受到的待遇和福利也就越好。歷代皇帝對於錦衣衛的福利待遇問題都十分優厚,因為錦衣衛四皇帝的打手兼殺手,為皇帝干一些不能公開的事情。皇帝當然要照顧和關照好這些手下。皇帝默許錦衣衛做一些出格的事情,只要不影響大局,只要不被大家知道,任由錦衣衛做一些非法勾當。對於皇帝來說,錦衣衛就是自己的狗,就是自己的親信手下,對自己人好一點沒問題。皇帝吃肉,錦衣衛喝湯,這樣很應該,也很正常。
錦衣衛高級官員有三種服飾:蟒服、飛魚服和鬥牛服。
蟒袍
蟒袍是一種皇帝的賜服,穿蟒袍要戴玉帶。蟒袍與皇帝所穿的龍袞服相似,本不在官服之列,而是明朝內使監宦官、宰輔蒙恩特賞的賜服。獲得這類賜服被認為是極大的榮寵。
明《萬曆野獲編·補遺》卷二說:“蟒衣如像龍之服,與至尊所御袍相肖,但減一爪耳。“
《明史·輿服志》:“宦官在帝左右必蟒服,……綉蟒於左右,系以鸞帶。……次則飛魚……。單蟒面皆斜向,坐蟒則正向,尤貴。又有膝襕者,亦如曳撒,上有蟒補,當膝處橫織細雲蟒,蓋南郊及山陵扈從,便於乘馬也。或召對燕見,君臣皆不用袍而用此。第蟒有五爪四爪之分,襕有紅、黃之別耳。“
這段記載可知,蟒衣有單蟒,即綉兩條行蟒紋於衣襟左右。有坐蟒,即除左右襟兩條行蟒外,在前胸後背加正面坐蟒紋,這是尊貴的式樣。至於曳撒是一種袍裙式服裝,於前胸後背飾蟒紋外,另在袍裙當膝處飾橫條式雲蟒紋裝飾,稱為膝襕。
幾乎所有的正式錦衣衛,他們都權利穿蟒袍,這是錦衣衛的特殊待遇和標誌。每當大家看見蟒袍出現的時候,就代表錦衣衛來了,錦衣衛來了就代表這件事情皇帝知道了。凡是錦衣衛插手的事情,就是國家大事,地方官員只能配合錦衣衛調查。錦衣衛插手的案子,刑部的人都不敢再插手,甚至於乖乖做好錦衣衛的輔助工作。
飛魚服
飛魚
《山海經》:“其狀如豚而赤文,服之不雷,可以御兵。“具有神話色彩。
《林邑國記》:“飛魚身圓,長丈余,羽重沓,翼如胡蟬。“是一種龍頭、有翼、魚尾形的神話動物。
《明史·輿服志》:“嘉靖十六年,群臣朝於駐蹕所,兵部尚書張瓚服蟒。帝怒曰:'尚書二品,何自服蟒'。張瓚對曰:'所服乃欽賜飛魚服,鮮明類蟒,非蟒也'“。
飛魚類蟒,亦有二角。所謂飛魚紋,是作蟒形而加魚鰭魚尾為稍異,非真作飛魚形。飛魚紋,《山海經·海外西經》:“龍魚陵居在其北,狀如狸。“因能飛,所以一名飛魚,頭如龍,魚身一角,服式為衣分上下二截相連,下有分幅,二旁有襞積。
飛魚服是次於蟒袍的一種隆重服飾。至正德年間,如武弁自參(將)游(擊)以下,都得飛魚服。嘉靖、隆慶年年間,這種服飾也頌及六部大臣及出鎮視師大帥等,有賞賜而服者。官員要有一定品級才允許着飛魚服。
真正地飛魚服,不是隨便一個錦衣衛可以穿的。除了皇帝特別指定的錦衣衛家族之外,只有錦衣衛中高層才可以有權利穿這種衣服。除了錦衣衛十九戶這種老班底的人之外,在錦衣衛內部夠的上穿這種衣服的人都是千戶級別的人。要是在一大群百戶之中有人穿這種衣服的話,
