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優化頂層設計
為了保證激勵獎金池的吸引力,特別設定了三個硬性規定。
一是a、b、c三個獎金池每年最低分配獎金分別不少於300萬、30萬、3萬元。
二是,每個激勵獎金池獲得最低激勵獎金的員工數量,應當不超過員工總數的10%。
三是,每個激勵獎金池分配的獎金中位數,應當大於或等於最低分配獎金的兩倍。
即,中位數獎金分別不少於600萬、60萬、6萬。
這三個硬性規定,既可以保證激勵獎金池的吸引力,也可以消除員工的某些顧慮。
陸少君看到這裏,不由得點了點頭,而後繼續看下去。
員工每年度能夠獲得兩筆獎金,一筆是績效獎金,另一筆是從激勵獎金池分配得到的獎金。
績效獎金足額發放,激勵獎金池的獎金分期發放。
例如,員工甲在2022年績效獎金為3萬元,激勵獎金池獎金為6萬元。
激勵獎金在2022年只發放60%,也就是3.6萬,剩下40%將鎖定一年。
鎖定期結束后,如果員工甲沒有離職,那麼員工可以領取剩下的40%。
並且2023年度激勵獎金,在重新分配的基礎上增長4%至10%。
如果員工甲領取剩下40%激勵獎金,在兩個月內由於自身原因離職,那麼40%激勵獎金需要退還公司。
陸少君算是明白了。
激勵獎金是公司額外付出的一筆錢,員工可以白嫖。
但是白嫖的前提是不能離職。
而且一直幹下去,激勵獎金將會越來越多。
畢竟每年至少增長4%,增長速度真的不算慢。
除此之外,公司對五年及以上的老員工,還有額外的福利。
工作五年的老員工,當年可以額外獲得激勵獎金的15%。
工作時長每增加一年,額外獲得的比例將增加5%。
即六年老員工可以額外獲得20%,七年老員工額外獲得25%……
激勵獎金只是一部分,另外還有其他的員工。
林若雪又將翻到某一頁。
這一頁的內容,概括說的是公司應當給家庭突發變故的員工,從資金、醫療資源、社會資源等方面,給予員工完善的幫助。
陸少君將這一頁看完后,自己隨意翻了幾頁。
上面的內容說的是公司發展到一定程度,將全資修建福利住房。
福利住房優先分配給五年以上老員工,員工只需要付出市場一折的租金,便可以帶着家屬入住。
並且租金將記錄在員工的個人賬號上面,等到員工工作年限滿十年後,將退還五年來百分之三十的房租。
工作年限每增加五年,退還房租比例就增加百分之十。
在福利住房小區,公司還將配備完善的生活設施,例如超市、商場等等。
員工及其家屬在超市、商場購物,都將按照員工工作年限,獲得相應的折扣優惠。
此外,針對想要自己買房的員工,五年以上的員工,可以獲得公司的低息貸款。
十年以上的員工,可以獲得無息貸款。
貸款未償還之前,如果員工離職了,那麼剩下的貸款將收取一定的利息。
公司還將成立私人醫院,專門服務於員工及其家屬,就診也將根據員工工作年限,獲得相應的折扣比例。
看完這些,陸少君愣了愣。
這福利,好的有些太過分了吧。
林若雪也看出了陸少君的心思,便說道:“福利好,是為了留住人才,也是為了構建良好健康的企業文化。”
林若雨輕笑道:“將福利延伸到員工的家屬,可以最大限度的增強員工的歸屬感。”
“我和若雪花時間測算了一番,福利的開銷其實非常少。”
林若雨緊接着給出了理由:“往往而言,一家公司最大的支出是研發投入,但這筆錢是你出,而不是公司出。”
陸少君聞言,根本就反駁不了。
員工激勵機制說完了,該討論公司的頂層設計了。
林若雪直言不諱道:“超維科技的未來無比光明,但超維科技作為獨資企業卻非常的不合理。”
陸少君眉頭一皺。
林若雨微笑着說道:“所以,我們建議你成立一家有限合夥公司來控制超維科技。”
陸少君眉毛一挑,示意林若雨說下去。
“你先單獨再成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然後成立一個離岸家族信託。
通過這個離岸基金,成立一定數量的有限責任公司。”
林若雨繼續說道:“你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普通合伙人,離岸基金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有限合伙人。”
“兩者組成有限合夥公司來控制超維科技。”
林若雨說完后,林若雪接著說道:“這樣的話,超維科技既可以受你的絕對控制,也可以將風險給牢牢控制住。”
頓了下后,林若雪繼續說道:“同時,通過離岸基金來作為有限合伙人,你可以做更多隱秘的事情。”
“如果超維科技是一家獨資公司的話,你的財富將無處遁形。”
說實話,兩姐妹說了這麼多,陸少君聽得稀里糊塗的。
見狀,兩姐妹就開始普法了。
在有限合夥企業中,普通合伙人(gp)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同時也享有無限大的權利。
有限合伙人(lp)雖然也占股份,但卻不享有相關的控制權。
為了降低作為gp所要承擔的風險,可以成立一家註冊資本僅為100萬的有限責任公司作為gp。
這麼一來,如果超維科技負債一萬億,陸少君也只需要承擔100萬的連帶風險責任。
普法結束后,陸少君直接愣在原地。
好傢夥,這操作也太騷了。
做到以有限責任公司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同時還能夠享有無限大的權利。
果然,懂法非常重要。
陸少君心中感嘆不已,也給兩姐妹豎起了大拇指。
林若雨輕聲笑道:“主要是我們發現,你好像非常在意對研發團隊的保護,於是想到了成立離岸基金。”
“這樣的話,研發團隊很難被資金去向進行追查定位。”
在林若雨和林若雪眼中,陸少君通過超維科技賺到的錢,大部分肯定要作為研發投入。
如果不採取離岸的形式,陸少君把錢轉給研發團隊,很容易就會被扒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