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一信物

第十七章 一信物

嬴臻此刻已經離開了那個小小的村莊,在他親眼看到一個和尚和一個江湖大俠輕輕鬆鬆打昏十餘位土匪,又不急不慢的將他們全部綁了報官之後,令他產生了深深的震撼。他悄無聲息的來到了小鎮,又悄無聲息的離開了小鎮,或許沒有人會在意他這一個過客,又或許只會有很少的人注意過,曾經有一個過客來到過這裏。

原來這天下的武功還可以有這般強悍!就算他們沒有達到絕世高手的地步,但至少也是個一等一的高手了,至少在眼下的他看來是這樣的。

其實這些最多只是讓他感覺到江湖上仍有高手存在,仍然有無比精妙絕倫的手段和修行功法,但真正讓他覺得疑惑的還是他自己的大伯。

自己突然間跳入河中而後背湍急的水流衝散,到了不知道是什麼地方的一個小村子裏,就連想要殺他的那一群人都沒能找到他,而他的大伯竟然將書信交到了他的手中,讓他馬上趕往附近的軍營,因為那裏有宋宏曾經的部下。

這實在是令他百思不得其解,就連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下一步會在什麼地方,而他自己的大伯又是通過什麼樣的手段讓自己的行蹤清清楚楚的掌握在手中呢?

想到這裏,他不由又四處環顧了一下,他總覺得有一雙眼睛在黑暗中默默的注視着他,並且和他幾乎是沒有分毫距離之差的,要不然為何連殺手都能把自己跟丟了,而這人跟不丟自己?

想了半天他也沒能想明白,他也不可能想得明白,因為宋宏手中所握着的其實還有一個很隱秘的組織,這個組織雖然不能說整個炎國都有他的手眼,但是如果你這麼理解也並不能算錯。

因為他確實已經做到滲透入了整個炎國境內幾乎每一個地方,甚至每一個村落中,這就是他宋宏為什麼能夠常年在邊關屹立不倒,哪怕是如今太子等一干黨羽瘋狂打壓也仍舊手握兵權無人能擋的原因。

因為這天下的行蹤能夠逃過他眼睛的,恐怕不足百分之一,至於朝堂上有什麼行蹤,恐怕他比朝堂上的那些當事人還要清楚清楚,到他們無形之中講的什麼話,他基本上都可以在極短的時間內得到消息。

這一切的一切其實也並不能說這位邊關大將如何如何,而是這個時代將他蹉跎成了這般模樣,如果說你不想要去害人,那你只是一個好人,但如果你不知道如何防止別人害你,那你只是一個傻蛋,早晚會死在別人的暗害和陷害之中。

義之一字,起於萍水,了於所終;不知其旨,但見其止;不必所敘,何必所絮。

也許此刻的他並不了解這一句話的含義,但是相信在不久以後他經歷諸多磨難和挑戰之後,他自然會了解這一句話,是有多麼深的含義。真正能做到義之一字的人少之又少,而且大多是萍水相逢之輩,而且他們通常有的特點便是有一個共同崇高的理想,而在這條前進的道路上,他們會因為種種困難和磨難而走到一起,最終可能因為各種各樣的因素而導致一人死一人生。

那才是真正義之一字的體現,不能說是少有,簡直可以說是鳳毛麟角,幾乎根本見不到。

嬴臻緩緩從胸口中摸出一個木簪,用手輕輕撫摸幾下,臉上露出了一絲釋懷的笑容,這麼多年以來,倒也不是說他花心,僅僅只是因為手中的權力使他作怪,在雲州的時候必經自己屬於位高權重的官宦子弟,大姑娘小媳婦,她也沒有少搭訕霍霍,不過以前婷婷只是出於他一種佔有欲,就像他對勝仗的渴望一樣。

但是這一次在那個小小的村莊中救的那個姑娘,卻是讓他眼前一亮,他第一次覺得,其實書上說「至死不渝」或許真的有可能會發生在現實生活中。那姑娘當時哭的梨花帶雨,趴在李二身上嚎啕大哭,雖然滿臉淚痕,但依稀看得見,女子動人的容貌。

在這女子哭完之後,才看向幫助自己手刃了殺父仇人的嬴臻。嬴臻雖然說邂逅過的女子沒有上百也有幾十,心中的手段萬千不說,但是自己很清楚,在當時的環境下絕對是不能有過多的言語的,要不然會被人視為不尊重。

所以他便是一言不發,一直到最後他才向李二詢問關於那姑娘的事情。李二是何許人也,雖然只是一個鄉村中的普通獵戶,但是從嬴臻的眼神中,他還是看到了嬴臻對於自家姑娘的喜愛之情。

他轉身看了看,哭着梨花帶雨的侄女又看了看,在旁邊一言不發,眼神卻在不斷着注視着女子的嬴臻。

在第二天,李二便親自和嬴臻攀談:「如今姑娘家家的只剩一個人,父母現在已經不在了,加上你又是她的救命恩人,我希望如果有可能的話,你可以帶她離開這裏,畢竟不是所有人都應該留在這個小小的鎮子中的。」

