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1章

“金髮”弗雷克公爵吻了吻女兒的臉頰,他感覺非常自豪,因為他的女兒是這場“榕樹”晚會上最亮麗的年輕女人。女兒繼承了他鮮艷的發色和瞳色,並生得一副好臉蛋兒,又保養得極好,粉撲撲的雙頰一笑便泛起憐人的紅暈,碩大的胸脯隨着肩膀的扭捏也要搖擺起來,哪怕是宮殿裏來的大人物也不免瞄上幾眼。幸好這姑娘生在了公爵的城堡里,哪怕是再低一些的爵位——伯爵都不行——也沒法生養的如此動人。晚會上有不少達官顯貴的孩子,這也正是弗雷克舉辦舞會的目的,他要把女兒當做禮物一樣拱手送出去啦。無論如何,做父親的都有一些不舍,他一想到結婚之後女人要遭受的苦難,心裏便不由得心疼起來,所以物色一個出色的女婿便尤為重要。“金髮”家的女婿,作為他唯一的女婿,必須也是某位高尚的紳士的兒子。弗雷克琢磨了很多天,雖然他都沒有和女兒講過,自己早已構想了一個完美的女婿形象。這個人一定要善良並且剛強,當他走在平民中間,人們尊稱他的名號時都是出於愛而非恐懼;他一定要有姣好的面容和高大的身姿,如果劍用的出彩就再好不過了,因為弗雷克自己就是一位劍術高手;這個人一定要談吐高雅而不失風趣,他的女兒喜歡有趣的東西,不過幽默也不能過頭,否則就變成了滑稽;最最重要的一點,這個人一定出生於大戶人家,如果是個外國人就更好啦,只有見過世面的男人才能不被紙醉金迷的東西誘惑,也只有富有的男人才能支撐起女兒理想的美好生活。弗雷克公爵站在舞廳樓上,暗暗地掃視着人群。這個時間正是客人們喝着酒閑談的時候,那些年輕的小夥子們都規規矩矩地坐在一邊,等待他們的父親給予自由活動的指示。

突然,一個傭人匆匆地跑進來,另外兩個門侍迅速而平穩地打開了大門,眾人的目光瞬間齊聚到來者身上。原來是弗雷克公爵的親哥哥“大鬍子”弗雷克。“大鬍子”弗雷克是北方豎琴城堡的主人,離榕樹城大概有數個星期的路程。這兄弟二人繼承了父親老弗雷克大公(這個家族的男人都取名為弗雷克)的遺產,弟弟獲得了榕樹城的封地,當了榕樹城的城主,哥哥則獲得了拉姆城的特權和父親最愛的豎琴城堡。由於兩個地方相距甚遠,所以這兄弟二人其實很少見面,往往是互通書信以增進兄弟情義,這在貴族當中是很少見的。老爺們的親情總是不如老百姓那樣質樸,但弗雷克兄弟對於家族的強烈的愛,遠勝過任何一個家長制家庭的父輩。聽說侄女要在舞會上相親,這個做叔叔的立馬就放下手頭的事趕來了。他只在畫像和信中了解過這個可愛的侄女,也就是說,這是他們第一次相見。

“大鬍子”一進門,“金髮”就從樓梯上舉起雙手迎下來:“弗雷爾哥哥!我的好哥哥!你終於來了!”

“哈哈哈!”兩兄弟大笑起來,客人們都受到這動人氣氛的鼓舞,紛紛微笑着注視着二人。“我的好侄女在哪兒?”

“大鬍子”是在明知故問。但凡他不是一個瞎了眼的老頭子或者分辨不出顏色的色盲,都能在大門打開的一瞬認出誰會是這場宴會的主角。在眾多的女性客人中,除卻年長的貴婦們,只有一位年輕漂亮的可人兒,身着一席亮色長裙,胸前別著一朵碩大的絲織假水仙花。其他的小姐們似乎都專為了襯托她的美艷,特意穿了裁剪不那麼得體的禮服,又或是她們本來就無法像主角一樣,與這宴會渾然天成地融為一體,

客廳中的每一絲空氣,都因為她的一顰一笑而抽動着,把靜止的風從紳士們的鬍髭上痒痒掠過。

“弗雷爾叔叔!”

“哦!你就是小梅瑞狄斯!快到叔叔這兒來!”

