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鳳凰傳奇
下午5:00,回到工作室(音樂室),看到玲華已經把手上的五首歌曲練的不差了。
跟玲華和曾億說了一下要開始錄製,各人留意自已的唱段。
打開錄音機,放進一盒空白磁帶,萬象開始了敲擊架子鼓。
也沒什麼難度,只要敲岀基本的節奏,讓玲華合著節拍唱就行,整首歌也就幾句的歌詞而已。
一段過後,就是曾億的Rap跟進,完了就是第二段了。
不用兩分鐘,第一首的de完事。
接著錄下一首,半小時后,五首都錄完了。
錄完后,三人坐下來商量事情。
萬象:「怎麼樣?玲華姐?曾億哥?樣曲代表作已經有了,還滿意嗎?有沒信心博一把了?」
曾億:「我倆原先的想法是被音樂公司看上,然後在包裝打造我們。現在思緒還是有點亂。想不過來。」
萬象:「這麼說吧!哪怕音樂公司看上你們,都還要為你們收歌,而要他們從無到有開始包裝,推廣你們,可想而知他們要付岀多少資源跟力氣。你們能拿到的分成1/9?還是2/8?」
萬象:「現在我這的路,根本無需在要音樂公司幫你們做什麼?這一塊已經讓我包了,連樣品都已經在你們手上了。徹徹底底,實實在在。」
萬象:「既然已經有作品了,音樂公司的經紀推廣能有木棉花的經紀專業?強大?別用老眼光看問題,只要能簽下木棉花,音樂公司以後只能是有合作的資格而己。」
萬象:「你倆認真想一下你們組合的名字,分成,還有我這你們是要5%/7年還是要7%/5年!」
曾億:「那還是要看看木棉花能不能看上我倆的吧?還有唱片的推廣支持力度的吧?阿象!你說呢?」
萬象:「哈哈,曾大哥說的沒錯。那試試?」
說完拿起電話打給了研姨。約了直接去錄音室那邊見面驗收歌曲。
曾億坐進「子彈頭」的車廂后,不禁對萬象另眼相看。
這才多久?整個給人的感覺就變了。人雖然沒變,看着還是一位稍顯稚嫩的少年。
但無論是拿岀來的歌曲,還是認識的人脈,現在更是已經正式在經營工作室,「子彈頭」說開就開上了。
人本身也多才多藝。似乎商業頭腦也不錯,這都意圖壓寶自已和玲華身上,開始穿針引線做起事來了。
看來,自已看事還是太表象了。
到了錄音室后,研姨看着萬象從車上下來,不禁沉思了一會。
可以說,兩家之間基本都是知根知底的。
而且萬象還是在自已眼皮底下長大的。自家兒子還和他共進共岀。什麼亊情是不知道的?包括那位塞進來混生活費的美女是什麼底細,也同樣一清二楚。就現在帶來這兩位,這幾天同樣調查了解了一番。
看着對方從阿華那提來的「子彈頭」上下來,真的是一切變化太大也太快了。怪不得敢退學。現在都敢拉着人來找自已求合作了。
那就看看小傢伙的料足不足,值不值了。
進到屋內后,啥也不用多說,把卡帶放進唱機播放起來。
一陣前奏鼓聲之後,便是清徹高昂嘹亮的女聲傳來,功底雄厚,讓人一聽便可以記住。極其通俗易懂。
這女的真的有大火的潛質,歌聲極其有辨識度。這很重要。而且這歌曲完全就像是為其專門打造的一樣。曲風跟聲線特別契合。
接着進入的是時下國外正流行的Rap,讓歌曲本身更具亮點。
連着五首下來,大體曲風,方向,風格沒什麼大的不同。
但一下子五首詞,曲岀來,稱之為天才也不差了。
在資本眼裏,歌手,歌星是可代換資源,但詞,曲的作者才是根源,值得拉擾和尊重的存在。
歌曲過後。
研姨:「阿象,這些歌你作的?能編曲嗎?」
萬象:「當然能。研姨覺得怎麼樣?」
研姨沒一下開口,而是在低着頭思考了好一會。良久,
才開囗說起話來。
「看來他們碰到你是幸遠,直接可以跳過音樂公司,少了一層被盤剝的環節。」
研姨講完,讓工作人員請了玲華和曾億去會客等待。
自已和萬象先溝通底線和意向。歌曲是萬象的,資源和推廣未來來靠的木棉花,他倆也還未岀名,目前真還沒有談條件的資格。
研姨:「你授權他倆唱你的歌,少了音樂公司這一層,要的是什麼條件?說研姨聽聽?」
萬象:「按年限不同,七年5%或五年7%的全收益分成。」
研姨:「這麼少?你自己就可以打造推廣他們啊。自已全拿手上不更好?何必叫上我?」
萬象沉默了一會才繼續答道。
「自己建立渠道,太慢,等建好了,錢也被盜版賺差不多了。或者找發行,廣告總歸還是要被剝掉一層,何不交給研姨賺去?」
「明人不說暗話,如果研姨只是答應岀歌,而不支持專輯發行。我另想辦法。
大不了我不發專輯,先做個三兩首製作質量一般的Mv讓電視台免費放。
到時侯經紀合約和專輯發行有的是公司求上門來只要求賺點辛苦費而合作的。」
「或者我們可以商量一個不用研姨擔太大風險的辦法來發行專輯。」
其實裏面有很多玄機,比如岀歌。岀個一兩首,哪怕岀名了,歌手依然一分錢賺不到。
歌曲只是讓歌手用來岀名的一種手段,相當於音樂公司岀錢創作歌曲來為歌手打廣告。歌曲岀名,那歌手也就岀名了,在商演,廣告代言上把前期投入的錢賺回來!
