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殺人放火金腰帶
第11章殺人放火金腰帶
雲來客棧這半分利,收的還不止是一方。
通常是委託方那邊收半分利,再從受託方這邊拿半分,所以陳慶之實際能夠到手的白銀只有九百兩。
“這麼黑,居然還有人做他家生意?”
陳慶之有些難以置信。
“怎麼沒有,你有沒有想過,倘若你拿着吳兆蓀的人頭去風鷹寨,大當家的不認賬,你又能怎麼辦?”孟大富反問道。
“人家可是山匪啊,況且一千兩也不是小數目,尤其那場火併后風鷹寨更是元氣大傷!”
在這個鮮肉包子只要三文大錢的世道,十兩紋銀足夠六口之家舒舒服服過上一整年,一千兩白銀都快抵上風鷹寨一成的年入。
“雲來客棧就能保證對方信守承諾?”
陳慶之並不十分理解,江湖中人素來桀驁不馴,怎麼因為人家一個名頭,便老老實實把到手的真金白銀拱手相讓。
“你把吳兆蓀的腦袋交給雲來客棧,客棧的掌柜驗收無疑,當場便會把銀票交付給你,接下來發生的事情也就與你無關。”
“換句話說,這筆買賣和你已經錢貨兩訖,接下來風鷹寨欠的可不是你的債,而是那位福王殿下的債了。”
“在暨省的地界上欠那位福王的債,是真不知道死字怎麼寫吧,那位只要不造反,還有什麼是當今聖上不能容忍的,更別說只是一些小錢。”
“欠那位的錢,第二天六扇門就能把風鷹寨給剿了。”
孟大富的話讓陳慶之恍然大悟。
這福王倒也是個靈光腦袋,知道自己經商惟一的優勢在於自己的身份,竟把雲來客棧的信譽同自己的宗室身份綁在一起。
朔國七萬萬人口,就連龍椅上那位都要賣他幾分薄面,誰還敢當真賴了這位殿下的賬。
想必皇帝也很樂意藉此機會,展示一下自己對宗室的優待。
……
斜陽西下,老樹昏鴉,天邊只剩最後一絲絳紅色的餘暉。
威遠鏢局的騾隊總算趕在天黑前,抵達了位於安康縣的雲來客棧。
“老蔡頭,來兩壇好酒,再來三桌雞鴨魚肉,有什麼拿手菜都給招呼上桌,可把洒家肚子給餓癟了,今兒咱家少鏢頭做東,說要好酒好肉款待我們這些叔伯,你可別給他省錢。”
才進門,孟大富就扯着嗓子對櫃枱高喊。
“你個破落戶,一把年紀連自家子侄的便宜都要佔,也不知羞恥。”
掌柜的扒拉一下面前的算盤,頭也沒抬出言譏道。
“你懂什麼,這叫圖個吉利!”
兩人顯然是老交情,口頭上絲毫沒半點相讓。
“承惠二兩銀子,小本生意,概不賒賬。”
低聲朝身邊的小廝吩咐一句,老掌柜推了推玳瑁眼鏡的邊沿,斜瞥一眼淡淡地說道。
“你這廝好不講理,哪有飯菜還沒下肚,先收銀錢的,怎麼,還怕咱賴了你的賬嗎?”
左手隱晦朝蔡掌柜比了個把式,孟大富見目的得逞,嘴上卻是依舊不饒人。
左手拇指順着轉半個圈,再有其餘四指包住轉回來,這是雲來客棧接懸賞生意的暗號,掌柜的見着自會不動聲色替你安排好人接待。
畢竟有些懸賞動輒幾千上萬兩白銀,被有心人知道了難免會心生貪婪,動起一些不該動的心思。
“你再嚷嚷,我便讓人把你給丟出去。”
沉聲恐嚇了孟大富一句,老掌柜微不可見地朝角落努努嘴,轉而又面色溫和看向方走進棧門的陳慶之,“這位小兄弟,可還按照老規矩?”
“老規矩?”陳慶之顯然有被問住。
“這破落戶沒和你講嗎,你們威遠鏢局的老規矩,趟子手三人一間丙字通鋪,鏢頭一人一間乙字客房。”
“鏢物有咱們雲來客棧的人手看顧,丟了照單全賠,你們要是放心不過,也可以自己派人看守,屆時若是丟了可就與我們無關。”
老蔡頭對陳慶之耐心解釋了一番。
“那便有勞老丈了。”朝掌柜的拱了拱手,陳慶之虛心受教。
“二喜,帶幾位貴客上樓。”
有氣無力地喊了一聲,很快,從樓道的陰影里走出一個面容稚嫩的青年。
“好嘞!幾位貴客,樓上請!”
店小二擦擦眼角的穢物,明明很困依舊還是強打起精神,小步快跑到陳慶之跟前,給他引路。
乙字客房空間不大,卻勝在物什乾淨,空氣也沒什麼異味。
陳慶之正四下打量着,冷不防那名為二喜的店小二已經換了神情,關上房門靜候在那裏。
回想起四叔來時路上教的那些江湖門道,陳慶之不再猶豫就把手上的盒子遞送過去。
當著客人的面將儲有吳兆蓀人頭的匣子打開,店小二再三確認,點點頭又將盒子關上,抬頭對陳慶之說道。
“可還有其他能證明此人身份的物什,煩請客人一併都拿出來。”
“還有一柄此人隨身的佩劍。”陳慶之取下纏在腰間的軟劍,將那一個蓀字指給對方看。
一個武者,最不能離手的就是自己的武器,貼身武器若是落在敵人手裏,那麼小命差不多也就交待了。
確認過這柄就是委託中吳兆蓀的佩劍,店小二的面色頓時有所緩和,看向陳慶之的眼神也有所不同。
“小的還要將人頭交給掌柜的掌眼,如若確認無誤,稍後自然會有下人將銀票奉上,客棧慣例,還請貴客諒解。”
“無妨。”松下一口氣,陳慶之笑着擺手。
雲來客棧開業至今,商譽極好,從沒傳出過侵吞賞金的軼聞,對此他當然是信得過的。
況且信不過又能如何,比起綠林好漢的節操,怎麼看也是福王數十年的信用更有保障!
目送店小二離去,陳慶之不由心中感慨。
威遠鏢局一行人辛辛苦苦押一車藥材,從兗州府去登州府,來回也就不過二十幾兩銀子的貲費。
自己只是殺了一個吳兆蓀,所得的銀錢就能抵上幾十趟走鏢的總和,無怪乎江湖上總有人說“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屍骸”。
這無本的買賣誰又能不愛啊!
當然,陳慶之得到的還遠不止這九百兩的現銀,那本從吳兆蓀身上搜刮出的《七步塵技》同樣也是此行的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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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