梅瑞狄斯提着裙子從樓梯上快步跑下來,蓬鬆的頭髮和胸前的假花上下抖動着,所有男人都像豺狗一樣注視着她。有的紳士不禁努了努嘴唇,免得被其他人看到色相。在她踏下最後一級台階時,所有人都嚇了一大跳,她像是被什麼絆倒了似的,伸出雙手跌到了叔叔的懷裏。

“你倆關係還挺好!”“金髮”站在上面說道。

“弗雷爾叔叔送我的禮物,可比你給我的多得多呢!”

“大鬍子”以長輩的禮儀吻了梅瑞狄斯的雙頰,寒暄兩句便望向弟弟。“金髮”也順勢宣佈舞會開始,所有人都聚集到舞廳中央。那些年輕的小夥子們也都隨便地與舞伴開始了表演,他們自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但在所有年輕人中,只有一個人除外,那就是剛剛跟從“大鬍子”一起到來的年輕騎士菲耶。菲耶緊緊跟在“大鬍子”身邊,很顯然他來這裏只有一個目的,那就是保護“大鬍子”的安全。但是在這座城堡里,以弗雷克家族的名義擔保,任何賓客都是絕對安全的,更何況是城主的親哥哥。於是“大鬍子”讓騎士菲耶放鬆一點:“現在你不是我的侍衛啦,年輕人,作為侍衛實在有辱你的尊嚴!你可以放心大膽地在這裏玩樂,不必那麼緊張。”菲耶稍微鬆了松肩膀,但是表情依然凝重,表明自己對娛樂不感興趣。

“那麼,我們到上面去說吧。”

“金髮”和“大鬍子”兩兄弟分坐在茶桌的兩側,菲耶則站在“大鬍子”身後。“金髮”率先問道:

“你見過魔女嗎?”

菲耶搖了搖頭,“大鬍子”則笑了笑。

“這幾年來,我一直都在派人搜尋魔女的蹤跡。但是不僅什麼都沒有找到,魔女的傳聞反而越傳越廣了。你聽說過嗎?”

菲耶還是搖了搖頭。他從小便在城堡里長大,並不了解下等人之間的流言,也只有在追隨了弗雷克家族之後,他才受了“大鬍子”影響去接觸一些平民的事。

“前幾年,蝗災來的時候,就有人說是魔女作祟。有時從東邊來的商人莫名其妙連人帶錢一起失蹤,人們也說是魔女所為。因為魔女的緣故,我不得不要求城裏的人晚上不允許出門,守夜人也都從膽大的無賴換成了最勇猛的鬥士。”“金髮”摸了摸自己的小鬍子,繼續說著,“有不少人似乎見過魔女,並且知道了魔女住在哪裏。據說魔女就盤踞在榕樹城郊外的森林中,也許是沼澤地。但是這些傳聞並沒有讓我們手下驅魔人的討伐工作有任何進展,反倒是魔女的行徑變本加厲起來了。”

“正是,我在先前的信中也提到過了。”“大鬍子”補充道,“威爾城的密使也在市井聽到了魔女的傳聞,河岸的村莊裏也有報告說農田被莫名其妙地破壞了。”

“很難相信這是一人所為……”菲耶小聲地說。

“但是在傳聞中,魔女確實只有一人。”“金髮”說,“據說魔女有時會變成一條通體雪白的狼,或是有金色頭冠的飛鳥,潛伏在森林和城市中,而大多數時候,魔女都是一副年輕女子的形象,用來蠱惑無辜民眾。”

說到這裏,“金髮”開始細數起魔女的罪惡來,比如農民們損失了多少的糧食,外地的商人也很少再來榕樹城做生意,許多從前為城堡運送葡萄酒的車夫即便酬金翻倍也不敢再來等等。“金髮”自己越說越生氣,雙手像演講一般揮舞起來。“大鬍子”嘻嘻哈哈地打斷了他。他說:

“我倒覺得魔女並不存在。”

“何以見得?”“金髮”有些生氣,畢竟魔女造成的損失都算在他頭上,榕樹城出的問題可都整齊地寫在記錄里呢。

“也許是有人故意做了這些事,然後說成是魔女做的呢?”

“不可能,有誰會去做那種事!”“金髮”對兄弟的提問感到很無奈,“城裏的各個階層都受到了影響,甚至魔女的魔爪已經伸向了其它地區,也不會是外地人做的。”

“但你至今不是都沒有找到魔女嗎?我的好兄弟?”

