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戰利品
其實除了太史信,全戎懷疑的懷疑對象還有一個人:秦道士。
這次某人直接把趙渣、趙滓、錢雜、錢碎等人嚴刑拷打之後大卸八塊並拋屍城門口——這兇狠而果斷做法的太像秦道士的手筆。但是秦道士來去如風,全戎上哪找他去,況且就算是秦道士做的事情,他幹嘛要承認?而如果秦道士承認了這件事就是他做的,難道全戎把他緝拿歸案嘛?
相對於偵破這幾個人渣被消滅的案子,霍慎行的事情更能觸動全戎的內心。很多年前,在特定的語境下,全戎和霍慎行之間曾經發生過意味深長的對話。
全戎:“你為了區區三兩銀子就把我賣了?”
霍慎行:“怎麼會。”
全戎:“就是嘛,三百兩也不行,三千兩也不行。”
霍慎行:“三萬兩呢?”
全戎略作思考:“要是我能賣這麼多錢,那就把我賣了吧!”
對話稍顯戲謔,但可以看出,還在學生時代,全戎就對人性有了一定的認識。在全戎看來,趨利避害是人之天性,貪生怕死也是人之天性。熱戀中的男女,喜歡說出海誓山盟或者愛聽花言巧語都是人之天性,但把這些東西當真就是腦子不好使的表現了。面對“七年之癢”的時候,應該做的不是互相指責埋怨而是應該反思兩個人怎麼就步調不一致了呢?同樣,在全戎眼裏,曾經英勇的戰士,腐化墮落甚至變節叛逃,這都沒什麼奇怪的,只需要按軍法處置就行了。在查實霍慎行投靠倭寇並開設堵場之後,全戎並沒有像太史信那樣覺得難以接受,只是出於曾經的情誼,他沒有直接對霍慎行進行“定點清除”,而是打算換一種思路:不妨從這件事中謀取一些利益。
霍慎行投靠倭寇開了堵場,這樣的場所,會有很多錢財以及衛兵。這意味着如果全戎組織輕裝騎兵發動突襲,不僅可以搶錢,還能殺人。當然用“搶錢”和“殺人”這兩個詞太像土匪,專業一點,全戎的戰術目標是掠奪敵方資源(財物)並消滅敵方有生力量。
這裏就說句題外話,談談戰爭目的。以中國為例,在堯舜禹的時期,部落之間的戰爭大約和土匪械鬥差不多,目的是爭奪生產生活資料(糧食等),掠奪人口。到了春秋時期,戰爭目的很大程度上是政治方面的霸權,春秋五霸進行的戰爭烈度未必很高,《春秋左傳》、《國語》之類的史籍對這一時期戰爭的記載經常出現“潰”、“敗”等詞語,戰敗方只要乖乖低頭,未必就會亡國。而戰國時期,戰爭的直接目的就是擴張土地以及消滅敵方有生力量,史籍對這一時期戰爭的記載越來越多的出現了“斬首X萬”這種細思恐極的內容,被擊敗的一方失去了土地和青壯年男性人口,只能一步步走向滅亡——最典型的例子大概就是長平之戰,無論白起坑殺40萬趙軍這個數字有多少水分,這一戰的確讓趙國的青壯年男人幾乎被一掃而光。秦朝以後的戰爭目的就更加多樣,有為了爭奪政權的,為了反抗壓迫的,為了轉移內部矛盾的,不一而足。對全戎來說,他的主要作戰對象是鮮卑的游牧部族,馬背上的民族來去如風,天生具有襲擾優勢,從不怕暫時失去土地。和這些人作戰,全戎的戰爭目的就是掠奪敵方資源(財物)並消滅敵方有生力量。現在的霍慎行,顯然給全戎提供了很好的機會。
全戎在整頓并州軍務的過程中,定立了各營兵馬操演規制,尤其是根據此前在朔方練兵的經驗,在日常軍營訓練之外,增加了長距離行軍突擊的項目。自全戎到任之後,各處兵馬已經進行過多次拉練,并州百姓對兵馬調動逐漸習慣。故而全戎派出心腹率領兩千精兵,以拉練的名義開出城外,晝夜兼程,先往西,再拐彎直奔上郡而去。
全戎的精兵抵達上郡城郊已是幾天後的深夜。太史信在此等候多時了。
全戎並沒有大家印象中那樣冷酷無情,“玉面閻羅”的威名更多時候是用來嚇阻敵人。儘管他知道霍慎行已經變節,還是下不了殺手,甚至避免安排和霍慎行有交情的魚羊、曹弘揚等人參與這次針對霍慎行的突襲,免得各人為難。太史信則是主動要求率隊執行這次作戰行動。太史信對當初霍慎行的境遇嘆息不已,對霍慎行換回趙紫雁母親的義舉深表敬佩,但對霍慎行投靠倭寇的行為絕不饒恕。自古以來,兄弟之間各為其主的情況很多,但生而為人,要有底線,不能給這些人類的不肖子孫充當馬前卒。太史信沒擋住霍慎行的腐化墮落,但可以送他一程,當然,是送霍慎行上黃泉路。
領頭的親兵沖太史信一拱手:“按并州牧軍令,我部兩千人聽候將軍調遣。”
太史信回禮:“傳我將令,全軍向西北開拔!”
