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贍養案開庭(下)

第三十九章 贍養案開庭(下)

第39章贍養案開庭(下)

易劍代表原告鍾定龍發表了辯論意見。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

原告鍾定龍與被告吳慶雄、鍾蘊靈贍養糾紛一案,榮正律師事務所接受原告鍾定龍的委託,指派本人參加本案訴訟。通過今天的法庭審理,本人對本案的事實有了更清楚的了解。現結合事實和法律發表如下代理意見,供合議庭合議時參考。

一、原告請求兩被告按月支付贍養費2000元以及已發生的無力承擔的醫療費38000元,事實清楚,法律依據充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可見,贍養父母為子女的法定義務,既然是法定義務,就不存在減免和不承擔的理由。

雖然,原告本人承認在年輕時確實未完全盡到一個做父親的責任,然而對其老年生存的權利,依法還是應當予以保護。

兩被告的人生遭遇雖然令人同情,然而父子的關係緣於血緣,並非能以撫養和財產關係來建立。

依照上述的法律規定,子女以父親在撫養他們成長過程中或分配家庭財產中存在不周到的地方乃至有過錯為由,要求減少或免除贍養父親的責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且也為公序良俗所不容。

至於原告的財產由哪個子女多佔有,本代理人認為,結合原告本人的意思表示,可以將之作為兩被告實際應支付贍養費多和少的一個參考依據,具體由法院依法酬情裁量。

同時,本代理人還認為,子女以經濟條件不好,拒絕給付或少承擔老人的贍養費,也是沒有充分的事實和法律依據。首先,他們說經濟條件不好,但是沒有提交任何證據證明,其次,他們年輕,在勞動力和獲得報酬的能力上大大優於原告。最後,如果排除過去恩怨和案外人干擾的因素,我相信他們是願意的。

易劍說到這,吳美花又站了起來,吳美花極力地剋制着自己要破口大罵的情緒,大聲道:“我孩子的經濟不好,法官可以調查,姓鐘的他自己難道會不知道,你個外人不知情況,盡亂說。這事,我算外人嗎,你讓姓鐘的自己說。”

高東亭敲起了法槌,但是吳美花完全不顧,仍然搶着說了一段。

杜佳妍急忙將吳美花拉回座位,並小聲地極力勸阻。

……

法庭的辯論在繼續,期間吳美花幾次還想說話,但都被杜佳妍及時勸止了。

最後,高東亭再一次詢問了雙方的調解意見。吳慶雄的原告不撤訴就不調解的意見,讓高東亭覺得,案件估什已無法調解,只能下判。

當吳美花等人正等着法庭做出最後判決時,高東亭一句:“今天的庭審到此結束,下一次開庭時間另行通知,休庭。”

一聲清脆的法槌之聲,結束了當天的庭審。因為沒有結論,吳美花心裏的石頭仍然懸在半空,被重新攪動的陳年舊怨再一次點起她胸中憤怒的火焰,燃燒、燃燒、熊熊地燃燒。

鍾定龍感覺今天的庭審,在易劍的幫助下,他似乎佔盡了上風,看着吳美花憤怒彷彿要個吃人的樣子,他的心裏雖有些發毛,但他沒有得到他想要的結果,他是不會妥協的。他滿懷希望地認為,法院一旦支持他的訴求,吳美花就會退讓,

進而滿足他的要求。但今天並沒有結果,他頗感失望,所以縱然心急,他也只能等。

吳美花回到家裏,仍然在發泄着她的憤怒。吳美花一邊煮飯,一面罵道:“恨人真是恨人,他那破律師一個勁地幫那不要臉的死鬼說話,我真想罵死那破律師,若不是之前就來過這裏,把話挑明了,今天我真想當庭就臭罵他一頓。”

“我也想臭他。”吳慶雄接道。

“媽,你就別怪易律師了,那是他的職業。”蘊靈道。

“靈靈,媽的話你到底聽沒聽,你還背着我給那死鬼2000元,你若嫌錢那麼沒用,就統統給我好了。”

蘊靈真不知道,這事怎麼說才好,吳美花既然問了,她總不能不答。

“我沒給爸爸錢,那錢不是我的。”

吳慶雄道:“庭上,他們明明說你給了2000元。”

“這……這,反正我沒給。”

吳美花道:“那到底誰給,若沒給,死鬼會自己承認。”

“這事以後再說行嗎?”

“不行,今天就得說清楚。”

“那是易律師給爸的。”

“他的律師給的?”

吳美花等人一聽,一個個的臉都露出了難以置信的驚愕,彷彿每個人的下巴馬上就掛不住,要掉下來似的。

不過到底還是吳美花經歷過世面,在她因驚愕停下手中的活兒一會兒后,似乎想到了什麼,於是對蘊靈道:“他替你給的,對不?”

“上次他請客忘了帶錢,我買了單,他過意不去,就自作主張,我後面要還他錢,他又一直不要,就這樣。”蘊靈知道不解釋不行,但又不能全說,以免家裏人誤會。

不過這樣的事一說,過來人都知道沒那麼簡單。

杜佳妍道:“靈靈,你哥早就說你受了那律師影響,看來一點都不錯。原來你們私下還有交情,不會談朋友了吧!”

“哎呀,嫂子,你想到哪去了?”

吳美花臉上突然露出了笑容,道:“壞事說不定變成好事哩,那人叫易劍是吧,長得儀錶堂堂,他那張嘴確實利害,弄一口飯吃,絕對沒問題。要是真看上我們家靈靈,說不定真是好事。”

蘊靈的臉一下子就罩上了一層紅暈,忙道:“媽,你想哪去了,說案件也能扯那麼遠的事情上去,我們窮不拉唧的,又沒工作,條件差得遠,哪會去想那事。”

杜佳妍道:“靈靈,媽說得有道理,我當年看你哥不也是先瞧上你哥長得不賴。你呀,長得漂亮,哪個男的會不喜歡,別對自己沒信心。”

吳美花道:“靈靈想的沒錯,婚姻自古講究門當戶對,咱不去做美夢。但人家若有意,人品沒問題,談一談朋友,也不是不可以。靈靈比他哥有見識,我相信她不會一輩子就在那店裏打工。咱窮人有窮人的志氣,但有時借一下別人的幫襯,也不是不可以,到時報答還人家人情就是了。媽以前落魄時,若都沒好人幫襯一下,那日子早就過不下去了。”

雖然,易劍的代理行為讓吳美花非常不高興甚至是憤怒,但經過剛才的談話,吳美花看到了另外一層東西。吳美花這話,自然是支持蘊靈與易劍交往。

吳美花的這番話,給蘊靈本來與易劍深入交往的不安和擔心的心裏,吹來了一陣暖風。她對易劍的態度或許會從完全的迴避和消極,開始慢慢轉變。合上的那扇門,或許又有會慢慢地敞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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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的修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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