“這……”

“哈哈哈!”“大鬍子”很得意能讓他這麼窘,“不如這樣,我們來打一個賭。”

“什麼賭?”

“容我介紹一下,這位高雅的紳士,乃是那佩羅恩家族的子爵,被叫做‘羅恩城的菲耶’,是遠近聞名的第一劍術高手。”“金髮”打量着眼前的年輕人,他生得一頭捲曲褐發,鼻樑高挺,眼神中帶着一股子冷酷無情的勁,總得來說相貌還算不錯,就是眉骨和嘴唇上各有一道淺淺的疤痕,淺到似乎過幾個月就會痊癒不見。這位騎士時刻保持着嚴謹的姿態,胸前和帽子上別著象徵家族的鳥型紋章,在爐火的照映下光暗分明。“大鬍子”繼續說道:“這位年輕人擁有過人的膽識,做事也有板有眼,我相信這世上或許沒有他辦不到的事情。如果讓他來討伐魔女,必然會手到擒來。”

“你這是在揶揄我啦!”“金髮”笑笑,“我可是找了三年都沒有找到,榕樹城獵魔人的徒弟都快出師啦,才追蹤到一點點線索。”

“菲耶爵士和那些雇傭兵可不一樣,”“大鬍子”打斷了他,“雖然我也不認為他一個人就可以對付所謂的魔女,但若如果給他一些人手,不到明年冬天,他就可以把魔女的真相查明。”

“如果真的有魔女,那我便將她的心臟親手帶到這裏。”菲耶認真地說。

“假如他沒有做到……”“大鬍子”想了兩秒鐘,“那他可在這個國家混不下去咯,我也會損失我的自尊。到那時,我便隨便你怎麼要求。”

“哦,天啊,那我可不能再小氣起來了。不過無論如何,你都披着弗雷克家族的榮譽在身上吶。如若這位年輕人真的能完成任務的話,我不僅會把我最愛的黑馬和這權杖上的寶石拱手送上,”“金髮”滑稽地甩了兩下手杖,然後用那顆大寶石朝向菲耶,碰了碰對方的手背,“還可以把我那美麗的女兒,也嫁給這位勇敢的先生。”

“哦天啊!你聽到了嗎,菲耶爵士!”“大鬍子”瞪大了眼睛,“他說要把小梅瑞狄斯嫁給你呢!這可比什麼爵位稀罕多啦!”

菲耶似乎依然不為所動,但他的臉已經完全紅了。這副光景讓弗雷克兄弟二人樂的不得了。“你看看他,還在假裝正經呢……”

很快,兩位年長的公爵就恢復了長輩的儀態,認真討論起來。“如果要招攬人手的話,決不能再雇那些沒用的獵魔人了。也許他們會一點邪惡的法術,但對付魔女不僅僅需要那個,還得有這兒。”“大鬍子”拍了拍胸脯,“只有真正無私和無畏的人才能勝任。

“我認為我們可以四處張貼告示,認為自己有種的便來。當然了,那些農民和市民中的小角色應該是沒有這個膽量,貪圖錢財的雇傭兵們也不會再來,真正敢於來應徵的,一定是樂於幫助大家度過難關的好市民。”

“沒有獎賞的話,即便是再高尚的行為,也很難有人回來冒險吧。”

“非也。我們只是故意不說罷了。聰明的人自然知道,如果他們成功了會有怎麼樣的好事等着哩。”

“是什麼好事呢……”“金髮”弗雷克一時間沒想明白。就在這時,梅瑞狄斯突然推門沖了進來。

“爸爸!那些人真沒有意思!”梅瑞狄斯側跪在地毯上,把頭埋在父親的膝頭,“這些男人只知道盯着我看,他們一句有趣兒的話都說不出來。”她撒嬌似地用“金髮”的衣角蹭臉,腦袋來回晃着。突然,她看到叔父的身後還站着一個陌生男子,立馬意識到自己失態了,大驚失色地站了起來。

菲耶默默地看着她,一句話也沒有說。“大鬍子”倒是很開心,向侄女介紹道:“這位是羅恩城的菲耶子爵,他今天是我的侍衛哩。”

梅瑞狄斯放下警戒,端詳着菲耶的臉和衣着。她對佩羅恩家族的紋章似乎很感興趣,她問他那是什麼鳥。

“這是戴勝鳥。”菲耶說。

“一定是很漂亮的小傢伙吧。”

