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9章 女主的妹妹48
當時宛央正在孕期,這還是經歷過這麼世界,她第一次決定做個媽媽。
除了對亮亮學習上的關心,其他的都不能照顧的很得當,幸好亮亮是一個能自理的小孩,基本上都能照顧好自己。
對於亮亮這個孩子,宛央就當是自己實習媽媽之前的試驗吧,不然他也不會養宛茹的孩子。
主要還是原主父親生前的囑託。
當然,這孩子如果未來上了大學或者18歲以後,宛央自然不會再多去管。
但後來她就算自己生了個兒子,也沒有偏心自己兒子的情況。
亮亮也是個知道誰好誰壞的小孩,宛央對他好,所以有時候宛央工作忙,他就會幫着宛央帶帶孩子什麼的,有時候還會給宛央做做飯。
當然了,為了亮亮的心理健康,宛央一般都是會阻止他做家務的。只要自己在家,那家務上的事兒,就絕對不會讓亮亮插手。
沈光景工作忙,每次回來都會帶着亮亮和自己兒子沈小包,做簡單的晨練。
沈小包是他們兒子的小名,大名叫沈子洋。而他小名的由來,是因為他生下來的時候九斤重!
要不是京都同期生下來的孩子還有個十斤多的,他就上京都日報了,所以宛央就給他起了小包這個小名。
亮亮長到了十八歲高考時,報考的是宛央所在的農業大學。
亮亮大學畢業,都工作一年了。他的親生母親宛茹,居然找了過來,要強行認回兒子。
亮亮自己當然是不願意的。
小時候,他的母親給他的印象太壞,這一點從始至終都改變不了。
這種事情被宛央知道,她就不得不出面了。
她也是服了宛茹這個人了,種瓜的時候不管不顧,怎麼現在瓜成熟了,就想着來摘瓜了?天下哪有這樣的道理?
生而不養,沒有盡到母親該有的責任與義務,哪配得到子女贍養的權利啊!
宛央在去見宛茹之前,特意讓沈光景找人調查了宛茹這些年的生活情況。
調查回來的資料顯示,宛茹當年離家就去了南方,一開始在搞服裝生意,結果因為懶惰,賠了個底兒朝天。
後來不知道怎麼找到了一個有錢的男人,給她開了一間酒吧。
結果因為有人鬧事兒,在酒吧內鬧出了人命,酒吧就被當地的有關部門沒收了營業執照,做出了停業處理,最後還被罰了不少錢,讓她再次成為了一個窮光蛋。
再之後她就在其他酒吧做起了酒托,又在做酒托期間,認識了一個比他小很多歲的社會小青年,對她騙色又騙錢。
現在她的身上幾乎身無分文,又得了臟病,無依無靠,所以才想起她還有亮亮這個兒子。
宛央把宛茹約到了,亮亮工作單位附近的飯店。
包間裏。
宛央點了一大桌子菜,宛茹從始至終就沒有拿正眼看過宛央,她看見桌子上的菜,就不由分說的狼吞虎咽了起來。
等她吃飽了以後,打了個飽嗝,諷刺的說道:“呵…你現在混的是好了,當上了大學裏面的教授,又嫁了一個好丈夫,可是就算你把我的兒子養得再好,那他也始終是我的兒子,我的骨血!我現在病了,他就得養我,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好一個天經地義!真是不要臉!說這些話的時候也不怕自己臉紅!
“其實我們再次見面應該是在法院,而我選擇給法院提出訴訟之前見你,完全是看在已經去世爸媽的面子,我就是想來問問你知道不知道宛青松與宛青柏的消息。”
宛央故意不跟她談亮亮的事兒,不過就是她談判的策略而已,就是想嚇唬嚇唬宛茹,讓宛茹覺得,她對亮亮的事兒,有十足的把握。
因為平常人聽到法院這個字眼,都會產生一種心理緊張,至於她那對兒雙胞胎的好弟弟,她才不關心他們呢。
“想知道他們的消息啊!給我錢呀!給我錢我就告訴你!”宛茹不可理喻的程度,已經不能用人來形容她了。
宛央也懶得跟她廢話,直接說:“那我們還是法院見吧!去法院之前,我先明確的告訴你,我的律師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判亮亮不贍養你……”
“你騙誰呢?我是他母親,他就得贍養我!”宛茹激動地打斷了宛央說的話。
“那好啊!那咱們就去法院試試唄!反正最後沒人贍養的人也不是我,但是如果你不糾纏,我出於人道主義,會給你一筆錢,只要你簽一個和亮亮斷絕關係的證明書,以後不要糾纏亮亮就好。”
宛央深知做人不能把事情做得太絕,像宛茹這樣的人已經走投無路了,她隨時都有可能做出不可預想的事情。
所以,錢她肯定是要真真實實的給……
“呵!你都說了法院能贏,那你還給我錢幹什麼?我告訴你,我就要讓我的兒子養我!”宛茹坐在椅子上,翹着二郎腿搖晃着,那個樣子還以為全世界都欠的錢呢。
“你最好想清楚,他是你的親生兒子,是你在這個世界上唯一的牽絆,他現在很優秀,工作很好,生活的也很好!你確定你要這樣拖累着他?”
“你自己已經過得如同爛泥一樣,你確定也要讓你自己延續下來的後代,過得也和你一樣嗎?”
宛央說完一大段話,不等宛茹多想,又繼續說:“你可能覺得不會影響,但是你現在鬧的他單位人盡皆知,那麼他就會失去工作,到時候別說養你了,他連自己都會養不起!”
宛茹聽聞她的話,整個人沉默了下來,她這個人可能是渾了一點,可宛央的話,確實打動了她的內心,她都是一個得病快死的人了,她當然也想自己的後代好過一些。
可她不甘心!她不甘心自己那樣優秀的兒子,是從宛央手上培養出來的……
至於宛茹為什麼對宛央一場嫉妒,那這就要說起她的上輩子了。
上輩子下鄉的是她,被張二蛋玷污的也是她,當時她因為害怕,連叫都不敢叫,導致當天晚上什麼事情都發生過。
沒多久,她就嫁給了張二蛋,一開始還能勉強過得下去,可等她為張二蛋生下孩子以後,張二蛋吃喝嫖賭,基本上樣樣都沾上了!
每次在外面喝多了酒,回家就對她和孩子拳腳招呼。
中年時期,好不容易有了一次回娘家的機會,她卻看到了光鮮亮麗的宛央。
上輩子宛央雖然一輩子沒有成家,可她因為頂替了母親的工作,後來又考上了大學。
大學畢業回到針織廠的時候,就搖身一變,成了廠領導。
從那以後她就開始嫉妒宛央,她恨那個時候下鄉的是自己,而不是宛央!
不然她也會有一個光鮮亮麗的人生,回到村裡以後,張二蛋因為她回了一次娘家,就再次對他伸出了惡魔之手。
在打罵中,一榔頭把她給砸死了……
本來她以為死後會解脫,可不知道為什麼她的人生居然得到了一次重啟機會。
還重啟到了下鄉的前一天晚上,經過一系列的激動與思考,她憑着哭鬧,讓宛央下了鄉,自己留在了城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