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將親自上門提親(下)

第四十八章 將親自上門提親(下)

古月、易國華和李明鈺,一個是市裏的高官,兩個是博士生導師級別的大教授。他們談話,可不像一般人。他們都是極其睿智、豁達大度之人,說起話來言簡意賅,清清楚楚,絕對一言九鼎。很快便敲定了,兩家兒女的大事兒,達成了共識。

雖然,他們都表示兒女的事兒,最終還是兒女自己決定。但兩家長輩的認可,無論在中國傳統意義上,還是在現代自由戀愛婚姻上,這一關也同樣的尤為重要。

李明鈺起身,對古書記說道:“老古啊,您這趟既然來了,那就得咱們兩家一起吃個飯。也沒什麼準備,我這就去弄幾個菜。”

古月看着易國華,笑道:“老易,喝一杯?”

“當然,”易國華說:“必須的,我不僅留有好茶,還留有茅台呢。”

古月和易國華,都相視開心而笑,二人又說了會兒話。

不一會,李明鈺就擺好了六大盤子菜,和一個火鍋。易國華拉着古月,一起來到桌前。古月看着火鍋,似乎很是感慨:“唉,不瞞弟妹說,我已兩年多沒有吃過這麼熱呼騰騰的火鍋了。”

李明鈺很抱歉地說:“都是家常菜,火鍋也是從超市買的火鍋底料和牛肉卷、羊肉卷,配些生菜、菠菜、大白菜、千張,都是現成的,真沒什麼準備,老古,您這回就先將就着吃吧。”

“這不將就了,很好了。莉莉媽,病重住院這快兩年了,我是真的就沒吃過這麼熱騰騰的火鍋了。”

李明鈺趕緊接著說:“老易呀,你有時間的話,咱們一起去醫院看看嫂子,也表示咱們也上門提親了不是?”

“是的,是的。”易國華馬上答應着:“應該的!”

易國華看到古書記提起老伴有些傷感,又說道:“老古啊,您今後常來這裏,好酒、火鍋,總是準備着。”

古月也趕緊收起傷感,說道:“好,好!我一定常來。”他接過酒杯,和易國華碰了下杯,然後啜了一小口,細細品了品,“嗯,好酒,真是好酒啊。”

易國華則說:“當然,這可是珍藏很久的、茅台廠家正宗的足年陳釀。未來的親家來了,此時不拿出來,更待何時啊!”

古月幾杯下肚后,便更加輕鬆放開了,他高興的說道:“老易啊,下回我給您帶兩瓶汾酒來。雖然汾酒和茅台是兩種路數的酒品,可喝起來了,就真的另有一番風味。”

“好,好,”易國華幾杯下肚后,也一樣說話豪爽了許多:“古書記……”

古月趕緊指着易國華說:“叫我老古,我們都快成親家了,不能見外。”

“好,好,老古,我們是親家,不能見外。我等着,等着您的汾酒。”

李明鈺也說:“下回來,我就好好準備準備,多弄些下酒菜。老古啊,老易今天是真的高興,他這瓶茅台,可真是珍藏很久了……”

古月也真有些激動:“嗯,弟妹,您和老易放心,將來,我定會帶上好酒,常來登門拜訪。您們可不能煩啊!這幾年了,我可是真沒有這麼痛快、自在過,也只能在親家的家裏,才能有這樣的放縱。”

當然,古月作為高官,必須按照黨的八項規定行事。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和影響,他更是嚴於律己,從不吃請,拒絕和別人一起喝酒的機會。即使在家,逢個節假日什麼的,一個人,也總是到醫院去陪陪莉莉她媽。因此,多年來,他是真的沒有如此般地喝過酒了!

話說長生他們,

經過個把月的時間,雙方都進行了充分認真的準備,終於迎來了對孔方禪進行起訴的開庭日子。

盤龍市人民檢察院的專家們,經過親自參與,觀摩了長生主持的實驗檢測。以無可辯駁的事實,證實了何田財產糾紛案的最後一份遺囑,純屬偽造。李明鈺教授的司法鑒定意見,完全正確無誤、可靠可信。

因此,逮捕遺囑主張人,已是名正言順的事情了。

加上牽扯到連環殺人案,以及長生帶領去台北的專案組,也兩度遭到謀殺式襲擊。還差點連古書記的女兒,也一起被殺掉!

