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者不可得兼,舍愛而取更愛者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愛而取更愛者也

我喜歡快意恩仇,我不喜歡苟延殘喘。:所以,我對三三說:“想了很久了,我真的還不如全身而退。”

三三的頭髮上正堆着白亮的泡沫,由着髮廊洗頭的男孩子揉搓的晶瑩欲滴的,捲起了千堆雪。聽了這話,她忽然昂起雪白的頭顱道:“你有病啊?像我這樣最該退的,都還沒退位呢。”

因為艾力還有客人,在這個髮廊里,我只習慣他給我洗頭,因此我一邊枯坐着等他,一邊聽三三數落:

“你呀,主要是從小受的挫折太少,內心太嬌嫩了,心地又如此的細膩,結婚後文瑄也算是非常縱容你的,這些事算什麼呀?就這麼點兒破事,就要放棄了?再說了,這世上有幾件事是可以快意恩仇的,所謂婚姻,就是鈍刀子殺人,一刀一刀,把你那些浪漫和艷情統統殺了,殺了個乾乾淨淨。”

“我和你不一樣,”我說:“你有過純真年代的純真愛情,你和師兄,至少是曾經深愛過,我不同,我好象沒有經歷過什麼熱烈的戀愛就結婚了,婚姻的基礎從根兒上來說就不行。”

三三道:“這世上所有驚天地泣鬼神的愛情,有個鬼用啊,有什麼是經得起時間和生活的侵蝕的?最後大家都一樣,就像史努比說的:一百年後,有什麼分別?還都不用一百年,三年五載,十年八年之後,再是美好再是驚心動魄的愛情,統統都會灰飛煙滅。”

三三說愛情有什麼用,這就像那些絕色美女對着平庸的醜婦說美貌有什麼用,到了最後紅粉統統都會變成骷髏一樣。因為她曾經擁有過,她才有資格和有氣勢說這樣的話。而像我這樣的,就猶如毫無姿色的平常婦人,根本就沒有自信與那份架勢說出“美貌有什麼用,愛情有什麼用”如此這般的話來。

“很簡單的事,對你家小老公說,讓他在你和那個女人之間選擇一個,必須得選擇一個,二者不可得兼,舍愛而取更愛者也。就看他更愛誰,沒有最愛,只有更愛,他總知道他更喜歡誰吧。”

二者不可得兼,舍愛而取更愛者也。聽了這句話,我倒心裏一動,對三三說:“當年張愛玲讓胡蘭成在她和另一個女人之間選擇,胡蘭成對她說,為什麼要我選擇?最好的東西都是不可以選擇的,好的牙齒為什麼要拔掉?”

“哈,”三三笑道:“這老胡倒是有我家老公的風範,一樣那麼坦然自若的恬不知恥。怎麼,你也怕文瑄不肯拔牙,不肯選擇?”

“我怕他會選擇。”

“你怕他不選擇你?”

“我怕他會選擇我。”真的,我真的怕文瑄會選擇我,他八成會選擇我。以我對他的了解,他是一個非常有責任感的人,既然我是他老婆,而他向來都認為他要對自己的婚姻負責,他怎麼可能會扔下我不管?所以,我從來都不敢讓他選擇,我自己知道,那根本就不是愛的選擇,而只是責任感在那裏悄然作祟。

而我,我根本不想要他對我這麼負責任,我只要他愛我。只要他愛我,哪怕日後我亦是一無所有,但是在某個月光明亮的晚上用懷戀的雙眸再次凝望往事時,至少,愛情也曾經修飾過我那荒涼的青春啊。

“這大概就是我和你不同的地方。”

“你和我的不同還有,”三三沒好氣地說:“我是隨便誰洗頭都可以,你為什麼一定要等那個艾力,他今天還有好幾個客人,你得等到什麼時候?而且我也看不出他有什麼特別的地方。”

“我只是習慣了他的那雙手,”我回答“習慣了他的手勢,既然他還在這裏,我就不想改變。”

“就你這樣還能離開文瑄?”三三眼睜睜地看着我,問:“你現在也已經習慣了他,你還怎麼可能離開他?”