就代表這個人是錦衣衛十九戶家族的人,他們見官大三級。
鬥牛服
明朝賜予一品官員的官服,上綉虯屬獸鬥牛,故名。
清《淥水亭雜識》卷二:“明朝翰林官,五品多借三品服色,講官破格有賜鬥牛服者。“
《明史·輿服志三》:鬥牛服與蟒服、飛魚服,因服裝的紋飾,都與皇帝所穿的龍袞服相似,本不在品官服制度之內,而是明朝內使監宦官、宰輔蒙恩特賞的賜服。獲得這類賜服被認為是極大的榮寵。鬥牛服是次於蟒服、飛魚服的一種隆重服飾。
《晉書·張華傳》:晉惠帝時,廣武侯張華見鬥牛之間常有紫氣,請通曉天文的雷煥去詢問,雷煥說是豐城寶劍之精,上徹於天,就讓雷煥為豐城令。煥到任,掘獄屋基得一石函,中有雙劍,刻題一曰龍泉,一曰太阿。乃一以送華,一以自佩。后張華被殺,劍忽不見。雷煥死後,其子持劍過延平津,船至江中,劍忽躍出,墮水。但見二龍蟠縈有文章,水泯警沸,於是失劍。
《天水冰山錄》:着從嚴嵩家抄沒的財產名錄,其中有五爪雲龍過肩妝花段(緞),各種顏色質料的蟒龍紋衣料。如蟒龍補、過肩蟒龍。蟒、蟒補、過肩蟒、過肩雲蟒、百花蟒;鬥牛、鬥牛補、鬥牛過肩、鬥牛過肩補;飛魚、飛魚補、飛魚過肩、飛魚通袖等各式衣、圓領、袍、襖、女衣、女袍、女襖、女披風等成衣和織成衣料,即按照成衣款式的結構裁片排料而織制的服裝匹料。明代鬥牛服在BJ南苑葦子坑明墓、南京太平門外板倉村明墓、廣州郊區明墓均有實物發現。
這種衣服不要說是錦衣衛了,就連內閣大臣也沒有幾個人可以擁有。歷代錦衣衛指揮使也沒有幾個人可以擁有鬥牛服,這是錦衣衛所有官員的最愛和渴望。可是這種衣服太難得到了,除非遇上大案重案,辦得讓皇帝特別滿意,皇帝才會有可能賞賜錦衣衛鬥牛服。錦衣衛十九戶這種老底子的家族,家裏也沒有幾件鬥牛服,這就可見鬥牛服的珍貴和稀缺。
由於錦衣衛是由皇帝直接管轄,朝中的其他官員根本無法對他們干擾,因而使得錦衣衛可以處理牽扯朝廷官員的大案,並直接呈送皇帝。所以,朝中官員多畏懼錦衣衛。但是,錦衣衛的刑訊範圍只針對官員士大夫,所以一般不會審訊以及捉拿普通百姓。普通的百姓刑、民事案件只通過正常的司法進行處理。
洪武時期,因為錦衣衛有非法凌辱、虐待囚犯的行為,朱元璋下詔焚毀錦衣衛刑具,廢除了他們的這項職能。明成祖朱棣登基之後,恢復了錦衣衛的所有權力,並有所加強。他設置了北鎮撫司,專理“詔獄“,可以直接逮捕和拷問犯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這些司法機關無權過問。明憲宗成化年間又增鑄了北鎮撫司印信,一切刑獄專呈皇帝,毋須通過指揮使轉達,使錦衣衛北鎮撫司成為皇帝直轄的司法機構,權力達到極致。
負責偵察、緝捕的錦衣衛官校稱為“緹騎“。由於權力缺乏限制,他們為了邀功請賞而羅織罪名,不擇手段地擴大牽連範圍,製造的冤假錯案不勝枚舉。
