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靠近
我會與你抱擁,雨再降,也當吹吹風。——陳奕迅《致明日的舞》。
-
陳遂在孟菱家一覺睡到了第二天早晨。
白酒太頂了,他喝不慣不說,酒醒之後竟還是覺得難受。
他從沙發上坐起來,醒了醒神,沒一會兒忽聽門響,轉臉一看——孟菱端了碗粥進屋。
她看了他一眼,旋即收回目光,走過來蹲下把碗放到茶几上。
「喝吧。」
「給我熬的?」
「嗯。」
「現在才六點多,你幾點起的?」
孟菱瞭起眼皮看了陳遂一眼:「五點多。」她補充,「用柴火熬的,不是用液化氣,你嘗嘗吧,很香的。」
陳遂愣愣的:「……」
孟菱想了想說:「昨天的飯菜是奶奶的道謝,酒是爺爺的道謝,今天的粥是我的道謝。」
陳遂好一會兒沒說話,莫名想抽煙。
孟菱說:「快喝吧,趁熱。」
陳遂端起碗,小口嘗了一口,有木柴的香氣,果然是和液化氣熬出來的喝起來不一樣。
孟菱搬了椅子在他對面坐下。
她明顯有話要說,可卻一直憋到他快吃完才開口:「孫程寬的事,你是怎麼做的?」
陳遂舀着粥,有一搭沒一搭的,勺子碰到瓷器發出叮叮噹噹的聲音,他嗤了一笑:「人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
「我知道他一定是有把柄的,但是要在這麼短的時間搜羅起來,也很不容易吧。」
「也沒那麼困難,花錢花時間就行了。」
耐着性子從最基礎的地方開始查,一個個人去問,一點點錄音求證,花錢讓某些人開口,不是難事。但這些算不上什麼鐵證,他又花數十萬找了個靠譜的私家偵探,和他一起找證據。那幾天,他一天只睡兩三個小時,不去找證據的時間都在梳理證據,有這個細功夫,什麼事兒解決不了。
何況,孫程寬算不得什麼人物。
「花了多少錢,多少時間?」孟菱問。
陳遂又喝了一口粥,很隨意說:「忘了。」
對於這些,他不想解釋,不想邀功。
只是她說到這個,他想到什麼,斂眸掩飾住眼底的憤慨和心疼。
那天李涼發來的資料里,分明有孟菱曾經差點被孫程寬強.奸的案宗。
那會兒她才多大,她該多害怕啊。
何況後來孫程寬一伙人還硬生生把爺爺的腿打斷,至今未愈。
她面對這一切該是什麼心情。
陳遂是一個寫字的人,太懂那種細微末節上的痛苦與自抑,打碎牙齒和血吞都不足以形容這種感情的千分之一。
陳遂這才明白,為什麼第一眼看她,就覺得她眉宇之間有愁態,為什麼她整個人的氣質都特別的「遺世獨立」,彷彿不願沾染世事,淡漠而疏遠。
那是因為她被這個世界傷害過,不願報之以恨,也無法報之以歌。
陳遂知道,她一定是被爺爺奶奶養的太好,才沒有變成一個尖銳的人。
一定是被人愛着,這雙眼睛才能不恨。
可是她能不恨,他不行。他一定要讓孫程寬受到懲罰。
不僅如此,孫程寬父母當年找關係讓孫程寬少受好幾年牢獄之苦,現在又威脅孟菱放過孫程寬,他都記着。
像記宋舒雲帶給他的恨一樣記着。
他不會給他們一丁點活路。
「陳遂,謝謝你。」
陳遂不願意多說,孟菱不勉強他。
她沒有什麼大智慧,卻也懂得有些事情既然感受到就毋需問到底的道理。
陳遂說:「你最好不要在後邊再接一句「可是我不需要」這之類的話。」
「怎麼會?」孟菱竟淡淡笑了,「我有那麼不識好歹嗎。」
「我謝謝你還來不及。」孟菱很正式的說。
陳遂深深地看了她一會兒,才說:「真想謝我,就再幫我盛一碗吧。」
孟菱說:「好。」
她接過他的空碗出去了,轉身的剎那卻不由自主的想到很多從前的事情。
比如孫程寬意圖不軌的那個雨夜,她被他們嘴裏塞了一團揉成團兒的試卷,鄉鎮中學偏僻,路上人不多,他們大膽的將她從學校後門一路拖到巷子裏。
平時她都是自己騎車放學,幸虧當天下雨爺爺來送雨具順便接她回家,這才快速趕到,沒讓他們碰她一絲一毫。
陳遂剛才有一點想錯了。
她不是不願報之以恨,而是不能。
誰願意憋屈過活?誰能眼睜睜看着壞人傷害自己最親的人而無能為力?誰不想在逆境中發出振聾發聵的反抗之聲?
