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三思很無奈
“三思,昨天和豆豆去縣城逛街,也不說買件衣服。”母親收拾着被李三思晚上睡覺踢到床下的衣物,隨意說到,“這孩子,睡個覺也不安生,把臂力器也弄床上來”。
抬頭看去只看到一個大字型躺在床上,絲毫沒有平時紳士風範的李三思,“起來了,三思。”母親催促着,“媽,我剛做美夢呢,你就給我弄醒了,我再睡會,過倆天想睡也睡不了”李三思嘟噥着含字不清,母親也不再打擾他,關上門走了出去,李三思現在爭分奪秒的抓緊時間多賴會床,因為那時的歲月,李三思整整兩年都沒有超過七點起床,兩年的泡麵,兩年艱苦磨練的青春,不過他以後很多的本領都是在那二年來獲得,只有在家他才一脫勤快忙碌的一面恢復到他慵懶的常態。
如果不是刺眼的陽光射進他雜亂的小屋,李三思決不會很無奈爬下他賴以睡覺的小床,**着上身,這小子在家就是這麼隨便,捧起涼水洗了把臉,頓時精神了許多,李三思回到卧室整理下衣服穿上,又站在一人高的鏡子前整理下自己凌亂的長發,慵懶的外表透露着帥氣,覺得不完美又跳大神似的衝進洗浴室,一會便看到頂一頭濕漉漉的頭髮走了出來,一頓吹風機轟鳴這小子才滿了意,最好再梳了幾下,隨意的噴上些髮膠,王子的形象又重然於身,要說李三思這人無論走到哪,吹風機,洗面奶,髮膠,梳子是必備的,也不知道是他什麼時候養成的習慣。
“三思,收拾好沒有,起床都快中午了,吃不吃飯”母親在廚房已經做好了午飯,李三思走了出來,帥氣依舊但他回家只穿了這一套衣服,反正也呆不了幾天他就沒注意那麼多,倒是母親不是很滿意,“三思,和豆豆去逛街,你怎麼不買件衣服,穿這個就和人家去了”,“媽,我不是着急么”李三思狼吞虎咽差點噎着,“慢點吃,跟豆豆在一起也這樣還不笑你,明天去買件衣服,臨走穿乾淨些,挺大個小夥子,整天忘東忘西”。“知道了,媽。”李三思很聽話也很懂事這不挽起袖子正勤快的刷碗呢。
整個一下午李三思是一睡不起,晚上扒插了幾口米飯,又悶頭大睡,也不知這小子上輩子是不是睡死鬼投胎,一大清早,你就沒見過這麼不安常理出牌的人,李三思早就起床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太陽打西邊出來了。
一頓翻天覆地,,好在家人已經習慣李三思每天早上起床都折騰的不亦樂乎,“三思,一會去縣城讓豆豆和你一起去?”母親給李三思拿出錢,又塞給他一些零用錢,“媽,我身上還有的,這個就不用了,豆豆開着超市總不能老關門吧”李三思推辭解釋道,“那讓你姐和你一起去吧,今天她也順便去買衣服正好你們姐弟倆一起。”李三思隨意嗯了聲。
李三思和姐姐出現在縣城的大街上不壓於他和豆豆第一次逛街那次引起的轟動,但是你仔細看會發現這倆人肯定不是情侶關係,因為他們長得太像了,李三思英俊秀氣,姐姐溫柔秀雅,都很像他們的母親,大大的眼睛這姐弟倆無論走到那都引人注目,
縣城十字街南邊衣服一條街,李三思每次買衣服都會來這裏,反倒是369,唐獅,特步,他卻不怎麼喜歡去,不是價錢的原因,二是他很喜歡這條街的氛圍,一家挨一家,你隨意的欣賞總會有喜歡的,“超級男生”這家店只要是李三思在家他來縣城每次都會來這裏,從他上學時就一直在這裏買衣服了,相信都記得他的那件無與倫比的黑色風衣就是在這買的,和豆豆第一次相遇他就是穿的那件衣服。
“三思,這次買件什麼樣褲子?”姐姐一進門就說到,她已經在來得路上聽李三思說買條褲子。“六月挺熱的,可是我不太喜歡穿短褲,還是休閑一些的吧”李三思隨意看着,說實話,那兩年原平的打工生涯,李三思確實沒穿過短褲,他這個人天生不愛穿短褲,不管在外面亦或者家裏他基本上的衣服庫就沒見過一條短褲,“就這件吧”李三思很隨便的拿過一條,他基本上買衣服從來都不會挑三揀四,一向是看中,試完,立刻買走,尺寸還差不多,李三思站在試衣鏡前,不過沒中不足的是褲兜很小,李三思這個人很多時候都喜歡插着口袋,可是這夏季的褲子吧實在是不敢恭維。
其實褲兜也不小,完全是為正常人來考慮,可是李三思是什麼人,這傢伙是個千百年不遇的一個天武人,今年他18歲,他的手可以用遮天蔽日來形容,打個比喻吧,李三思有時也熱愛打籃球,國際標準的籃球他一隻手就可以抓起,除了那些nBA巨星試問平常人誰可以?