另外,錦衣衛擁有特權,無形中令他們可胡作非為、貪贓枉法而又得到了皇帝的“屏障“保護,造成了社會的混亂不堪。所以說,明之亡於廠衛,是間接引起明朝滅亡的原因之一。
第一任指揮使在歷史上沒有明文記載,不過有錦衣衛指揮使名分的第一人是毛驤,毛驤製造了胡惟庸死後的牽連大案,最後自己也被朱元璋為了平息眾怒而殺頭。
第二任是蔣瓛,歷史上藍玉謀反的罪證就是他秘密稟告朱元璋的,藍玉案之後也被朱元璋賜死。此後到建文時代都沒有常設。
第三任是明成祖時的紀綱,永樂十三年(1415年),他將《永樂大典》總裁官解縉置於雪地凍死。永樂十四年(1416年)因為支持漢王奪嫡被殺。
明英宗時,錦衣衛指揮使是劉勉和徐恭,《明史》記載他們“皆謹飭“。王振上位后,提拔親信馬順作了錦衣衛指揮使,明英宗被俘后,作為王黨“餘孽“被活生生的打死在朝堂上。
明景泰時,盧忠當了指揮使,指揮了一把景泰朝的“金刀案“,撲朔迷離之後,盧忠甚至裝瘋,一把刀引發的血案被內閣和司禮監聯手壓了下去。“奪門之變“后的指揮使是逯杲,公然索賄,胡亂按罪,被準備謀反的曹吉祥的侄子曹欽發現了無間身份后砍了,為事業獻身。接任的是門達,也不是好人。明憲宗繼位后流放廣西。不過天順朝最出名的指揮使是皇帝的大恩人袁彬,全大明錦衣衛的頭頭腦腦們摘出來,所有人聽過的好話加起來估計也沒有給他一個人的多。一朝天子一朝臣,每個皇帝上台錦衣衛都得大清洗一遍,只有他服侍了兩代皇帝還都是正牌衛使。去世時官爵為光祿大夫、上柱國、左軍都督,為帝國超一品的大員,連母親和妻子都是一品誥命。另一位在同期做過錦衣衛指揮使的是蒙古人哈銘,他和袁彬是唯二與英宗在“土木之變“后共患難的。還留下一本回憶錄《正統臨戎錄》。
憲宗朝的第一位指揮使是萬貴妃的弟弟萬通。後繼者朱驥持獄公正,風評不錯。
弘治朝的牟斌也是個厚道人。
正德朝時,錦衣衛指揮使石文義與張采攀附劉謹,劉瑾倒台後也被處死。接任指揮使的是錢寧,錢寧從小被太監義父“嬖之“。做御前侍衛時更是跟武宗同睡一張床,後來被武宗皇帝親近江彬扳倒。江彬繼任錦衣衛指揮使和武宗皇帝也是“出入豹房,同卧起“,且同時兼管東廠。武宗死後,江彬也被殺。
嘉靖朝錦衣衛指揮使更迭很快,朱宸、駱安、王佐、陳寅都是嘉靖在安陸興王府的舊部。之後就是陸炳,他是嘉靖奶娘的兒子,而且還於火災中救過嘉靖的命,居官並無過甚之惡跡,並且對士大夫折節有禮,不曾陷害一人,為朝士所稱。明代唯一的以三公兼三孤,中年暴斃。
嘉靖三十九年接任的是朱希忠,他是“靖難“功臣朱能的後人,襲封成國公。
萬曆朝張居正時代的指揮使是劉守有,他是名臣子弟,出身好。後期是駱思恭,到天啟四年,在“移宮案“中出了大力,可惜被魏忠賢陷害。接任指揮使的是田爾耕。
崇禎皇帝繼位后完結。接任的是駱思恭的兒子駱養性。之後是吳孟明,緩於害人而急於得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