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節 代理人

第四十六節 代理人

這理由合情合理,任何人都挑不出毛病。

楊炳祥神色如常,前後語氣沒有波動,態度也很誠懇。

“平時大伙兒在一起都喜歡吹牛,幾杯酒下去,別說是你們了,就算市長,甚至更大的官兒我都認識。當然這是酒話。我承認我有錯,不該用這個做為借口從劉玉芬手裏弄錢。可我對天發誓,真沒想過要騙她。要不警察同志你們幫着做個證明,我現在就把錢還給她。”

說著,楊炳祥從衣袋裏拿出厚厚一摞紅色鈔票,用手指熟練地捻開。

廖秋與陳信宏面面相覷,虎平濤也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看楊炳祥的這番做派,絲毫不像是心中有鬼。他說的這些話有理有據,都站得住腳,邏輯上也沒有問題。

廖秋腦子裏全是問號:難道我判斷錯誤,這傢伙其實是個好人?

陳信宏一直皺着眉頭:難道是我想錯了?

良久,楊炳祥用誠懇的話語打破了沉默:“警察同志,工地上事情多,活兒忙。要不我先帶着劉玉芬回去,等過幾天張福祥出來的時候,我們再來接他?”

廖秋砸了咂嘴,下意識地看了一眼坐在旁邊的陳信宏,發現對方也在看着自己。

這顯然不是預料中的場景。峰迴路轉,畫風突變,更重要的是,楊炳祥的這些話令人挑不出毛病。

就在廖秋打算叫趙麗帶劉玉芬過來,搞清楚狀況,對楊炳祥就“撈人”這件事做口頭教育的時候,突然聽見虎平濤發出低沉且充滿威懾力的聲音。

“你撒謊!”

楊炳祥高大魁梧的身體明顯顫抖了一下。

不到兩秒鐘,他迅速作出反應,帶着滿臉的委屈與誠懇:“警察同志,我說的都是真的啊!”

虎平濤平靜地注視着他:“劉玉芬說,拿錢撈人這事兒你幹了不止一次。光是她知道的就有四個人。這你怎麼解釋?”

其實劉玉芬的原話不是這樣。她直說楊炳祥有本事從派出所撈人,只要花錢就行,但沒說具體“撈”過幾個人。

陳信宏反應很快,他立刻接上虎平濤的話頭,加重了語氣上的壓迫力,冷笑道:“現在都用手機支付,你身上怎麼會帶着這麼多現金?楊炳祥,你這是心中有鬼,要不就是從別人嘴裏聽到劉玉芬跑到我們派出所找人,這才帶着錢,急急忙忙趕過來演戲的吧?”

楊炳祥張着嘴,眼角的肌肉一直在抽搐,大滴的冷汗從額頭上滲出,沿着面頰流淌下來。

“……我……我……不是,沒有……這……”他努力笑着,卻比哭還難看。

廖秋用驚異又佩服的目光看了一樣虎平濤,轉過頭,感覺事情重新回到了原有的軌道。他看着坐立不安的楊炳祥,嚴肅地說:“老實交代你的問題,別跟我裝模作樣。劉玉芬在隔壁,就算你不說,我們只要找她了解一下情況,就能知道是怎麼回事。還有你工地上的那些同事和朋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儘管後背上的衣服已被冷汗浸透,楊炳祥仍然嘴硬:“我真沒做過……我,我真的是什麼也不知道啊!”

虎平濤的聲音很沉穩:“你想清楚,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你現在的問題不僅僅是涉嫌詐騙,而且還涉嫌包庇和參與。”

陳信宏的語氣更加嚴厲:“誰給你那麼大的權力從派出所撈人?說吧,之前你做過幾次?都是誰在其中做手腳?”

廖秋手裏一直夾着那支“大重九”,他笑得意味深長:“詐騙罪的判決輕重,具體看涉案金額。包庇和參與就不一樣了。楊炳祥,我看你年齡也老大不小了,就算你不為自己考慮,也得替你家裏人想想。我知道你是個牛人,認識市長,還有更大的官兒。呵呵……現在與過去不同,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只要主動交代問題,才能減輕你的罪責。”

