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永夜
“你知道什麼是永夜嗎?”
火堆旁一個瞎了一隻眼的老人抱着懷裏的孩子問道。
“現在不就是嗎?”
小男孩抬頭看了看漆黑的夜空。
此時是白天,可天空卻是黑色的,只能看到繁星點點。
“那你知道永夜之後嗎?”
“永夜之後?”
“對!永夜之後,便是黎明!”
說完后,老人望着火堆怔怔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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嘩嘩!
黑暗中,體型碩大的灰兔子從草叢中跳了出來,豎著耳朵用紅到發亮的眼睛掃視着周圍,好似國王在環視自己的領土。
這時一隻青蛙從一旁的泥池中跳了出來,仔細一看這隻青蛙渾身發紫,在黑暗中甚至能夠映出紫色的光暈!
很顯然它是想要到草叢中尋找今天的口糧,它發現了一隻蝗蟲倒趴在一個葉子上,應該是在小憩。
青蛙先是靜靜的等待了一會,然後小心翼翼的爬行過去,中間的動作十分緩慢,這也是一個優秀的捕食者的素養。
終於成功的來到了那隻蝗蟲的正下方,此時青蛙只要伸出舌頭就可以輕鬆的將蝗蟲捲入腹中。
咻!
青蛙的舌頭如同利劍一般,從嘴中噴射而出!
就在這千鈞一髮之際。
兔子動了!
好似瞬移一般,利爪劃過!
青蛙瞬間被分成了六段!只見長長的舌頭止在了半空中,就差一點就可以觸碰到那隻蝗蟲。
它直至死亡都沒有發現自己是怎麼死的,心裏還在高興又是一頓飽餐。
那兔子收起了爪子,俯下身去,準備享用它剛剛切片的美味。
可餘光突然看到了蝗蟲還吊在一旁的草上睡覺,自己的領土中不能有任何生物的出現!
秉着這個原則,兔子再次亮出了利爪。
它很隨意的揮動了利爪,在它的思維里,這隻蝗蟲已經是幾塊不夠塞牙飯後甜點了。
然而就在它的利爪即將觸碰到蝗蟲時,它的耳朵突然一動!聽到了聲響,剛想躲避但為時已晚。
一把鋒利的小刀徑直的插入了灰兔的頭顱當中,然後還擔心沒有死透,在其腦子中又攪動了幾圈,然後放心的拔出,將紅白色的刀刃在泥土中蹭了蹭,見其差不多乾淨了,然後裝入了刀鞘中。
“在這個洞口蹲你好幾天了,可算把你給盼出來了!狡兔三窟又如何,我就在一個門口堵你,還不是把你盼出來了!”林錚從潮濕的地上爬了起來。
伸展了一下身子,只聽身體各處骨骼噼里啪啦的作響,林錚都忘了自己在地上趴了多久了。
因為兔子太狡猾,好幾天都沒蹲到,所以今天一大早就來守門了。
林錚抬起手看了看手腕上戴的機械錶,此時已經三點了。
“乖乖,這一趴趴了九個小時,扣去中間睡了一覺也不算太久。”林錚放下了胳膊,然後伸向了地上的兔子屍體。
抓起兔耳朵提了一下沒提動,然後雙手一手抓一隻兔耳朵,才勉強將其提了起來。
“這得有個四十斤了吧?”林錚從褲腰上抽出了一個大麻袋,然後吃力的將其裝了進去。
掏了掏身上的口袋,心想壞了!扎袋子的繩子丟了!
無奈之下,林錚抽出了褲子上的鬆緊帶,將袋子扎了起來。
捆起之後林錚擦了擦額頭上的汗,綁個兔子真費勁啊!
