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凱恩 - 偷獵 ②(Poaching - P…

第6章 凱恩 - 偷獵 ②(Poaching - P…

正在他琢磨的時候,獵人天生的敏銳使他忽然警覺。在廣場一個不起眼的角落,他發現一個男人目光異樣,似乎正意味深長的盯着自己。那人胸前的袍子上綉着燃燒的槲寄生長劍紋章——一名教團的審判官。

“我做了什麼不得了的事嗎?”他在腦海中迅速回想近期的“犯罪”行為。

此時行刑已經正式開始,整個過程進行的順利且迅速,沒有發生任何意外。鄧普斯爵士高聲宣讀着一個個罪犯的姓名和所犯罪責,劊子手則將對應的頭顱一個個斬將下來。

“公正,公正!”人群隨着犯人們的腦袋與身體分離的節奏爆發一陣接一陣的激情歡呼。

“掠奪者阿徹斯特,罪狀:搶劫,殺人,走私,斬!”爵士話音剛落,布里克的頭就被一刀砍掉了。這並不是意外,像鄧普斯爵士他們又哪裏分得清這些罪犯到底誰是誰?

“公正得到了伸張,這就是割喉者布里克的毀滅,由我見證。”凱恩輕聲自語。等他想起去看那審判官時,卻發現那人早已消失不見。

或許,是我的錯覺?

之後,他緩步穿過鋪滿鵝卵石的細長街道,直到腳下的路逐漸變得泥濘,身邊的建築也從平頂的乾淨磚房變成了尖頂的老舊木板房。他正在適應着這款新購來的輔助支架護腿——依靠徒步行走。

在與那位粗暴的矮人店主磨破嘴皮子之後,這個由皮革和金屬構成的裝備花掉了他十五枚金幣。好在這東西並沒有看上去的那麼愚蠢,並且在一定程度上真的改善了他的行動——至少他覺得自己的腿腳現在變得靈便了許多。

正午烈日當空,赤膊的人們渾身大汗淋漓,不斷將貨物從船上卸下,或是運到船上。自由港的碼頭區總是這樣不分晝夜的忙碌,就算位於貧民窟的碼頭也是如此。

整個貧民窟是名副其實的法外之地,小偷、流氓、流浪漢、乞丐、瘋子、傻子、或者是某些被畫在通緝令上的人通常都聚集在此。城市警衛絕不會以低於十個的人數冒然進入。事實上,他們根本就不會來。

賞金獵人在邁步時儘可能的輕放自己的左腿,減少金屬支架和地面摩擦的聲音,以便於讓他的行走看起來和常人無異。

這時,也不知道哪裏突然冒出來一群羽毛沾滿了污泥的雞,咯咯叫着橫穿過了馬路,驚得路旁一隻被拴在牆邊的老狗立刻旺旺叫個不停。

熟悉的街道,熟悉的建築,熟悉的場景。在路過那些窩在牆角陰暗角落中的人群時,他總是故意露出腰間的劍柄。之後,那些人便會立刻將狡詐的目光移到了別處。他的臉上露出微笑,回家的感覺總是十分美妙。

腰間的傷口又在隱隱作痛了,提醒他又到了該更換繃帶的時間。不過好在與每次疼痛相比之前一天都明顯在減輕,並且傷口表面均已癒合——他就快痊癒了。如此重傷,卻有這樣的恢復速度,他也不得不由衷讚歎教團的醫療手段。愛神的福音,看來有時還是會應驗一下的。

擁擠狹窄的街道上形形色色奇裝異服的人忙碌着自己的事情,而凱恩眼前這間叫“少女之眼”的酒吧外表看起來和周圍的建築一樣破爛,而且堆滿垃圾。搖搖欲墜的招牌和門邊呼呼大睡的馬童是這裏招待客人的特色,就算是在貧民區,這間酒吧也是最破爛酒吧頭銜的有力競爭者之一。

他用腳踢了踢躺在地上呼呼大睡的馬童,那個十五六歲的少年不耐煩的醒來,正揉着自己睡眼惺忪的眼睛。

但在看到面前的人之後,那張年輕但醜陋的歪臉立刻咧開了嘴,露出許多長短不齊,又黑又黃的牙齒。

“凱恩!是你,你終於回來了!”

凱恩丟出一枚金幣,笑道:“餵飽我的馬,塔爾瑪。然後去吃點好的,但不要喝酒。”他對待這些和自己同樣出身的孤兒們從不吝嗇。

“耶嘿!”塔爾瑪興奮的跳起接過金幣,馬上習慣性的用牙咬了咬。然後熟練的從凱恩手裏接過韁繩,問道:“這次要呆幾天?”

“儘可能久一些吧。”

馬童像對待老友一樣將馬牽到了一旁的馬廄中,凱恩則推開門進入了酒吧。一股刺鼻的氣味頓時撲面而來,那是混雜了多種發霉食物的怪異酸臭味。

酒吧里燈光昏暗,與門口刺眼的陽光形成鮮明對比。這裏的客人們彼此難以看清對方的臉,也許這正是他們所希望的。角落裏一個稱不上是樂隊的樂隊用劣質的樂器高聲演奏着沒人聽的懂的古怪曲子。這種可以稱之為噪音的音樂基本上是用來掩蓋神秘客人們交流的聲音的,所以誰又會在意到底是什麼曲調?