“並不,我覺得它倒不如麻雀有趣。麻雀很容易上當,就可以被人抓在手裏把玩,戴勝生來就是一副虛偽的樣子,雖不怕人,卻很難跟人親近。”

“你說話真好玩。”梅瑞狄斯說,“看來你對鳥很有研究。”

“金髮”打斷了二人的談話,他說:“我的小梅瑞狄斯,如果你不願意同別人跳舞,那你就去花園裏散散步可好?或者至少,找一個能讓人看見你的地方坐一坐,歇一歇,一會兒還要你為大家致辭呢……”

“唔……”梅瑞狄斯似乎並不滿意這種安排,但也無可奈何。她喜歡舞會,但她只喜歡和有趣的人跳舞,至於有多少人在一旁陪着,跳完舞有什麼東西可以吃,樂隊裏有沒有有名的樂師,都沒什麼所謂。今天的晚會,每個人都是帶着目的來的。梅瑞狄斯雖然天真無邪,但並非不諳世事。那些樓下的男人,或許有的人會對她有所好感,那都是出於衝動和身體上的緣故,而非靈魂。他們更多的是因為自己也到了傳承家族血脈的年齡,或是貪圖聯姻帶來的好處才與她親近。她曾聽家庭教師講過的,人是高級的動物,動物的交配是為了繁衍後代,而人的結合則是因為靈魂。只有同樣高尚的靈魂相互結合,才能帶來生活的幸福。梅瑞狄斯從那時起便渴望着愛情。但她並不認識很多男性,都是些與父親有公務交流的老頭子,父親自然也不會把她嫁給那些半截入土的傢伙。這次晚會,父親一定花了很多精力來準備,她很想讓自己和父親都得到一個滿意的結果,但是她實在不喜歡那些盯着自己胸脯看的傢伙,有的人與她跳舞時,甚至都不懂得如何輕握她的手。她擺出一副委屈的樣子看着父親,希望能多陪她說會話,來熬過這尷尬的時間,但是父親似乎正在談什麼重要的事情。她看到那個褐色頭髮的年輕人同叔父耳語幾句后,就朝她走來。

“美麗的小姐,請讓我陪你去散散步吧。”

梅瑞狄斯高興極了,父親也用眼神同意了讓他們兩個一起出去。這個人一定是父親很信任的人吧。

※※※

榕樹城並不是一座要塞式的城池,而是一個商業都市。在弗雷克大公生前,願他安息,榕樹城還只有寥寥幾個驛站而已。後來,等到“金髮”弗雷克繼承了這裏的領土,他小時候認識的許多底層人朋友都來投奔他。弗雷克兄弟自小便喜歡穿着僕人們的兒子的舊衣服,偷偷跑到城裏和平民的孩子們玩,因此也結識了不少朋友,直到後來那些人知道了他們原來是住在城堡里的,也沒有排擠弗雷克兩兄弟。後來,自稱從宮殿那邊來的人在城裏招募水手,許多人都跟着王國的船隊去尋寶了,因此也帶回了許多的外地人。那些外地人有的騎馬,有的讓馬拉車,有的用船拉來馬,在城裏和鄉下做起了各種生意,甚至有人發了財,在“金髮”手中買到了許可開始大量圈地養馬,開辦商會。弗雷克深知錢和貿易的重要,他把原本交給農民管理的土地一點點借給了外地的商人們,讓他們不必再靠馬拉攤位四處遊盪。那些城裏的貴族也藉著這個機會,把無事可做的農民們雇傭起來,開起一家家酒館和作坊,一邊讓城外來的生意人有地方歇腳,一邊從蒸蒸日上的小生意中分得一杯羹。雖然這種隨意租用土地的事情是王國法律所禁止的,但礙於同王后的親戚關係,以及每年高額的稅金,宮殿那邊並沒有人指摘弗雷克公爵的行為。而因為錢賺得多了,民眾們也很愛戴公爵,人們知道他喜歡榕樹,便在城裏大量種植。從鄉下到城市裏,到處都長滿了奇形怪狀的榕樹。有人說是因為榕樹樹冠大,方便商人們乘涼,所以才要種樹。但實際的理由其實很簡單,這都是出於人們對弗雷克公爵的尊敬。