楊炳祥徹底傻眼了。

……

在村人和同鄉眼裏,楊炳祥是個不折不扣的牛人。

臂上能走馬,拳上能站人。

這絕不誇張。

“勞務輸出”是一個意義豐富的概念。即便是同鄉,甚至同村,都有可能在外地因為一個工作崗位爭打起來。

楊炳祥沒能混到包工頭的程度,但他很能打,尤其是鐵塔般的粗壯身體往那兒一站,的確可以鎮得住人。

剛開始,他很講義氣,幫着同村的人找工作。

當然不是免費的,多多少少收點好處。

後來,服務範圍擴大到同鄉。

千萬別想多了,所謂的“找工作”就是在各個建築工地之間塞人,憑體力掙錢。

但不管怎麼樣,這的確是一種人情。

久而久之,楊炳祥在同鄉之間也有了“小及時雨”的名號。

只要願意花錢,的確可以請楊炳祥幫忙撈人。

大案子是不可能的。比如殺人、強1奸、重大傷人或者巨額詐騙之類,楊炳祥根本不敢碰,也沒這能耐。

小案子他可以接手。其中有很多甚至根本不能算是“案子”,頂多就是民事糾紛。

比如兩個人因為口角打架,短期行政拘留。這種時候楊炳祥就會很熱心的主動找上門,拍着胸脯告訴心急如焚的雙方家屬:派出所那邊我熟,只要願意花錢,用不了幾天就能把人放出來。

這事的確是真的————行政拘留時間不長,三、五天就放人。

在人們看來:楊炳祥從不空口白話,從來都是收錢辦事。

問題是這些錢與派出所無關,直接裝進了他的口袋。

其實他什麼也沒有做,最多是等幾天,人自然就放出來了。

很多交通違規的案子也是楊炳祥幫着“處理”。當然花費用不了那麼多,但絕對不會少於一條中檔香煙。

王永祿打人的事兒,是楊炳祥貪心了。

劉玉芬是個很吝嗇的女人,可是在丈夫的問題上很捨得花錢。五千塊對她來說是一個大數目,她認為花了錢就必須得到最好的結果。所以從交錢給楊炳祥的那天起,就站在耳原路派出所外面遠遠地看着,等着。

楊炳祥知道王永祿的行拘時間。他勸了劉玉芬很多次,那個固執的女人油鹽不進,一定要等在那裏,親眼看着丈夫被放出來。

“撈人”的次數多了,楊炳祥從未見過這種類型的女人。勸多了,他也覺得煩。反正前後也就三天時間,乾脆懶得理。

他做夢也沒想到,劉玉芬竟然帶着孩子在派出所大門口等了一整夜。

如果不是同鄉告訴他:老張媳婦被警察抓進去了,楊炳祥也不會急急忙忙帶上五千塊現金趕過來。

必須搶在警察沒從劉玉芬嘴裏問出真相以前,把她帶出去。

現在看來,一切都太晚了。

……

廖秋有些驚訝:“你能量挺大的啊!在我們所和交警隊兩邊都有人?”

事情到了這個份上,楊炳祥已經無法隱瞞。他耷拉着腦袋,垂頭喪氣地說:“剛開始我沒想過要這樣。村裡和鄉上出來的人沒見識,不懂城裏的規定,也不懂法。他們出來打工只為了賺錢,幫人開車違規被扣分,還有就是在工地上開渣土車因為各種問題被綜合執法大隊抓住……說穿了,事情都不大,可他們不知道具體該怎麼辦,我就幫着操作,收點兒好處費。”

“你這是收好處費嗎?你這是知法犯法!”陳信宏冷冷地看着他,一語點破:“說吧,你在我們所里的內應是誰?還有交警隊那邊,都給我交代清楚。”

楊炳祥猶豫了一下:“我認識的人是竇志偉,他是我老鄉。”

……

十多分鐘后,竇志偉被帶進了另一間審訊室。

所長廖秋親自主持訊問。

不到一個鐘頭,他交代了所有的問題。

竇志偉一直認為警察是個“能生錢”的好職業。

他做夢都想成為正式警察,可是因為種種原因,只能成為輔警。

剛入行的那幾個月,他的確是老老實實做事。

後來發現了一條賺錢的新路子。

有很多不懂法的人。

還有很多骨子裏認為警察局和派出所是“衙門”的人,他們不敢,也不願意與“吃公家飯”的人打交道,天生有種說不出的畏懼感。

以王永祿的案子為例,行政拘留也就幾天時間,可是在不懂法的人看來,無異於天塌了下來。他們絞盡腦汁無論如何也要把犯事的親人撈出來。這在竇志偉看來實在難以理解,也觸動了他那顆想要發財的心。

竇志偉很小心,他不會因為區區幾千塊錢就丟了這份工作。

於是找到了楊炳祥。

這是他暗地裏考察了很久的目標。

有代理人出面,就避免了自己拋頭露面的風險。

當然,楊炳祥不會白幫忙,得到的好處必須分走一部分。

這在竇志偉看來,是正常的合理開支。

雙方合作快兩年了。光是派出所這邊的案子,竇志偉大大小小“操作”了數十起。

其實他什麼都沒有做。就是根據案件處理進程,把結果偷偷告訴楊炳祥,讓他以此為依據,聲稱“有門路擺平”,找涉事者親屬要錢。

交警隊那邊的關係,也是竇志偉從中安排。剛開始的時候,他只是找那邊的熟人討要消息,後來直接拉了兩個輔警下水。

(感謝書友2012固德威的打賞,感謝諸位的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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