這間酒吧有自由港最難喝的酒和最不新鮮的食物。發霉的麵包只要沒有生蛆,葡萄酒只要沒變成酸醋,都還會照常供應。當然,與之對應的是極為便宜的價格。如果你對自己的腸胃有着相當的自信,幾枚銀幣便可以填飽肚子,甚至還能大醉一場。

“一杯少女之眼,加兩片檸檬。”凱恩坐在吧枱前熟練的道。

這種有着優雅的淡藍色利口酒據說是通過添加了藍甘菊和藍莓汁,並且由特殊的比例才可調製而成。口感順滑微甜,後勁十足,從外觀到價錢都和這裏所有的氣氛都格格不入。

凱恩從小就參與過調製,當然明白其中的秘密。藍甘菊加入到酒中並沒有這種藍色,而藍莓汁則是黑色,價錢太貴,根本犯不着。一勺糖,一點藍色的染料,適當調和一些過期或者沒過期的酒,就算大功告成。

十枚銀幣換來幾分鐘的高雅,何樂而不為?至於健康,這裏有誰會在乎。客人們根本分辨不出酒水的好壞,也不在乎嘴唇有時會變成藍色,他們以為貴族老爺們喝的酒就大概是這個樣子呢。

所以,凱恩也不會去在乎。他曾經經常幻想自己是一位貴族少爺,也想過從小養尊處優,過着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日子。誰又不是呢?但現實總會在你最不想見到他的時候出現,然後告訴你,停止你可憐的幻想吧,陪在你身邊的只有我。

眼前的胖乎乎的中年男人是酒吧的老闆,名叫卡戈,總是穿着十分齊整的白色廚師袍,胸前系一個乾淨的褐色皮質圍兜。他頭上有着一頭看起來像鳥窩的棕色的頭髮,粗鬍子在上唇兩邊誇張的翹起。當然,老闆只是他的一種掩護身份。

“我需要一間房間。”他喝了一口少女之眼,這一杯的糖加的有點多了。“還有午餐,送到房間來。”

“沒問題!蘭斯,替我看一下,我去為客人準備房間。”卡戈向身旁的酒保囑咐了幾句,轉向凱恩繼續說道,“請跟我來,哦,可別忘了您的酒。”

“請……請我喝一杯吧,就一杯!”

凱恩剛站起身,一個醉漢忽然撲過來抓住了他的手臂。他差點就把劍拔出來了,好在及時看清了那個可憐人的面容。

“這一杯是你的了,兄弟。”他的話音剛落,醉漢就立刻接過了酒杯。

“謝謝您,您是個好人,愛神永遠會祝福您!”接着,醉漢興高采烈的找了個沒人的角落獨自享受起來。

這名乞丐醉漢在這附近出現少說也有三四年了。穿着一身已經發霉的舊款教團戰袍(卡戈曾說,那至少是五年前的款式,而且不像是士兵的,倒更像什麼地方的守衛),胸口處代表教團的槲寄生長劍紋章也早已磨的看不出原本的樣子,渾身上下不斷散發著難以名狀的氣味。

也許他曾經是個軍人,-也許戰袍是他殺了軍人搶來的,但是那又怎麼樣?又有什麼不同?沒有人知道他的名字,也沒人知道他的來歷,因為他自己都不記得了,而且也根本沒人在乎。他只會不停的要酒喝,喝完后就會語無倫次的重複:土地……翡翠……土地……翡翠……

凱恩自從見到醉漢的那天,他就是這身衣服,說著這樣古怪的話。現在只不過比當年……更爛了而已。起初,人們以為他說的是在某個地方藏着的翡翠,還會故意請他喝酒,想要一探究竟。但久而久之,貧民窟的所有人都相信,這傢伙早就瘋了。是他的土地和翡翠,讓他徹底發了瘋。

凱恩不會請每一個醉鬼喝一杯。事實上,他從來都瞧不起這些沉溺在酒精中的廢物。但他特意叮囑老闆關照這位醉鬼,不要讓他餓死。他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這樣做,或許只是在這個人身上,他看到了曾經的自己。

如果他不做,再沒有第二個人會伸出援手。

“你這是在浪費錢。”他們來到二樓角落的房間外,卡戈推了推自己的大鼻子上的圓框眼鏡,把手伸進他乾淨的皮圍裙,從腰間掏出一大把鑰匙,“不要說我沒有早就告訴過你。把他扔出去,要不了幾個晚上,也許一晚,你就不再會想起那些回憶了。”

“也許吧,卡戈。也許下次我會試試。”凱恩聳了聳肩,“你有記得把剩飯分給他吧?”

“怎麼,你看他那樣子像是沒吃飽的餓死鬼嗎?你的熱心腸早晚會帶來大麻煩,我保證。”卡戈低頭在鑰匙鏈中找出一把銅鑰匙,插進門鎖,打開了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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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舞星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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