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打我們的臉?
一瞬間,肖御進入到模擬罪犯心理的狀態!
“如果我是兇手,我策劃這起有預謀的變態殺人案,需要什麼步驟?”
“制定完美作案計劃、準備好作案工具、熟悉被害人家區域、計算好作案時間、設計好陷害何曉過程……起碼需要三天到一周時間。踩點,是不可缺少的環節,也是最浪費時間的!”
“等等,那麼我為什麼會知道嫌疑人何曉的手機,並且能模仿出女被害人的口吻,發出那條短訊?”
“是因為我太熟悉被害人一家與何曉……我和他們是什麼關係?”
“同學、朋友……不對,這種線索太明顯,我不可能留下如此明顯的線索。”
“那麼,我為什麼發出這樣一條短訊?是單純的引誘嫌疑人,或者另有目的?”
“原來如此……短訊不光可以讓何曉因憤怒去被害人家,也可以把警方帶入一個誤區,即使懷疑兇手另有其人,也會往被害人一家與嫌疑人何曉熟悉的人身上引,一箭雙鵰,好算計!”
“那麼,我殘忍的甚至變態的殺害了被害人一家,嫁禍給何曉,為了什麼?”
“根據警方調查,不管是被害人一家三口,或者是嫌疑人何曉,過去都沒有得罪過什麼人,更不要說這種仇恨可以上升到滅人滿門,濁骨揚灰合血作畫的地步!”
“單純的變態心裏作祟?絕對不是!”
“我如此冷靜,能周密的布出這樣一個局,更能冷靜的清掃所有作案痕迹,這種心智,這種冷靜,如此變態的做法肯定不會看到我的眼裏,和小孩子的遊戲一樣,太低端了……但我偏偏就是做了,為什麼?”
“想不通,我絕對不是那種人……這條路走不通!”
“既然走不通,就從作案工具開始……”
“殺人工具、剝皮工具、碎骨工具,烘乾工具,磨粉工具……雖然被害人家裏的工具的確可以做到,但在33個小時內卻無法完成。所以,還有其他工具!”
“如此多的工具,會很重。”
“當我殺人、毀屍、作畫后……勢必精疲力盡,又怎麼可能帶走如此多的工具?如果留下,會被警方找到線索……”
“不,我不用帶走它們,只需要把它們藏在警方不會注意,不會發現,輕易不會想到地方就好。”
“什麼地方?”
“小區化糞池?不,帶着它們出去,很容易被小區監控看到!”
“居民樓內租一間房?不對,這樣的話肯定會留下身份信息!”
“或者是……都不對,這些地方還是容易被猜到,不會是的!”
“那麼,是什麼地方……”
突然,肖御眼睛驀地一亮。
像是捕捉到了什麼,但還沒悟通透。
陡然,他的臉上露出一絲詭異的笑。
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醍醐灌頂!
肖御抬起頭,看向大廳內的天花板。
專案組組員們開始行動,被害人家的吊棚內被翻了一遍,連衛生間的吊棚,閣樓的吊棚都被搜查的一遍……
沒有!
沒有嗎?
肖御看向地面,跺了跺腳,揚起嘴角。
被害人家的地板被一塊塊掀開。
直至……當閣樓的地板也被掀開后。
一樣樣分解開的工具,刀具,出現在眾人眼中!
不懂裝修的人肯定會問,地板不是直接貼地嗎?
不是!
有些地板,比如說純木質實木地板,安裝前,下方需要打上木架。
一是防止地熱高溫和隔潮。
二是固定防止膨脹、開裂。
雖然空間不多,高度不夠,但完全可以放下一些拆卸后的工具零件……
作案工具,找到了!
當一樣樣作案兇器,工具,擺出來,法醫也過來了,現場查驗這些東西上是否留有指紋。
查驗出來的結果,讓肖御面色微變。
專案組成員們目瞪口呆,難以置信。
這些東西的上面不光有指紋。
竟然都是嫌疑人何曉的指紋。
你敢信?!
為什麼會是何曉的指紋?
通過總總跡象、調查與推斷。
何曉不可能具備作案的可能。
光是一個時間就對不上,33個小時絕對不可能做下這種案子。
時間不夠!
難道是兇手的一種陷害?
又或者說,是一種戲耍?
兇手猜到警方可以找到這些東西。
故意把上面弄上何曉的指紋,來挑釁噁心辦案人員。
他在……打我們的臉?
一瞬間,專案組眾人表情憤怒。
他們有種智商被按在地上摩擦的錯覺。
就在這時。
“不對,不應該是這樣!”
肖御表情冷厲,眼神銳利,冷冷的瞅着那些兇器和工具,“不是兇手在耍我們,而是我們陷入了一個誤區,忽略了一種可能。”
“什麼可能?”眾人驚愕,看向肖御。
深吸一口氣,肖御一字一句冷聲開口。
“誰說最不可能作案的嫌疑人,就一定不是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