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1章 巷戰
“穩住,穩住!”
“所有人背靠背組成圓陣,盯緊每一個方向,不用瞄準,有動靜就開槍!”
羅伯特中尉扯着嗓子大喊道,他感覺自己彷彿又回到了線列作戰的年代,身邊每時每刻身邊都有戰友倒下,而且是毫無預兆的那種,誰也說不準自己是不是下一個。
嗤——
利爪撕碎了他身邊戰友的喉管,鮮血濺得他滿身滿臉,像是又成了當年跟拿破崙打得不相上下,威震歐陸的紅衣軍。
一名裝甲步兵舉起手中的魔能槍械,扣動扳機。
無數小鋼珠從槍膛中飛射而出,這種特製的霰彈,瞬間形成了一片彈幕,籠罩了身前所有的方位,爆出一片血雨,一頭襲來的德克薩斯狼人猝不及防之下被重重轟飛了出去。
鋼珠嵌入他的血肉,甚至面頰,痛得他發出陣陣哀嚎。
緊跟着,裝甲步兵拉開鏈鋸劍,大步衝上,還沒來得及揮劍斬殺這頭遭受重創的狼人,便整個人連帶着沉重的鐵甲被砸飛了出去。
維內托野獸的眸子散發著猩紅的光芒,口鼻中噴着陣陣白霧,橫在了英軍偵察小隊得面前。
砰——
根本不需要下令。
在維內托暴露出行蹤的第一時間,強大的壓迫力便吸引了所有的火力,為首的那名國王利刃,更是高舉起鏈鋸劍,背後蒸汽激射,大踏步殺向維內托。
但維內托雖有個嗜血狂狼的稱號,但這個時候還沒失去理智,一把扛起地上的傷員,幾個起落便消失在了街巷當中。
只留下了國王利刃閃爍着紅芒的眼睛,以及那不斷追蹤着維內托的蹤跡,但幾次瞄準,仍舊只能無奈放下的單兵式火炮。
每一名國王利刃都是身經百戰的老兵,但他們本身的實力算不上有多出眾,沒有這套裝甲,他們的實力也就是精英角頭的水準。
而作為量產型號的裝甲,國王利刃裝甲相較於鐵公爵最大的特點就是,它不是神器,沒辦法跟使用者合為一體。
憑藉這身裝甲,他們足以在開闊地帶跟精英百夫長的敵人廝殺取勝,在正面戰場上,殺敵效率更是要高出這些還靠着爪牙和利爪的狼人們十倍。
但這是巷戰,他們的肉眼就算有專門儀器的加持,也很難跟得上被拉維妮婭加持了“神速律令”,並且變身以後,實力暴增的狼人。
另一處戰場上,英軍偵察兵的遭遇要更可怕。
地面上遍佈着血腥的殘肢,殘存的英軍士兵們撤入了一處民居,他們瑟瑟發抖,神情緊張,時不時就會有人突然開上一槍,但更像是壯膽子而非攻擊敵人。
隨着又一名裝甲步兵被悄無聲息斬斷頭顱,英軍士兵們的士氣已然跌入谷底。
這些英軍的主要來源是底層工人,農民等下層階級,軍官則往往是中產,或是軍人世家,他們參軍入伍的唯一目的就是發財。
不然誰會願意參加遠征軍,被派遣到美洲,非洲,或是更遙遠的不毛之地去?
如果不是實在沒辦法,沒人願意離開本土,遠赴海外。
畢竟在整個歐洲眼中,美洲都處於鄙視鏈的最下層,另一條世界線的美利堅尚且受盡老歐洲人的鄙夷,更別提這個世界遍地蠻荒,荒野中儘是凶獸土著的美洲了。
移民主力多是工人,農民這些沒有抗風險能力的下層人。
還有這個時代的所謂中產階級,小市民階層一旦遭遇裁員,也會迅速跌入赤貧。
這也是美洲這麼多年都無法吸納到充足的勞動力,只能指望非洲販來的黑奴的原因。
“媽媽,我想回家。”
“天父啊,你為何不懲戒這些該死的魔鬼。”
“我投降,別殺我,求你了!”
隨着最後一名裝甲步兵的頭顱被砍下,這些英軍士兵們徹底崩潰了,他們完全失去了理智,四散奔逃,渾然不顧這樣做只會死的更快。
民宅里,只剩下那身上遍佈着劍痕的國王利刃,仍站在原地孤獨地堅守着。
他所能做的很有限,面對那來去如風,連道影子都捕捉不到的可怕存在,他最多也就是多扛一些傷害罷了。
他抬起手中的鏈鋸劍,突然望向逃亡士兵們的身後——在黑暗中,一道披着深藍色斗篷,腰佩雙刃的身影,正緩緩向他走來,在她背後,彷彿有一道無形的利刃斬過,所有逃亡者的動作都戛然而止。
“女人?”
