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靦腆小炮灰的逆襲(13)
瀠月對此倒並不意外,趨利避害原就是人之天性。
她腦海中漸漸被原主的思緒侵襲,那沒日沒夜的佔有,不見天日的囚禁,旁人戲謔的眼神,好似被扒光了丟在人群中無助。
畫面一轉,女人光裸着身體,頭髮似海藻般鋪散在水中,血液漫入浴池中,將滿池的水染成了淺粉,水嘩嘩地流着,血色的腥氣蔓延開來,腥腥靡靡的一片。
回神后,瀠月蔥白似的指尖抬起,觸及了一片冷淚,眼前的景緻被眼眶裏的水霧氤氳得模糊成霧蒙蒙的一片。
瀠月幾乎僅一瞬就明白了沈皓初話中的言外之意。
星夜酒吧是S市著名的銷金窟,表面上是一個酒吧,內里的門路卻多得讓人害怕,是一眾紈絝子弟素來喜歡的地方。
無論出於何種目的,沈皓初的目的絕對不純良,瀠月並不想跟他有過多的牽扯,可她了解他,不管是什麼東西,只要是他瞧上了眼,那便是他的,即便是玉石俱焚,他也要拿到手。
瀠月如今跟他對上,無異於以卵擊石。
沈皓初外表優越,即便脾氣不太好,仍舊有許多女生為他傾心,若是被她們知曉瀠月得了他的注意,少不了又是風波。
她抬眸望了一眼湛藍的天,深深的無力感束縛着她。
面對尋常那些學生,只要她態度和手段強硬些許,她都能輕鬆應對,但沈皓初有權有勢有錢,性格又頗為偏執,她當真有些局促不安。
沈皓初走了沒多遠,他停住了腳步,驀地轉身,目光落在她身上,眼神痴迷地逡巡着她身體的每一處。
他心臟怦怦跳個不停,好似要從胸腔里跳出來了一般,渾身的血液彷彿融入了岩漿般炙熱,他從未如此迫切地想要一個人,那種慾望幾乎濃烈得像要把他整個人燒起來一樣。
或許她就是上天賜予他的禮物,所以才會身體的每一處,哪怕是頭髮絲都能完美契合他的喜好。
他目光眷念地凝視着她,好似時間凝滯,世間萬物皆消散,僅余他和她兩人。
沈皓初身旁的一個粉毛小伙十分流氓地吹了一聲口哨,有幾分輕佻道:“沈爺,這身條總能對你口味了吧?”
粉毛小伙眉眼間皆是狎昵的笑意,動作姿態有幾分猥瑣。
陳子逸也接話道:“對啊,那胸,那腰,長得就是一副騷樣子……”
還沒等陳子逸的話說完,沈皓初猛地伸手掐住了他的脖子,一時間還在調笑的眾人紛紛都噤了聲。
沈皓初雖然性子有幾分頑劣,可從小家裏都按高標準培養他,動手起來處處都是狠勁兒,不過須臾,陳子逸脖子上的青筋都鼓了起來,臉也變得青紫一片。
即便看着陳子逸快不行了,也沒有人敢上前勸阻,他們也不擔心出事,不管出了什麼問題總有沈皓初擔著,所以眾人都噤聲看着,誰也不敢動作,生怕下一秒自己被牽連。
不知想到了什麼,沈皓初唇角勾起一抹好看的弧度,指尖的力度驀地鬆了。
陳子逸像一灘爛泥一樣癱軟在地,胸腔不停地起伏,大口大口地攫取着氧氣。
沈皓初從口袋裏掏出一方絲帕,細緻地擦拭着五指,良久后,他才開口道:“確實傻逼。”
星夜酒吧。
入眼是燈紅酒綠的一片,一輛又一輛豪車接連停泊在門口,不少穿着暴露的美女都往前湊。
瀠月穿着市一中的校服,站在人群里很是顯眼,不少人都眼神怪異地盯着她。
她全然不在意,只是低着頭往裏走,也不顧一路上那些戲謔的笑聲。
酒吧裏面一片昏暗,只有頭頂的鐳射燈折射出奇異的燈光。
鼓點躁動,人群喧嚷,性格妖嬈的女人和年輕瘋狂的男人扭做一團,卡座里充斥着酒杯碰撞的脆響和失控的嚎笑。
嘈雜的音浪一陣又一陣地朝她襲來,幾乎震耳欲聾,人群摩肩接踵,甚至不時會有親密的肢體接觸。
她原本就不屬於纖細的那一類型,動作起來更為困難,她當即又把沈皓初那人渣咒了幾遍。
瀠月原本並不打算赴約,可沈皓初三不兩時到班裏找她,其他仰慕他的女生聽見消息后,總是不時找她麻煩,各種各樣的小伎倆,她根本防不勝防,甚至連在凳子上鋪膠水這種噁心人的小手段都使了出來。
一時間,她竟隱隱有幾分成了學校女生公敵的意味。
沈皓初對這些都知道,但他並沒有出手幫助她,他只是像獵人一樣看着獵物垂死掙扎,然後向他尋求庇護,繼而肆無忌憚地佔有她、馴服她。
瀠月按着他給的地址找到了包廂的位置,包廂門大敞着,裏面魚龍混雜,甚至有許多社會上的人,她居然還能看見一些在電視上才看見過的面孔。
沈皓初坐在包廂最中間的位置,長腿交疊地搭在茶几上,修長筆直。
旁邊站着一個西裝革履的人替他點着煙,瀠月對他有一點印象,好像是什麼部的一把手,具體再多的,她也記不清楚。
包廂里瀰漫著香煙和酒精的氣味,交織在一起,沉悶得她有些氣短。
跟沈皓初關係好的幾人見着瀠月後,便笑嘻嘻地叫着嫂子,招呼着她往裏面走。
沈皓初倚靠在卡座上,香煙上的猩紅隨着時隱時現,他伸出手,招了招,道:“過來。”
瀠月並沒有動作,只是站在原地,問道:“你要怎麼才肯放過我?”
“嘖。”沈皓初不耐煩地頂了頂腮幫,輕嗤了一聲,又道:“李瀠月,識趣些。”
她看着他眯着的眼眸,又陷入了沉思,每次他發出這樣的聲音,必然都是她觸及了他的雷池,等待她的只會是更多折磨人的手段,不論是精神上還是身體上,都遠非她所能承受的。
感受着周圍眾人的注視,恍惚間瀠月又以為回到了原主所在的那一世。
那是沈皓初第一次帶她出去應酬,那個時候的李瀠月早已不是成績優異的學生,她是攀了帝都最高那根梧桐的金絲雀,即便無人看得起她,可礙於沈皓初,不管走到哪裏都有得是人捧着她,哪怕是沈皓初的未婚妻見了她也尊敬地稱她一聲李小姐。
那時學校欺辱過她的學生,早都被沈皓初收拾了乾淨,手段狠厲得她都不忍直視,可對原主而言,最應該遭到報應的便是他沈皓初,他親手摺斷了她的翅膀,阻了她的前途。
她本應該有光明燦爛的未來,可卻做了他沈皓初見不得人的情婦,像臭水溝里的老鼠一樣挨人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