太史信的軍令迅速傳達,兩千精兵向西北方向進發。領頭的親兵注意到,太史信的腰間有個布袋。新漢帝國時期,將軍的糧食和水口袋都是放在坐騎上的,將軍本人只需要穿好全套鎧甲,並不需要帶額外的口袋(畢竟將軍要是跟逃難似地背幾個蛇皮袋,既不美觀也影響作戰)。而古代軍官又不需要隨身帶着手榴彈或者繃帶包,行裝簡潔,太史信腰間的口袋顯得十分突兀。
全戎的親兵都懂得不要多話的道理,只是看了太史信的布袋一眼,並不言語。
太史信當然注意到親兵的目光,他把布袋捏了一下:“這是我裝戰利品的袋子。”
那個親兵點點頭:“全將軍有令,此戰所有戰利品全由太史將軍處置。”
在戰爭的語境下,戰利品是一個無法迴避的話題。涉及戰利品的問題主要有兩點,一是戰利品從哪來?你可能會說,戰利品自然從敵人那裏來。非也非也。魯迅先生說:“中國的百姓是中立的,戰時連自己也不知道屬於哪一面,但又屬於無論哪一面。強盜來了,就屬於官,當然該被殺掠;官兵既到,該是自家人了罷,但仍然要被殺掠,彷彿又屬於強盜似的。”古代的一些官軍其實和土匪差不多,都是殺人搶劫財物,普通百姓的財物在官軍看來就是能用來發家致富的戰利品。這些官軍十分擅長劫殺百姓之後謊稱打敗了賊人報功請賞,甚至因此產生了一個專有詞彙:“殺良冒功”。這樣的官軍,能獲得百姓擁戴就有鬼了,所以傑出的軍事家都知道軍紀的重要性,岳家軍、戚家軍等威名赫赫的部隊都是紀律嚴明的,只將從敵人手裏獲得的物資算成戰利品。不過封建王朝大部分將領遠遠達不到軍事家的水平,官軍有時平叛不利未必是因為對方戰鬥力有多強,而是類似明朝末年,官軍比土匪還壞。第二個問題是戰利品怎麼分。按農民戰爭的邏輯,誰搶到了戰利品誰就佔有這些東西。但是大規模戰役,有攻堅的部隊,有掩護的部隊,還有收拾殘局的部隊。很可能是收拾殘局的部隊獲得了絕大多數戰利品,而傷亡巨大的攻堅部隊一無所獲。這樣子誰還願意攻堅?有人總結國軍作戰不利的原因就是遇到解放軍撤出根據地的時候就一哄而上,搶東西個個爭先;遇到硬仗的時候一鬨而散,沒一個願意攻堅。這情況就像一些重男輕女地區的家庭邏輯:父母平時偏向兒子,在經濟和感情上向兒子傾斜,拿着從女婿手裏要來的高額彩禮補貼兒子;父母需要贍養的時候就想起女兒,讓女兒多加照顧,從女兒手裏接過生活費轉手補貼兒子;家裏的兒子也對此覺得理所當然,把錢揮霍完了就繼續找姐姐妹妹要——誰要當這家女婿那不是吃飽了撐得。
太史信家境雖然只算小康,但他不愛奢華,靠着朝廷俸祿加上女皇的賞賜自然可以衣食無憂。他一向沒有貪財的名聲,之前率軍作戰繳獲的戰利品大多送給了女皇,這是大家都知道的。這次作戰太史信居然專門準備了一個裝戰利品的口袋,着實讓全戎的親兵有些意外。親兵覺得,也許是被貶上郡,艱苦的生活環境讓太史信亟需物質方面的補償;也許是太史信心灰意懶,乾脆多集攢點錢財不虧待自己;也許是攢錢娶媳婦,準備辭官隱居……總之這次太史信忽然想要自己留下戰利品了,幸虧自家全大人想得周到,提前下令此次戰利品全由太史信處置,免得鬧出不快。
親兵的想法確實有道理,但他從一開始就存在邏輯漏洞:誰說戰利品就一定是錢財或者物資了?太史信想要的戰利品和錢財沒有一點關係,但卻遠比金山銀山更讓人震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