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一個億的違約金

第42章 一個億的違約金

看見大佬的表情,陳元朗就知道,鄒母的事情有結果了。

「怎麼回事?」

「私人偵探查出來了,去年鄒慧敏參加新秀歌唱大賽后,得到了去果島進修的機會,但需要自費。」

陳佐敦說道,「為了籌措這筆費用,她媽媽就去借了高利貸,兩萬五千港幣,到現在為止,利滾利,已經到了十萬港幣!」

「目前只能還一點利息,私人偵探找的道上兄弟說,如果鄒家再不還錢,債主就會對鄒慧敏採取一些手段了。」

八十年代的香江,能放高利貸的,都是H道字頭。

普通人是沒有那個能力的。

「債主是哪個字頭的?」

「洪興,西環堂口,老大是無良,真名曾漢良!」

洪興(註:代指某幫派,現實不能寫,大家知道就行了),香江第一大字頭,排在數字幫,以及和字系之前。

這就有點棘手了。

陳元朗想了想:「讓那個給我通風的道上兄弟,繼續盯着洪興那幫人,我再想想辦法。」

十萬元,對於八十年代中期的香江普通市民來說,確實不是一筆小錢。

陳佐敦為難地說道:「要找他幫忙的話,還得花點錢。」

親兄弟,明算賬。

陳元朗賺了錢之後,該給大佬的薪水,一分都不會少。

但是其餘的錢,卻卡得很緊。

他一直記着陳叔芬的話:「給家人很多錢,並不是愛他們,而是害他們!人一旦暴富,就會控制不住自己的Y望,最後只會自取滅亡!」

從錢里抽出兩張千元大鈔:「大佬,你這件T恤也舊了,要不換件新的吧,這錢拿去用,不夠再向我要。」

陳佐敦收下錢后,猶豫了一下,還是說道:「朗仔,你跟我不一樣,沒有案底,我不希望你跟字頭的人走得很近,實在不行,就不要管鄒家的事了吧,女人而已,哪裏都有,何必花十萬元呢?」

鄒慧敏可不只十萬元!

只要把她捧起來,那就是數以千萬計的真金白銀!

陳元朗心裏暗自發笑。

不過這些事情,就不用告訴大佬敦了。

就讓他誤會自己是為了女色吧!

黎嘉欣,鄒慧敏......

以至未來會出現在他生命中的女人,都不會只是單純的花瓶。

這些都是一座座的金山啊。

小小的投入,大大的回報,一本萬利的生意!

這,就是重生者的優勢!

況且他也不會花十萬元去解決這件事。

重生之後,佈局了這麼多,認識了不少人,他只需要找到那個正確的人就行了!