直到三年前,一場史無前例的蝗災席捲了榕樹城,那一年農民們幾乎是顆粒無收。城裏的市民們在晚上甚至不敢打開窗戶睡覺,否則第二天的就會從枕頭下爬出密密麻麻的斷了翅膀的蝗蟲來。人們本以為這場蝗災到了第二年就會因為隔了一個冬天而結束,沒成想一下就是三年。進城的路上總能看到一些完整的人類白骨,不知是被餓死的窮人還是被蝗蟲攻擊后蠶食的屍體。宰相聽說了榕樹城的慘狀,派遣了大量騎士團來供應城中的糧食物資。騎士們乘着榕樹的陰涼,急行軍前往城中,到了夜晚便在街道上點燃巨大的火堆吸引蟲群,然後用網眼細密的網子捉蟲。城中的市民們大都中斷了原來的活計改行織捕蟲網,因為那些商人們早都不來做生意了。城裏的榕樹也都被砍來當做引蟲的柴火。只有在老弗雷克大公生前就栽下的老樹得以保全,但依然有幾顆老榕樹不小心被引燃而燒成了焦炭。很長一段時間,榕樹城裏都漂浮着蝗蟲被燒焦的臭味。到了第二年冬天,宮殿方面便不再派遣騎士來協助,而是讓榕樹城的人們自行運送物資。但是出了城的緇重隊中,有許多都逃跑到其他地方去了,還有的雖然沒有逃,卻也莫名其妙地失蹤了。有一天,人們開始說起魔女的傳聞。大家認為那些沒有了音訊的人都被魔女殺害了。還有人把田野里(當然已經變成了荒地)造型奇特的稻草人拔起來當做魔女為禍人間的標誌,說魔女正是用這種東西引來蟲群的。一時間,魔女的傳聞便廣為人知,人們開始自發在教士們的帶領下尋找魔女。白天,人們拿出一半的工作時間聚集到街道上,挨家挨戶懸挂驅魔的道具;夜裏,人們便分到各個地方去滅蟲和搜尋魔女的痕迹。然而,魔女不僅沒有被找到,為首的幾個教會領袖還被用木楔釘死在了十字架上。這下魔女的傳聞得到了印證,人們都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中:所有人都參加了搜尋魔女的行動中,他們都怕被報復。為了安撫民眾,弗雷克不得不出錢組建驅魔隊,大張旗鼓地討伐魔女。“如果一定要復仇,便來找我弗雷克的麻煩。”

弗雷克的驅魔隊,都是一些見錢眼開的亡命之徒。他們中某些人甚至真的精通術法,有的能夠從手中噴出火焰燒死蟲群,有的能夠在空中揮一揮手,就把森林中的樹木分開。即便如此,他們依然追蹤不到魔女的蹤跡,全憑一個會通靈的老者詢問受害者的靈魂獲得信息。驅魔隊中第一個被魔女殺死的是“千里眼”,他閉起左眼死死盯住魔女的稻草人,閉起右眼時就能看到魔女的位置。他看到魔女變成了白色的巨狼穿梭在密林之中,最後一躍而起鑽入了一棵大榕樹枝幹的縫隙中,在那看起來十分狹窄的空間裏,竟然藏有一間不小的樹屋,屋內養着許多的小動物,擺放着用榕樹枝幹雕刻的木製人偶。在看到了這些以後,那稻草人突然站立起來,用堅硬的草桿剜去了“千里眼”的雙眼,“千里眼”當場因為疼痛過度昏死過去。等到其他獵魔人發現他時,他的屍體上已經爬滿了蝗蟲。其他不幸犧牲的獵魔人也幾乎都經歷了同樣的事情,他們用生命換來了魔女的消息。他們得知魔女家裏有貓時,便抓捕了全城養貓的人;他們得知魔女會加工木頭時,便抓捕了全城的木匠;他們得知魔女是一名白髮女性時,便抓捕了全程的老年人;他們得知魔女其實是一個年輕女性,並且能夠變成鸚鵡俯瞰城市時,便釋放了所有嫌疑人。

