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走兩步
堂上氣氛略顯窘迫,堂下觀審的人群爆發出了一陣噓聲,維持秩序的軍士好一陣才彈壓下去。
大腹便便的大理寺寺卿崔智咳嗽一聲,把尷尬掩飾過去,然後說道:“林雋,本案已經一次三司會審,可謂證據確鑿。鑒於上次會審時你不在場,為彰顯吾皇聖恩浩蕩,現特重開三司會審。”
“本次會審,你可聘請訟師,為你陳述辯護。如已聘訟師,可傳其上堂。”
崔智所言,是向人犯宣佈其擁有的合法權利,也是庭審必要程序,彰顯了三法司要把此案辦為鐵案的謹慎和決心。
林雋倒是知道,在大隨朝打官司,無論民事刑事案件,和現代社會一樣,是可以請專業訟師代理的。
但本案情勢緊迫,等訟師看完卷宗了解清楚案情,自己早就狗帶了。
“本案,我將自辯。”林雋神情篤定胸有成竹。
全場響起交頭接耳唧唧嗡嗡的聲音。
大隨帝國法律體系完備繁雜,各門類的法規敕令律例多如牛毛,而且互相之間又有交叉衝突,不同類別法令之間,還存在優先級的差異。
非專業人士,在審理過程中,因為不熟悉律令條文規定,必然會吃暗虧,甚至影響到案件最後判罰結果。
這種會被砍頭的案子,犯人是權貴子弟,卻沒有聘請金牌訟師,而且要求自辯,是活得不耐煩了嗎?
還是對自己的答辯技巧有着無與倫比、喪心病狂的盲目自信?
面容清癯的都察院左都御史盧悌提醒道:“根據大隨律例,凡申請自辯者,須在完全清醒狀態下,方可進行。你昨晚宿醉,應先證明:你現在已完全清醒。”
“哦,大隨的律令,醉酒狀態被認定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林雋心裏表示了解。
怎麼判斷是否已經在醉酒後清醒呢?
難不成還會拿出測量儀讓我吹氣?
林雋的疑惑馬上得到了解答。
只見幾個差役上堂來,在堂中央擺上了兩條長凳。
盧悌指着長凳,眯縫着眼睛道:“走兩步……”
林雋看了一眼,心裏說聲卧槽,正式答辯之前,居然還要當眾先來一段丟人現眼的平衡木表演?!
這麼兒戲嗎?
再說這不是女子項目嗎?
我可是格鬥之王,不是體操運動員。
心裏雖然極不情願,林雋也只有走到長凳前,準備自證清醒。
他試着踩了踩長凳,然後站上去,小心翼翼向前走去,心裏不斷吐槽:
前身這具身軀真不咋滴,平衡感、敏捷度和前世的自己差了不是一星半點。
如果是前世的自己,必須先來一串托馬斯旋旋,下法再接一個5257B向後翻騰三周半轉體兩周半屈體,保證入水時一滴水花都沒有.......
哦,應該是落地紋絲不動才對,咱可不是那種落在線外還要尬拿冠軍的無恥小人。
他自忖這樣的想法還是誇張了一點,不過來幾個前後空翻,對自己來說應該還是很輕鬆的。
第一條長凳剛要走完,他腳下發出咔嚓之聲,心道不好時,長凳已經開始垮塌。
草泥馬,被人陰了!他心裏咒罵。
堂下觀眾齊刷刷發出了尖叫和驚呼聲。
關鍵時刻,前世長年接受殘酷訓練形成的本能,及時拯救了他。
他自己都沒回過神,自己是怎麼做到的,就已經踩上了第二條長凳,像風中的枝頭樹葉一般,不停地晃動。
隨着林雋在長凳上搖搖晃晃,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有性急的旁聽人員甚至站了起來,後面被擋住視線的人,急得一把將其拉着坐下來。
好事的吃瓜群眾,怎麼可能甘心好戲就此落幕?整齊劃一地喊道:“穩住!穩住!”
在一片加油打氣聲中,林雋搖擺幅度慢慢變小,最後終於站穩。
觀眾們不約而同地長出了一口氣。
長凳被人做了手腳!
