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過往瑣事
在田納西州西南部的孟菲斯,亞裔母親和非洲父親在那邊的小診所生下了我。
母親用母乳餵養我長大。我的出生靜悄悄的沒有打擾任何人,他們把我藏起來了,我只在衣櫃的縫隙里見到幾個人。
我第一次見到別人是在四歲,因為我的記憶從這裏開始,也許我之前就見過別人了,但我不記得那些事了。
第一次來的是一位白人,他帶着一群人,然後拿鞭子抽父親。
“種族隔離解除了,但你在得意什麼,你要工作才能得到錢,黑鬼,有沒有法令對你來說沒有差別,快滾出來工作。”他說。
母親瑟瑟發抖,然後用憎恨的眼神看着衣櫃,看着我。
我還小,當時我還不知道為什麼,只不過以後我也沒機會思考了。
母親不會打我,父親也不會打我,但他們總是用那種怪異的眼神看着我,他們討厭我,這點毋庸置疑。
可是我不明白,他們還是吊著我一口氣,給我最低限度的食物和水,保證我活着。
他們不會教給我什麼,所以我只有自己學。我聽不懂別人說話,但是我會把任何東西記住。
我想要理解一切,可是他們拒絕了我。
六歲的時候來的是另一位黑人,他穿的衣服比我父親和母親加起來的都多,看起來高高在上,像是上升的那一派黑人。
他看見我了,他知道我在衣櫃裏,他知道我在看着他,他和我對視了,他的眼睛是黑色的。
“五十美元,您竟然出那麼多買這個垃圾?真是感謝您!”
頭好暈,我不想記起這部分的事情。
“戈蘭,快出來。”
母親?啊啊,如果是母親的話……她餵養我,我應該,聽從她……我不明白,什麼話,我不明白。
最後我是被拉出來的。那個黑人帶着我離開了父親母親,從此以後我沒有爸爸媽媽了,他們稱呼我為孤兒。
他們?誰是他們……我不知道,我忘記,我應該忘記,想不起來了,想不起來了,想不起來了。
我沒有朋友,我沒見過其他孩子,我知道他們的存在,但是沒人會和我待在一起,他們是黑色的,他們只會和黑色的待在一起。
已經太遲了。
已經太遲了。
已經太遲了。
哦,我終於知道“父親”“母親”為什麼不打我了。
……
“跑啊,阿甘,跑啊。”
看不清臉的人在大叫,我在奔跑,不知道為什麼什麼而奔跑,就好像有什麼東西在追我。
但是。
不跑的話,會死掉的。
大的小的,高的矮的,圍在一起,他們看着我,這裏是哪裏?
我不是賞玩的掌中之物。
追我的原來是蛇,它們追上我了,所以我死掉了。我的手我的腳我的脖子全部消失了,蛇的毒液注射進了我的身體。
好像不是蛇?
我不是戈蘭,戈蘭死了但是我沒有死,這個世界上是沒有鬼的,所以我看不到他的靈魂。
戈蘭是一副皮囊,他在背後留了拉鏈,讓我鑽進去。
他說:“救救我。”
我要幫助他,戈蘭是我的朋友,他看得見我,而我是隱形的怪物。
於是我救了他。
同時我也發現,不論你自以為多愛一個人,當對方的血往自己的腳邊流過來時,仍不免會往後倒退一步。
戈蘭只是需要和蛇跑來跑去。
除了這點外,其實戈蘭每天過得並不壞。
離開“父母”后,早上會有好吃的麵包,午飯和晚飯過後會有很多人陪他玩,樹木搖晃着,載着風飛上了天。但他總是哭泣,哭啊哭啊,越哭越煩,直到牙醫拔了他幾顆乳牙,他就學會了閉嘴。這不是壞事,有的時候戈蘭也會煩到我。
太久了,其實我已經忘記戈蘭是不是被蛇追的時候死的了,我也忘記自己是什麼時候鑽進這幅皮囊里的了。
我是什麼來着?
興許我是惡魔,戈蘭想讓我殺掉誰我就會殺掉誰。
戈蘭死了。
但保不準活着,我嗑藥磕得太多了,但我活着,最終還是戈蘭死了。
我當然知道戈蘭遭受了什麼,但我不能說。蛇不是蛇,牙醫不是牙醫,朋友不是朋友,人不是人,戈蘭也不是戈蘭。
我幫戈蘭殺了人,他開了一個令我滿意的價碼——他的靈魂和他此生的痛苦。
有趣的是,即使是最富悲劇性的火焰,仍不過是化學反應的延續而已。就如聖女貞德的火刑,也只是一場氧化反應。
有很多垃圾看上了戈蘭的身體,低等惡魔,蜉蝣的魂靈,他們想要戈蘭死,於是孩子的一生生活中絕望和黑暗之中,更可悲的是,惡魔還讓他見過了光。
若能避開猛烈的狂喜,自然也不會有悲痛的來襲。
他太痛苦了,太絕望了,所以顯得那麼美味,讓所有生物都忍不住啃食他。
十歲孩童破碎的身體被擠得鼓脹,肌膚沒有一絲皺紋都被撐到了極致甚至還被強力拉伸着。
很快的,內臟沒有地方塞了,於是從“孔”出去,眼球也不能存在了,大腦也被碾成了漿糊,肌肉撕裂,血管從皮膚透了出來。
再然後,戈蘭炸開了,他像是最美麗的花,就這樣隕落了,他的一生什麼也沒見過,沒人承認他的痛苦。
現在誰鑽進了戈蘭的皮里?誰是戈蘭?
來猜猜,誰在說謊?
…………
……
“你叫……戈蘭?來吧,孩子,上帝會救贖你的,來,雙手合十,讓我們祈禱。”
白髮的神父雙手合十,他背對着陽光看不清臉,但他真的好像神那樣,溫柔。
我能在鏡子裏面看見我自己,我像個破爛的布娃娃,我的名字是……戈蘭?
也許我是嗑藥磕多了,出現幻覺了,他們在我身上試了很多東西,可悲的小白鼠,實驗的泡沫。
他幫助我雙手合十,然後我就雙手合十了。
神實現了我的願望。他捂住了我的耳朵,那些污濁的黑色的手消失了,我從泥潭裏解脫了出來,我發現我的腳踩在水上是紅色的,我也發現我才十幾歲,我以為我已經老到要死掉了。
“祈禱。”我學着他的話說著。
“真是可愛,過來,孩子,我們走吧。”
後來他成為了我的搭檔,他教我怎麼說話,教我怎麼寫字,教我怎麼戰鬥,我用不了槍,他就偷偷教我怎麼控制血液。
我問他我是誰。
他說我是戈蘭。
戈蘭身體裏充滿了惡魔,它們擠壓,擠壓,擠壓,直到窒息,直到漲溢,直到一切無可挽回。
所有命運饋贈的禮物,都已在暗中標好了價格。
……
他死了。
“我知道你是惡魔,走吧,孩子,跑吧。”
他連死的時候臉上還是籠罩着一層柔和的光。
“即便從這裏——從邪惡里——最終也會產出美好,以某種我們永遠無法理解甚至也無法看到的方式。也許邪惡亦是良善的熔爐,也許就連撒旦,他自己也無法控制——有時也要依照上帝的意願行事。”
那個時候我已經會用血液殺死惡魔了,只是需要一些代價,痛苦或是軀殼,我需要持續的疼痛保持持續的力量。
我會不斷殺死惡魔,直到找出那個……殺死他的傢伙。
我是戈蘭,不是惡魔。
“如果你背叛邪惡,上帝也會加冕這種背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