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拆分戶部
錢幣鑄造好,蘇河也着手進行衙門改革。
次衙門改革,主就拆分戶部。
戶部非常臃腫,據管理民政、財政、稅收。
戶部的權力,已經影響到各部之間的平衡。
除了吏部之外,其部門都看戶部的臉色。
蘇河次拆分戶部,成立三新衙門,它分別銀行、稅務局、儲糧局。
同各部門做預算,讓統領府新成立的秘書處審核,收戶部的財政權,只留管理民政的權利。
蘇河之沒拆分戶部,主兩原因。
第一原因官吏足,那候剛剛打漢府。
文都觀望,會仕。
哪怕胥吏,部分都觀望。
只一些被排擠,又擅長投機的,才仕為蘇河服務。
官吏手足,想成立新的衙門,也找到足夠的管理。
第二原因,就百業蕭條。
漢府剛剛遭受兵災,戶部根本沒地方收稅。
它只一管救災的部門。
蘇河一戰殲滅明十多萬官軍,情況就完全同了。
吏部接受文報名當官,之以用門羅雀形容。
勝利的捷報傳遞到漢府,吏部的門排起長隊,主胥吏子弟,但手已經很充足。
漢府的士紳,部分都被抄家。
一部分祖積德,沒做什麼傷害理的事,逃一劫。
但統領府只允許每家最多保留一百畝地。
些緊急分家,剩的土地都被統領府強制贖買。
還用現銀贖買,用幾張白條就把土地換走。
些心怨氣,部分都關閉城店鋪,再做生意。
等着官軍打,就能收回的一切。
當些發現官軍,已經能打。
就認命,知被贖買的土地拿回。
很多店鋪再次開業,之用交商稅。
現蘇河準備收商稅,就抓緊改革戶部。
蘇河凌雲殿,接見三新衙門的主官。
銀行、稅務局、儲糧局,三衙門直屬於統領府。
它地位比六部低一級,但卻由蘇河直接管理,六部沒權利管理它。
蘇河先叫銀行總行行長馮春曉。
南直隸的商,因為得罪揚州鹽商鹽商後面的東林黨。
馮春曉被弄得破產,差點兒被全家問斬。
耗盡錢財托關係,判了流放罪名。
全家被流放蘭州衛戍邊。
蘇河把所寫,關於銀行制度的冊子,遞給馮春曉。
“現銀行的作用,就完成貨幣的兌換工作,讓鑄造的錢幣民間流通。
鑄幣廠交給銀行管理。
同負責官府之間的錢款往。
先看一看冊子的內容,什麼明白的問題,再諮詢。”
馮春曉非常激動,恭敬地蘇河打聲招呼,就翻看冊子。
快速閱讀冊子,知銀行的職能什麼。
管錢的部門,權力非常。
現主兩項任務。
第一項任務:兌換貨幣。
回收百姓手的紙幣,還以明的銅錢散碎銀子。
兌換成現銀行發行的錢幣。
第二項任務:錢款往。
銀行負責所官方賬目的金錢往。
給士兵發獎金,給官員發工資。
還各縣市繳稅款,統領府給各縣發放的資金,都通銀行進行轉運。
今後各縣市繳稅款,只需拿着銀行的存單。
用再把現銀運。
馮春曉激動的說:“蘇統領,請放心,一定能當好銀行行長,把銀行開遍每一縣市。”
蘇河微笑的說:“只縣市成,把銀行開到每一鄉。”
讓馮春曉組建銀行,每一鄉都銀行,目標很遠。
現的目標,讓每一縣城,至少一家銀行。
蘇河接見的第二,儲糧局局長高炫明。
儲糧局顧名思義,就管理糧倉的衙門。
明糧倉碩鼠多,簡直觸目驚心。
官倉裏面連一粒存糧都沒,全被貪腐的官吏倒賣。
高炫明之一名胥吏,主負責管理糧倉。
做事極為平庸,但一良好的品質——貪。
高炫明管理的糧倉,唯一一裏面些陳糧的糧倉。
高炫明戰戰兢兢蘇河打招呼。
“蘇統領,儲糧局局長高炫明。”
“儲糧局,衙門做什麼用多解釋。
平只做兩項工作,儲存糧食。
到秋收的候,按照統領府給的價格,鄉收糧。
當儲糧局局長,就應該明白。
儲糧局,肯定會被重點督查,希望心理準備。”
蘇河直接了當的說,知完全杜絕碩鼠能。
只能通嚴刑重法,高頻次巡查。
才能保證,盡量揪碩鼠。
現糧食允許自由交易。
其,只能把糧食賣給儲糧局各地設立的糧倉。
儲糧局把糧食賣給城市內的糧商。
交易程,除了特殊情況,都正常收稅。
高炫明自信的說:“請蘇統領放心,會貪腐,也盡量從嚴管理手。”
“種事情,看怎麼說,看怎麼做。
盡量制度,杜絕一些貪腐漏洞。”
蘇河笑容善的說。
但眼底卻露凶光,像朱元璋那種剝皮實草的酷刑,根本嚇住貪官。
更狠的辦法,從儒家逼迫婦女的手段學。
一貪腐,全族遭罪。
讓子子孫孫,都背負着污點。
蘇雀看到其兩都走了,拿着一本冊子,走到蘇河身。
“哥,收稅複雜,怕自己做好。”
“相信自己,沒能一開始就做好。
只斷總結經驗,相信沒問題。”蘇河鼓勵。
蘇雀就第一任稅務局局長。
稅務局必須選擇蘇河的親信。
稅務局負責收稅,關乎政權存亡的事情,能現差錯。
稅務局還掌握,僅次于軍隊巡檢的第三支武裝力量——稅警。
蘇河對於稅收,只兩求。
第一全面。
所都交稅,哪怕蘇河自己,做生意都需交稅。
軍隊採購兵工廠的武器,也需交稅。
方面,蘇河絕允許一點漏洞。
只現一絲漏洞,官僚就會一步步突破。
明開國的候,舉免稅還定額。
漸漸的就發展成,只成為舉,多少土地都用交稅。
第二重罰。
成立稅警,就為了重罰偷稅的。
偷稅一百兩銀子,處罰一兩。
就鼓勵犯罪。
偷稅一百兩銀子,處罰一千兩。
所都會斟酌。
偷稅一百兩銀子,處罰一千兩,還蹲五年牢。
種重罰,絕部分,都敢再偷稅。
蘇河選擇的懲罰手段,就最後一種。
總偷稅額度,低於一百兩,一般只罰錢。
總偷稅額度,超一百兩,就判刑。
偷稅越多,判的越重,超一萬兩,就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