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卷 前妻救援
第二天醒來,前妻沒有去上班,等到8點多,她說拿上該拿的,一起去市政辦證大廳。我說既然你答應了,就得明天去,因為得頭一天在網上預約。她說你不早說,那你今天先預約,然後穿衣服就去上班了。看來她是平衡利害關係決定來幫我了,我心裏升起無限的愧疚。
我倆拿着所有證件到了營業大廳,掃碼測體溫進入,拿身份證到取號機哪裏取了號就坐在大廳椅子上等着窗口叫號,他和我都擺弄自己手裏的手機,彼此之間再無交流。大廳里辦事的人很多,由於疫情期間都戴着口罩。
等到窗口上側顯示我的號碼,我就和前妻一起走到了同一個窗口。辦事人員把資料翻看完后,說你倆現在是離婚狀態,離婚時房子是怎麼處置的?我們就把離婚協議拿出來了,辦事人員看了看說解押可以,過戶給男方過不了。一個是離婚協議已經蓋了民政部門的公章具有法律效力。現在只有兩種方式:一是你倆復婚,一旦復婚離婚協議自動失效,房子還是你倆共同所有,就可以順利過戶。二是你倆到民政離婚登記處看看能不能把離婚協議重新改一下,把協議改成給男方,也就順理成章了。
我倆從市政辦理大廳出來,就去了民政廳,民政廳所在的位置緊挨着市政辦事大廳。離婚辦事處的大姐,看完離婚協議說是改不了,這個協議已經生效,要改就得通過法院判決,也就是說需要我起訴才能辦。我打電話給法院,法院說從起訴到判決下來,至少得一個多月。我就提議不行咱們就先辦復婚,等把事情辦完了,就馬上離婚。前妻說不行,她這輩子因愛而結婚,因恨而離婚,不可能為了這個事再結婚和離婚,她絕不答應,她這輩子不可能再結婚。她提議先把房子過戶給兒子,其他的事情再說,她的心思很明確,她是孩子的監護人,如果把房子過戶給兒子,她在孩子滿18歲后就有了處置權。我也就沒有可能再打房子的主意。
我倆就去窗口辦理了過戶給兒子的手續。我說既然抵押房子不行,那試試你能不能辦理職工貸款啊?前妻明顯很抵觸,她說她已經貸款在她單位附近買了學區房,再貸款也許貸不出,或者貸很少解決不了問題。我說你就打印一份徵信報告,能不能貸款我來找人溝通。她就和我去打印了一份徵信報告給了我。我說要是貸款能辦成,我來負責還這部分貸款,她說不用,現在的房子以後就和我沒有關係了,兩年後她要和兩個孩子搬走,這個房子要外租,我也得搬走。我這心裏忽然有種無家可歸的恐懼。
我打電話給了我認識的兩個人,都看了前妻的徵信報告后說可以貸,但是一聽說前妻是分局的,都又說現在他們這個行業對公檢法特別敏感,抱歉辦不了。我這心裏是五味雜陳啊,怎麼就這麼不順啊,難道是老天爺要逼我走上絕路,難道是上天對我的懲罰,此時此刻我真是懊悔不已,可是已經事已至此,只能選擇硬着頭皮坦然面對。