起初,人們對於魔女是恨之入骨的,因為魔女引來的災禍破壞了整個榕樹城,可他們卻連魔女的動機都不知道,說明魔女是純粹邪惡的傢伙,她必須被憎恨。但是伴隨着驅魔隊的失敗,人們開始質疑魔女的存在,並且將仇恨轉移到了濫施私法的獵魔人身上,甚至有的人不再尊敬弗雷克公爵了。最後,弗雷克公爵不得不假裝遣散了驅魔隊,再重新聘用他們暗中行動。慢慢地,榕樹城的人們也習慣了這種生活,白天織網,晚上滅蟲。後來有人發明了一種網子,可以直接懸挂在樹上,當蝗蟲被火光吸引來時就會直接掉到網子裏面。榕樹城裏蕭條的局面逐漸改善了,那些養馬的馬場主們通過自己的關係找到了運送草料的車隊,恢復了馬場運轉;城裏的作坊也重新開工了。只是榕樹城沒有了農民種地,所有的糧食全靠緇重隊運輸。弗雷克公爵認為,如果能夠停止生產糧食,那麼蝗蟲自然就會被餓死,只要管好運輸隊的人不肆意抬價就不會有人抱怨。

弗雷克公爵在災難中拯救着榕樹城,可蝗蟲們也沒閑着。在禍害完榕樹城的莊稼以後,蝗災開始擴散到其他地方。如今,“大鬍子”弗雷克所在的拉姆城已經岌岌可危,這正是他為什麼向“金髮”主動提出調查魔女的根本原因。“大鬍子”覺得魔女作祟不過是有人在暗中傳播謠言,實際上是有農民意圖造反,而蝗災只是防治不力的結果。“榕樹”晚會後,“大鬍子”差人快馬回城,在拉姆城張貼告示:

公告

招募獵魔人

招募專業獵魔人,討伐榕樹城魔女。

全程費用由弗雷克公爵承擔,以弗雷克家族的名義保障個人安全及榮譽。賞金面議。

有意者請攜此告示前往豎琴城堡。

由於從榕樹城到拉姆城總共有一個月的行程,“大鬍子”打算先差人回去張貼告示,等到自己回到城堡時也許才會有人應徵上門。他自己對此事其實也沒有個底,但解決魔女問題已經迫在眉睫。這個賭約看似有些兒戲,實則可算是他立下的軍令。如果魔女之災未能根除,那麼接下來便將以拉姆城為突破口,影響到整個國家的國計民生,屆時便不是只被國王責難那麼簡單了。然而,在拉姆城,弗雷克家族並不像在榕樹城那麼有話語權。拉姆城可以說正處於王國的關隘之處,如果說首都是國家的中心的話,那麼拉姆城以外的榕樹城等地就像是鄉村前哨一樣,家族勢力佔據着主要統治地位,天高皇帝遠。拉姆城自然就成了王國勢力與宗族勢力博弈的重地。在老弗雷克公爵去世后,“大鬍子”本應繼承拉姆城城主之位,但是國王在他到任之前就把拉姆城私自作為封地獎勵給了在戰爭中立有戰功的納爾遜將軍。納爾遜雖然不是什麼善茬,但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上任后,出於禮貌仍然保留了弗雷克家族的特權,允許他們繼續住在豎琴城堡內,並且以城主的待遇與弗雷克家族分擔稅收。這在“大鬍子”看來無疑是一種羞辱,但他無可奈何,因為同納爾遜將軍作對就等同於和國王作對。而納爾遜將軍則認為弗雷克家族本就不應擁有這些權利,弗雷克家族的興起全賴王后關照,所以他也礙於王后的角度不敢輕舉妄動。剷除弗雷克家族的勢力並非一日之功,納爾遜將軍只能想方設法限制住弗雷克公爵的行動。當他得知弗雷克公爵在徵募獵魔人時,竟認為是弗雷克在私自組建軍隊打算奪權,因此他派人收繳了拉姆城中所有的告示。“大鬍子”並不知道這件事,他只是單純地認為沒有人敢於挑戰這恐怖的任務(事實上大部分人的確會被魔女嚇破膽)。當大鬍子回到城堡時,管家告訴他這半個月來沒有一個人前來應徵。他也只好無奈嘆息。