“兩個人在一起過日子,過到最後,過到天荒地老,靠的都不是什麼愛情,而是生活的慣性,一男一女一旦養成共同的慣性,想分開是非常困難的。”

三三說的這些我何嘗不知道,慣性,責任感,這就像是兩條繩索,把男人女人勒的緊緊的,毫不相愛但是依然可以永不分離。可能我比較貪心與不切實際,我仍然希望我和文瑄不是靠這兩條繩子維繫在一起的。

只是終於有一天有人來快刀割斷我和文瑄的這兩條繩索了,雪亮的刀,閃爍着凜凜的寒光,用的是壯士斷腕的方式。

文瑄曾經說過,他受到的折磨比我要深一百倍。有時候我也相信他說的都是真的,當我相信時,我對他的那些折磨感覺又是同情又是厭惡,又是心疼卻也又是無可奈何。嫣然實在是個有耐心有毅力不肯屈服的人,她覺得文瑄是屬於她的,既然是她的,那麼她就得取回,無論用什麼方法她都得取回。

周末晚上文瑄出去時,匆匆換了件外套就出了門,因為我在房裏打電話,也沒聽清他說自己去哪。過了一會,就聽見他的手機響了起來,原來他把自己的手機拉在外套口袋裏了,拿起來一看是嫣然打的。我就仍然放在他的衣服口袋裏,沒想到那電話居然和唱機一樣,不停地響着,而且反覆唱着同一首歌,很是讓人厭煩。

過了許久,這唱機終於不再唱歌了,改為來了一條短訊“如果你不能像我愛你一樣地愛我的話,那麼,我們只能相約來生,至此永別。”

她的“永別”究竟是什麼意思?雖然我是學中文的,但是,“永別”這個詞,也是可以詮釋出很多種不同意思來的。

大約半個多小時后,我終於明白自己應該如何詮釋“永別”的意思了,那是嫣然的又一條短訊:“我的手很痛,血流的太多,很頭暈,我不想死,你快來。”

我忽然想起文瑄對我說過,嫣然曾經對他說,如果他敢不管她的話,她就會死給他看。難道,她又一次割了腕?

我馬上打電話給燕妮,那一刻我的聲音都有點顫抖,先問她知道文瑄在哪嗎,她說不知道,我於是念給她聽嫣然的短訊。

她聽了沉吟半晌,最後吐出清晰的五個字:“你讓她去死。”

“可是……”

“她既然還能發短訊,那就說明她也還可以打電話求救,我們管這些閑事幹嗎?一個女人拚命追求屬於自己的東西,那叫執着;拚命追求不屬於自己的東西,那叫覬覦。我不喜歡有覬覦之心的女人,覬覦是悲劇的源泉。”

“我們現在別管她是悲劇還是喜劇,文瑄也不在,要是她真的自殺了,那……”

“我們沒謀殺過這女人,她自己要死有什麼辦法?以後,所有關於這女人的事,不要來告訴我。我很煩的。”說到這裏,她語氣不耐煩起來“你沒事了吧?”

我不知道燕妮為什麼會這麼不喜歡嫣然,她對她是如此的無動於衷與冷漠。儘管我也很討厭嫣然,可是,我卻怎麼都不能扔下這件事不管,很久之後當我回憶起當時似乎是在被無數焦灼的小蟲子噬咬着心靈,以致於天空都一片灰暗時,我忽然明白,原來,我為之焦灼的並不是嫣然,而是文瑄。

只是當時卻很惘然。我忽然想到報警,可是,警察會管這樣的事嗎?‘三三,”我打電話給三三求個主意“我現在報警警察會處理嗎?”

“誰理你啊。”三三在電話的另一端回答“你讓她去死好了,她不會死的,只不過是用死來要挾你男人罷了。”

這個,我想是連瞎子都看的出來的。可是,萬一她要是真有那麼絕呢,她千算萬算,怎麼也不算不到今天文瑄會忘記帶手機,文瑄是從來都不會不帶手機的,而且,他對她有求必應。她要是真的割了腕並且堅持自己不求救,必定要等文瑄過去的話,誰都知道悲劇要渲染到最極致才能博取到最大利益的,那麼,她真的會白白賠上一條命。

“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三三在電話里提醒我“你現在出去洗個頭,做個指甲,逛逛街,管那麼多做什麼?”

她的口吻和燕妮一模一樣。難道真的只有心冷似鐵,才可以那麼鎮靜漠然地“眼看他起高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才可以真的那麼無動於衷無悲無喜?只是,讓文瑄怎麼辦呢?如果嫣然死了,那他這一輩子都會有深深的,糾結纏繞,揮之不去的陰影的。

我再一次打了一遍可能找到文瑄的電話,未果。我找不到他。“那好吧,”我在心裏對自己說“我只能賭一把了,我賭嫣然是個狠角色。”

我迅速換好衣服下樓,打了一輛車,對司機說了句“麻煩你,能開多快就多快”。車裏開着窗,風聲從我耳畔流水似的漫流而過,帶着點夜色里繚亂雜蕪的市聲,嗡嗡嗡像蜂類或者蠅類的飛蟲在輪迴般的穿梭囂叫。

這是一場突如其來的午夜驚魂。只是,嫣然已不是我的敵人了,她是一條命,一條才23歲年輕的,脆弱的,如花一般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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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個兒子做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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