然後抓起了袋口,
猛地發力將其甩到了背上,挺直的後背瞬間被壓彎了。
“我承受了這個年紀不該承受的重量!”林錚自言自語的說道,抬頭看了看天空,滿天繁星還是那麼好看。
林錚背着兔子佝僂着身軀,走向一旁的大路。
此時的大路偶爾會有幾波人走過,不過都是三五成群,林錚來到大路上才想起要戴口罩,得謹慎些,不能讓人看到自己的臉,這樣說不準可以省去很多麻煩,畢竟小說里的主角都是這樣。
林錚放下了麻袋,從兜里取出了一個上面還印着一隻熊貓的口罩,林錚挺喜歡這熊貓的,有個夢想就是去看看真正的熊貓,只是不知道如今的熊貓是否還會像曾經那樣那麼可愛。
戴上了口罩后,林錚重新扛起了麻袋,步履蹣跚的往回走。
走了沒一會身旁便路過了幾個與林錚年齡相仿的年輕人。
“我去!你看他!那麼大的麻袋,收穫應該很不錯啊!”
“怎麼?你想搶不成?”
“算了,一個鎮上的,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咱們繼續去捉紫毒蛙吧。而且人家能一個人搞到那麼大的東西,應該很厲害,咱還是不要惹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兩撥人錯開了之後,那幾個年輕人嘻嘻哈哈的聲音漸行漸遠。
實話說,林錚還真有些擔心被搶的,首先不確定對方隊伍里是否有永夜者,其次人家人多勢眾,反觀自己勢單力薄,雖然自己也是永夜者,但覺醒的能力有些雞助。
他自己將其覺醒能力起名為:生物感知!
顧名思義就是可以感知自己周邊的任何生物,哪怕地裏面鑽了幾條蚯蚓,他都知道。
雖然對團隊來說這個能力會很有用,但林錚只想一個人。
而且升級能力是需要契機的,他從覺醒到目前為止,能力依舊沒有任何提升,感知範圍只有半徑十五米。
但林錚很滿足了,雖然沒有覺醒厲害的能力,但自己可以靠這招去當老六,陰一陰兔子這種弱小的黑暗生物還是綽綽有餘的。
沒事還能去荷塘邊掏掏石殼蟹,抓些剪刀蝦開開葷。
林錚哼着小曲走在大路上,漸漸的可以看到遠方空中暖黃色的閃光,相比於天上的星星,林錚更喜歡那暖黃色的閃光。
那是如燈塔般的東西,可以告訴在黑暗中迷路的人們,這裏有城市。
以前他曾望着那暖黃色的閃光問母親那是什麼。
林母看了看小鎮中心的那個信標塔說道“那是希望,是太陽!它可以告訴黑暗中迷路的人們,這是家的方向!”
“太陽?是電視上能讓整個天空變亮的東西嗎?”年幼的林錚好奇的問道。
“對。”林母笑着點了點頭。
自那以後,林錚便時常看着那信標塔發獃,彷彿想從中看到希望,看到太陽。
又走了不久,林錚終於在前方看到了五米高的石牆,這便是林錚從小到大一直生活的塗石縣。
塗石縣是位於洛市朝西的一個小縣城,在永夜紀元開始前,也算是經濟發展比較好的小縣城,曾被提名為百強縣。
不過,那之後就沒落了。
人們都嚮往着去省會城市生活,因為那裏安全,有着高達二十米的巨牆,到目前為止,黑暗生物中還沒有能將城牆破壞的出現。
人在進化,動物也同樣在進化,而動物繁殖的速度又提高了它們產生變異的概率。
“喲,小林,這幾天都沒怎麼見到你人,沒想到蹲了這麼大個東西?”此時小鎮門口值班的警察張警官笑着說道。
林錚走進屋子,將袋子放到了地上“這幾天一早就出去了,就為了蹲它,這兔子狡猾的很,蹲了好幾天,今天可算被我逮到了!”說著,林錚解開了綁在袋口的繩子,露出了裏面的兔子。
除了頭上有些血淋淋的,兔子全身雪白雪白的,但不能被它表面所欺騙了,在永夜之後,兔子這種生物大多數進化了體型速度跟爪子,然後變成了肉食性生物。就像是之前解決那隻紫毒蛙,在紫毒蛙還沒反應過來發生什麼事時,便已被分成六段。
“嚯!這麼肥的利爪兔。”張警官往裏面瞅了一眼。
林錚拿出了匕首,然後抓起一條兔腿,割了下來然後遞給了張警官。
“張叔,這是給你的,回去讓嬸給你做個麻辣兔腿!”
