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衣衛2

錦衣衛2

因為錦衣衛都是孤兒出身,幾乎沒有了親人,所以錦衣衛的人都比較獨立。作為任何一個當權者,都喜歡這種沒有後顧之憂的人。這些人不但作戰勇敢,而且容易控制,更是會對主人忠心耿耿。為了防止錦衣衛被腐化或者是變質,朱元璋給這群錦衣衛定下了三個規則,這就是錦衣衛的三大鐵規。第一,錦衣衛的人不準和朝中官員私下來往,更加不允許錦衣衛和官員結親;第二,錦衣衛的人可以學習文化知識,但是不準錦衣衛和錦衣衛的直系子孫考科舉;第三,錦衣衛的一切,只服從於當代皇帝一個人。朱元璋和馬秀英因為情況特殊屬於例外,以後錦衣衛只聽皇帝一個人的調遣。

錦衣衛不和官員走得近,這樣才可以確保錦衣衛辦事公正,不會因為私情偏袒某一個官員。不讓錦衣衛和他們的家屬考科舉,雖然有點殘忍,但是可以確保錦衣衛不被外界干擾和利用。一些文人總喜歡利用師徒感情,文人交情,滲透或者是影響別人。朱元璋不能讓錦衣衛變質,也不能讓錦衣衛的人被人利用,所以朱元璋從一開始就不讓錦衣衛的人走文人的道路。朱元璋擔心錦衣衛參與黨爭或者是皇子之間的內部傾軋,所以規定錦衣衛只聽從皇帝一個人的命令。這樣不但可以約束好錦衣衛,而且可以讓皇帝有一支絕對忠誠的軍隊在手。

錦衣衛自從成立之後,他們嚴守朱元璋的規定,真的不和外界過多聯繫。錦衣衛的後代成分也十分簡單,都是馬秀英皇后賞賜給他們的宮女生的孩子。馬皇後為了拉攏和控制這些錦衣衛,把一些年紀到了的宮女外放,給他們這些錦衣衛當老婆。錦衣衛是朱元璋的人,他們的老婆是馬皇后的人,他們的後代從一出生就是朱元璋和馬秀英的人。錦衣衛絕對百分百服從於朱元璋和馬秀英,他們的兒子和女兒管朱元璋和馬秀英叫爺爺奶奶。錦衣衛的兒子將來就是錦衣衛,他們的女兒就是錦衣衛的媳婦或者是宮女,錦衣衛的女兒進宮當宮女成為了一個常態。

錦衣衛內部有一個傳說,錦衣衛成立的時候,一共有二十戶錦衣衛。後來有一戶錦衣衛因為觸犯了朱元璋的規矩,其他錦衣衛執行了私刑,從此這一戶在錦衣衛中消失了。這就是錦衣衛最初的底子,被大家叫做錦衣衛十九戶。他們是錦衣衛中高層的骨幹,錦衣衛總部和十三所分部的主管,幾乎都來自於他們。到後來錦衣衛的一方主管,要是不是他們的錦衣衛十九戶的人,就會工作很難發展。他們十九戶人家相互結親,早已經不分你我了。在錦衣衛內部,他們相互勾結,幾乎架空了外人,他們才是錦衣衛的真正主人和主力軍。

錦衣衛是明朝的軍政搜集情報機構,前身為明太祖朱元璋設立的“拱衛司“,后改稱“親軍都尉府“,統轄儀鸞司,掌管皇帝儀仗和侍衛。其實這都是表面上的工作,他們早就是朱元璋的耳目和殺手了。說他們是朱元璋的私人打手兼殺手,這一點誰都不覺得過分。朝中官員對這個部門十分忌憚,也十分陌生,根本就打聽不到任何有用的線索。許多人像滲透進入,但是沒有人可以做得到,一些人的小動作反而被他們發現了。朱元璋為了震懾一些人,真的讓他們殺了一部分別有用心的人。洪武十五年(1382年),裁撤親軍都尉府與儀鸞司,改置錦衣衛。

作為皇帝侍衛的軍事機構,錦衣衛主要職能為“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從事偵察、逮捕、審問等活動。也有參與收集軍情、策反敵將的工作,

如在萬曆朝鮮戰爭中收集了大量的日軍軍情。其首領稱為錦衣衛指揮使,一般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直接向皇帝負責。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親國戚,並進行不公開的審訊。其實錦衣衛就是早期的特務機構兼情報機構,手裏的權力和能力十分強大。他們可以插手任何一個部門的工作,直接對皇帝本人負責,除了皇帝沒有人可以干預或者是管理他們。凡是私下調查或者是企圖干預錦衣衛工作的人,都會被錦衣衛早一步抓起來,不久之後這些人就是莫名其妙死去。這就有了“豎著進錦衣衛,橫着出錦衣衛。”的說法,凡是被錦衣衛帶走的人,幾乎沒有一個人可以好端端的回來。

有明一代,錦衣衛一直存在,延續至1661年南明永曆帝的錦衣衛指揮使馬吉翔與掌衛事任子信於咒水之難被殺,才可說是正式結束長達290年的歷史。清朝入關以後,仿效明朝制度,仍然設立錦衣衛。順治二年(1645年),改稱鑾儀衛。清朝的錦衣衛僅存在一年。

