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回 荀氏齊心拒太守 半斛認罪發並…

第四十八回 荀氏齊心拒太守 半斛認罪發並…

潁川郡的牢裏,每天都會有新的犯人送來,也會有之前的犯人莫名其妙地離開。

離開的犯人無非三種。

第一種,直接拉去殺頭了。

第二種,背後使了錢託了關係從而釋放的。

第三種,轉監和流放的。

至於有沒有第四種,比如刑滿釋放的,有是有,前提是得活到那個時候。由於營養和疾病問題,很少有犯人能堅持到五年以上。

這三種離開牢房的辦法,張半斛也聽了那些囚犯說了。

張半斛當然希望是第二種,但是有人希望是第一種,如果按照律例的話,應該是第三種:流放。

王太守收到洛陽書信的當夜,便安排人通知潁川監司,儘快辦了此案,要判個斬首之刑。

可是問題是,焚屍之罪罪不當斬,雖然是上面安排,但由於潁川百姓幾乎都知道了這件事,王太守想殺了張半斛,還得找個合理的理由。

此事的關鍵就在於荀氏一族的態度了,若是荀氏動用士家大族的聲望,加之盜墓和損毀財物之罪,只要荀氏都一併追究,便能治張半斛的死罪。

王太守覺得以荀氏對張半斛恨之入骨的態度來看,此事並不難辦。

王太守一面讓人去找荀氏來談,一面讓提審張半斛,讓他認了毀屍滅跡、盜墓和損毀財物之罪。

次日荀氏族人便來到太守府衙,王太守便要找幾個能定奪事情的,請到里堂去談。

荀曇子嗣早亡,只剩下孫子荀攸,還有一個從子。

彼時荀氏的“扛把子”叫做荀淑,人稱為“神君”,張半斛燒掉的,便是這荀淑的兄弟荀曇。

荀淑有八個兒子,並有才名,人稱“荀氏八龍”。此番荀淑身在洛陽為官,但是“荀氏八龍”卻盡數到場。

荀氏眾人商議,便讓荀曇的孫子和從子,以及“荀氏八龍”長子荀儉和次子荀緄去與王太守談。

王太守見來的,是八龍二人和荀攸,這幾個他是認得的,只是那個從子,是個十二三歲的少年,王太守卻從來沒見過。

只見荀攸卻對少年說道:“叔叔,這便是王太守了。”

王太守露出一臉驚訝的表情。

荀緄指着少年說道:“此乃犬子,荀彧。也是荀曇從子。”

荀彧拜見了太守,便立在父親一邊。

王太守倒也不避諱,開門見山便說,想把這張半斛定個死罪,請荀家人到時候再加幾條罪名,兩邊一起使力,就把這張半斛人頭落地。

荀儉聽了,並不反對,朝着其他幾人點了點頭。

荀攸默不作聲,從感情上說他是恨不得張半斛身首異處的,但是從常理來說,此事的確罪不至死,若是亂判,也是罔顧人命。

此時荀彧卻突然站出來說道:“不可!”

王太守愣住了,沒想到是這個孩子出來反對。

“夫立法令者,以廢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廢。那人罪非至死,不可私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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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彧正色說到,完全和年齡不相匹配。

荀攸見荀彧這麼說了,也上前說道:“張半斛雖行惡舉,但畢竟亡者不比生人,使之流放即可,何至於死罪?”

荀緄見兩個後輩都如此去說,也說道:“太守若是定了那人死罪,恐世人說我荀氏恃強凌弱,枉顧律法,此等名聲,我等擔待不起。”

王太守沒想到荀氏能演這麼一出,完全打亂了自己的計劃,本來順風順水的,連“八龍”都沒反對,怎料半路殺出荀攸這麼個毛頭小子,無奈只能拿出了殺手鐧。

“實話說與你們,殺這張半斛,是朝廷的意思,諸位還是行個方便,不然上面怪罪下來……”

“是朝廷的意思,還是宦官的意思?”

荀彧未等太守說完,便打斷了他。其實這王太守與十常侍相通,荀氏上下也是知道的,以荀氏在潁川的地位,怎能不知道王太守的來歷和背景。

王太守被荀彧這麼一問,顯得十分尷尬,但是依然故作姿態,略帶威脅地說道:“我與諸位這麼久交情,也不瞞諸位,便是十常侍要取這張半斛性命。此人原名張梁,乃是張奐的遺子,屢次造反,因此要藉此事殺之。”

荀彧說道:“以十常侍之勢力,殺個張梁,不是易如反掌,只以謀亂之罪處斬即可,何故牽連我荀氏?”

荀攸聽了,也說道:“張奐畢竟是有功之臣,當年在洛陽殺戮時,便引起了民憤,此番想偷偷以他人之名殺了,免去許多不必要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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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太守心裏也有疑惑,想當年十常侍殺張奐全家時,可是沒這麼麻煩,直接以一個“結黨私營”的罪名說殺就殺,也許是最近朝廷里孔融等後起之秀與宦官制衡,平反了不少枉殺之臣,張讓等人才不敢再大張旗鼓殺大臣的後人。

“公公們的意思,我不敢多問,現如今爾等同意也好,反對也罷,此事皆由不得我等,即使不以毀屍之罪殺了,公公也有一百種辦法殺了。”

王太守有些怒氣,言語上也激烈了許多,要是按照平時,他是不敢這麼和荀氏說話的。

沉默了半晌的荀儉此時卻說道:“它處我不管,在這潁川地界,要殺個與我荀氏有干戈的人,卻是不行。”

王太守見“八龍”之首也這麼說了,覺得沒法再談,便送出了荀氏諸人,又趕緊寫書信給張讓,告知潁川的情況。

……

卻說張半斛過了幾天逍遙日子,這天夜裏卻被帶到單人牢房,獄卒好心告訴他,過幾日要提審,還是乖乖認了罪,免受皮肉之苦。

張半斛心想,認了就認了吧,但是得有兩個條件:

一是放了小麥,她和毀要屍無關。

二是流放之地要自己來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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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半斛也把這兩個條件通過獄卒傳給了監司和太守。

王太守聽了,心想就讓他先認罪,等洛陽的回信到了,再做打算。

提審當日,張半斛幾乎承認了所有罪名,包括損壞棺槨和焚燒財物,甚至還加了一條罪名:吃了陪葬的貓。

小麥也被描述成張半斛擄來的聘妻,被迫一起困在墓中,所以理所應當被釋放了。

最後監司定罪,判流放三千里之刑。

按照張半斛私下裏的意思,流放的地點是西北邊關,也就是父親張奐曾經戰鬥過的地方。

王太守心想反正流放前也是要偷偷殺掉的,流放去哪都無所謂,隨便判一個犯人想去的地方,先穩住張半斛。

判完了案子,荀氏也各自滿意,王太守就放了小麥,讓把張半斛再押到牢中,過幾日再發配。

小麥哭着去拉半斛,被差人攔住。

張半斛勸道:“小麥不可造次,我又死不了,來日邊關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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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太守心裏暗自笑着,怎能還會相見。

然後擺擺手就讓差人趕緊將張半斛帶下去。

忽然一人大步流星走上堂前,手拿一冊告示。

“并州邊關匈奴侵擾,戰事告急,天子令各處牢獄發配流放之人,即可至并州邊關充軍,不可延誤。”

眾人視之,說話之人不是別人,正是盧植。

預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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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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