林雋心中極其惱火。
前世每次上台比賽前,他都會戴着耳機聽歌,來穩定心態。
此時他一邊在第二條長凳上行走,一邊口中喃喃念叨偶像的歌詞,來聊以發泄情緒:
一個馬步向前,
一記左鉤拳、右鉤拳。
一句惹毛我的人有危險!
一再重演。
一根我不用的棍,
一放好多年。
它一直在身邊。
幹什麼,幹什麼?
我打開任督二脈。
幹什麼,幹什麼?
殺人兇手的招牌,
被我一腳踢開……
念到這裏,已走到長凳盡頭,他一躍而下,憤懣地將凳子一腳踢開,倒是顯得頗為瀟洒。
台下爆發出熱烈的掌聲。
沒想到還會收到這樣的效果.......
看來拉低底線耍寶的方式,是可行的。
林雋強忍腳踝鑽心疼痛,向觀眾們拱手答謝——裝逼很爽,但會付出代價……
他明知道有人做了手腳陰自己,但是卻沒有去追究。
第一是長凳被做手腳的證據,不好查找;
第二時間太緊迫,等查清楚了,自己的人頭說不定已經落地了。
文官系統裏面不乏能人啊,就是想混淆視聽,順便搞搞自己心態。
凡事,要抓主要矛盾。
現在的主要矛盾,是如何證明,自己沒有殺人。
他轉身向堂上三位大佬一拱手:“三位大人,我現在是不是已經證明,可以自辯?”
三位大佬交換了一下眼神,刑部尚書李德點頭道:“准你自辯,你有何話要說?”
林雋道:“我並非殺人兇手,真兇另有其人。”
李德手撫長髯:“空口無憑,可有證據?”
林雋鄭重其事道:“我有人證!”
三位大佬都露出了震驚的神情:疑犯說有人證!
上次會審的時候,根本沒有提到過這個情況。
這有很大可能,會導致案件發生難以預測的變化。
李德道:“既有人證,姓甚名誰?”
林雋回道:“小子不知。”
李德微微皺眉:“年齡幾何?家住何處?”
林雋繼續回道:“不知。”
李德看着林雋光棍的樣子,啪地拍了一下驚堂木:“你是來消遣本官的?”
林雋道:“回大司寇,小子豈敢?”
李德哼了一聲:“那你口中的人證,到底在哪裏?”
林雋從懷中掏出一疊紙:“證人在此!”
他把其中的一張紙展開道:“小子已經把證人的模樣,畫在紙上。”
這就是林雋熬夜亡命補畫出來的假期作業。
自有書吏來接過紙張,呈在三位大佬案前。
紙上畫著一個少年書生的面相,眉目清秀,細唇大眼,一股柔媚之氣,栩栩如生躍然紙上。
都察院左都御史盧悌看得連連點頭,又是連連搖頭,痛心疾首嗟嘆道:“如此畫功,假以時日,必成大器,可惜啊可惜!”
大理寺寺卿崔智搖晃着肥胖的腦袋問道:“林雋,既然你說這個少年書生可以為你作證,那就讓他上堂吧。”
堂下的朝歌城吃瓜群眾,都是些自詡通曉時政的熱心市民。
平時在茶樓酒肆之中,指點江山贊畫國策,那是常規操作。
一聽崔智這個死胖子明顯在故意刁難,頓時發出一陣噓聲。
崔智這種老官僚什麼場面沒見過?
噓聲四起之下,他依然老神在在,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毫不在意。
林雋拱手道:“請三位大人准許將此畫交給堂下百姓傳閱,看是否有人認識此人。”
三位大佬都有些遲疑,堂下的百姓們一起喊了起來:“看畫!看畫!”
林雋開口道:“根據《大隨律令》第……”
話還沒說完,就被盧悌嚴厲制止:“閉嘴!”
三位大佬坐到一起,低聲交頭接耳了幾句,李德道:“將證人畫像傳閱下去,請諸位在場旁聽的大人也看一看。”
沒人注意到,長秋監的老太監看了畫像之後,臉色微微一沉。
他立即揮手招呼了一個小太監過來,向其低聲耳語了幾句。
小太監聽完臉色一變,接過老太監手中的畫像疊好揣入懷中。
他一溜煙地跑下大堂,跨上一匹駿馬,奮力揚鞭,絕塵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