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上市風波
集團公司上市爭議最大的公眾持股問題,獲得了全票通過。
為此,寧江村把原來村集體股份和村民個人持股的名單正式公佈拆解出來,原來對港口集團是計算在一起的,總共是20億元,占集團股份32.3%。拆開后,村集體持有港口集團股份是15.8億元,佔比是25.5%,共有126名村民個人持股4.2億元,合計佔比6.8%。
根據港口集團近3年多的業績情況,前半年完成營收224億元,第一年完成營收446億元;第二年完成685億元;第三年完成1079億元。只三年半的時間,就進入全國港口前三,市值超過千億。
經與主承銷商研究商討,根據東方港3年多所創下的業績,近三年營業收入平均增長率超過60%,綜合公司股份每股稅後利潤,加上估算股票發行后的市盈率,經國家證監會和有關部門核定和證券公司的上市評估,確定發行價格為每股20元。
經承銷商策劃宣傳后,東方港股票發行價一公佈,立刻遭到圍搶。各大風投公司、工商企業、民營老闆、股票市場大亨紛紛搶購,都看好了東方港這塊大蛋糕。不足一周,兩億股份銷售一空。
經統計持股人數(含單位數),總數不足300人,加上港口集團原有拆分的寧江村持股人數,總共才400多人,離最低1000人的規定還差一半多,這完全出乎承銷商們的預料。
怎麼辦?只好再找發行單位東方港集團商量。經與魏風商量,魏風同意由他個人股份再釋放一億股出來,由承銷商控制發行。
有了前車之鑒,承銷商們經商定,採取限制股數、限制單位購買的辦法銷售,終於完成了法定公眾持股人數的目標。
這樣下來,魏風個人在港口集團的股份減少了3個億,收回了60億元的售股所得。減掉股本3億,再去掉20%的個人所得稅10.8億,凈收益43.2億元,相當於港口集團總投入62億的70%。
這件事在港口集團高層,不亞於發生了15級強颱風,把眾多人士刮眯了眼睛,也把兩封匿名檢舉信刮進了省、市紀檢委。
那信上說:“東方港口集團黨委書記、總經理魏風,以港口集團名義,出售個人股份兩個億,野蠻收割股民‘韭菜’。並發現有利可圖,又增加一個億,狂割包括國有企業在內的各類企業和個人‘韭菜’,瘋狂斂財60億元歸於自己名下。我黨有這樣的黨員幹部,我們感到可恥可悲。如再不嚴肅查處,整個港口集團將會變成他的‘家天下’。”
省紀檢部門收到舉報信后覺得案情重大,雖然是匿名信,但也不能輕視,隨即轉給了東海市紀檢部門,要求查處並回複查處結果。幾天後,市紀檢部門組成檢查組,下到東方港口集團,以審查上市是否合規的名義進行明察暗訪。
得知市紀檢部門下派檢查組,舉報人等欣喜若狂,覺得這下肯定會把魏風趕出港口集團,下了大獄。即使不能趕出去下獄,那也得讓他惹出一腚騷來,沒法繼續留在集團主持工作。
與此同時,東方港口集團上市工作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着。預計一周后敲鐘上市。集團公司負責上市的工作人員和承銷商們都特別興奮,他們的努力很快就要付諸實施,只要一敲鐘,上市工作就大功告成,他們的工作獎勵也會隨之到手,哪個還會不高興?
沒想到,集團上市工作突然被檢查組叫停,這猶如一盆冷水澆在了承銷商及港口集團一眾工作人員頭上。什麼情況?
“據說有人舉報魏總高價出售個人股份,割持股人韭菜,賣出來的錢據為己有。”一個工作人員說道。
“那很正常啊,人家魏總自己的股份,賣了錢當然是自己的啦,這有什麼問題嗎?舉報人腦袋被門擠了吧?”另一工作人員說道。
“我聽說當初還有人反對向公眾出售集團股份,說國有股份不容侵佔。後來是魏總說賣他的股份才通過的,人家魏總寧願自己損失股份還沒買來個好,到頭來人家賣了錢回來,他們還眼紅,舉報人家,真是吃飽了撐的。”又一比較了解內情的人說道。
“哎,沒辦法,等着吧!”幾個工作人員泄氣道。
……
三天後,集團公司召開中層以上領導工作會議。
會議由集團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談晴主持,她有些激動地說:“這次市紀委王書記親自帶隊來我集團檢查工作,是對我集團的愛護和關懷,這充分彰顯了市委、市紀檢委對我集團公司成長的深切關注和重視。同時,也會對我集團出現的問題,給予公正、嚴肅地處理。下面請王書記講話。”說完,立即領掌。
市紀檢委書記、赴港口集團檢查組組長王賢章在掌聲過後開始了他的主旨講話。
他說:“經過我們檢查組兩天暗訪,三天明察,對有人反映你集團黨委書記、總經理魏風同志售賣他在集團里的個人股份問題,向你集團公開發佈這次檢查結果,希望在座的各位,會後向本單位、本部門傳達本次會議精神。
這次檢查,我們發現有一些人,那是正事不足,閑事有餘,真的是齷齪,看見別人有成就就嫉妒,看見別人發財就眼紅。自己工作不怎麼樣,卻專干背後捅刀子的事。而有的同志則是大公無私,勇於奉獻,努力當好我們企業的好頭雁,好帶頭人。他,就是你們的黨委書記、總經理魏風同志。”會場響起了一片掌聲。
“現在就讓檢查組副組長譚德富同志公佈檢查結果,讓你們見證你們的書記、總經理魏風同志究竟做了什麼?”王賢章書記說。
譚德富副組長清了清嗓子,說道;“我們經過5天的調查核實,得出結論如下:
一、魏風個人在東方港口集團股份10億股(含江海洋1千萬股,兩人所持股份合為一個自然人持股),在集團股份中佔比16.1%。
二、本應按比例出讓發行所有股東的10%以上股份,但是有人反對動用國有股份,所以魏風同志主動提出,在他個人股份中拿出2億股份作為發行給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持股,用以滿足和達到上市公司必須要有10%以上股份為社會公眾持有的條件。
三、由於港口集團經過3年多的快速發展,企業的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的市值已經增長到了千億水平。所以經港口集團與承銷商商定,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出售給社團和個人的股票發行價為20元。
四、出人意料的是,股票大部分被社團類企事業單位搶購一空,並且沒有達到上市公司必須有1000名以上(每人1000股以上)公眾持股的要求。為完成這一指標,魏風董事長只好再拿出1億股投向社會公眾,用以完成上市指標。
五、關於出售股票的所得60億元,去掉本金和稅金,純收益為43.2億元。這屬於魏風同志的正當收入,無可爭議。但是魏風同志卻把這其中的10億捐給了西部地震災區;把另外的33.2億元作為港口集團的收益入了賬,而他只收回了3億元的本金。
六、與此同時,魏風同志還拿出自己1億股份無償地分配給了全港口的近1萬多名幹部職工。根據在港口工作的時間,最多的得到2萬多股,最少的也有2000多股,每人有份。這件事魏風同志還未公開,他是想上市敲鐘之後再告訴大家。我提前給曝光了,還請魏總能夠給予諒解為盼。”
譚德富說著,不禁感嘆道:“這麼好的書記、董事長、總經理,那是天上難找,地上難尋啊,竟然還會有人誣告?我真是理解不了!難道良心被狗吃了?”
全場鴉雀無聲,沉默了一會兒,突然響起了掌聲,那掌聲越響越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