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節苦命的女人
“我有個想法。”虎平濤看了一眼坐在斜對面的王雄傑,語調變得有些古怪:“王隊長,有沒有這種可能……李麗紅養父母死亡的那個案子,鄰居家裏裝酒的空瓶忽然不見了,會不會是李麗紅搞的鬼?”
“她當然不會教她自己的女兒用紙杯玩兌葯遊戲。李娜之所以會這樣做,最大的可能性,是她當時看到了李麗紅把工業酒精摻到酒里的全過程。”
“上次在南泉村,我觀察過李麗紅的老宅。咱們滇省老式民居的建築,大多是“一顆印”或者“半顆印”的模式。李麗紅的老宅屬於“半顆印”。按照家庭里的輩分排序,她和她女兒只能住在側面的耳房。李娜有很大的幾率親眼目睹摻兌過程,可她當時還小,無法形成邏輯意識,進而形成了模糊的遊戲概念。”
(註:一顆印的建築模式,書友們可自行百度,有很詳細的介紹)
王雄傑驚奇地叫道:“小虎,你行啊!剛調到緝毒隊才幾天,就發現了這麼多問題,如果李麗紅養父母的那箇舊案真是她乾的,我說什麼也得給你請功。”
沒有人附和他的話,虎平濤只是靦腆地笑笑。包括雷躍在內,所有在場的緝毒大隊成員全都保持沉默,用各自不同,卻夾雜着驚訝和複雜的眼睛看着虎平濤。
足足過了半分鐘,李凌才發出近乎呻吟的嘆息:“小虎,你這雙眼睛是怎麼長的啊……我跟何萍盯李麗紅半年多了,南泉村前前後後去了十幾次,閉着眼睛都能找到她家的老宅。可我們就是沒往這方面考慮,從沒想過她們家以前的居住情況。”
“我們真的要拓展思維了。小虎對案情的細節分析很到位,幫助我們填補了很多以前忽略的部分。”雷躍端正地坐在那裏,雙腿分得很開。職位加上高大的身材,使他自然而然散發出一種威嚴:“以空酒瓶和摻兌這兩個疑點為突破口,立刻對李麗紅進行第二次審訊。”
……
我叫李麗紅。
小時候,我一直以為是因為家裏窮,糧食不夠吃,父母才把我送給了別人。後來我長大了,才發現這是一筆骯髒透頂的交易。
兩家都姓李,還是遠房親戚。說起來,那點血緣關係實在很淡,以前我一直叫她“姨媽”,後來她就成了我的養母。
過繼的那年,我七歲,養母的兒子十五歲。
他們找我親生爹娘談條件的時候,話說的很好聽:他們的兒子很喜歡我,大家都在一個村裡,彼此都認識,以後走動起來也很方便。
那時候我媽已經懷了二胎。在村裡人看來,女兒就是個賠錢貨,早晚都是別人家的媳婦。我爹娘精打細算,覺得與其花費糧食把我養大再嫁出去,不如趁着現在有人願意要就趕緊出手,於是用我換了兩千塊錢。
後來我才知道,養父母的兒子已經饞我很久了。他在縣城上中學,成績不好,看了一些帶顏色的書,對小女孩產生了極其邪惡的另類興趣。
他不敢對縣城的小女孩下手,就把目光轉向了村子。他在家裏已經鬧了很久,又是摔東西,又是絕食,目的只有一個:不想繼續上學,一定要在今年結婚。
農村結婚比城裏簡單。只要相互願意,擺上幾桌酒,大夥吃一頓,搬在一起住,就成了夫妻。
那些年不像現在,沒人在意什麼結婚證。很多都是先辦事後領證,還有年輕夫妻帶着娃娃一起去民政局補領……很多,很多。
以自殺為借口的威脅對他父母很管用。他如願以償,喜笑顏開看着我成為了他的“妹妹”。
他爹娘,也就是我的養父母,那是兩個狡猾的老雜種。他們從一開始就沒想過要把我當做兒媳婦看待,就算他當天晚上強行爬上我的床,老兩口也裝聾作啞,不聞不問。我那時候不懂法,如果換了現在,我肯定去派出所報案。
他們只是把我當做家裏的免費勞動力,他們無良兒子的免費玩具。我不止一次聽見他們偷偷在背地裏商量:兒子好歹是上過高中的人,娶我這個村婦一點兒也不匹配。等過幾年,兒子去外面工作,就另外找個好的,漂亮的,有錢的城裏女人。反正沒領結婚證,當初跟我爹娘談妥了也是“領養”關係。要是有誰看上我,就把我當他們的女兒嫁出去,還能多得一份彩禮。
我一直生活在恐懼和痛苦之中。
我怕他們把我賣了。
我每天都要忍受那個滿腦子都是帶顏色思維瘋子的蹂躪。
後來我才知道,這是一種病,叫做“戀童癖”。