檢察院也清楚,盤龍市中級人民法院,無論如何,都堅持遺囑主張人,不應與連環殺人案聯繫起來,必定還有重大隱情。所以,檢察院也只能從事態發展的結果上,強調如果再不批准逮捕“遺囑主張人”,再鬧出幾條人命,那可就真的無法向市民交待了。

市中級人民法院,當然也對逮捕孔方禪,減少進一步的事態擴大和死亡人數,持支持的態度。所以批准立案起訴,並將雙方的訴求和證據,進行了通報和交換。但是,市中院依然堅持,不將遺囑正文作為證據材料,也依然決定繼續保全那份遺囑。

公開開庭,一下了就引起了各大媒體的轟動效應。

盤龍市的民眾,當然也十分地關注這個案子。

首先,何田投資的企業涉及到很多人的就業問題;何田的財產轉移,必定會引起很多連鎖反應;甚至,會引發整個盤龍市的經濟波動。

其次,更為重要的是,機場路案件的連環兇殺,也讓人們心中籠罩着一片烏雲。當然,也會引起民眾的不安,甚至引發社會不穩定的各種因素。

其實長生心裏還是有些打鼓的。

他當然對抓捕孔老二沒什麼疑慮。

他同檢察院的看法是一致的。對法院,在這個時候,還不解封遺囑保全,確實有些擔心。因為,他早已想到,整個一系列的案件,肯定幕後主使人,是隱藏在最深處的,而不太像是這個孔老二。

幕後的總指使人,怎麼會自己出面,參與爭奪何田財產呢?即使法院保全了遺囑正文,對於公安機關來說,自從何國慶出事之後,早就盯上了與田文欣及何家來往的所有人。特別是天天在田文欣身邊轉悠的——“孔大禪師”,這麼一個人,他的一舉一動,便更是全部都在公安機關的監視和控制之下。

而且,這個孔老二,他有一個習慣,身邊的其他往來關係,看起來特別的簡單,沒有團隊,沒有幫手,什麼事兒都是自己一個人干。他什麼時候去法院遞交遺囑,什麼時候去法院申請遺囑保全,什麼時候見了律師,什麼時候反告李明鈺,什麼時候參與開庭前與法院會談,什麼時候安排律師出庭……

所有的一切,公安機關都是很容易弄得清清楚楚。

長生想,他一定是在保護什麼人!

所以,長生認為,現在已到了非抓捕孔老二不可的時候了。

只有與孔老二正面有過交鋒,才能確定孔老二到底扮演的是什麼角色!

當天實施抓捕時,雖然料定孔老二不會透露什麼說法,肯定會稱他們應該找律師談,他不會當面有什麼交流或談話。但長生只要看清楚孔老二的態度,就已經知道,自己預料的情況肯定會發生,甚至更加讓人心裏直打鼓。

庭上,檢察官代表專案組,宣讀了起訴書;法官便按照開庭程序,履行義務般地,非常沒有激情地,一個步驟一個步驟地,緩慢執行着程序。

庭上的記者和觀眾,也都被弄得哈欠不斷,恨不得打起瞌睡來。

直到雙方開始發言時,孔老二的律師,一上來就咄咄逼人地說道:“檢方起訴的幾項罪名,我的當事人孔方禪先生,全部不予承認。即我方認為,所有罪名均不成立,我方將提出無罪辯護。”

雙方發言完畢,便進入雙方答辯。

檢方當然堅持,孔方禪主要犯了三條重罪:一是偽造遺囑,企圖騙取何田氏的巨額遺產,構成詐騙罪;二是誣告國家公職人員,把偽證罪名栽贓到了李明鈺教授頭上,實際構成誣告陷害罪;三是為阻止查明何田財產糾紛案,使用了各種非法手段,構成妨害公務罪。

因為檢方提出的證據,均被孔方認定為不成立。所以法官責令孔方律師,進行主張舉證。

要說剛才孔方律師的發言,讓人感覺咄咄逼人。而他再次發言時,就顯得有些囂張跋扈了。他起身,走到起訴方座席附近,在長生的面前,駐住了腳步,然後說道:“第一,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而我的當事人,只是遺囑代理執行人,並沒有任何合法或非法佔有的目的,更沒有任何合法或非法佔有的行為;請注意:無論是合法的佔有,亦或是非法的佔有,都沒有;首先,我的當事人並沒有偽造遺囑,其次,即使有人偽造遺囑,在刑法上也並不構成犯罪。第二……”

檢方馬上打斷孔方律師:“反對,請審判長明查,對方律師並沒有舉證,他代理誰?他所說的合法佔有是指什麼?就直接做出結論,是違反辯護常識的,也是無效的。”

法官聽后,只稍加思索,便說道:“被告可以不明示所代理的人是誰。但要說明剛才所說的合法佔有是指什麼。”

孔方律師笑了笑,又向法官鞠躬道:“尊敬的審判長,我的當事人,向法院一直保全我方的正當私隱,表示感謝。剛才我所提到的合法佔有,主要是要說明無論合法和非法來說,我的當事人都沒有他自己要佔有任何財產之目的和行為。而且,事已至此,我的當事人,孔方禪先生在出庭前,已徵得他所代理的人士的同意,可以告訴檢方,特別是要告訴易長生警官,遺囑持有人的姓名。”

法官聽出裏面的問題了,馬上說:“被告方律師,請你的當事人慎重,法院頂着壓力,一直保全着的私隱,依然受法院的保全,可以不必公開。但你特別針對易長生警官的說辭,如果是口誤,本庭提醒你注意。”

孔方律師似乎很自信地答道:“謝謝審判長提醒,但我的當事人,的確有疑問,特別告知易長生警官,要請易長生警官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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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證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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