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打工人,打工魂
(二)
對於李水生來說,他人生的大部分時間都在打工,因為70后這一代人,正好趕上了國家改革開放,深圳被設為特區,打工潮襲卷大江南北,他也是其中一分子。可謂是「打工人,打工魂,打工都是人上人,今天搬磚你不狠,明天地位就不穩」。
水生不怎麼會讀書,初中畢業就出去打工了,往後幾十年,不是在打工,就是在打工的路上。他結婚成家老家蓋房生兩個孩子把他們撫養成人,全靠打工賺的錢,他的青春,是聽着楊鈺瑩的《我不想說》這首歌度過的,「我不想說我很親切/我不想說我很純潔/可是我不能拒絕心中的感覺/想想長長的路擦擦腳下的鞋/不管明天什麼季節——」當時很風靡,大街小巷都在唱,被稱為「打工者之歌」,那種打工路上不可言說的相逢別離,乍然心動的情愫,無可奈何的奔走,只有70后的打工人才能明白。還有一首《流浪歌》也是打工者之歌「流浪的人在外想念你/親愛的媽媽/流浪的腳步走遍天涯/沒有一個家/冬天的風啊夾着雪花,把我的淚吹下——」
後來,兒女們長大了工作了,他也五十多了,頭髮白了,身形佝僂了,終於不用打工,回老家種地了。
這是沒什麼文化的70后的命運。他們勤勞節儉,踏實肯干,充分發揚了中華民族吃苦耐勞的精神,那個年代,被稱為中國的人口紅利時期,也是中國飛速發展的二十年。
誰曾想,因為兒子結婚必須得城裏有房,他又要加入打工者的隊伍!難道他們70后,註定一輩子是打工的命嗎?
啥?張艷紅愣了愣,看着自家男人有些斑白的頭髮,年輕的時候,為了增加家裏的收入,農閑的時候,他們會去外面打工。可現在男人五十五了,而她五十二,就算城裏的人到了這個年紀也退休了,他們還要出去打工?!
張艷紅覺得不可思議,難以接受。她心酸地想,一輩子為兒女活嗎?什麼時候能解放,為自己活呢?她的嘴張了張,想說話,但最終沉默了,她的心底有個秘密,說出來買房的事就解決了,不用出去打工了,但能不能說,現在自己也不清楚。
李水生解釋道:「兒子必須結婚,那就必須在城裏買房,要在城裏買房,咱們就必須把首付賺出來,所以,為了房子首付,咱們年紀大了,也要去大城市打工!」
第二天,凌晨三點,天黑壓壓的,還沒亮堂,老兩口為了兒子的婚房首付就出發到大城市打工去了。而且兵分兩路,水生去廣州找從前的工友,艷紅去上海找女兒。他們必須這麼早出發,因為先要從村裡出發,走路到鎮上,然後從鎮汽車站坐車去縣城,再從縣城坐車到省會,然後到省會坐火車到上海廣州,高鐵貴捨不得坐,盡量挑便宜的綠皮火車,綠皮車現在很少了,要花很長的時間等,等就等吧,窮人的時間不值錢。
李水生肩膀上扛着一個大大的蛇皮袋,他的妻子張艷紅拎着一個黑色的行李袋,步履蹣跚地走在離鄉的路上。看着自家男人雖然年紀大了,但是身形依然高大板正,她的眼神變得柔和起來,原本因為年老還要背井離鄉出去打工,變得惶恐不安的內心,現在也漸漸安穩。就那麼一個寶貝兒子,完全靠他自己,是不可能在縣城買起房的,他們夫婦不幫他賺首付,可能真的要一輩子打光棍!
現在的婚姻,成了男孩父母頭上的緊箍咒,再苦再累,只要能夠讓孩子們過得好一點,什麼都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