國王利刃的神情有些驚愕,完全沒料到方才那神出鬼沒的敵人,竟然是這樣一個看起來人畜無害小姐。
但這沒有影響他的反應,他迅速提起手中的武器,向對方殺去。
又一處戰場。
砰!
排成縱列的裝甲步兵們,一輪齊射,將一頭狼人打成了篩子。
這些沉默的裝甲步兵們並不擅長鼓舞士氣,因為他們的聲音很難在嘈雜的戰場中,透過面甲傳遞給那些普通士兵們,但他們顯然用實際行動穩住了軍心。
普通士兵們開始跟隨這些裝甲步兵,在街道上緩慢推進,時不時擊退一兩頭襲來的狼人。
比起本土軍好歹還能勉強穩住的的戰線,阿瑟感覺自己像是在做一場噩夢。
他此前也曾跟德克薩斯人進行過小規模的邊境衝突,領教過德克薩斯狼人的可怕。
但他面對的狼人,根本就沒這麼恐怖。
因為朱利亞諾為了避免激化矛盾,形成路易斯安那與墨西哥“反德克薩斯聯盟”,一直以來,很少派出精英百夫長這一級的強者參加邊境衝突。
即使派了,也不會全力出手。
狼族在美洲大陸是異類,一個不小心就會陷入到被圍剿的境地,普通狼族的戰鬥力比起裝配了特種槍械的英軍,也不會強到哪兒去。
就比如英國人的裝甲步兵,戰鬥力直逼狼族角頭,可一個角頭想要成長起來,花費的時間是極為漫長的,而一套裝甲步兵只需花費錢財,開動機器就夠了。
朱利亞諾的決策也不能說錯,但韜光養晦顯然並不能阻止戰爭的到來。
“小心,他們來了!”
阿瑟手底下的士兵們盲目開着火,在一個星期前,他們還在使用落後的后裝滑膛槍,連膛線都沒有,更別提什麼槍法了。
唰——
一名殖民地民兵被撕成了兩半,身上染血的狼人順手抓起一名民兵,便飛速遁入了黑暗當中。
殖民地民兵們目瞪口呆地看着地上被撕開的軀體,對絕大多數人而言,這還是他們第一次真正看到那傳說中的“狼人”,此前那更像是某種都市傳說。
畢竟他們平時所接觸過的,流浪在各國的“混血狼族”們,也無非就是多了對耳朵,或是多了條尾巴,力氣比普通人大一些,但絕達不到能無視槍械的地步。
作為社會的最底層,他們並不可怕,往往被視作流浪漢,小偷,職業乞丐,馬戲團小丑,城市的寄生蟲,被排斥在主流社會以外。
他們來往歐洲各地的方式,往往也是憑藉超人一等的身體素質進行偷渡,在各國都是黑戶。
有時甚至會被軍警以影響市容為由,毫無理由地“清理掉”,他們沒有財產權,任人欺凌,地位比上千年來飽受歧視的猶太人,吉普賽人還要更低微。
歐洲現在仍有許多流浪狼族,畢竟一張遠渡重洋的船票價格太過高昂。
德克薩斯人雖也在歐洲設立了“狼族聯合會”“流浪狼族互助會”等組織,用以招攬狼族移民,但規模很有限。
畢竟流浪狼族雖然哪裏都有,但絕大多數其實也就在亞平寧周邊地區,而且根本不成聚落,如果不是身體素質強悍,兼壽命悠長,可能早就已經絕種了。
但來到德克薩斯以後,他們才發現,那些往昔綿羊一般,根本配不上狼人之稱的狼族,竟真擁有如此可怕的力量。
就當阿瑟以為下一個被殺死的就會是自己時。
一道高聳巍峨的身影,彷彿憑空出現一般,來到了自己的跟前,將一名撲來的狼人直接撞飛了出去。
是那個本土的鐵公爵,了不得的大人物!
鐵公爵的動作相較於國王利刃,無疑要更加迅捷。
在把狼人撞飛的同時,他手中的鏈鋸大劍宛如閃電般劈落,將其直接切成了兩半。
他看着地上哪怕被切成兩半,肉芽仍在不斷蠕動,試圖連接在一起的血肉殘肢,面甲下的眉頭皺起:“骯髒的畜牲!”
下一刻,慘白的冷焰從他手掌中張開的噴射管中噴出,頃刻間便將所有血肉燃成了灰燼。
“是鐵公爵!”
“鐵公爵來了!”
倖存的偵查兵們欣喜若狂地大喊了起來。
但就在這時,只聽轟的一聲,一把金色的長矛釘入地面,激起來的碎石劈里啪啦砸在鐵公爵面甲上。
緊跟着,一名穿着鐵甲的女騎士,從天而降,動作輕盈地落在了長矛的尾端,她看向對面高大的鐵公爵,嘴角微翹:“好久不見,威靈頓公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