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文景之治(2)
漢景帝即位后,加強中央集權,重用御史大夫晁錯,大力推行削藩。平定「七國之亂」后,絕大多數諸侯王國僅領有一郡之地,實際地位已經降為郡級,國與郡基本上趨於一致。諸侯王國領郡由漢高祖時的42郡減為26郡,而中央直轄郡由漢高祖時的15郡增加至44郡,使漢郡總數大大超過諸侯王國郡數。
漢景帝抑貶諸侯王的地位,剝奪和削弱諸侯國的權力,收回王國的官吏任免權,僅保留其「食租稅」之權,並且收奪鹽鐵銅等利源及有關租稅。
但是諸侯王勢力並未徹底解決,以致後來漢武帝不得不繼續採取相應的措施。
虛懷納諫
文景二帝還十分重視有識之士,聽取和採納他們有利朝廷的建議。思想家賈誼提出農業生產是立國的根本,只有把糧食積貯得多了,才能攻能守。政治家晁錯提出重農輕商的主張,提出使農民附着於土地的觀點,文帝都採取了措施加以實行。
修改刑罰
秦朝時期大多數犯罪的人,都沒有刑期,終生服勞役。文帝詔令重新制定法律,根據犯罪情節輕重,規定服刑期限;罪人服刑期滿,免為庶人。秦代法律規定,罪人的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和子女都要連坐,重的處死,輕的沒入為官奴婢,稱為「收孥相坐律令」。文帝明令廢止。秦代有黥、劓、刖、宮四種肉刑。漢文帝下詔廢除黥,劓、刖,改用笞刑代替,景帝又減輕了笞刑。
這些改革有着重要的意義,但后兩項在當時和以後並沒有認真執行。文帝時許多官吏斷獄從輕,持政務在寬厚,不事苛求,因此獄事簡省,人民所受的壓迫比秦時有顯著的減輕。
漢景帝在法律上實行輕刑慎罰的政策:其一,繼續減輕刑罰,對文帝廢肉刑改革中一些不當之處的修正。其二,強調用法謹慎,增強司法過程中的公平性。其三,對特殊罪犯給予某些照顧。
實行「賣爵令」及「黷罪之法」。這兩項措施都是在文帝時由太子家令晁錯提出,並被文帝批准實行的。景帝即位后,繼續執行了這些被證實是有效的措施,並使它更為完善。大批徙民充實於邊地,成為一支兵農混一的墾戍隊伍,不但減輕了內地百姓的徭役,而且爭取到一個安定的社會環境。
軍事
強化軍權
軍權是保障皇權最重要的權力,漢文帝在進入長安的當天夜裏,就命令親信宋昌為衛將軍,鎮撫南、北二軍;命張武為郎中令,巡察保衛宮中。有司衙門分別誅殺少后帝及其三個弟弟於各自的府第。皇帝回到前殿,連夜頒佈詔令,大赦天下。.z.br>
漢文帝知道自己在漢廷並無雄厚的政治基礎,有的宗室認為他是「摘桃派」,僅僅是依靠一批老臣的擁戴而登上皇位的,他所面臨的是不斷壯大和日益驕橫的諸侯王勢力,所以他首要的任務是採取恩威並施的兩手策略來鞏固皇權。
維護統一
由於漢王朝大力推行無為政治,對諸侯王勢力的惡性發展,起了催化作用。諸侯坐大,形成「尾大不掉「之勢,必然使劉氏宗室內部在皇權和王權的分割問題上產生了尖銳的矛盾,這個矛盾從文帝即位后就開始激化了。文帝三年(前177年),濟北王劉興居叛亂,首開王國武裝反抗漢廷之先例。文帝派兵鎮壓,叛軍頃刻瓦解,劉興居被俘后自殺。
只過了三年,淮南王劉長又舉起了叛旗。但尚未行動,即被朝廷發覺。文帝派人傳訊劉長入京,罷去他的封號,將他發配蜀郡。途中,劉長絕食而死。
賈誼獻策兩起叛亂雖被平息了,但漢初諸侯王勢力的惡性發展,實際上已成為對抗中央朝廷的分裂勢力。朝廷中一些有識之士,認為到了非從根本上解決不可的時候了。賈誼就是其中突出的代表。時年28歲的賈誼上《陳政事疏》(即《治安策》),提出兩點:第一,親疏不是主要問題,即同姓諸侯王不比異姓王可靠。第二,是強者先反叛,弱者后反叛,在這樣的封國條件下,最後都是要威脅中央集權政權的。賈誼提出解決的辦法就是「眾建諸侯王而少其力」,即分割諸侯王國的勢力,從而達到中央集權的目的。
漢文帝十分欣賞賈誼的《治安策》,然而,當時他正用心於穩定政局,恢復和發展社會經濟,形勢不允許他與諸侯王公開對抗。直到文帝十六年(前164年),齊王劉則死,無子嗣位,文帝才分最大的齊國為六國。又封劉長的三子劉安、劉勃、劉賜等為王,將淮南國一分為三。賈誼關於眾建諸侯的建議,至此才得以實施,但皇權和王權的矛盾並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分權和集權的問題依然存在。由於漢文帝對同姓諸侯王基本上採取姑息政策,所以導致了景帝時期的吳楚七國之亂。
漢景帝即位后,先提拔晁錯做內史,然後又升晁錯為御史大夫,位列三公之一。晁錯經過分析,告訴劉啟要特別提防諸侯勢力最強大的吳王劉濞。
漢景帝知道了七國反叛的消息,就派太尉周亞夫帶領三十六個將軍去攻打吳國、楚國;派曲周侯酈寄攻打趙國;派將軍欒布攻打齊國;派大將軍竇嬰屯兵滎陽,監視齊國、趙國的軍隊。[14]
竇嬰向漢景帝引見曾擔任過吳國丞相的袁盎。漢景帝召袁盎進宮相見,趁機勸說漢景帝殺掉晁錯,以保國家安全,平息叛亂。漢景帝採納了袁盎的計策,便殺了晁錯。
而七國之亂並沒有因此而停止,漢景帝調派周亞夫等將領領兵平叛。周亞夫採用截斷叛軍的糧道然後堅守不出的戰略,最終擊潰了叛軍,用三個月將叛亂徹底平定。
七國之亂平定之後,漢景帝將各諸侯王國的權利收回中央,又大量裁撤諸侯國的官吏數量。諸侯王不再有行政權和司法特權。經過七國之亂,諸侯王的割據問題得以徹底解決。
安定邊疆
漢文帝前元三年(前177),匈奴右賢王背棄和親之約,率數萬大軍侵佔河南地(今NG伊克昭盟地區),並進襲上郡(今陝西綏德地區),殺略漢民,威脅長安。以發邊吏騎八萬五千詣高奴,遣丞相潁陰侯灌嬰擊匈奴。匈奴遁去。雙方雖未交兵,但這次用兵是西漢自白登之圍后對匈奴第一次大規模的軍事行動,表明西漢王朝並不甘於和親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