可我就問你一句:蚍蜉如何撼樹?
蚍蜉不能撼樹。
但縱使如此,蚍蜉不是不存在,不是沒有撼樹的念頭。
可是現實就是這樣,沒那麼多的快意恩仇,有的只是弱肉強食。
孟菱莫名想起李京州那個女朋友,叫秦枝的。
她曾經遭受校園霸凌,後來決定起訴霸凌者,因為霸凌者是李京州拍攝過的紀錄片的主人公,加上李京州小有名氣,秦枝作為與二者都有聯繫的人,在庭審當日被記者團團圍住。
面對採訪,她只說了一段話:「我也想過一刀捅死她們,但是在我有那個念頭的時候,我問我自己,一定要頭破血流嗎,一定要以命換命嗎?我給自己的答案是不。我寧願憋屈,不願毀滅,縱使毀滅,那個人不能是我。」
多麼痛苦又堅定的話,孟菱一直記到現在。
孟菱多想親自將孫程寬報復回去,像爽文女主一般,以傲人的姿態出現在惡人面前,將他們玩弄於股掌。
讓他們跪,讓他們死,讓他們跪着死。
但是現實中,像她這樣的清苦孤女,能夠挺直腰板長大,就已經很不容易。
好一點的結局也不過是,未來有一個拿得出手的文憑,過上物質優渥的生活,有個好工作好家庭,在社會上是個體面的人。
你看,最好的結局僅僅是「不受影響」。
但是她過得好,是因為她努力活着,本應過得好。她過得好,又不會讓孫程寬遭報應。
本以為就這樣了,既然無法毀滅,那就讓自己看淡。
可誰知她難以完成的事情,陳遂卻幫她做到了。
他讓她乾乾淨淨,清清白白的站在一旁,自己卻轉身走入黑暗,背負起她背不起的罪與罰。
他為她打人,放下了自己心中的秩序。
他替她報復,又還她一個屬於她卻懸位已久的秩序。
她真的感謝他。
後來陳遂喝了兩碗粥。
孟菱給他找了新的牙刷牙缸等洗漱用品,他的衣服上有酒氣,爺爺給他找了一件大集上買的十元一件的純棉T恤給他換上。
這衣服是爺爺覺得吸汗才買的,白色的,沒別的樣式,孟菱見過馬路邊上賣西瓜的大叔穿,當時還在想這衣服怎麼那麼顯人黑胖,可陳遂穿上,她只覺得十塊錢的T恤和他平時幾萬塊的衣服沒半點區別。
他換好衣服,清清爽爽洗漱完畢,孟菱也換了件水墨綠的連衣裙,收拾包準備出門。
昨天爺爺在餐桌上交代了,讓她領他到處逛逛。
她不再排斥他,也不再驅趕他。
他為她做了挺多的,如果這時候她還對他愛答不理,未免有些不識好歹了。
只是她也沒有鬆口同意和好。
分手的決心有多難下,和好的決心只會比分手時難上一萬倍。
夏日炎炎,她決定先帶他到涼快的網吧里,呆上一天。
傍晚五點鐘,再去池塘邊轉轉,划船摘幾張荷葉來曬茶。
從池塘回來差不多六點半左右,日落時分,她可以帶他走走村子裏澆水的水壩,走到太陽落山,再回鎮上。
孟菱把這個想法給陳遂說完。
陳遂「嗯……」的沉吟半天,才說:「我有權利說不嗎?」
言外之意,聽她的。
孟菱笑笑,和他步行走到小鎮的街上,花了二十多分鐘。
他們進到一家叫「無極限」的網吧。大早晨的,大廳里除了幾個通宵的人之外,沒多少客人,但是想了想,孟菱還是開了一個單間,一小時十五塊錢,她直接開了七個小時。
包間裏有兩台電腦和一個中規中矩的黑色沙發,孟菱把背包放在沙發上,陳遂緊接着一屁股坐旁邊,懶洋洋問:「你別告訴我你要打遊戲。」
「我寫東西。」孟菱說。
陳遂屬實沒想到:「你到網吧開包間寫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