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八章 賭博導致家破人離(下)

第一十八章 賭博導致家破人離(下)

第18章賭博導致家破人離(下)

高法官通過私下了解,知道這個案件要圓滿結案,吳美花是個關鍵人物,於是道:“吳慶雄媽媽,你剛才說的都是些過去的事,還沒有說到重點,情緒我看還是需要控制一下的,畢竟我們今天是調解案件,我們希望大家放下過去的恩怨,爭取有一個和解的方案。你還是簡明扼要地說一下你們的觀點吧!”

吳美花大聲道:“你們法院不就是個講理的地方嗎?那死鬼今天不是要房子嗎,哦還要我兩個孩子養他到老。我就先說一說房子為什麼空着也不給這沒良心的人住。那伙黑了心的賭徒走時扔下一句話,不還錢,叫我小心懷裏的孩子,別白髮人送黑髮人。你叫我怎麼不擔心,我把陪嫁的金銀首飾全拿出來,還向我哥哥借了三百元,求着人家把賭債勉強清了,至此家中已經一貧如洗,日子過得好苦好苦。幸虧我日夜趕工幫人做衣裳,才勉強維持下來。我一個人操持家務、帶孩子、做衣裳忙得沒日沒夜,法官你問他都幹了什麼事。苦日子剛剛緩口氣,蘊靈滿周時,我爹見我苦,把他辛苦勞作積蓄的錢拿了一千給我,就這事直到我爹死了,我哥還有意見。誰知,沒幾天,就被他偷走了,出去兩個月沒回家,一千元賠了還不算,還欠了一屁股賭債,總之這一次欠得很多,他倒好,一走了之。家裏被人攪得雞犬不寧,我是活不下去了,有一次,催債的人上門,我直接拿着菜刀往自己脖子上抹,來人慌了,奪了我的刀,以後再沒來,家裏才算安寧下來。法官你問問他,他從來有考慮過我們母子的死活?更可恨的事,還在後頭,有一次他偷偷跑回來,見我手裏揣着一疊錢,就假裝對我好得不得了,我見他前幾次偷偷回家還有拿點錢給家裏,我還以為這一次真是浪子回頭了,歡喜得不得了。可萬萬沒想到,一覺醒來,那疊錢就被他偷拿走了。那是人家和我合作生意,托給我買布料的本錢,整整三千啊,那時候拿工資的人一個月工資才兩百元左右,他就那麼狠心,那麼無情,一下子全拿走,一張都沒留,這事就像晴天霹靂打在我的身上,這是要斷我母子的活路啊!當時我就想一死了之,但看着兩個無辜、悲慘的孩子,硬是忍不下心。法官,你說我能不恨嗎?我終於下定決心,跟他一刀兩斷,法院判我們離婚,房子就沒判給他,把吳慶雄判給他了,你問他,他有養過一天嗎?有養過一天嗎?”

吳美花說得聲淚俱下。蘊靈早已哭成了個淚人。在場的人無不為之動容。

鍾定龍臉色漲得通紅,竭力反駁道:“當初錯是在我,我知道你是好老婆,我不願離是你逼着我離的,是你逼我離的,從頭到尾我就沒簽過一個字。本來我是想用那三千元翻本,回來好好過日子的而且已經翻本了,是你逼我的,你要不離,我會破罐子破摔嗎,我會孤孤單單過一輩子嗎?還有你為什麼把鍾慶雄入了你吳家的族譜,你想讓我鍾定龍無後嗎?”

“死鬼,你還有臉說別人,離婚是我這一生最正確的選擇。孩子你沒養,現在還想回來爭房子,要贍養費,慶雄就是肯,我也一百個不肯。孩子我養大的,姓吳又怎樣,有哪條王法說孩子一定要姓鍾。你就死了那條心吧!”吳美花語氣強硬地怒道。

高法官道:“既然是調解,大家好好說話,這樣吧,吳慶雄你先跟我出來一下。”

高法官將吳慶雄帶到調解室外的走道邊,道:“不管你爸曾經如何,

但是現在他老了,你是有義務贍養的,看你媽媽的態度是沒有商量的餘地,她倆在一起,估計會吵起來,你作為一個成年人應該有些擔當,不要讓他們倆太激動傷了身體,這樣吧,你配合一下我,先把你媽勸回去,怎樣?”

吳慶雄想了一下,道:“好!”