※※※

菲耶子爵徹底陷入愛情之中無法自拔了,他被眼前的可人兒沖昏了頭腦。他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女孩子,要說她粗俗,她只是活潑得恰到好處;要說她養尊處優,她又有着自己的思想,與那些貴婦人截然不同。那天晚上,梅瑞狄斯在月光下低聲地向他抱怨自己不喜歡舞會,不喜歡被不懷好意的男人注視,她聊起自己對愛情的夢想時,眼睛裏面閃爍着月光。她腦後的頭髮上映着宴會廳里的燭火,樂師們演奏的聲音徐徐傳來,一切都那麼合適!菲耶不知道如何同這樣一位女性打交道,他只學過與小姐們見面和道別的禮儀,卻不懂得怎麼表達自己的真心!啊,上帝啊,請原諒他吧。我們的騎士菲耶在梅瑞狄斯小姐喃喃自語時,竟上前摟住了她的肩膀。奇怪的是,梅瑞狄斯小姐並沒有反抗。如果她尖叫起來的話,弗雷克公爵(隨便哪個)一定想方設法會把他扭送到監獄裏面的。但是她沒有。

“哦,梅瑞狄斯小姐……”菲耶小聲地說道,“你救了我……”

梅瑞狄斯確信,菲耶子爵就是她夢寐以求的情人。在父親與叔叔打賭的時候,她正在門外偷聽!那時她一眼就看中了這個看起來很正經的年輕人。他多麼地魁梧、多麼地優雅啊,他身上所顯露出來的氣質,都是與其他達官顯貴的子女不同的。這就是老師所說的“騎士精神”吧。但是當她聽說他要去討伐魔女時,立馬就擔憂了起來。比起失去愛情,她更害怕守寡!魔女一定是非常、非常恐怖的惡人,並且憑普通人的力量,根本就無法戰勝。這時梅瑞狄斯還不知道她眼前的男人劍術有多麼高超,在日後的歷險中將發揮多麼重要的作用。梅瑞狄斯感受着菲耶身體的溫度,當然更多的其實是他衣服上冗餘綴飾咯得她難受,她似乎還有很多話想說,但到了這會兒又一句也說不出來了,那些平時在腦海里幻想的關於愛情的句子!她猛地一把把菲耶推開,快步跑進了屋裏。那一瞬間,菲耶以為完蛋了,但很快他就看到梅瑞狄斯站在窗戶後面看着他,叫他過來。他走到窗下,仰視着梅瑞狄斯。

“我驕傲的騎士先生……”梅瑞狄斯說,“如果你有什麼話想說,就給我寫信吧。我會讓我的信使去找你。無論你到了天涯海角,他都會找到你,只要你預備了給我的回信!”然後,她探出半個身子,捧着菲耶的頭,親吻了他的額頭。“這樣,我們就算熟識了!”

菲耶回到弗雷克身邊時,保持着他那冷酷的表情,但他的心裏已經燃燒起來了,他的額頭上彷彿還殘留着梅瑞狄斯嘴唇的濕熱感覺。感謝您,弗雷克公爵!哦上帝啊,感謝上帝!戴勝鳥!麻雀!感謝你,魔女小姐!不,魔女是不應該被道謝的。想到這裏,菲耶的心更加躁動起來。他巴不得下個月,下個星期,明天,就在現在,立馬能把魔女抓住,用劍剜出她的心臟,拿來當做求婚的信物!兩位弗雷克公爵後來的談話,他一句都沒聽進去。他已經熱烈地愛上了梅瑞狄斯,沒有什麼原因,一切都是因為純粹的愛!他已經迫不及待要完成自己的使命了。

遺憾的是,菲耶並沒能立馬動身執行任務。弗雷克公爵執意要為他找一些幫手。很顯然,弗雷克公爵雖然百分之百地信任他,但他並不是沒有缺點。在漫長的等待中,他日復一日地焦躁起來。他在寫給梅瑞狄斯的信中,不止一次透露出自己的急切來,而梅瑞狄斯的熱情更像是火上澆油,讓菲耶愈發浮躁。弗雷克公爵看出了他的心思,便安撫他道:

“菲耶先生,我知道你很急,但是你先別急。我們正在做的事,將會徹底改變許多人的命運,不只是你、我、我的家人。”他頓了頓,走近到菲耶的耳邊悄悄說道,“這甚至關繫着國王陛下的安危。”

本來難以抑制的熱情,被弗雷克公爵的最後一句話打斷了,危險的好奇心佔據了上風。菲耶小心地問道:“此話怎講?”

“納爾遜將軍……還有其他家族……都不是好解決的問題啊!”

說著,城堡的管家急匆匆地趕了過來。

“公爵大人,有個驅魔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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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樹城的魔女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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