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少(一十二)
第二天全校無論是老師還是同學都知道了有兩個男孩被一群女的欺負了,還有老師專門到我們班來看我們兩個,說是想知道一下到底是誰可以引起如此大的公憤,真的是丟人丟到姥姥家,但是這件事都現在我的家裏人都不知道,不知道是不是該感謝老師們的保密工作做得好。
小朋友有一個最好的事情就是金魚的記憶,從來沒有隔夜仇,也不會記得別人的醜事,過了個周末就大家都是好朋友。
經歷了這件事情之後我好像經受了很大的打擊,因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裏我都覺得有人想要加害於我,甚至不敢在活動時間出現在操場上,只敢在老師的視線範圍內活動,這應該是我最早的ptsd,但是好在小朋友的恢復力是你無法想像的,我也記不得是多久恢復的了,反正沒有很久。
老媽在那段時間裏為了更好的照顧我,從外勤轉為了內勤,每周接我的時間也是直線上升,那個時候的我每天都很期待放血,因為那個的老媽是個很有趣的人,嘴比我這個幼兒園的人都饞,我和她經常一路買買買的回家,我的大腦里一直存着一幅第三人稱的圖畫,在夕陽的映照下老媽牽着我,我雙腳蹦蹦跳跳的往前走,兩個人都只有背影,但是我知道老媽笑得很開心,我也很開心。
在我的記憶里老媽因為笑的最開心的時候是在有一年放假,已經不知道是哪一年的暑假了,那個時候突然開始流行代可可脂的棒棒糖,買的比德芙還貴,已經屬於我這個年齡段的奢侈品了,老媽帶我出門逛街,我求了好久好久,老媽終於帶我走進商店讓我挑一個,我挑了好久,每一個我都拿起來問老媽怎麼樣,最後我記得我挑了一個看起來很好看的,但不是最好看的,圖案是怎麼樣子我已經不記得了,但是我清楚的記得為啥我挑了一個第二好看的。
我從小都有一個延遲享樂的習慣,我挑第二喜歡的是有一套自己的邏輯的,我覺得如果我第一次吃就把最好看的吃掉了,但我就會對這個棒棒糖失去興趣,但是現在我不想失去這個興趣,我還想對這個棒棒糖保持相當長一段時間的期待,所以我選擇了第二喜歡的。
現在想想一根棒棒糖我居然當時挑了快20分鐘,實在是讓人無法接受,但是那天老媽沒有說一句不耐煩的話,甚至沒有表現出任何的不耐煩,我在打這段字的時候驚訝於母愛的偉大,可以讓一個性子急躁的人做到如此地步,也正是這段話讓我確定,我還沒有做好成為一個父親的準備。
那天為啥在我的記憶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主要是我後面的操作給我留下了難以磨滅的陰影,以至於到現在都還在影響着我的生活。
具體發生了什麼我想下章詳談,在本章的結尾我還是想說,老媽,您的辛苦我到現在開始回憶的時候才慢慢發現,是在慚愧,在這裏表達一下對老媽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