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自述
我很喜歡寫日記,我的日記里常常會發生很多有趣的事情,可我的日記遠遠不止這些。如果你試着去讀我的日記,你就會發現,它們很精彩,也很嚴肅。我想告訴你,當你到我這個年齡,見過許多種族的輝煌與滅亡,你就會明白一個種族曾經存在過是多麼的重要,我曾親眼見到幾個種族的消逝,可憐的難民曾跪倒在我面前,一聲聲地喊我阿伽娜^,渴往我的自愈與永生,希望我可以賜予他們抵禦種族滅絕的力量,可我卻無能為力。我並不是神,我只是一個流浪者,一個記錄者,一個寫詩的人,一個……不死族的異類。唉,日記是我的一生,也是許多文明的軌跡,它是我難以卸下的責任,或許當我走完整個神洲,我的使命便結束了吧。
我是一個被詛咒的人,在我的同胞沉溺於金錢與安樂時,我卻主動離開我的家鄉,選擇了苦難。永生給我帶來了痛苦,曾經是。那時我還年輕,即使我現在看起來依然不是很老。我在很多地方結識了許多有趣的朋友,也找到了我的愛,可是永生卻讓我親眼看着他們一個接一個的離我而去,死亡經常在我身邊發生,痛苦席捲了我,我開始厭倦永生,我想死去,輝煌地死去,像他們一樣。可是我卻是一個懦夫,我沒有保家衛國的決心,沒有奉獻自己的赤誠,沒有浪跡天涯的風流,甚至連愚昧都不屬於我,我有的只是孤獨和苦難。當你享遍世間榮華富貴,你就會覺得這一切是多麼的索然無味。我很困惑和痛苦,我活着的意義是什麼。我有着那些讓別人羨慕的永生和容顏永駐,可我卻很少感受到快樂。後來,我也逐漸接納自己,很久很久,我才徹底明白,永生對我來說更是一種賜福,它是我特有的能力。這種能力有它獨特的用途。我要打破這個永生的詛咒。而只有在我遊歷的途中,留下足跡,我才能清晰地感受到我還活着,我開始記錄旅行中的點滴,慢慢它就成了我的生活,這信仰般的責任感告訴我,我生來便是為了經歷苦難而存在的。
我會走遍神洲,記下我去過的地方,讓今人和後人去了解曾經存在過的絢麗。我會盡我自己最大的能力去保護那些瀕臨滅絕的種族,幫助他們重構家園。但我不會再踏入一個地方,那就是我的家鄉。我不想再見到我的同胞,他們違背了我的信仰。他們不值得被我記下,他們就該被歷史遺忘。
我的年齡馬上就要跨入到一個新的階段,所以我把我從前的日記整理成冊,留在一個安全的地方,你也知道,未來的我還須繼續旅行,不能帶太多日記,那樣會拖慢我的進程。
巫明
999歲12月
^阿伽娜:溪門族口中代代相傳的神。溪門族:一種類人族,有類似熊的手臂,獅的尾巴,毛髮旺盛,信仰光明與希望,該種族目前已滅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