日子一天天過去,我長大了,也麻木了。
娘,我的親娘,生了個弟弟。
他知道我是他的親姐姐,經常過來看我,還偷偷給我買糖吃。五分錢一大坨的“絞絞糖”,吃在嘴裏很甜,我卻哭了。
弟弟對我是真的好。他看到那個瘋子經常打我,就掄起棍子上去拚命。弟弟太小了,反被瘋子打了一頓。我撲過去抱着榮凱,瘋子連我一起打。
弟弟長大了,考上中專,去外地念書的時候,爹娘擺了幾桌酒,請村裏的親戚朋友過來一起慶祝。我爹喝多了,醉了就再也沒醒過來。我就是那時候知道世界上有種東西叫“假酒”。因為我是直系家屬,在縣衛生院和殯儀館的時候聽人講解,才知道什麼叫做工業酒精,什麼叫做乙醇中毒。
冥冥中很多事情都有關聯。我爹下葬后的第二年,我娘清明上墳,橫穿公路,被一輛汽車撞死了。
我一點兒也沒哭,只是把這件事打電話告訴在外面上學的弟弟。榮凱沉默了一會兒告訴我:姐,等我以後有出息了,帶你離開那個家,遠遠離開那些傷害過你的人。
我知道榮凱是個說到做到的好弟弟。他是我唯一的親人。
不要誤會,我和榮凱之間只有親情,沒有摻雜其它成分。
可是我等不了那麼久。
瘋子是個很懶的人,他高中畢業就一直呆在家裏,從不下地幹活,也不願意去外面工作。從我被領養的第六年,村裡就開始了扶貧計劃。瘋子先是說要養羊,卻把村幹部送來的羊羔宰了下酒。他爹媽也好酒,欺騙村幹部說要養雞,結果養了幾個月,把半大的雞苗一隻接一隻煮了喝湯。
地里的農活都是我一個人在操持。我老得很快,鄰居都說我看上去比實際年齡老十幾歲。
我能說什麼呢……
難道告訴所有人,我二十多歲的年輕姑娘,現在就得了很嚴重的婦科病?
瘋子不愛乾淨,連續幾個星期不洗澡,晚上睡覺也不洗腳,每次做那種事情的時候,他下面臭得熏人。我稍微抱怨幾句他就打我。後來我燒了熱水,端着盆送到面前,他說我是“窮講究”,還把水盆端起來澆在我身上。
瘋子討厭我,他對我的態度早已不如從前。
我已經不是小女孩了,他不喜歡長大的女人。瘋子一直有寫日記的習慣,我偷偷翻看過,內容很恐怖:他盯上了村裡另外幾個女孩,年齡最小的只有五歲。
公路修到了南泉村,有些城裏人自駕來山裡渡周末。那時候還沒有農家樂,我們覺得平常的景色,他們卻很喜歡。
有一天,一對夫妻帶着一個小女孩來到村裡,走累了,想找戶人家花錢買頓飯吃。這種事現在很平常,可在那時候卻很新鮮。他們遇到了我養母,被接到了家裏。
我一看就知道養母那條老狗沒安好心。她顯然是看上了那對夫妻的孩子,把人家引過來,存心想要使壞。瘋子很狡猾,就算他沒想過要殺人滅口,卻可以找機會與那個女孩單獨呆在一塊,摸摸抱抱什麼的。那個小女孩才幾歲大,就算被佔了便宜也說不出來……我那天在院子裏連砸了好幾個碗,又哭又罵,故意提醒他們。看到這種情況,那對夫妻自然不好意思再進來,於是找了個借口,帶着孩子轉身走了。
那天晚上,我差點被瘋子打死。差不多有我胳膊一半粗細的棍子,被他打斷了兩根。我在床上躺了兩天,還得掙扎着爬起來,給他們一家三口做飯。
那時候不懂法,壓根兒沒想過要去告他。
我也沒告訴榮凱,弟弟要是知道了,肯定回來跟瘋子拚命,我不能讓弟弟自毀前程。
那年冬天,趁着農閑,我新造了一間茅房。這是村裏的老習慣,茅房每隔幾年就得新造,舊茅坑旁邊和下面的土都可以挖出來堆肥。這樣一來,住處會變得很乾凈,還能節省一筆化肥錢。
我把茅坑挖的很深,兩米多,連地下水都滲出來了。自建茅房不費事,弄上百十塊轉頭,加上一些土坯就行。那對老公母看着我忙裏忙外,非但袖手旁觀,還嘲笑我是個傻子。
村裏的茅房沒那麼多講究,找兩塊木板架在坑邊就行。新茅房建起來半年多,我一直偷偷往裏面放水。別人一年才能積起來的肥量,我這邊只看坑邊漂起來的濕線,早就超過了別人一半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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