朱元璋設置錦衣衛以駕馭不法群臣為目的,《明史·刑法志》記載:“胡惟庸、藍玉兩案,株連且四萬。“

朱元璋為加強中央集權統治,特令其掌管刑獄,賦予巡察緝捕之權,下設鎮撫司。洪武二十年(1387年),朱元璋下令焚毀錦衣衛刑具,所押囚犯轉交刑部審理;同時下令內外獄全部歸三法司審理,將錦衣衛廢除。其實這都是明面上的,做給一些官員看看的。其實錦衣衛依然存在着,只不過是從明到暗而已,轉為不公開工作了。錦衣衛的職責和工作依然要做下去,只不過不能光明正大了而已。

明成祖時,錦衣衛又得以恢復,並由北鎮撫司專門處理詔獄。明初兩代皇帝重用錦衣衛,其後,有明一代,此弊終難去矣。有了自己的監獄之後,錦衣衛的大牢成為了許多人的噩夢。以前大家管刑部大牢叫“天牢”,有了錦衣衛監獄之後,大家管錦衣衛的監獄叫“詔獄”,這裏才是真正的天牢所在地。凡是被關進詔獄的人,都是大案子或者是朝中官員,一般的老百姓沒有資格關在這裏。

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設置錦衣衛。初始職能為三項:其一,守衛值宿;其二,偵察與逮捕;其三,典詔獄。此三項職能在一段的時期內並未設立供其穩定實施的制度。

洪武二十年(1387年),朱元璋認為錦衣衛有濫用職權,依勢作寵之態,便此時至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將內外刑獄從錦衣衛職責中廢除,交由法司處理。

明初,“胡藍之獄“、“郭恆案“、“空印案“多有錦衣旗校奉命活躍其間。

胡惟庸不但是朱元璋最得力的助手,而且是朱元璋最為親信的手下。藍田玉更是常遇春的妻弟,太子朱標的妻舅爺。要是錦衣衛管理不嚴格的話,要是錦衣衛走啊一驚喝外界過多接觸的話,就不會做到公正和嚴厲。朱元璋讓錦衣衛查案,錦衣衛按照朱元璋的意思,公正處理胡惟庸和藍田玉的案子,讓大家看到了錦衣衛的厲害和無情。朱元璋為自己初建錦衣衛時,給錦衣衛定下規矩而慶幸。這樣的錦衣衛才是朱元璋需要的錦衣衛,他們絕對百分百隻聽皇帝一個人的話,才不會顧忌什麼皇親國戚或者是權貴大臣。

此期錦衣衛的職權有所擴大。一些在朝廷中由憲司負責的事項逐步由錦衣衛處理。鎮撫司由衛的下屬獨立於錦衣衛,權力擴大,可直接向皇帝上奏。

正德初期,太監劉瑾操握政權,將心腹佈於朝廷各要位上,錦衣衛指揮使石義文也常對劉瑾阿諛奉承。隨着劉瑾權勢的進一步擴大,錦衣衛不得不依附於東廠,-廠衛格局形式發生變化。在由錢寧治理衛事時,錦衣衛權勢再一次上升。

明世宗嘉靖時期是錦衣衛權力鼎盛時期。此期的錦衣衛權力程逐步上升趨勢,待陸炳執掌衛政之時,錦衣衛權力達到頂峰,衛權甚至超越廠權,東廠亦為之低頭俯首。

史書上對隆慶、萬曆時期的錦衣衛人事變遷少有記載。以萬曆時期為例:萬曆初期,朱希孝為錦衣衛指揮使。其對權力的行使可謂規規矩矩,不擴大事態,嚴格遵守規矩,對事物的處理比較謹慎。萬曆十年,劉守為錦衣衛都督,其與東廠狼狽為奸,作威作福,雖對錦衣衛的發展產生不利的影響,造成了錦衣衛與東廠互利互惠、相互合作的局面。萬曆後期,神宗久久不理朝政,此時非法羈押、長期監禁的情形普遍存在。此時錦衣衛權力不及東廠之勢。

錦衣衛權力低於東廠,淪為其附庸。自萬曆年間,明朝的社會矛盾逐漸加深,朝廷分崩離析,大臣們結黨自擁,大太監魏忠賢權傾內外。熹宗初期,劉僑為錦衣衛鎮撫司指揮,因為人正直,“不肯獻媚,不肯殺人“,遵紀守法,魏忠賢便借勢將其削館免職。隨後,田爾耕投靠魏忠賢,甘願作其義子。其為人“陰險狡詐“,又因其“緝捕有功“升為錦衣衛都督。

崇禎初期,朱由檢雖已撥亂反正,但社會矛盾一時並未消除。此期由董琨治理錦衣衛之事,此人急功近利,不久便被罷免。隨後由吳孟明掌管錦衣衛,此人雖公正,但為不阿,行事時總觀望東廠之態。崇禎末期,駱養性掌管錦衣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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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邊城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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