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婚姻之訴:鬧事(1)
雲家的事情至此終結,在縣令張貼案件結論的公告的第二天,陳淑儀也貼出了自己的歉意書。
「吾知與雲秦瓊無緣,故此藉此書表達歉意。不論曾經發生過什麼,願君日後安好,有緣再見……?」孫肇舟看着公告榜念念有詞,這陳淑儀可真是個話術高手,把話說成這樣,倒像是自願退出,一點吃了敗訴的模樣都沒有展露於文字。
林仲春眸光微閃,「她這樣也算是給自己留了面子吧!」
陳淑儀目的是什麼不得而知,但她與雲秦瓊的聯繫就此了斷,便算是個圓滿的結局,至少雲秦瓊可以求娶白嫣嫣了。
孫肇舟嗤笑,不以為然:「她要是知曉給自己留面子,起初也不會串通她親戚,讓表弟陷入輿論當中,最後還差點毀掉與白嫣嫣的姻緣。」
「差不多得了。」林仲春用手臂撞了撞孫肇舟,「陳淑儀現在也離開了津渡城,這件事情就這樣畫上句號吧,不要再討論了。說到底,她也是個苦命的女子,只是她用的方式不對,連累了其他人。」
「哦。」孫肇舟沒太大感覺,就事論事的話,他不太喜歡陳淑儀。
想到這裏,他目光定格在了林仲春身上。
先前他委託那帶着青銅面具的男人調查關於陳淑儀的事情時,曾向他提了一嘴林仲春的名字。
兩人之間到底有什麼關係呢?
林仲春感覺孫肇舟看自己的眼神怪怪的,「你在想什麼?」
「沒什麼。」孫肇舟搖頭,朝她笑了笑,「事情辦的不錯,答應你的事情我也會儘快落實的,你就放心吧。」
「昂。」林仲春點頭,這是她放假的最後一天,看到事情圓滿結束,孫肇舟也允諾,她總算是放心了。
農曆一月十八日,津渡城衙門內。
「堂下何人?」
衙門每日都有人擊鼓,這次來人的儀容儀錶卻甚是凄楚。
縣令落座后垂眸,定定的看着堂下跪着的婦女。
堂下婦女衣衫襤褸,面容污穢,頭髮也亂的跟野草似的,看她雙目烏青,想來很多天沒有睡好覺了。
縣令語畢,婦女當即回話:「回大人的話,民婦鄭欣宜,年三十有六,今日擊鼓,為狀告城西溧陽路煙雨巷華府的華冶!」
「為何事?」
鄭欣宜訴道:「十二年前,民婦與華冶結為夫妻,后家鄉遭洪水,生活苦不堪言,無奈之下我與其背井離鄉,來到了津渡城。與其結婚的十二年,我們從一無所有到了現在,成為津渡城數一數二的大戶人家。然,兩個月前,華冶以民婦犯七出中的無子休了民婦。
前漢朝律令中三不棄規定,前貧賤后富貴不可休妻,民婦心有不甘,故來狀告華冶休妻一事於理不合,於法不符。望大人明察,讓民婦得以繼續留在華家。」
她廢了好大的功夫才找到關於婚姻的律法,只希望能排上些許用處。
縣令仔細聽完,眉頭緊皺。
前漢朝律令確實是有七出和三不棄的規定,到現在,大靖朝也在沿用這個規定。
可有一難題,結婚十二年,婚內無所出,換做是他,定然也會想休妻,但其與華冶為三不棄中的前貧賤后富貴的情形,怎麼解決,需要與軍師好好商量。
「你的訴求,本官已了解清楚。然此事還需調查,待本官調查完畢,擇日開堂定奪。」
「大人,」婦女朝縣令磕了三個響頭,「民婦家中已無親人,皆已故去,若被夫家休棄,便再無容身之處。望大人能合理判決,還民婦一個公道,讓律法得以普惠民婦。」
縣令緘默。
這戶人家的事情他略知一二,該女子與她夫婿聯手成為津渡城富商,也是此地的佳話之一,那業來酒館他也是去過的。
縣令想嘆氣,但他現在所坐着的位置,必須讓他保持中立。
為官者,依法辦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就算憐憫她,也不能被情感左右。
思襯再三,縣令拍下驚堂木:「你的訴求本官已經了解,待本官了解事情之後,擇日開堂為你主持公道。」
現在也不是說狀告就必須將事情處理,得調查后才能處理,否則就容易造成冤假錯案。
婦人還想再說話,縣令卻已經退堂離開,故此她也只能離開衙門。
縣令不幫她,那她就自己為自己討回公道!
過幾日便是花朝節,林仲春想着上次登山之時答應給孫肇舟他們買的酒,直到現在還買不上就有點無奈。
這不,沉夫子正好交代她來縣令這裏取上個月的公告副本用來做授課的素材,就趕緊到業來酒館排隊了。
「別來這裏買酒,他的酒都是偷來的,都是偷來的!」
一婦女蓬頭垢面,帶着哭腔從外頭走了進來,抬手就把桌椅給推翻,周邊的客人嚇得連忙起身,生怕下一秒這無妄之災燒到自己頭上。
林仲春往婦女處看了一眼,爾後繼續排隊。
上次來,業來酒館關了門。
這次來,業來酒館被鬧事。
看來酒館的老闆是惹上麻煩了。
若是這酒館想要繼續營業,必然會派人出來維護秩序,她沒什麼好擔心的。
然而想什麼來什麼,林仲春把手裏的錢幣準備遞過去的時候,婦女抬起一張椅子就往她這個方向丟了過來。
她只覺得後背一重,隨即腳一輕,腦袋就磕到了前面的櫃枱。
婦女丟完凳子才意識到自己在做什麼,等她想要走上前詢問林仲春是否受傷時,一位衣着富貴的女人走了出來,手裏還拿着掃把。
「滾啊臭乞丐,這是你能來的地方嗎?!」女人一邊用掃把打邋遢婦女,一邊罵罵咧咧,看着很是不爽。
林仲春揉了揉發疼的額頭,呲牙咧嘴看着揮動着掃帚的女人,看着三四十歲,但不是她上次看見的那個在櫃枱收錢的女人。
「該滾的是你!」邋遢婦女力氣大的很,一抓就抓中了女人的掃把鬚鬚,「讓我滾,也不看看你自己是個什麼身份,這是我的酒館,不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