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人心險惡

第十六章 人心險惡

猛哥見自己身邊的人全都蠢蠢欲動,也在腰間抽出了一把鋼刀:“寧哲,我給你面子,但不是怕了你,既然你給臉不要,就別怪我手狠了!”

“小心點,這群傢伙不簡單!”寧哲看見猛哥手裏的刀,臉色頓時冷了下去。

流民區沒有法度,也沒人管束,但是要塞里卻對流民區的武器管控十分嚴格,如果流民攜帶槍支,是會處以公開絞刑的重罪,故此,刀就成為了最常見的武器,寧哲能夠看得出來,猛哥手裏握着的,是一把質量極好的鋼刀,在資源貧瘠的流民區,能用上金屬刀的人,絕非凡俗。

“兄弟們!給我上!”握着狼牙棒的三角眼早就等的不耐煩了,聽見猛哥發號施令,毫不猶豫的沖了上去。

“咻——”

林巡在對方動手的一瞬間,瞬間將弓弦拉滿,對準只有兩人的一方,一箭放倒了一個人,隨後抽出換上骨刀,迅速向著另外一個人沖了上去。

“嗡!”

此刻,三角眼也衝到了寧哲身前,對着他的頭上就是一棍子,卻被寧哲傾身,反手握住了手臂。

“噗嗤!”

“噗嗤!”

寧哲行雲流水般的兩刀,全都刺中了三角眼的胸前要害,他的搏鬥技巧異常兇悍,全都是在狩獵過程中磨練出來的,面對那些兇猛的野獸,必須要做到一擊致命,否則的話,下一秒丟掉性命的就是自己。

“嗖!”

與此同時,衝上來的猛哥也揮動鋼刀,向著寧哲的胸口劃了一刀,寧哲恍惚間看見手臂揮動,本能間後撤了半步,胸前的衣服被劃出一道豁口。

“媽的!”猛哥一刀未中,又是一刀刺向了寧哲的咽喉。

“踏踏!”

寧哲側移一步,靈敏的躲開了猛哥出刀的軌跡,然後左臂抬起,一拳襲向了對方的面門,沒想到猛哥也是個練家子,動作異常靈活,在寧哲揮拳的同時,身子倏然一沉,用肩膀撞向了寧哲的小腹,準備利用下潛抱摔將他放倒。

寧哲的反應要比猛哥更盛一籌,在對方彎腰的同時,膝蓋猛然提起,向著猛哥的肩膀撞去。

“嘭!”

寧哲提起的膝蓋粗暴的撞在猛哥的肩膀上,攔截了對方的進攻軌跡,趁着猛哥後仰的同時,一個上勾拳掄了過去,結結實實的打在了他的側腮上。

“咕咚!”

猛哥受到這一擊,仰面倒在地上,還沒等做出下一步的反應,寧哲已經撲到他的身上,環抱住他的小腿,利用身體的重量,猛然向一側掰去。

“咔嚓!”

一聲脆響,在猛哥的膝關節傳出。

“啊——”

緊接着,一聲慘叫傳遍了整條小巷。

看見這一幕,剩餘的兩個混混轉身就跑,剛剛被寧哲幹掉的三角眼,還有被放倒的猛哥,可是幾人當中最能打的,多年來在集鎮凶強好鬥,輪單挑,他們倆還從未有過敗績。

“咕咚!”

在猛哥倒下的同時,後面的林巡也放倒了巷子對面邊的一個人。

“刷!”

寧哲手腕翻轉,刀鋒橫在了猛哥的脖子上。

“你不能殺我!如果我死了!我哥不會放過你的!”猛哥看着面前被集鎮居民稱為喪門星的寧哲,強忍着腿部傳來的劇痛,色厲內荏的開口道:“我叫蕭猛!黑旗幫的蕭齊是我親哥!你殺了我,我哥不會放過你的!”

寧哲聽見蕭猛的威脅,瞬間眯起了眼睛:“小巡!去追另外兩個人!別讓他們跑了!”

“好!”林巡撿起地上的長弓,迅速消失在了巷口,而寧哲看見林巡遠去的背影,目光隱隱有些憂慮。

惹上麻煩了!

他知道蕭齊這個人,他率領的黑旗幫,掌控着集鎮的皮肉生意,集鎮上幾個比較大的娼窯,全都是蕭齊的生意,許多在集鎮當中無所事事的混混們,也都聚集在蕭齊身邊,平時會成群結隊的去集鎮以外的流民村,物色貌美帥氣的少男少女,利用坑蒙拐騙,甚至強搶的方式把他們抓來賺錢。

這一刻,寧哲很後悔。

不是後悔惹上了蕭齊的弟弟,而是後悔沒有早點弄清楚對方的身份,否則的話,他是絕對不會讓另外兩個人有機會逃跑的。

“咱們商量一下,只要你現在放我走,咱們就當這件事沒有發生過!我也絕對不會追究你打傷我的事情,好不好?”蕭猛見寧哲產生了短暫遲疑,繼續補充了一句。

“你覺得,我會相信你嗎?”寧哲低下頭,跟蕭猛對視了一眼,冷笑道:“一群連婦孺都能殺的混混,對我說願意放過我,既往不咎?”

“那你什麼意思?你難道不知道我哥在本地有什麼勢力嗎?!”蕭猛發覺寧哲似乎並不懼怕自己的威脅,瞳孔猛縮,不覺間屏住了呼吸。

蕭猛之前在幫里的時候,曾聽見蕭齊對幫會裏的人囑咐過,在東城這邊,有兩股勢力不能惹,第一夥是以老拐為首的拐子幫,而第二伙,就是以林巡為首的一夥獵人,這也是他之前對寧哲有所忌憚的原因,他雖然沒見過寧哲,但是卻聽說寧哲一夥也有七八個兇猛的獵人,如果不是之前見到他們只有兩個人,而且被三角眼攛掇的話,他絕對不敢冒這個險。

“噗嗤!”

面對蕭猛的質問,寧哲沒有作答,代替他回應的,是刀鋒劃過皮膚的聲音。

寧哲並不相信蕭猛的話,也絕對不相信對方會放過自己,在廢土上,對任何陌生人產生信任,都是在用自己的生命開玩笑,這種虧,他之前已經在黎斌手裏吃過一次了,所以此刻的他,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斷。

身為一名獵人,在很多時候不僅在選擇獵物,也在被獵物選擇。

寧哲殺掉過許多猛獸,兩相比較,他認為殺人比殺野獸簡單多了。

可是跟野獸比起來,他還是更怕人類。

動物會用行動直接表達憤怒,可人未必,皮囊之下,沒人知道他們的真實想法。

人類互相勾心鬥角,互相殘殺,互相欺騙,可以殘害同類,可以損害萬物,可以在不用為了生存的情況下,也能為了利益不擇手段。

人心險惡!

在這個文化斷層的年代,這個詞卻一直流傳了下來。

五米開外,卓明遠看着眼前的一幕,並沒有感到多麼恐懼,之前他生活的礦區,半數以上的礦工都是被流放的罪犯,那裏可比集鎮要殘酷多了,真正讓他感覺到恐懼的,反而是撿起蕭猛那把刀,認真擦拭的寧哲。

這個年輕人,看起來明明才二十歲左右,卻有着礦區里那些頂級悍匪一般的凶戾與狠辣。

可是在流民區這片法外之地,也恰恰只有這種人,才能生存的更好。

“踏踏!”

與此同時,林巡也返回了巷子,看了一眼蕭猛還在抽搐的屍體,對寧哲點了下頭:“追上了,全乾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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