於是,兩人一起回到調解室,調解室內一片吵鬧,若不是蘊靈勸着,兩位老人恐怕要鬧起來。

高法官維持了一下秩序,道:“剛才雙方的當事人及其家屬,都發表了一些意見,本人聽得很清楚,也很明白,會在接下來的處理案件中,充分地考慮這些意見,但鑒於今日是贍養糾紛,昔日的離婚糾紛已經結案多年且不在今天的審理範圍,鑒於時間關係,現在請本案的當事人留下,其餘的人暫且退庭。”

吳美花剛要說,吳慶雄拉住她道:“媽,這是法院,咱們得聽法官的,你消消氣,先回去,我應付得來。”

吳美花看見鍾定林、杜佳研等人都被書記員勸出調解室,道:“慶雄、靈靈,你倆記住,要為媽爭口氣,一步都不要讓,讓那死鬼自己活去。”

吳慶雄把吳美花拉出了調解室。

調解室安靜了下來,高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繼續調解。

易劍道:“根據我當事人的說法,鄉下房子將面臨拆遷,這座房子的產權應當是鍾定龍原夫妻的共同財產。如今既然空着,騰出幾間讓鍾老有個住所,我覺得這個要求不過分。如有這個基礎,贍養費方面鍾老並無太多要求。至於,鍾老提出吳慶雄沒入鍾家家譜的事,我不知吳慶雄有何意見?”

吳慶雄道:“房子的事,我媽說了算,我無權干涉。家譜的事,這我不知,我是我媽的孩子,姓吳就吳,總不能我姓了吳,就不是我爸的孩子,我爸要把我姓改了,我是沒意見,可這一來太麻煩,一者我媽不同意,二者我一直都姓吳,換了個姓,什麼戶口呀、檔案等都對不上,辦事情會很麻煩。所以,這事還是算了。”

鍾定龍道:“靈靈遲早是要嫁人的,你沒入家譜,我鍾定龍就後繼無人。你姓了吳,你的孩子也姓吳,就不可能再姓鍾,你知道嗎?”

高法官聽了,覺得這個案件牽扯的事還挺多,要調起來,恐怕很難。於是道:“鍾定龍,你的一些想法,在法律層面不一定能解決。你想把吳慶雄的姓改過來,從戶籍制度上講,不是說改就可以改,我很負責任地告訴你,很難辦到。現在,我建議雙方簡單一些,一贍養費,原告要求每月2000元,你兄妹倆願意一個月出多少錢二這治病欠下的4萬多債務,你兄妹倆兩願意怎麼承擔。”

鍾定龍道:“法官,我原來沒起訴女兒,是你們加的,她時常有照顧我,我主要目的也不是一定要他們付多少,是把房子拿回來住。如果,房子不給我住,孩子又姓了吳,我,我,我死也不瞑目。”

吳慶雄道:“房子跟你說了,媽做主。你要每月2000元贍養費,我剛開一個小店,賺不了多少錢,現在根本沒辦法,200元,就這麼多,多了我也沒辦法。債務的事,想辦法,慢慢幫你還,就這樣。這是我答應你的,不要告訴我媽。”

高法官問:“鍾蘊靈,你什麼意見?”

鍾蘊靈道:“每月2000元,我確實沒辦法,我哥答應的,我也能做到。我現幫別人看店,一下子沒辦法幫他還錢,我儘力而為吧,我會照顧我爸的。”

這時,吳美花突然推門進來道:“你們兄妹倆什麼都不要答應他。死鬼,靈靈沒念大學是被你害的,你知道嗎?慶雄不會讀書,我認了。可靈靈,她會讀書,高考時因我在外跑生意,沒照顧好,生病了,沒考上,那時,你稍微管我們一下,我就不擔心交不起學費,靈靈就不會讓我叫出去打工。你摸摸你的良心,什麼時候關心過我們母子,兩個孩子都沒個象樣的工作,你還敢來要錢。法官大人,今天他不撤訴,就什麼都不要談。”

鍾定龍道:“房子我有份,你得讓我有地方住。我沒地方住,是不會撤訴的。”

吳美花用手指着鍾定龍,怒道:“我還不知道你心裏怎麼想,你一住,等房子拆遷了,拆遷款你全領走,繼續賭。”

高東亭覺得今天只能到此為止,再搞下去會使矛盾激化,忙道:“好了,今天調解先到此為止。你們雙方都散了,回去想想有無更好的方案。”

“當事人,簽完筆錄再走。”書記員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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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的修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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