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無需批准(下
“不是信不信任的問題,是我斷定,短期內不可能找到殺害趙崮的犯罪證據,所以不可能不讓你們離開。”廖聞說。
“老廖,如果我們真跑了,你要不要負責任?”湯勇再問。
廖聞哈哈大笑:“按照規定,我是不能參與此案的,我有什麼責任?除非我協助嫌疑人逃跑,哈哈!”
“姐夫別聽老湯胡說八道,我絕不會跑,我不會做對不起親人的事情,姐,你放心好了。”邵瀅瀅說。
“瀅瀅,他們真把你當嫌疑人了?”邵珊問。
“是啊,我有作案動機嘛,而且現場留下的腳印跟我的身高體重相符,不怪他們,是剛好碰上罷了。”
“瀅瀅,我不相信你會殺人,碰巧那個兇手跟你身高體重一樣而已。”
“謝謝姐的信任啊,我敬姐一杯,有空你跟姐夫來北方找我,我帶你們看雪景,哈哈!”
邵瀅瀅開始手舞足蹈的描述北國風光。
不僅邵珊聽了面露微笑,廖聞也失去了嚴肅的表情,這兩位南方人似乎都沉浸在北方的雪景之中……
第二天李大隊長向廖聞請示:邵瀅瀅想離開本市,能讓她走嗎?
“你有理由不讓她走嗎?”廖聞苦笑着反問。
“可以暫時不讓她走……”
“暫時,是多久呢?李隊,你自己決定,這個案子我沒有參與權。”
“那,廖副的意見是什麼?”
“我意見很簡單,邵瀅瀅要離開本市,需不需要我們批准?如果不需要,我們何必阻攔?”
“是不需要,但是我擔心過些天我們找到證據,卻抓不到嫌疑人了。”
“她如果要逃跑,你攔得住嗎?殺人並不留下痕迹她都能做到,逃跑她做不到?除非我們能把她羈押,不然她離不離開本市,有什麼區別?”
“廖副覺得她不會逃跑?”
“我覺得她沒必要逃跑,當然了,這是我的個人意見,你不用考慮的。”
“那,如果我不讓她走,她會不會找廖副?”
“找我有什麼用?我跟她說得很清楚了,這個案子我不能參與。”m.
“真的不會為難廖副?”
“這樣好了,你還是讓她走吧,她已經專門跟我說過這個事,而且已經把去哪裏的地址都給我了,我現在寫給你,你馬上跟當地的派出所聯繫,問他們認不認識湯勇。”
“好的,那我就放心了!”
“李隊,我跟你說句心裏話吧,邵瀅瀅是重情義的人,她不會做對不起我這個姐夫的事,所以她絕不會逃跑!當然了,我是私下跟你說的,不能外傳。”
廖聞揮手把下屬打發走,心裏卻很不是滋味。
他的內心裏,其實希望邵瀅瀅逃跑,雖然明知道這不可能。
他很清楚,只是時間問題,總有一天他會找到邵瀅瀅殺人的證據。
這並不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的信念,而是憑他多年的偵查經驗,他感覺到這次犯罪是有破綻的,只是需要比較長的時間去查證。
到那時,他這個副支隊長該怎麼辦?難道去親手抓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