嬴臻起初還想要推辭,但是也不知是自己的私慾作怪,還是其他什麼原因,竟然也就支支吾吾的答應了,隨後女子便是親自前來道謝,在李二的幫助下,雙方互報了姓名。

女子姓陳,單名一個央,不過並沒有什麼字號一說,正如李二所說的:「我們這些村裏的普通百姓能起一個名字就不錯了,哪裏有時間和精力再去起一個字甚至去搞一個什麼號呀。」

「謝謝公子救命之恩,也謝謝公子幫我報了父母的仇!」陳央說著,竟然直接跪倒於地,將雙手放於地上,嬴臻見到這一幕急忙單膝跪下,而後雙手將女子攙扶起身說道:「姑娘不必如此,山賊豈能擾我百姓生活,姑娘還請節哀順變,不要太過悲傷。」

再後來的事情其實也很簡單,加上嬴臻又有一個三寸不爛之舌,任何時候講的話也依舊好聽動人。其實現在的局勢就像李二說的一樣:

「現在小陳家裏只剩一個人了,她也不應該永久的就待在這麼一個小村落里,她應該出去看看。你雖然沒有和我說太多,但是我知道你在外邊並不簡單,你身上的玉佩,你身上帶着的通關文蝶我都清楚。」其實就當李二說完這些話的時候,嬴臻就已經打算將陳央帶走了。

當然其實沒有李二的這番話,或許嬴臻也會想辦法把她帶走,只是並非是出於這樣的一個心而已。

於是乎,他便和陳央姑娘有了一個約定,等他下次回來之時,一定要帶她離開這個地方,帶她去看看外面的世界究竟是什麼樣子的,而現在他手上的這個發簪便是他們兩個人之間的一個信物。

「人生百態,俯仰之間,但願我和這個姑娘真的有緣吧年」嬴臻在心中默默的這樣想到,其實能讓他一眼動心的女子很多,但能讓他念念不忘,並且能夠不斷留意的,那是少之又少,或許其她的對女子的那份渴望,出自一種原始的佔有欲,而如今便是一份想要的心動。

不怕沒有遇到良人,就怕遇到良人的時候是在你無法承擔起責任的時候,那才是最可怕的,等你有了能力,再忽然轉過頭來,發現她的孩子都已經可以滿地跑了。當然那個時候你也只能平淡的接受,將這一切的一切放在肚子中,放在茶水中,每一次品茶思念故人和往事的時候,都可以捎帶着想一想,順便祝她們幸福。

落葉一片,兩片,三片四片,每一片都有一種思念。

馬蹄的聲音由遠及近,一個個身影緩緩自地平線遠處出現在嬴臻的視線中,他們每一位都身披白色鎧甲,騎着白色的高頭大馬,步調整齊,速度極快。

嬴臻見到這一幕,趕緊避讓在一旁,看這架勢應該是某個什麼官府,派遣部隊要去前線或是增兵或者是做什麼去了。卻沒想到為首的那位身穿一襲黑色鎧甲的領頭人,卻突然間在他的面前停下了馬蹄,隨後便翻身下馬,恭敬的單膝跪於地上抱拳說道:

「細柳營孫賁,見過嬴公子!」

話音未落,身後幾乎是所有身着鎧甲的將士都齊刷刷地下馬,然後全部單膝跪下,雙手抱拳高聲說道:「細柳營諸將見過公子!」

嬴臻被眼前這一幕驚的實屬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好,只是愣愣的看着這一些士兵,至於之後他們說些什麼,其實他並沒有聽清楚,他的腦海中只剩下來了這樣的一句話。

「我他姥姥的!早知道就把陳姑娘給帶出來了,我要是有這些人一直跟着我離開王府,我還用得着過得和喪家之犬一樣嗎?!」

不過這個念頭也是轉瞬即逝,更多的卻是一種懷疑和猜測,他雖然是個紈絝子弟,但也是個軍事上少有的天才,他對於政治上並不敏感,但是也清楚的知道,如果當年他出王府可以帶着這樣的陣仗,那他完全可以不用出王府,也就是說如今他這一次出行護衛由暗到明的轉變,也可以證明在朝堂之上,政治的局面恐怕也發生了很大的改變。

只是他並不清楚這一次的改變到底是為了什麼而改變的,而這些細柳營的將領又為何能夠公開騎着白馬一路千里迢迢離開雲州來到自己這裏。

他的擔心其實並不是多餘的,因為如今的宋宏並不在宋王府內,也不在雲州境內,而是騎着高頭大馬在前往永安城的道路之上。

鏗鏘有力的馬蹄聲,井然有序的步伐,無一不在證明着這一隻隊伍的與眾不同,而更加與眾不同的,則是這一群人中騎着高頭大馬位於最前方的那個中年男子,此人身着一襲黃色蟒袍,顯然是皇親國戚一個級別,或者是某位異姓王。

因為除了這幾樣人可以穿着一些黃袍以外,是沒有任何人有資格的此人的雙目中透着一種不容置疑的威嚴與霸道,周身散發的氣場與身邊的將士顯得格外格格不入,好像他是一頭虎,而身邊的不過只是一群狼與之相比之下,血脈上的壓制一目了然。

「一朝天子一朝臣,不管先帝如何,這一趟京城我也必須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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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的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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