“沒有褲兜再大些的么?”李三思撇撇嘴,“真沒有,帥哥,你來這麼多次了,我又怎會騙你。”這個比李三思大幾歲的女士說到,她就是這裏的小老闆,李三思和她已經很熟了,“沒有就沒有吧,就這件吧。”李三思隨後付過錢和姐姐走了出來。
“三思,這的短褲也不錯”姐姐拉着李三思來到這條街專賣男褲的商店,李三思一進去,給他的感覺還別說其實短褲也很有一番陽光帥氣的,“拿一條試試吧”李三思從來不去刻意挑選,隨意挑過,試了一下,給他的感覺還可以,李三思上身穿的李豆豆為他買的那件純白色T恤,岔一看,此刻看起來倒像個陽光大男孩。
轉了一圈,給姐姐挑選了幾件稱心的衣服,李三思也很有品味的評價一番,也不知他從拿學來的,“姐姐,我還得買雙鞋去”李三思帶頭走向一家鞋店,我敢說,下面是李三思買東西來最苦惱的用艱難形容也不為過。
上面提到李三思這種天武人是千百年才出的一個,不光他手大,他現在已經穿44的鞋了,才18歲,還在成長,他20歲會怎樣?現在還是未知數。他的腳大以至於後來豆豆為他買鞋時都絞盡腦汁,不過這都是后話了。
李三思挺喜歡穿帆布鞋的,或許都清楚,帆布鞋最大的才44,而且還很少,李三思呢,穿這個號是將就,以前他小學時由於穿鞋小曾經做過手術,血淋淋把整個指甲拔下來,李三思冷汗直冒硬是一聲不吭,驚訝的醫生佩服這個小夥子的毅力。
李三思拿起一雙最大號帆布鞋,剛入腳他就感覺緊的生疼,“不行,還有大點的么?”李三思說到,“沒有了,像你的腳基本上穿不了帆布鞋,也只能穿一些加大平板鞋皮鞋運動鞋之類的”店員在一旁說到,其實他說的不假,基本上後來見李三思都是穿皮鞋,板鞋。他啊,着實羨慕那些腳小的男生什麼花樣鞋都可以穿,可是自己總不能把自己腳剁半截來穿鞋吧?
轉了幾乎整個縣城,李三思最後還是挑選了一雙45運動鞋,,不是他不選皮鞋,而是這次回家他穿的就是皮鞋。李三思並沒有買上衣,他感覺穿着李豆豆給他買的這件衣服就很知足了,呆不了幾天就要走,穿不了幾天李三思又不捨得帶走,所以盡量多穿些時間。
“三思,給你買雙鞋真難,轉了整個縣城,我看啊等過倆年你估計得去訂做了”姐姐在一旁笑到,李三思也不吭聲,大姐說的不假,過倆年李三思這樣下去真的會訂做鞋穿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