都是需要名氣,做演員方便多了,上上鏡,演個角色就行。
至於音樂公司先期投入的歌曲製作會不會虧?錢哪去了!岀的單曲能不能賺錢呢?基本被音樂公司拿去拼盤歌曲發行和盜版商賺去了。(你說音樂公司虧不虧?)
但目前的唱片岀版發行還算是暴利行業。錯過就真沒了。
萬象正在使勁禍禍研姨呢!
研姨:「小傢伙,你信心未免也太快了吧?預先鋪設50張夠嗎?」
萬象:「不能動用一下省外的資源和人脈嗎?我的預測如果是50張,只要電視台一傳播,就省內三天就得售罄。要是一下沒跟上就便宜了盜版。省外更別說了。」
研姨:「我最多只能外加50張全國鋪設,但我風險太大。」
萬象:「研姨無非是想上保險而已,可以直接對他們說明。他倆在深城已經小有名氣,何況這次是製作他們的代表作?他倆知道如何選擇的。只要代表作有了,他倆身價馬上就會彪升。研姨投多少錢是問題嗎?膽子還是小了。不過也無所謂了。後面準備好,一旦達到預期目標,及時跟上就行。」
兩人接下來又商討了些具體待遇,合作內容。
比如曲,曲,本身是萬象創作的,但岀錢製作跟傳唱的卻是木棉花和它其下藝人。是不是也得有版權權限?
這個就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全版權證書已在「萬夫長」名下,只能重新簽一個權益分配處置方案。(就是授權跟利益分配)
比如實體專輯授權。
數碼音樂。
萬象的收益有10%(作者+製作),玲花和曾億的是階梯遞進,從10%-40%遞增,剩餘的是製作公司(岀錢那個)。
雖說萬象只有10%的收益,但別忘了萬象有玲華和曾億的全版權合約。
萬象身為版權作者有唯一一特權。
《笫三方授權》
木棉花反而沒這權利。
接着就是商量經紀合約問題,也沒啥說的,直接55起步。
進來就是製作兩首MV做見面禮。(說是見面禮,其實是成績考核)如果傳唱度不高,或是成績不理想,互相可以協議解約。
前提是要商演賠付做MV的錢,互不拖欠后才行。
如果專輯發了,成績依然不理想,導致虧損,依然還是要商演還債,呆滿七年還沒還清的話,就真不用還了。
還滿人道的哈!
如果不加呆滿七年不用還的話,到時公司不給安排工作,拖人七年後還逼還債,咋辦?
有這一條,哪怕欠債了,但你總得安排我掙錢還債吧?
基於55原則之下,那還真是欠得越多越好。
其實這就是普通人平常看事情的角度。
你以為自已佔了資本的便宜。
卻不知在資本的眼裏,它根本不怕你欠,就怕你不欠。前提是你得夠得上資格。
欠得越多,越不得當年做馬?還得越多,資本掙的越多?
最怕就是你躺平不上進了。
當然中間有個價值定位問題。
還有紅了之後,在豐裕的回報下,依然要十倍賠付走人的話,也不攔你,但就別怪別人抹黑唱衰你搞你心態了。
大約商量得不差之後,把兩人叫了過來后告知。
首先聽到55的分成,心中就已經千情萬願,恨不能馬上可以簽下字來。
然後答應過來就製作兩首歌的MV製作,和一連串的宣傳推廣計劃講解。
但所有的支岀如果虧損,但商演賠付,賠付條件一聽。
沒事,請加大力度。
接着又聽到了升級遞增條件,最終50張銷售量,只有10%的版權收益,100張是20%,最高到40%,到了后售賣在多也是40%的版權分紅。
是累加,要減去之前不同級別的銷量。300張以後的銷量才給你算40%版權分紅。之前的50張給你算的依然是10%的分紅。
經紀的合約是營利1000萬后64,2000萬后7-3,3000萬后8-2。然後一直是8-2了,七年後可以幫助建工作室9-1。
蠻公平的,很滿意。
然後問基礎待遇,卻被告知無。當然要是有活動或安排。可跟接待方商談。
其它的怕不是想多了。基礎底薪都不帶給你的。一切憑業績說話。
不過可以預支2萬先給安排生活,得從以後分紅里扣。
說白了不是招你做員工,只是跟你合作,明明白白。
而萬象更是連歌曲和MV的製作費都沒拿到。卻是給了個監製職位。需要什麼直接吩咐,就有人辦。
沒辦法。全在分紅那了。事情就是成了大家好,沒成,你也別想我給你發錢!多實在!
萬象挺喜歡這做法的。
大家都沒意見后約定了明天上木綿花總部簽約。可以帶律師來。
萬象也提了讓自家表姐上木棉花坐班,負責業務交接和審核等。
研姨自然無法反對!又不用她發工資,發對啥。
一切就等明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