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寄情詩詞
如今家裏差不多有兩千多文錢,算不得富裕,不過一時半會兒不會為生計發愁了。
不過在賭場裏撈錢終究不是長遠法子,陳慕的目標不在養家餬口,而是擺脫眼下的貧民身份。
造反起義不可能,但至少得成為這個世界的上位者之一。
在這種封建王朝想要出人頭地,光靠手上有點兒臭錢還不行,終究還是要為官做相,只有一條路可以走——科舉。
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
原主連最初的童生都沒考過,因此陳慕還得親自應付秋後的童試。
不過無論在哪個世界,想要真正將書給讀好,真正從科舉這條路上走出來,沒有大量的金錢支撐是不行的,目前還是掐錢要緊。
一天時間將書抄完,第二天清晨,陳慕吃了點兒早飯便往夜郎城大哥鋪子去了。
不到逢場時節,夜郎城街上行人寥寥,一眼便能數清,陳慕很快便來到書鋪門前。
不過待走進去,他這才發現所有書架上的書都被一掃而空,整個屋子空蕩蕩的,蕭索的很。
待看到抱着酒罐躺地上的大哥之時,陳慕便明白,怕是出事兒了。
“嗯……?陳慕來了啊,書抄完了?”
陳江河一臉疲憊撇了眼陳慕,如此問道。
“大哥,你這是……”
“哎,沒啥,干這麼多年疲了,不做了。”
陳慕蹲下身子,望着大哥,看似一臉的風輕雲淡,但卻能清晰在他眼裏尋出几絲頹廢與不堪。
世間大多人都是如此,或許在身邊人眼裏覺得極為有本事,但在社會上摸爬滾打,是在當狗還是在做人,只有自己知道。
陳慕倒是很理解他的心情,一連在外混了十多年,沒有達到所謂的階層跨越,除了在外開了眼界之外,仍是個窮苦底層。
昨天或許他想了一夜,這麼多年,自己到底幹嘛去了,為什麼到頭來仍一無所有,這老天當真不公。
“大哥,跟我回理河村吧,雖破了些,但至少是個家不是?”
這鋪子不是買的,也只有村裡是個落腳點。
大哥不斷搖頭,對此他是拒絕的,畢竟他這形象在村裡,幾乎是家家崇拜的人物,這落魄回去,所帶來的輿論壓力無疑能壓死人。
不過陳慕並未放棄,一手緊緊拍着陳江河的肩膀,隨後極為認真道:“只要人還在,一切都可以推倒重來,所謂……否極泰來。”
陳江河怔怔看着陳慕的眼睛,不知為何,竟有一種極強的安全感席捲心頭,就好似突然出現了個……可以仰仗的人物一般。
只能說此時的陳慕,莫名有一身氣場,心頭不由自問,這還是同一個人嗎?
不過當下仍舊笑罵一聲:“狗日,你小子是大哥,還是我是大哥?”
終究,在陳慕的勸說下,陳江河再次回到了理河村。
自從父母死後,他便再也沒回來過了,離鄉十來年,等他再次走上這條山路,心中定是思緒萬千。
回到家裏,大哥看到老家這戶破房子,也是忍不住訓斥幾句,爹娘留下來的房子,也不知道修繕下。
待柳思迎門撞見他這素未謀面的大哥的時候,先是茫然,待陳慕一介紹,頓時就拘謹起來了。
結口打了個招呼后,接過買來的肉,就朝廚房裏走去。
這天夜裏,二人喝了點兒酒,在月下在院中暢談許久,男人在一起,無非就是聊人生聊理想。
陳江河在酒精的助推下,不斷訴苦,說這些年在外被騙,開始給自己說書鋪生意如何好做,等積蓄全部投進去,生意又是如何如何難做。
而陳慕則靜靜聽着他被當成韭菜割的經歷。
俄頃,大哥將帶來的包袱打開,隨後便取出一疊書籍遞給陳慕。
待一瞧,除去四書五經之外,還有一兩本有關治理策論的書籍。
“你小子不是說還要參加童試嗎,這些書……咱專門給你留着的。”
看着這厚厚一疊書,陳慕不禁心頭一暖,原主這大哥是真沒說。
不過當下趁着燭光,突然瞧見大哥包袱里另一物件兒,眼前不由一亮。
似乎是……鉛筆,不過形狀有些怪。
“大哥,你那啥東西,能給瞅瞅不?”
見陳慕所指的物件兒,陳江河皺眉細瞧幾眼后,便解釋起來。
“這物件兒叫墨筆,哎,在一個行腳商人手裏買的,聽說這是從西洋那邊傳過來的,稀奇是稀奇,卻不適合寫字。”
陳慕細瞧了一遍,是鉛筆不錯,只不過做工並不像前世那般細緻,僅用倆木片將石墨芯包裹住,很是簡易。
“不過城裏女人倒是經常用這個描眉,給弟妹你吧,明日對着水面搗鼓搗鼓。”
“謝謝哥。”
柳思接過,雖不知到底是什麼東西,但畢竟是個西洋傳過來的物件兒,倒是一臉的好奇。
在這個只認紙筆墨硯的時代,鉛筆這東西,也就只能給女人描描眉了,畢竟拿筆手勢都不一樣,不論東西好壞,終究要得到大眾認可才行。
這家本就是爹娘留下來的,前些年突降暴雨其實都塌過一遍了,怪原主太懶,草草收拾的這屋子,連乞丐看了都流淚。
床本來就小,如今再住一個人進來,可想其中的艱難程度。
不過在古代倒還好,一大家子人擠在一架床上的情況也不是沒有。
第二天天一亮,大哥便跟柳思帶着繩子斧子進山裡去了,說要將屋子徹底修建這番,這樣子一直住裏邊,忒埋汰了。
不過在陳慕眼裏,倒是覺得這草搭屋子挺好,畢竟在他的計劃里,或許要不了多久,就會在夜郎縣城裏邊置辦一間宅子。
為人傑,豈會一直久居於村宅之中?
草草吃了點東西,陳慕便再次去往夜郎城。
誰叫自個兒起點低呢?攏共就兩千文本錢,不得不暫時投身打工人的隊伍裏邊。
雖說原主這傢伙連童試都沒考過,但好在會寫幾筆字,因此陳慕倒是不需到碼頭這些地方做苦力,找家書鋪謄抄些書籍,至少不辛苦。
既然日後琢磨做這方面的生意,這一次陳慕自然是往全夜郎最大的書鋪去。
路很熟,原主經常去,至於原因很簡單,這家鋪子正是夜郎城當紅的才女,王子墨的產業。
在原主記憶里,此人有些來頭,擅長書畫,詩詞多以情愛寄筆,就算在整個龍夏王朝中也算得上小有名氣。
此人也是憑着一本名叫《朝夕》的情愛小說名聲大噪,雖寫的膩歪至極,但奈何老百姓就好這口。
因此他也是趁着這個機會不斷開設書鋪,不過五年時間,整個益州的書鋪行業都被她壟斷了。
想要真正做大做強,必須先琢磨透此人的商業模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