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最好的方式就是接受審判
Tobe,ornottobe;thatisthequestion。
--哈姆雷特
救她還是不救,也TMD是個問題。--方木
…
…
此刻的方木,更像是一個旁觀者。
沉默的看着發生的一切。
雖然在‘自己’錄製的遺言中。
並未詳細提及後半夜所發生的事情,
但看到男人將粉紅藥片,投放到水瓶的騷操作之後。
他心中基本已經有了答案。
畢竟,因為玩的太過火而導致的慘痛案例,並不新鮮。
事後他為了脫罪,便讓最有作案動機的自己,順理成章的成為了他的替罪羊。
至於後面的一系列證據,如過量致幻藥劑的水瓶指紋,監控攝像拍攝的畫面,包括後來的目擊證人,等等。
這些其實並不難。
酒店禮賓員在夜班的時候,給各個樓層的客人送水,送東西,都是再正常不過的工作了。
而這些只需要被‘有心者’利用些手段進行處理。
就都可以當做證據,讓他在公堂之上,百口莫辯!
一切似乎都說得通了。
…
時間沒過多久。
超市買完東西的林茜,已經快步走了回來。
西裝男子順勢起身,手中拿着礦泉水瓶,什麼都沒發生一般,鎮定自若的帶着林茜進了客房電梯。
看着已經消失在電梯口的二人。
方木緩了口氣。
他默默的走回禮賓台,先坐了下來。
說實話,他的內心遠沒有看起來的這般平靜。
不知為何,一想到之後的未來結果將由自己改寫。
方木的內心就會有點亢奮。
其實當你知道了即將發生的一切后,想要不蒙受這不白之冤,方法有很多種。
只需要製造一個不可能被質疑的不在場證明,就可以讓對方無從下手。
而找不到嫁禍對象后,他就只能自己去蹲大牢。
但有一個問題,一直在方木心中做着掙扎。
那就是他明知道林茜被害,要不要出手阻止這一切?
畢竟這是條人命。
救她,自己的良心會不安。
可不救的話,一個當場去世,另一個牢底坐穿,可能會影響自己後半生的睡眠,畢竟做夢都要笑醒的。
這的確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他可不當冤種。
更不會做什麼以德報怨的蠢事。
良久…
方木雙眼微微眯起,似乎是做出了選擇,目光決然。
畢竟都是成年人,做錯了事,就要付出代價,接受審判!
“喂,110嗎?嗯對,我匿名舉報,有人在銀河酒店使用違禁藥,很可能有不正當的交易關係,地址是火星路777號,銀河酒店。”
…
半個小時后。
一輛警車停在了酒店的正門。
酒店安保部門的人正睡覺呢,結果被忽然驚醒,趕緊跑到了大堂外,臉色緊張。
每個星級酒店的安保部,除了管理停車場的泊車之外,其實酒店內部消防安全以及治安,也是他們的工作內容。
當然,通常情況下,只要管好停車場就行了。
不過大半夜有警車來訪,那就不得不重視了。
車上下來了三男一女。
三名身穿派出所制服的民警,以及一位穿着黑色牛仔褲的便衣的女警。
方木站在後面,看着幾位警員,心中莫名的猜測。
遺言中,那個早上打電話的女警,會不會就是她呢?
無需妝容修飾的五官,剛剛到肩的中長發,簡單的深色上衣,黑色的牛仔褲緊貼筆直的長腿。
林茜的外表已經算是非常不錯,但跟這位女警官比,依舊有着不小的差距,主要還是氣質方面。
一名警員過去跟安保部的人交談了幾句。
另外三人則是走到這邊的前台。
“我們接到匿名舉報,貴酒店的客人使用違禁藥物,我們需要查證,能不能給1502房間的客人打個電話,找個理由,讓他們下來一趟。”
前台的小姐姐聞言,緊張的點了點頭。
1502正是她剛剛開的房,自然有些印象。
電話接通到了房間,按照警員要求的話術,很輕鬆的就把西裝男騙了出來。
很快,西裝男皺着眉頭,穿着白色浴袍走出了電梯。
表情就像是某種快樂被忽然打斷了一樣,難受至極。
而他並沒有發現,在他出電梯之後,便衣女警員和另一位警員,順勢上了電梯。
男人很不開心:“你們酒店怎麼搞得?剛才cheakin的時候,怎麼不說我身份證登記有問題!”
話剛說到一半,男子臉色忽然一變。
兩名警員正嚴肅的看着他呢。
“你是陳安華,陳先生嗎?”
陳安華頓時有點緊張了,不過強自鎮定:“警官同志,什麼情況啊?我,我可沒……”
“我在問你,回答即可,請配合,你是陳安華嗎?”
陳安華:“我,我是。”
“今晚和誰住的酒店?”
陳安華:“警官,這是我的私隱吧!我可沒…”
“請回答問題,是自己住,還是和別人一起?”
陳安華大汗淋漓:“公司下屬,不過我們只是工作,整理明天開會的資料。”
周圍人一臉呵呵。
這話,狗都不信。
“是否用了違禁品?”
“啊!這…我可沒有!誰說的?”陳安華試圖狡辯。
“有人舉報你使用違禁藥物,涉嫌試圖PC她人,現請你跟我們回趟局裏,接受調查。”
陳安華此刻終於安耐不住了,他臉色慘白,緊張的大聲道:
“你們幹什麼!你們有什麼證據?你們沒權抓我,我要請我的律師!”
“證據,這個夠不夠?”
一道好聽的聲線,從身後傳來。
陳安華猛然回頭!
此刻,那位漂亮的女警正帶着一臉茫然的林茜,站在身後。
而她的手中,則是拿着那瓶被他下了致幻藥劑的礦泉水。
陳安華臉色慘白,徹底懵逼了。
他不明白怎麼會被人知道,安天眼了不成?
“我要給律師打電話!”
“放心,到了警局會讓你打的,不過要等這瓶水化驗之後,都帶走。”
警員將陳安華和林茜送上警車。
而後看向大堂經理。
“我們需要一個目擊證人,你們前台或者保安,在場服務人員也行,跟我們去一個,做個筆錄就好。”
夜班經理笑着點頭答應。
而後他看了看前台,又看了看方木。
“Jack方,你去一下吧,前台很忙,不能沒人,萬一有散客來需要操作登記。”
方木:“……”
大半夜哪有散客?
有時間拿手機錄視頻,吃瓜,沒時間做筆錄是吧?
靠,無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