「大佬,我心裏明白的。」

這時,范嬌找了過來:「萊昂納多,芬姐要見你。」

走進陳叔芬的辦公室。

接過芬姐扔過來的雪茄,他就坐在了黃中信的身邊。

「芬姐好,信哥好!」

黃中信笑了笑:「朗仔,跟維維安玩歸玩,別鬧出人命,尤其是在發行專輯前後的這段日子,注意分寸!」

有些話,芬姐不方便說,只有他來開口了。

「明白,信哥,我會注意的。」

弱小時,就要懂得尊重別人,這個道理,陳元朗是心裏有數的。

「昨天我去總公司開會,」芬姐看着眼前的少年,沉聲道,「知道大老闆說什麼嗎?」

陳元朗搖了搖頭。

新一寶是保麗金和新一城合資的公司,不過新一城七子並沒有時間來管唱片公司,他們都忙着拍電影掙錢呢。

這個大老闆,是保麗金在香江的總裁鄭東寒。

說起鄭東寒,可能很多人不熟悉,他有個很出名的兒子,就是章學友陪跑出道的鄭種基,人稱T子基。

唱功了得,卻又偏要跑去拍喜劇片的怪才。

陳元朗的第一張專輯裏,還文抄了對方三首歌,也算是苦主之一。

「大老闆說,你是他見過最不可思議的少年天才,他一開始壓根就不相信,那十首歌都是你寫的,尤其是《東方之珠》。」

芬姐笑道,「不過在看了你寫的《沉默是金》后,他也就跟我一樣,被你的才氣所折服。」

「兩首歌,都不是一個少年能寫出來的,但又偏偏都被你寫出來了,而且還經過了律師的版權公證。」

「包括大老闆在內的所有高層,都說你是個天才,足以統治談永林和萊斯利之後的樂壇。」

「因此他們提出了一個條件!」

芬姐停住了講述,靜靜地看着陳元朗。

「芬姐,您說,什麼條件我都答應!」

這個時候,就是表忠心的時候了,不然就是被雪藏的份兒。

再有才能又怎麼樣?

不受控制的天才,那就是個定時炸彈,資本會分分鐘滅掉它!

「你這孩子,就是個醒目仔,聰明!」芬姐哈哈大笑起來,看向黃中信,「阿信,怎麼樣,我就說朗仔會答應這個條件!」

黃中信露出心悅誠服的表情:「還是芬姐英明!」

這馬屁拍得高!

陳元朗暗暗給信哥點了個贊!

假裝懷疑領導,再讓領導享受智商碾壓的樂趣,黃中信這手玩得不錯。

「大老闆說,你必須和公司簽十年長約,違約金嘛,一個億!」

芬姐的臉上,露出嚴肅的表情,「如果你簽了約,大老闆會調動他的一切人脈和資源,把這張專輯的銷量,衝到四白金的保底數據!」

四白金,就是二十萬張唱片。

根據陳元朗現在和新一寶簽訂的合同,每一白金,他至少能拿到64萬元的稅前收入。

四白金,就是250萬元以上的稅前收入!

誘惑不可謂不大。

但懲罰力度,同樣也大,一個億的違約金,意味着十年內,他都必須為新一寶打工!

保麗金高層給出的這個條件,並沒有超出陳元朗的預計。

哪有隻給糖吃的資本?

一手糖,一手大棒,才是資本家們的常態。

如果陳元朗站在鄭東寒那個地位,恐怕會提出更加過份的條件!

要知道隨着章國榮加盟新一寶。

保麗金事實上已經壟斷了香江樂壇。

旗下擁有保麗金、新一寶等公司,以及談永林、章國榮和阿梅等巨星。

聽到這個條件,陳元朗的臉上,露出了猶豫的神情。

身為重生者,難道要給保麗金打十年工不成?

那還重生個毛啊!

簡直就是重生者之恥!

他該如何破局呢?

「朗仔,這十年,在公司的扶持下,你成為歌壇巨星,沒有任何難度,保守估計,也能掙到上億的財富。」

陳叔芬看出了眼前少年的猶豫,笑道,「運氣好的話,沒有出現一個威脅你地位的人,兩億、三億,都沒有問題。」

「自由這種東西,都是相對的,你要得到什麼,就必須要付出代價。」

「如果沒有公司的扶持,你很快就會過氣,那就一分錢都掙不到了,你說,是不是這個道理?」

陳元朗知道,自己不能再猶豫了。

不然就會失去現在的地位。

陳叔芬可不是什麼善男信女,她身後的大老闆鄭東寒更不是。

「芬姐,我完全答應總公司提出的這個條件,不過......」

他的大腦在飛速運轉,考慮着如何破局。

「你有什麼想法,儘管提!」

陳叔芬笑道。

只要陳元朗簽了十年,那還不是任公司揉搓?

一個人有幾個十年?

如果不答應,呵呵,《東方之珠》?

那也只能變成豬。

死在豬圈裏的那種!

至於天才嘛,不服管的天才,那還叫個的天才。

「我願意簽十五年,但有兩個條件!」

陳元朗沉聲道,「第一,這張《東方之珠》專輯,我要得到凈利潤的20%,作為我作曲、作詞、編曲以及製作的收益提成。」

「第二,我的演唱收益提成,要提高到銷售額的15%!」

他心中已經想好了脫身之計。

在走之前,自然要把錢先賺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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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大亨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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