“不不不,不能再要了,你每次一有收穫就得給我帶些,老不好意思的。”張警官趕忙擺手拒絕。
張警官對於林錚而言也是有着特殊感情的,畢竟當初自己父母出事,是他來通知的,然後帶着自己給父母收屍,最後找人入土,林錚把差不多將他當親叔叔。
林錚也沒說話將兔腿給仍在了地上,然後又重新把麻袋捆了起來扛到肩上。
“行了,張叔別客氣了,這些年要不是有你的照顧,我恐怕早餓死了。”林錚說完后離開了屋子,再次走近黑暗當中。
張警官在門口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卻又說不出口,只好看了眼地上的兔腿,重重的嘆了口氣,然後來到桌子旁,翻開登記本,找到林錚的名字然後在後面打了個勾。
這個本上記錄著每天出去的人數,然後會進行登記,七天內回來了就會給你打個勾,若是沒回來...
單靠這鎮裏的資源不足以維持生存,所以要靠外出打獵,去鎮外採集一些東西回來售賣,每周還會有鄭市的運貨車經過,來收購一些稀有材料之類的東西。
因為永夜才開始三十七年,所以總會冒出一些長相奇怪的植物,這些也都是異變的植物,外出的人運氣好遇到採摘回去,等每周的運貨車來,將它賣掉,也可以發一筆小財。
政府也是在積極收錄目前為止出現的各種特殊植物,生物種類特性,已及永夜者所覺醒的能力類型。
每天進進出出小鎮的人數不過百人,時常也會有人回不來,但對於這種事,張警官早已習以為常了,回想起自己剛當警察的時候,再到現在已經快四十年了。
身為第一代,沒有任何特殊能力,連覺醒第二代武者資格的能力也沒有,更別提第三代可以覺醒特殊能力,成為永夜者。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守好崗位,直至生命的最後一刻!
林錚走街道上,看着有些冷清的街道。
此時林錚所看到的世界是黑白色,這便是永夜之後,第三代出生便擁有的天賦,夜視!
“李叔,最近的肉價多少?你看看這些利爪兔的肉,稱稱有多少?”林錚來到了小鎮上常去的一家肉鋪,將麻袋放到了地上,取出了裏面少了一條腿的利爪兔。
李志山三十多歲,滿臉絡腮鬍,不知道的還以為都已經抱孫子了。
“小林啊,幾天沒見,居然弄到個這麼肥的兔子!”李志山有些吃驚的接過了利爪兔,丟到了稱上。
“這幾天都在外面蹲這隻兔子,今天可算給我蹲到了。”林錚傻笑了一下,看了眼稱。
三十七斤!
“嗯,三十七斤,除去裏面一些沒用的東西跟骨頭,算你三十三斤。最近利爪兔的肉價還是比較高的,六十塊錢一斤。你看看你賣多少?”李志山的人品還是沒得說的,鎮上都說他家的肉價最良心,這也是林錚為什麼只來他家的原因。
“給我割三斤後腿肉吧。”林錚點了點頭,沒什麼意見。
李志山也沒多說,利索的拿起刀子就割掉了三斤後腿上的兔肉。
“三六十八,一千八。”李志山從一旁的抽屜里取出了十八張紅票遞給了林錚。
林錚接過揣到了兜里拍了拍。
“那行,我先回去了。”林錚提着那三斤兔肉向李志山道了別,走出了肉店。
看了眼手錶,快五點了,正好可以回家做飯了,哼着小曲向著家的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