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懲治無良商販
喬景成被推出去之後,也沒什麼事情干。
索性就在旁邊等着田安安,想要跟她一起回家。
一是想跟她道個歉,二是怕混混再次找上門,他好及時保護他們。
喬景成看着田安安收錢找錢那利落的姿態,不像是以前別人口中那個好吃懶做的田安安。
難道是她真的轉性了?
還是她以前就不是特別的壞?
喬景成坐在街邊看着田安安,心緒萬千。
田安安倒是在那邊忙的熱火朝天,絲毫沒有注意到喬景成還在。
等她真正忙完,幫爺爺收過攤位之後,才發現喬景成站在街口,手中還拎了一些菜。
她遠遠的也看不清楚,索性走近一些。
剛剛喬景成幫過她之後,自己也應該對他態度好一些,要不然真的是對不起這種救命之恩。
帶着這種想法,田安安加快步伐走向喬景成。
喬景成看到田安安過來,立馬站的筆直,就像是棵樹一般,立在街頭。
他本來想緩解一下尷尬,想要跟田安安打個招呼,結果被她先開了口。
“我不是讓你回家嗎,你怎麼現在還在這裏?”田安安看着喬景成,心下生出了些疑惑。
“我……”喬景成一時語塞,並不想說出自己在這裏的真正原因。
但是他不會撒謊,這可怎麼辦。
“呀,你這蔥是那裏買的?”田安安倒是沒在意喬景成是否回答了她的問題。
她現在的注意力,全在喬景成手裏的那兩棵癟掉的大蔥上。
喬景成看她轉移了話題,便長舒一口氣。
幸好田安安把這個重要的問題略過去了,不然自己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我想着家裏可能缺這些東西,就在攤位上買了些菜。”喬景成撓撓頭,一臉不好意思的說道。
喬景成還會買菜?
這菜好像買的也不太好啊!
田安安看着喬景成手中拎着的癟掉的大蔥,甚至都想笑他。
田安安看到路手中人拎的也有大蔥,就給喬景成做了個例子:“你這是被人坑了啊,哪有大蔥這麼癟的。你看人家手裏的,都是那種圓滾滾的水靈大蔥!”
喬景成一聽自己買錯了,臉像是被火燒了一般。
“那……我再去重新買!”
田安安聽到趕緊阻止他:“不用重新買,你在哪家攤位買的,我們去找他!”
在80年代,居然也有人賣這種隔天剩下來的菜。真的是令田安安大開眼界,她覺得必須要去會一會這個無良的攤販,順便把錢給要回來。
喬景成還是覺得有些不好意思,想着一兩根蔥也不要緊,再加上是自己不會挑才出的這個事情,便攔住田安安:“沒事的,我們直接回家吧!”
“什麼沒事,他賣給你的蔥是隔天的,都不新鮮了。我們不能助紂為虐,不然他再坑別人就不好了。”田安安對這種投機倒把的行為,堅決不能容忍。
喬景成覺得她說的有道理,便帶着田安安過去了。
兩人走在路上,喬景成有些失落。他本來是看田安安有些忙,就想着今天中午自己買菜,她來做飯就好。
結果自己好心辦錯事,倒是把自己不會買菜給暴露了。
田安安雖然沒嘲笑他,但是還是有些失落在裏面的。
賣菜的小販也在這條街上,他正準備收攤回家,結果被田安安攔住了去路。
小販聞到田安安身上的臭氣,厭惡的捂住了鼻子,然後問道:“你有什麼事情嗎?”
“這是不是你賣的蔥?”田安安把喬景成手中的蔥拎到他的面前,讓他辨認。
小販一看喬景成,就想起來自己上午見他不會挑菜,就想着坑他一把,把昨天剩下的蔥原價賣給了他。
“我,我每天賣的都是新鮮的大蔥,怎麼可能會賣這種癟掉的蔥啊!”
小販雖然語氣非常硬,但是還有些心虛,甚至有些不敢看田安安和喬景成。
喬景成眉頭一皺,覺得自己剛剛想放過他的做法確實有些錯誤,便嚴辭道:“這就是你賣給我的蔥,現在為什麼就不認了?”
街上本來剩下一些零零散散的人,現在看到有情況,便聚集起來,想看熱鬧。
小販被看的實在是不知道該怎麼辦,便騎上三輪車準備逃竄。
“我不知道你在講什麼,這兩根蔥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
喬景成見小販有逃走的跡象,便伸出手攔下他。
田安安在一旁也沒閑着,腦中早已想好應對小攤販的措辭。
她本來還不知道該怎麼樣跟他理論,結果小攤販這一跑,便讓田安安抓住了狐狸尾巴。
她藉助這個事情問道:“你說你沒賣過這種蔥,那你跑什麼啊?”
小販非常有理的說:“怎麼,大中午頭還不讓人回家了?這普天之下還有沒有王法,你可不能強行把我扣在這裏。”
田安安冷哼一聲:“王法,現在是文明社會,早就沒有王法了,但是有法律。你知不知道,你這種投機倒把的行為,是犯法的。”
小販這會聽的汗都呼呼的往外冒:他不就是賣了兩根隔夜的蔥,怎麼就是犯法了?
“你有什麼證據?”他硬着脖子,還是不想承認。
“證據,你看到門口信用社的那個探出來的小東西嗎?那個就是證據!”田安安往四周瞄了一眼,發現有一個類似於現代監控的探頭,索性就指着那個嚇唬小攤販。
“你敢不敢跟我去信用社取證,那個探頭可是記錄下了你的所作所為。如果你真的沒有賣給他,那我就跟你道歉,但是如果賣了,那咱們就派出所見!”
小攤販沒什麼文化,不知道什麼是法律。但是他知道派出所是關人的地方,他有一個親戚前些日子犯了事,就被關進去了。
家裏人都覺得特別丟臉,如果自己因為賣兩根隔夜的蔥也被關進去,那面子是真的要沒了。
“行行行,我退你錢還不行嗎?兩根蔥是三分錢,我退給你!”小販在三分錢和進局子這件事情上,還是選擇了三分錢。
畢竟因為這點錢進去,太得不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